GB/T 14600-1993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20工业气体
中标分类号:化工>>其他化工产品>>G86工业气体与化学气体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6页
标准价格:17.0 元
出版日期:1994-07-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3-08-26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段淑芳
起草单位:化工部西南化工研究院
归口单位:全国半导体材料和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工业用气体——瓶装氧化亚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硝酸铵热分解工艺制取的氧化亚氮。该产品主要用于电子工业中二氧化硅的化学气相淀积、等离子工艺。 GB/T 14600-1993 电子工业用气体 氧化亚氮 GB/T14600-1993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氧化亚氮
电子工业用气体
Gases for electronic industry--Nitrous oxide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T 14600—93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工业用气体—一瓶装氧化亚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及包装、标志、贮存与运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硝酸铵热分解工艺制取的氧化亚氮。该产品主要用于电子工业中二氧化硅的化学气相淀积、等离子工艺。
分子式:N,O
相对分子质量:44.01(按198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2引用标准
GB 190
GB3723
GB509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通则
钢制无缝气瓶
GB 5832. 1
GB6680
GB7144
GB7230
GB7445
GB8984
GB 10624
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
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气瓶颜色标志
气体检测管装置
电解法
露点法
气体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含量的测定高纯氩
GB/T14606气体中总烃的测定火焰离子化检测法3技术条件
氧化亚氮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表1要求。表1
氧化亚氮纯度,10-2
氨含量,10-6
二氧化碳含量,10-6
-氧化碳含量,10-6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08-26批准558
气相色谱法
1994-07-01实施
烃C,~-C,(以甲烷计)含量,10--6氮含量,10°6
氧含量,10-。
一氧化氮含量,106
二氧化氮含量、10-6
水含量,10-6
注:纯度及杂质含量均以体积分数表示。4检验方法
4.1采样方法
GB/T 14600—93wwW.bzxz.Net
续表1
采样时将样品钢瓶倒置。采取液相样品,液态样经气化后用导管与仪器直接连接。测定氧、氮、水、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烃采用金属管,测定氨、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采用聚四氟乙烯管作为采样导管。4.2纯度
氧化亚氮产品的纯度,用体积分数表示,按式(1)计算:=100(++9++++9++9)×10-4
式中:—全
氧化亚氮纯度,10-2;
氨含量,10-°,
二氧化碳含量,10-6;
氧化碳含量,10-6;
烃C,~C,(以甲烷计)含量,10-6氮含量,10-5,
氧含量,10-6;
氧化氮含量,10-6,
-二氧化氮含量,10-6;
—水含量,10~6。
4.3氢含量的测定
4.3.1方法提要
采用填装有溴酚蓝(或其他等效)显色剂的检测管来测定氧化亚氮中的氨。检测极限:0.5×10-6(V/V)。
4.3.2设备及材料
不锈钢针形阀。
b.聚四氟乙烯管。
氨检测管:测量范围(2~~30)×10-(V/V)。d.流量计:测量范围0~200mL/min,4.3.3操作步骤
4.3.3.1把不锈钢针形阀装在样品钢瓶出口处。4.3.3.2用导管将流量计与针形阀连接起来。++++-+++( 1)
将预先倒置的样品钢瓶阀门打开,用氧化亚氮气体充分置换系统,待能取到代表样后,将检测4. 3. 3. 3
管连接在流量计出口处。
GB/T 14600-93
4.3.3.4当氧化亚氮气体通过检测管时开始计量。进样量和进样流量的控制,按检测管操作说明书进行。
4.3.3.5根据检测管颜色变化的长度,读出氨的含量。4.4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含量的测定按GB8984的规定进行测定。但本标准改变了以下条件:载气:氢气。其纯度应大于99.999×10-2,需符合GB7445规定。流速约30mL/min。a.
b.尾吹气:氩气。将燃烧气气路改为作尾吹气。氩纯度应符合GB10624规定c.色谱柱:长约0.70m、内径4mm的不锈钢管,填装TDX-01碳分子筛,粒度为200~250um。d.柱温:约80℃。
4.4.1标准混合气
4.4.1.1标准混合气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并具有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编号。4.4.1.2标准混合气中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浓度,应与待测样品中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浓度相近,通常不大于被测样品中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浓度的200%,也不小于被测样品中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浓度的50%。
4.4.1.3标准混合气的底气采用氢气。4. 5烃 C,~Cs 含量的测定
按GB/T14606的规定进行测定。
4.6氮和氧含量的测定
4.6.1仪器
采用带有氮离子或带有光离子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测定氧化亚氮中的氮和氧含量。检测极限:均不低于0.5×10-(V/V)。4.6.2仪器参数
4.6.2.1仪器的操作参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和检测灵敏度要求选定。4.6.2.2色谱柱:长约1.5m,内径约4mm的不锈钢管,内装5A(或13X)分子筛,粒度为250~400μm。
4.6.2.3样品体积:1~3mL。
4.6.2.4检测器及色谱柱温度:室温。4.6.3标准混合气
4.6.3.1标准混合气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并具有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编号。4.6.3.2标准混合气中氮和氧的浓度应与待测样品中氮和氧的浓度相近,通常不大于被测样品中氮和氧浓度的200%,也不小于被测样品中氮和氧浓度的50%。4.6.3.3标准混合气的底气采用氮气。4.6.4操作步骤
4.6.4.1采样
a采样中的安全事项应按GB3723的规定。b.液态氧化亚氮样品的采样,应符合GB6680第6章的规定。C、液态氧化亚氮的采样,必须使用死体积小的针形阀,用样品气以至少三次升、降压的方法充分置换后,经内径约2~3mm的金属管,直接送入分析仪器。4.6.4.2定标
将符合本标准4.6.3规定的标准混合气,送入分析仪器,用该标准混合气充分置换系统。待取得代表样后,切换取样阀,令载气将标准混合气带入色谱柱和检测器。重复进样不少于二次,记录并测定氮、氧的保留时间及色谱峰面积(或蜂高)。当二次测定的色谱峰面积(或峰高),相对平均偏差不超过5%时,取其平均值A,(或h)作为标样中氮、氧的测量值。3
4.6.4.3测定
GB/T 14600--93
按4.6.4.1规定采取的样品,直接送入分析仪器的取样系统,待充分置换并取得代表样后,切换取样阀,令载气将样品带入色谱柱和检测器。重复进样也不少于二次,记录并测定氮、氧的保留时间及色谱峰面积(或峰高),相对平均偏差不超过5%时,取其平均值A,(或h,)作为样品中氮、氧的测量值。4.6.5结果计算
式中:
9——样品气中i组分的含量10-6(V/V),g——标准混合气中i组分的含量,10-6(V/V),P.h)
A(或h,)---样品气中组分i的峰面积(或峰高),mm(或mm),A.(或h.)一一标准混合气中组分i的峰面积(或峰高),mm2(或mm)。4.7一氧化氮含量的测定
4.7.1方法及仪器要求
采用化学发光的方法来测定氧化亚氮中的一氧化氮。检测器装有一个可读出二氧化氮衰变发光的光电倍增管,检测器有可调的衰减器、零点和跨度调节器,并安装有一台臭氧发生器。检测极限:0.1×10-6(V/V)。
4.7.2仪器参数
4.7.2.1流量要求:零气、标准混合气、样品气的流量,均应符合仪器操作说明书的要求。4.7.3标样
4.7.3.1零气:氩气(纯度大于99.99×10-2)含一氧化氮小于0.1×10-6(V/V)。4.7.3.2标准混合气:采用氩气做底气(纯度大于99.99×10-2)一氧化氮的浓度不大于技术指标的五倍。
4.7.3.3送入臭氧发生器的氧气,其含一氧化氮应小于0.1×10-(V/V)。4.7.4操作步骤
4.7.4.1通入零气,用零位调节旋钮调仪器至零点。4.7.4.2通入标准混合气,用跨度调节旋钮调节,使输出的读数与标准混合气浓度一致。4.7.4.3重复4.7.4.1和4.7.4.2的步骤,直至读数的重现性优于满刻度值的1%。4.7.4.4通入氧化亚氮样品,读出一氧化氮的含量。其结果应符合规定。注:本方法不测定氧化亚氮中的二氧化氮杂质。4.8二氧化氨含量的测定
4.8.1方法提要
采用填装有邻联(二)茴香胺(或其他等效)显色剂的检测管,来测定氧化亚氮中的二氧化氮。检测极限:0.1×10-6(V/V)。
4.8.2设备及材料
针形调节阀。
聚四氟乙烯管。
二氧化氮检测管:测量范围0.2~6×10~6。流量计测量范围0~~200mL/min。4.8.3操作步骤
4.8.3.1把针形调节阀装在钢瓶出口处。4.8.3.2用聚四氟乙烯管将流量计和针形阀连接起来。561
GB/T 14600---93
4.8.3.3将预先倒置的样品钢瓶阀门打开,用调节阀调节气体流量并充分吹洗置换系统,待能取到代表样后,将检测管连接在流量计出口处。4.8.3.4氧化亚氮气体通过检测管时开始计量。进样量和进样流量的控制,按检测管操作说明书进行。4.8.3.5根据检测管颜色变化的长度,读出二氧化氮的含量。4.9水含量的测定
按GB5832.1或GB5832.2的规定进行测定。测定时可将样品钢瓶直立,从气相中取样。两种方法具有同等效力。
5验收规则
5.1氧化亚氮产品应由生产厂质量监督部门检查验收,并保证所有的出厂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5.2氧化亚氮产品应逐瓶检验。
5.3当被检样品中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为不合格品。5.4用户有权照本标准规定验收。5.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由供需双方共同验收或提交仲裁。6包装、标志、贮存及运输
6.1包装、标志、存及运输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以及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6.2包装、标志应符合GB190规定。6.3包装液态氧化亚氮的钢瓶颜色标志,应符合GB7144的规定。6.4钢瓶装氧化亚氮充装的最大允许量,按式(3)计算:m=V.K
式中:m-钢瓶内氧化亚氮的质量,kg;V-钢瓶标明的内容积,L,
K——充装系数(见表 2),kg /L。表2
气瓶的公称压力
充装系数 K
kg/L不大于
(3)
6.5瓶装氧化亚氮充装的实际量,以直接称量计。称重衡器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七章第56条的规定。
6.6返回生产厂再充装的氧化亚氮钢瓶应有余气。没有余气的钢瓶、新钢瓶和经水压试验的钢瓶,在充装前均应进行严格的加温、抽空处理,并用氧化亚氮气充分置换清洗。6.7瓶装氧化亚氮在出厂前应检查瓶嘴、瓶阀杆以及瓶阀与螺纹连接处无泄漏,并戴上瓶帽。6.8氧化亚氮产品出厂时,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其内容应包括:a.产品名称,
生产厂名称;
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
包装容器号码;
氧化亚氮充装系数和质量数;
分析结果;
g.本标准代号
安全要求
GB/T 14600—93
氧化亚氯(俗称笑气)是
一种氧化性强的无色液态气体。具有微甜气味,是一种单纯的室息剂。使用时需用导管引出室外排放。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西南化工研究院归口。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西南化工研究院负责起草,北京氧气厂、广州气体厂、机电部第十设计研究院参加。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淑芳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