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 322.1-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WS 322.1-2010
中文名称:胎儿常见染色体异常与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标准 第1部分: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06-0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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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胎儿
常见
染色体
异常
开放性
缺陷
筛查
诊断
技术标准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中标分类号:>>>>C59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页数:9页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10-12-3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边旭明、朱宝生、刘俊涛、王和、吕时铭、马良坤等
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提出单位: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标准简介
WS 322的本部分规定了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的工作程序、知情同意书、筛查资料和标本的采集、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告知及对高风险孕妇的处理和追踪随访等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对分娩时年龄在35岁以下的中孕期孕妇进行胎儿常见染色体异常(唐氏综合征与18一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血清学产前筛查。 WS 322.1-2010 胎儿常见染色体异常与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标准 第1部分: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 WS322.1-201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_11.020
备案号:29140—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322.1-2010
胎儿常见染色体异常与开放性
神经管缺陷的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标准第1部分: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Technical standards of prenatal screening and diagnosisforfetal common chromosomal abnormalities and open neural tube defectsPart 1:Maternal serum prenatal screening in second trimester2010-06-0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0-12-31实施
WS322.1—2010
WS322《胎儿常见染色体异常与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标准》目前发布如下部分:
第1部分: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第2部分:胎儿常见染色体异常的细胞遗传学产前诊断技术标准。本部分是WS322的第1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由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边旭明、朱宝生、刘俊涛、王和、吕时铭、马良坤、蒋宇林、戚庆炜、夏家辉、孙念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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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胎儿常见染色体异常与开放性
神经管缺陷的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标准第1部分: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WS322.1—2010
WS322的本部分规定了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的工作程序、知情同意书、筛查资料和标本的采集、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告知及对高风险孕妇的处理和追踪随访等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对分娩时年龄在35岁以下的中孕期孕妇进行胎儿常见染色体异常(唐氏综合征与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血清学产前筛查。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WS/T247申型胎儿球蛋百检测产前监测和开放性神经管缺损诊断准则WS/T250临床实验室质量保证的要求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commonchromosomeabnormalities常见胎儿染色体异常
染色体疾病是导致新生儿出生缺陷最多见的一类遗传性疾病。染色体病约有近400种,其中常见的有60多种,主要的染色体异常为21-三体(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13-三体综合征以及性染色体的异常,其次为染色体结构的异常。3.2
开放性神经管缺陷
openneuraltubedefects
孕4周左右胚胎神经管未闭合导致,依据缺陷的部位和严重程度而临床表现不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包括无脑儿和开放性脊柱裂,前者为致命性的,可导致流产、死胎或死产,后者可出现摊痪,二便失禁等症状。
中孕期thesecondtrimester
孕13周~20+周,中孕期筛查时限通常指孕15周~20+周。3.4
prenatal screening
产前筛查
通过简便、经济和较少创伤的检测方法,从孕妇群体中发现某些有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胎儿的高风险孕妇,以便进一步明确诊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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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secondtrimestermaternalserumprenatal screening通过中孕期母体血清甲胎蛋白、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游离β亚基、抑制素A和非结合雌三醇指标结合孕妇的年龄、体重、孕周、病史等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得出胎儿罹患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风险度。4产前筛查工作程序
产前筛查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并已经取得产前筛查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和医务人员承担。中孕期产前筛查应在孕15周~20+周进行。在确定筛查对象后,对自愿产前筛查的孕妇收集病史、签署知情同意书、确定孕周、采集外周血,测定血清学指标,并计算出风险,解释筛查报告;对高风险人群进行遗传咨询,对同意介人性产前诊断者进行产前诊断;随访妊娠结局。产前筛查诊断工作流程图参见附录A。
5知情同意书
5.1产前筛查应按照知情选择、孕妇自愿的原则,医务人员应事先告知孕妇或其家属产前筛查的性质。5.2提供产前筛套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在知情同意书中标明本单位所采用的产前筛查技术能够达到的检出率,以及产前筛查技术具有出现假阴性的可能性。各机构所使用的产前筛查知情同意书应报所在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医务处备案。知情同意书的参考模板见附录B。5.3医疗机构只对已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意参加产前筛查的孕妇做产前筛查。6资料和标本的采集
6.1产前筛查资料的收集
6.1.1医师应详细询间病史、确认孕周,记录超声测定的头臀长(早孕期)或双顶径(中孕期)以及超声检查时间、孕妇提供的对确定孕周有重要价值的其他信息资料。6.1.2医师应在产前筛查申请单上准确填写下列资料:孕妇的姓名、出生日期(公历)、采血日期、孕龄、体重、民族/种族、末次月经日期(公历)、月经周期、孕妇是否吸烟、本次妊娠是否为双胎或多胎、孕妇是否患有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既往是否有染色体异常或者神经管畸形等异常妊娠史、家族史、孕妇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6.1.3孕妇在申请单上签署知情同意书。6.2标本采集
6.2.1按照无菌操作常规,用静脉穿刺术采取孕妇静脉血2mL~3mL,收集于真空干燥采血管中。6.2.2在采血管标签上写明患者姓名、标本编号、采血日期。标本编号应采用唯一编号,也可使用条形码作为唯一综号,应与产前筛查申请单及采血工作登记册上的编号一致。6.2.3产前筛查实验室应当对该实验室所接收的血液标本类型做出规定,如:空腹血标本、全血标本、血清分离管标本、离心分离的血清标本。6.3标本的贮存和运输
6.3.1将盛有血液标本的采血管静置于室温下(18℃~28℃)约0.5h~2h,待其凝集后迅速离心分离得到血清。若室温低于18℃,则可将盛有血液的采血管静置于37℃恒温水浴箱内0.5h使其凝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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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产前筛查实验室与采血点不在同一医疗机构者,应在采血点离心分离得到血清,以血清形式运送标本。血清标本运输过程中应保持4℃~8℃冷藏条件、6.3.3血清标本在4℃~8℃温度下保存,不应超过7d;在一20℃以下保存不应超过3个月;长期保存应在70℃;保存过程中避免反复冻融。7实验室检测
7.1标本的接收
标本采用唯一编号,实验开始前应再次核对标本编号与患者姓名,检查产前筛查申请单的相关信息及知情同意书。
7.2实验室规范
产前筛查实验室应符合WS/T250的要求,应用定量检测系统,而非半定量或定性检测系统检测。应选择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使用的产前筛查设备、试剂盒和风险计算软件。AFP检测按WS/T247执行。
7.3实验室检测
7.3.1实验室检测的母体血清标记物方案实验室检测的母体血清标记物方案可选择下列任一种。a)二联法:血清甲胎蛋白(alpha-fetoprotein,AFP)十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游离β亚基(FreeβsubunitofHCG,Freeβ-HCG)或者AFP十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urmanchorionicgonadotropin,HCG)。
b)三联法:AFP+Freeβ-HCG十血清游离雕三醇(unconjugatedestriol,uE3)或者AFP+HCG+uE3,或者AFP+Freeβ-HCG+抑制素A(inhibinA,Inh-A)。四联法:AFP+Freeβ-HCG+uE3+Inh-A或者AFP+HCG+uE3+Inh-A。c)
7.3.2实验室检测结果的计算和转换产前筛查实验室应将检测到的标本标记物浓度转化为相应孕周的中位数倍数(multipleofmedi-um,MOM),计算风险时应结合孕妇的年龄、孕周、体重等资料,使用专门的风险计算软件分别计算胎儿罹患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openneuraltubedefects,ONTD)的风险。7.3.3结果的风险率表达方法
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的风险率以1/n的方式来表示,意味着出生某一儿存在1/n的可能性。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筛查结果可以风险率(1/n)的方式来表示,也可以高风险或低风险表示。7.3.4结果的判别
筛查结果分为高风险和低风险:唐氏综合征筛查结果可采用1/270为阳性切制值(临界值),即筛查结果风险率≥1/270者为a)
高风险妊娠;
18-三体综合征筛查结果可采用1/350为阳性切割值,筛查结果风险率≥1/350者为高风险b)
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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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性神经管缺陷宜以母血清AFP≥2.0MOM~2.5MOM,为阳性切割值,筛查结果AFPc
≥2.0MOM~2.5MOM者为高风险妊娠。7.3.5结果的审核与签发
产前筛查报告需两个以上相关技术人员核对后方可签发。其中,审核人应具备副高级以上检验或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职务。
7.3.6资料与标本的保存
有关筛查结果的原始资料,包括产前筛查申请单、知情同意书、实验数据记录,均应保存5年以上,另有规定的除外。血清标本应保存至产后2年以上,血清标本应保存于一70,以备复查。7.3.7实验室技术的精密度要求
以变异系数CV%为代表,批内CV%<3%,批间CV%<5%。7.3.8产前筛查的检出率要求
7.3.8.1二联法:对唐氏综合征的检出率≥60%,假阳性率<8%;对18-三体综合征的检出率≥80%,假阳性率<5%;对开放性神经管缺陷(ONTD)的检出率≥85%,假阳性率<5%。7.3.8.2三联法:对唐氏综合征的检出率≥70%,假阳性率<5%;对18-三体综合征的检出率≥85%,假阳性率<5%;对开放性神经管缺陷(ONTD)的检出率≥85%,假阳性率<5%。7.3.8.3四联法:对唐氏综合征的检出率≥80%,假阳性率<5%;对18-三体综合征的检出率≥85%,假阳性率<1%;对开放性神经管缺陷(ONTD)的检出率≥85%,假阳性率<5%。7.3.9阳性预测值
阳性预测值为筛查阳性病例中的真阳性率,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的阳性预测值应≥0.5%。7.3.10实验室质量控制
每次实验应根据相应试剂盒的要求做标准曲线或校准标准曲线、质控品测定,以评估该批次实验测定结果的可靠性。实验室每年应参加1~2次卫生部指定机构的室间质评计划,并取得合格证书。连续3年不参加或者未取得室间质评合格证书的产前筛查视为质量控制不合格。8结果的告知
8.1筛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筛查者,应通知孕妇和(或)家属获取筛查结果报告单的时间与地点,便于其及时获悉筛查结果。
8.2报告应包括以下信息:
孕妇的年龄与预产期分娩的年龄;a)
标本编号;
筛查时的孕周及其推算方法;
各筛查指标的检测值和MOM值;
经校正后的筛查目标疾病的风险度;f
相关的提示与建议。
8.3报告发放应在收到标本的7个工作日以内。对于筛查结果为高风险的应尽快通知孕妇,建议该孕妇进行产前诊断,并有记录可查。筛查结果为低风险的,应向孕妇说明此结果并不是完全排除可能性。高风险孕妇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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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对于筛查结果为高风险的孕妇,应由产前咨询和(或)遗传咨询人员解释筛查结果,并向其介绍进一步检查或诊断的方法,由孕妇知情选择。9.2对筛查高风险的孕妇建议行产前诊断,产前诊断率宜≥80%。9.3对筛查出的高风险病例,在未进行产前诊断之前,不应为孕妇做终止妊娠的处理。9.4产前筛查机构应负责产前筛查高风险病例的转诊,产前诊断机构应在孕22周内进行筛查高风险病例的后续诊断。
追踪随访
10.1强调对所有筛查对象进行随访,随访率应≥90%。随访时限为产后1月~6月。10.2随访内容包括:妊娠结局,孕期是否顺利及胎儿或新生儿是否正常。10.3对筛查高风险的孕妇,应随访产前诊断结果、妊娠结局。对流产或终止妊娠者,应尽量争取获取组织标本行遗传学诊断,并了解引产胎儿发育情况。随访信息登记:产前筛查机构应如实登记随访结果,总结统计分析、评估筛查效果,定期上报省级10.4
产前诊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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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中孕期孕妇血清学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工作流程图早孕建卡时容询,1
宣传讲解产前筛查的意义
同意筛查
告知目前筛查的先天性疾病
检出率、假阳性率及意义
孕妇知情选择并签字
孕1520+周抽血筛查必要时B超核定孕周风险率低
定期常规产前检查
不同意筛查
告知孕妇妊娠结局中如发现筛查疾病,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
定期常规产前检查
分娩记录妊娠结局
高风险率或高风险孕妇
解释结果,建议行羊水穿刺并告知其局限性及风险同意
介入性产前诊断
细胞培养染色体核型分析
结果异常
进行先天性疾病咨询,孕妇进行知情选择结果正常
不同意
告知孕妇妊娠结局中发现筛查疾病可能导致的不良结果
定期常规产前检查
夫娄双方要求终止妊娠并签字
失妻双方要求继续
终止妊娠并行细胞遗传学检查
妊娠并签字
记录妊娠结局
孕妇签字
定期常规产前检查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知情同意书的格式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知情同意书WS322.1-2010
唐氏综合征又称先天思型,是由胎儿21号染色体三体引起的出生缺陷,也是智力低下最常见的遗传性病因。18-三体综合征是由胎儿18号染色体三体引起的出生缺陷,常伴有多种畸形如先天性心脏病等。神经管缺陷是一类中枢神经系统的出生缺陷,是一种多基因遗传疾病,包括无脑儿、脊柱裂、脑积水等,常导致胎死宫内或者出生后天折,能存活者通常也伴有智力发育迟缓和多发畸形。上述疾病大多并非由家系遗传而来,因此每个孕妇都有分娩先天缺陷儿的可能。患儿一旦出生则无法治愈,目前唯一有效减少上述出生缺陷发生的方法就是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预防这几种疾病的患儿出生。目前针对上述胎儿异常的中孕期产前筛查方法为在最佳筛查时间即妊娠15周~20+周内,通过抽取少量孕妇静脉血,测定孕妇血清中的生化指标如甲胎蛋白(aFP)、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和游离雌三醇(uE3)等的水平,结合孕妇的年龄,体重等因素来计算胎儿罹患上述先天性疾病的风险。若筛查结果为低风险,我们建议继续妊娠和产前检查;若筛查结果为高风险,我们建议进一步行介人性产前诊断或产科超声检查。通过介人性产前诊断或产科超声检查,若胎儿确诊为染色体异常或开放性神经管畸形,可按孕妇本人的意愿终止或继续妊娠。若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结果正常,则可排除唐氏综合征或18三体综合征等胎儿重大染色体异常疾病,可继续妊娠和产前检查。针对上述三种先天性疾病的中孕期产前筛查,其结果不是诊断,只是风险的评估。通过上述产前筛查和诊断的流程,能够产前发现约60%的唐氏综合征患儿和约85%的神经管缺陷患儿。亦有少数胎儿有染色体异常或开放性神经管畸形时,孕妇血清筛查结果可能为低风险而未能产前发现。同时,本筛查对其他类型的出生缺陷如单基因病、唇聘裂、先天性心脏病、染色体微缺失、闭合性神经管畸形等无风险评估作用。
我们已充分了解该检查的目的、性质、必要性和风险性。经本人及家属慎重考虑后同意接受产前筛查,并承诺如实提供产前筛查所需资料,愿将本次妊娠的最终结局及时与医方沟通。为确认上述内容为双方意思的真实表达,医方已履行了告知义务,孕妇方已享有充分知情和选择的权利,签字生效。孕妇签字:
医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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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H期:2010年11月2HF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
行业标准
胎儿常见染色体异常与开放性
神经管缺陷的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标准第1部分: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wS322.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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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80×12301/16印张0.75字数15千字2010年10月第一版
反2010年10月第一次印剧
书号:155066·2-2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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