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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566.10-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566.10-2009

中文名称: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0部分:街区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Guidance system for public information—Setting 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Part 10:Street block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5-06

实施日期:2009-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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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公共信息 导向 系统 设置 原则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图形符号>>01.080.01图形符号综合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标准>>A22术语、符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彩图】12页

标准价格:18.0 元

出版日期:2009-11-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9-05-06

起草人:邹传瑜、白殿一、刘慧清、李菁菁、张亮、陈永权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北京视域四维城市导向系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9)

提出单位: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9)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9)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街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原则和要求,适用于街区设置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GB/T 15566.10-2009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0部分:街区 GB/T15566.10-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街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原则和要求,适用于街区设置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GB/T 1556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民用机场;
——第3部分:铁路旅客车站;
——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
——第5部分:购物场所;
——第6部分:医疗场所;
——第7部分:运动场所;
——第8部分:宾馆和饭店;
——第9部分:公园景点;
——第10部分:街区;
本部分为GB/T 15566的第l0部分。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北京视域四维城市导向系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邹传瑜、白殿一、刘慧清、李菁菁、张亮、陈永权。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导向系统的构成
5 总则
6 设计
 6.1 街区模式和功能特点
 6.2 信息的选择和传递
 6.3 导向标志布局
7 设置
 7.1 设置范围
 7.2 封闭式街区
 7.3 开放式街区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01.08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566.10—2009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0部分:街区
Guidance system for public information-Settingprinciplesandrequirements-Part10:Streetblocks
2009-05-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11-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导向系统的构成
街区模式和功能特点
信息的选择和传递
导向标志布局
设置范围
封闭式街区
开放式街区
导向要素集中设置示例
导向标志设计示例,
综合性建筑的位置标志示例
不同方向信息的布局…·
空间位置与布局关系
GB/T15566.10—2009
GB/T1556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民用机场;
—第3部分:铁路旅客车站;
——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
—第5部分:购物场所;
—第6部分:医疗场所;
—第7部分:运动场所;
—第8部分:宾馆和饭店;
第9部分:公园景点;
第10部分:街区;
设置原则与要求》分为以下部分:本部分为GB/T15566的第10部分。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并归口。GB/T15566.10—2009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北京视域四维城市导向系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邹传瑜、白殿一、刘慧清、李菁菁、张亮、陈永权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0部分:街区
GB/T15566的本部分规定了街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原则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街区设置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本部分不适用于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和标线的施划。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5566.10—2009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556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0001(所有部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15565(所有部分)图形符号术语GB/T15566.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
GB/T20501(所有部分)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3术语和定义
GB/T15565和GB/T1556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
streetblocks
以道路为边界的、由建筑群构成的区域。3.2
placenamesign
地名标志
以标示地理实体专有名称为主题的标志注:常见的地名标志有道路(街)标志、巷牌、片区牌、单位指示牌、桥梁(含立交桥)标志牌。4导向系统的构成
街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街区导向系统)由以下导向要素构成:位置标志;
导向标志;
—平面示意图;
街区导向图。
5总则
5.1街区导向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T15566.1中规定的通用原则与要求。导向系统中导向要素的设计应符合GB/T20501的要求。导向要素中信息的传递应优先使用图形标志,边长大于10mm的图形标志的形成应使用GB/T10001中规定的图形符号并应符合GB/T20501.1的要求。1
GB/T15566.10—2009
5.2街区导向系统的设计风格宜与街区功能特点相协调,如为仿古的文化服务街区设计街区导向系统时宜考虑与周边仿古风格相协调。5.3应根据街区模式选择街区出人口、人员集散区(交通站点)、街区内道路交叉口和地理实体等节点设置导向要素。
5.4当在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不同类别的导向要素时应集中设置。图1为导向标志和地名标志集中设置的示例。
西直门地铁站
XizhimenSubw
人民医院
ThePeod
百货大村
DepartmentSto
西直门南大街
XizhimenNanDajie
图1导向要素集中设置示例
5.5宜充分利用街道上的路灯、公共汽车(电车)候车亭、公共电话亭、报刊亭、垃圾箱等固定设施设置导向要素。
5.6宜利用导向标志引导行车路线避开主要居民区和学校,并避开人员集中区域和拥堵点。5.7在街区内主要道路的节点处,应设置本街区的平面示意图。平面示意图中应着重显示不同地理实体的位置、与街区直接相邻的市区道路以及出口附近公共交通站点的信息街区内户外设置的公共卫生间应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导向标志和位置标志。5.8
5.9街区内的餐饮、购物、医疗、公共设施等服务设施宜设置相应的导向标志和位置标志。5.10
在街区导向系统中,应按照GB/T15566.1中的规定为无障碍设施导向。设计
街区模式和功能特点
6.1.1街区模式
常见的街区模式有:
开放式街区:有城市公共道路贯穿其中的、没有明确出人口的街区;一封闭式街区:内有独立道路系统,只设有限公共出入口与城市其他区域相连的街区。6.1.2街区功能特点
街区功能特点由街区内聚集的主要建筑物确定,如商业服务类、文化服务类、科技类、行政办公类、居住类等。
6.2信息的选择和传递
街区导向系统应提供以下三类信息:公共交通设施信息:有关公共电汽车车站、地铁车站和火车站的方位、名称等信息,分为市郊和2
市内公共交通设施信息(市内的又分为街区周边和街区内部两类):GB/T15566.10—2009
注:常见的公共交通设施有公共汽车(电车)站、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火车站、码头等。道路信息:有关道路的方位、名称等信息;公共服务设施信息:有关购物场所、体育场所、医疗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和公共卫生间等信息,分为街区周边和街区内部两类。注:常见的公共服务设施有行政、商业、金融、文化、体育、教育、娱乐、医疗、旅游等。6.2.2街区导向系统提供的主要公共服务设施信息应满足如下要求之一:符合本街区功能特点;
具有标识本街区地理方位的作用;有相对较大的来访量;
有固定的对外服务时间。
6.2.3当某一公共服务设施信息代表的是单一功能的建筑(对外提供单一服务的建筑,如医院)时,应使用相应的图形符号和相关文字说明(如××医院)传递该信息,图2给出了导向标志的设计示例。+
人民医院
图2导向标志设计示例
6.2.4当某一公共服务设施信息代表的是综合性建筑(内设多种设施,如设有银行、餐饮和办公场所的建筑)时,应使用相关文字说明(如该建筑的名称,××大厦)传递该信息。图3是综合性建筑的标志示例。
凯旋大厦
中国银行
大酒楼
票务中心
图3综合性建筑的位置标志示例
6.3导向标志布局
6.3.1当导向标志同时提供6.2.1中的三类信息时,应集中布置同类信息并用不同颜色区分非同类的信息。导向标志中三类信息从上至下的排列顺序宜为道路信息、公共交通设施信息和公共服务设施信息。
6.3.2当导向标志上有多个不同方向的目的地时,应按照向前、向左和向右的顺序布置,且同向的信息应按照6.3.3的要求集中布置。图4是不同方向的目的地的平面布局示例。3
GB/T15566.10—2009
王府井大街
Wangfujing Dajie
王府井地铁站
ujingSubway
方方宾馆
Fangfang Hote
百货大楼
东单邮电
Donpdan PostOf
图4不同方向信息的布局
6.3.3当导向标志上同方向有多个目的地时,目的地的排列顺序应按照由近及远的空间位置从上至下排列。图5中给出了目的地的空间位置与导向标志平面布局的关系,图中“西直门地铁站”是距离当前位置最近的地点。
西直门地铁站
XizhimenSubway
人民医院
The Peopie's Hospitai
大饭店
Da Restaurant
空间位置与布局关系
6.3.4相同信息在不同导向要素中的表达形式和内容应一致。7设置
7.1设置范围
街区导向系统是为行人、车辆提供该街区内公共信息的系统,其设置范围为街区周边道路、街区范围内的户外空间、公共汽车(电车)车站、地铁车站和火车站等。4
7.2封闭式街区
7.2.1街区出入口
GB/T15566.10—2009www.bzxz.net
7.2.1.1在街区周边主要临近路口处,宜提前100m~200m为车辆设置街区人口的导向标志。7.2.1.2在临近街区的公共交通站点附近,宜为行人设置街区人口的导向标志。7.2.1.3在街区的主要人口处应设置街区的名称标志(如XX小区)和所在道路的地名标志(如:解放路)。
街区入口应设置街区的平面示意图,且宣具有较天的图幅和比例。街区的主要出口处宜设置该出口的名称标志(如××小区南出口),并应在出口内侧设置街区7.2.1.5
导向图。
在街区出口外的适当位置,宜设置该出口附近的公共交通站点的导向标志。7.2.1.7停车场位于街区外时,出口外宜设置停车场的导向标志。7.2.2街区内道路
应在街区内道路右侧设置导向标志。当街区内符合本街区功能特点的地理实体有多个时,导7.2.2.1
向标志中应包括主要地理实体的导向信息;导向信息的选择应符合6.3.1和6.3.2的要求。7.2.2.2街区内设有公共停车场时,应在街区内道路右侧设置停车场导向标志。7.2.2.3当从街区人口到达需导向的某一地理实体的距离较远或途中有岔路时,应在道路右侧连续设置该地理实体的导向标志。
7.2.3地理实体
7.2.3.1地理实体应设置名称标志(如××大厦)。宜分别在地理实体的外立面(或楼项)和主要入口处设置名称标志,其中主要人口处还宜提供该地理实体中所提供的服务信息。7.2.3.2地理实体出口外的适当位置宜设置街区出口的导向标志。7.2.3.3当停车场位于街区内时,在地理实体出口外宜设置停车场导向标志。7.2.3.4内设停车场的地理实体,宜在主要出人口提前设置停车场导向标志。7.3开放式街区
7.3.1开放式街区应按照7.2中封闭式街区的基本要求设置导向系统。7.3.2对于有多个人口的开放式街区,导向信息应以临近的入口为主,并宜兼顾其他入口的导向。7.3.3宜在街区内主要道路两侧设置街区内的道路和停车场的导向标志。7.3.4应在街区内设置所在道路的地名标志,平面交叉的十字路口的道路地名标志不宜少于4块,丁字路口的道路地名标志不宜少于2块。平均人员密度较高的路段(如城市繁华路段),宜每隔300m~500m设置一块道路地名标志。
7.3.5宜在地理实体出口外或者停车场出口的适当位置设置周边公共交通站点和停车场的导向标志。7.3.6宜在开放式街区内选择人员流动的节点处(如公共汽车车站)设置临近地理实体导向标志、停车场的导向标志和街区导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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