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889.14-2010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17.140声学和声学测量
中标分类号:综合>>计量>>A59声学计量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32页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11-04-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10-09-02
复审日期:2023-12-28
起草人:谭华、吕亚东、钟祥璋、王季卿、谭正炎、柳孝图、吴启学、傅秀章、林杰、徐欣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同济大学、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东南大学、南京大学
归口单位: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7)
提出单位:中国科学院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7)
标准简介
GB/T 19889.14-2010 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14部分:特殊现场测量导则 GB/T19889.14-201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GB/T19889的本部分规定了涉及空气声隔声和撞击声隔声的现场测量,本部分是对GB/T19889.4和GB/T19889.7的补充,给出了在GB/T19889.4和GB/T19889.7中未直接涵盖的特殊现场条件下隔声测量的导则。
注:标准GB/T19889.4和GB/T19889.7(统称基本标准)详细规定了理想现场条件下的测量方法,但对如何在非长方形房间、尺度与普通居室差别较大的房间中进行适宜的测量设置,尚未提供信息,并且也未给出对很大的房间、长条形房间、楼梯和耦合房间等场合下的测量导则。本部分的制定及其应用将有助于改善建筑隔声现场
测量的再现性,并且可避免在实际测量现场的耗时安排考虑,使一些特殊现场条件下测量工作的实施更为规范。
本部分主要适用于住宅、学校和旅馆等建筑中容积小于250m3 的房间的隔声测量。
按GB/T19889.4和GB/T19889.7测量时并不要求使用本部分,除非另有约定。
GB/T19889《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侧向传声受抑制的实验室测试设施要求;
———第2部分:数据精密度的确定、验证和应用;
———第3部分: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的实验室测量;
———第4部分: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测量;
———第5部分:外墙构件和外墙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测量;
———第6部分:楼板撞击声隔声的实验室测量;
———第7部分:楼板撞击声隔声的现场测量;
———第8部分:重质标准楼板覆面层撞击声改善量的实验室测量;
———第10部分:小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的实验室测量;
———第14部分:特殊现场测量导则。
本部分为GB/T19889第14部分。本部分等同采用ISO140-14:2004《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14部分:特殊现场测量导则》。
本部分按GB/T1.1的要求对ISO140-14:2004做了一些编辑性修改。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科学院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同济大学、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东南大学、南京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谭华、吕亚东、钟祥璋、王季卿、谭正炎、柳孝图、吴启学、傅秀章、林杰、徐欣。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988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9889.4—2005 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4部分: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测量(ISO140-4:1998,IDT)
GB/T19889.7—2005 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7部分:楼板撞击声隔声的现场测量(ISO140-7:1998,IDT)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技术背景 1
4 测试报告 2
5 附录 2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空气声隔声 3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撞击声隔声 9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扬声器、撞击器和传声器适宜位置示例 12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撞击器位置和传声器位置的组合 24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术语解释 25
参考文献 26
标准内容
ICS 17.1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9889.14—2010/IS0 140-14:2004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14部分:特殊现场测量导则
Acoustics--Measurement of sound insulation inbuildings and of building elements-Part 14: Guidelines for special situations in the field(ISO 140-14:2004,IDT)
2010-09-0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1-04-01实施
GB/T 198B9.14—2010/IS0 140-14:2004前言
规范性引用文件
技术背景
测试报告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录)
附录)(资料性附录)
附录E(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空气声隔声
撞击声声
扬声器、撞击器和传声器适宜位置示例撞击器位置和传声器位置的组合术语解释
CB/T 19889.14-—2010/1SO 140-14:2004GB/T19889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侧向传声受抑制的实验室测试设施要求:第2部分:数据精密度的确定,验证和应用:第3部分: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的实验室测鼠:第4部分: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测量-第5部分:外墙构件和外墙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测最;第6部分:楼板撞击声隔声的实验室测量:-第7部分:楼板撞击声隔声的现场测量;第8部分:重质标准楼板覆面层撞击声改善量的实验室测量:第10部分:小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的实验室测量;-第14部分:特殊现场测量导则。本部分为GB/T19889第14部分。本部分等同采用IS0140-14:2004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14部分:特殊现场测量导则》。本部分按GB/T1.1的要求对TSO 140-14;2004做厂—些编辑性修改。本分的附录 A、附录B、附录 C、附录 D和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科学院提山。
本部分山全国产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归口。本部分越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产学研究所、同济大学、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东南大学,南京大学。
本都分主要起草人:谭华,凸亚东,钟祥璋,王季卿,语正炎、柳孝图、莫启学、傅秀章,林杰,徐欣。1范围
GB/T 19B89.14—2010/IS0 140-14:2004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
第14部分,特殊现场测重导则
GB/T19889的本部分规定了涉及空气声隔声和撞击声隔声的现场测量本部分是对GB/T 19889.4和 GB/T 19889.7 的补充,给出了在 GB/T 19889.4 和 GR/T 19889.7 中卡直接涵盖的特殊现场条件下荫声测量的导则。注:标准 GB/T19889,4和 GB/T19889,7(统称基本标准)详细规定了理想现场案件下的测虽方送,但对如何在非长方形房间,尺度与普通居室差别较大的房问进行适立的测量设置,尚未提供信息,并且也末给出对很大的房问,长条形房间,楼梯和合房间等场合下的测量导则。本部分的制定及其应用将有助于改普建筑随声现场谢量的再现性,并且可避免在实际测量现场的耗时安择考虑,使一典特殊现场条件下测最工作的实施更为规范.
本部分主要造用了住笔、学校和旅馆等建筑中容想小于250m的房间的隔声测量。按GB/T19889.4和GB/T19889.7测量时并不要求使用本部分,除非另有约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9889的本分的引用而成为本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部分。
GB/T19889.4·2005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4部分: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测量(ISO140-4:1998IDT)
GB/T19889.7一2005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7分:楼板擦击声隔声的现场測量(ISO 140-7:1998,IDT)
3技术背素
本部分的依据为诺德测试技术报告203(NTTechnicalReport203建筑物的声学性能测章附加导则,1992-11通过),本分吸收了该技术报告的内容精髓。注原文为依据 IS0 的技术报告 IS0/TR 110-13;1997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 13 部分,导则 3。ISO/TR140-13即为诺德测试技术报告203,ISO/TR140-13已于2007年撤销。本部分是根据一定的理论研究、实验调查成果和大量现场测量经验制定的。本部分给出了适宜测量设置示例的示意简图。大部分现场条件下,均可参照示例建立适宜的测量设置。考虑到现场的适宜测量设骨与示例可能不完全相同,本部分将示例的示意简图列为资料性附录。简图标出的位置是放置扬声器和传声器的示意位置,各位置应满足GB/T19889.4规定的包括扬声器与房间界面的距离等所行涉及距离的要求。本部分列出的简图并没有包括所有的情说,未列内容可待今后补充。意:下刘两称情说下可能与基本标推不一致。a)GB/T19889.4测量空气声隔声的方法中,假定声源室和接收室的声场近似为扩散声场,闪此要求传声器位置均勾地分布在整个室内空间。例如:如果声源室是一个狼长并有吸声天花板和地面地毯的狭窄走廊那么+从一到另一端的声1
GB/T 19889.14—2010/IS0 140-14:2004压级衰减相当可观,可能行10dB至20dB。按GB/T19889.4的规定,原则上就不能进行测量。因为在声场不扩散、声压级衰减很大的情况下,其室内平均声压级已失去意义,在此情说下,若需进行测量,本部分建议将声源放置在离声源室和接收室的其同间壁的某一极大距离处,即按照本导则确定出走廊中紧靠共同间壁的一个“虚拟的有限容积的声源室空间。b)在声源室楼板面积很大的现场条件下测撞击声隔声时,按照本部分测量与按照基本标准测量,所得果可能会有差异。按照本部分,撞击器在声源室楼板上的撞击位置不宜远离接收室,达会导致一些情况下接收室内的声压级高于按GB/T19889,7测量得到的值,因为GB/T19889.7中要求撞击器位置均匀分布在声源室的整个楼板面上。4测试报告
测试报告应包括GB/T19889.4和GB/T19889.7规定的测试报告的借息。依据本导则测量时,宜在测试报告中“测量步骤和测量仪器的简述”(见GB/T19889.4一2005第9章第i项和GB/T 19889. 7 2005第 8 章第 h 项)的栏目内说明,并简述测量细节和报告与 GB/T 19889. 4 或GB/T 19889.7的要求有偏离的所有内容。5附录
本部分包括两个不同的应用领城:空气声声和撞击声隔声。为了方便实际应旧,本部分在附录中,以图形示意或备图形解释的方式列出了适宜测量设置的示例。资料性附录见附录A至附录E。
A.1通购
本附录是对GB/T19889.4的补充。附A
(资料性附录)
空气声隔声
GE/T19889.142010/IS0140-14:2004分隔声源室和接收室的公共间壁部分称为“共同间壁”,它们可以是隔墙或楼板。在水平方向测量和垂直方向测量中,这种分随间壁的整个面统称为“间壁\(见附录互对这些术语的解释)。A.2概述
A.2.1量频率范围
隔声测量宜采用1/3倍频程滤波器,测最的最小频率范围为100Hz至3150Hz。本附录中所用的频率范围为100Hz至3150Hz.但导划的基本原则同样适用按GB/T19889.4的附录D进行的频率在50Hz至80Hz以及4000Hz至5000Hz的测盈。本附录适用于1/3倍频程和倍频程测量。A, 2. 2房间条件
房间容积不宜超过250m3。但不满起此条件的两房间之间的隔声测量也可参照本部分。水乎方向测最只作单方向测量·通常选取较大的房间作为声源室。如果一个房间是规则房间,另个房间的儿何形状复杂,则宜取规则房间作为接收室,即使规则房间是两者之中的大房间,也应如此。注,按照GB/T19889.4而以在相反的方向交替进行2次测量,欺后敢平均值。然而,双向测量相当耗时,因为要建立两套完整的洲举设暨,并且混响时间也要测量2次。垂直方向测尽,宜优先选取下层房间作为声源室,如果采用无指向性扬声器,并民扬声器置于楼板上方离地有足够的距离,可以避免直达声的影响,此时上层房间也可以作为声源室。立式便携扬声器宜放在柔软的材料上面,以防固体声传人楼板。计算隔声量时,需要用到接收室容积和共同间壁面积。接收室内由非吸声表面组成的物体的体积要从总体积中扣除,这类物体如衣橱、橱柜和管道井等。如果共间间壁主安装有覆了部分间壁面积的柜子、壁橱等物体,则无需扣除面积。A,2.3传声器和扬声器位置的数表A.1列出了声源室与接收室中传声器和扬声器位置的推荐数呆。表A.1根据声源室和接收室楼板面积确定的传声器和扬声器位置的数量测量设置
房间的楼板面积
50~100
扬声器(声源室)
注:括号中的数值是测量室内声压缀的位置总数量.传声器和扬声器位置的数量
固定传声器
10<10)
15(15)
旋转传声器
楼板面积小于50m2时,如果能够满足GB/T19889.4规定的两个扬声器之间的距离至少1.4m的要求,对2个扬声器位置可使用相同的5个固定传声器位置或相同的旋转传声器扫测路径(测设置A);否则,则宜采用测量设置 B。楼板面积在 50 m*~100 m2 时,宜使用 2 个扬声器位置,但对 2 个扬声器位置不可使用相同的 5 个3
GB/T 19889.14—2010/ISO 140-14:2004固定传声器位置或相向的旋转传声器扫测路径,即总共需要10个周定传声器位置或2个旋转传声器位箕(测量设置B)。
为了在所有测虽条件下获得尽可能高的推确度,一般推荐采用测量设暨B,这同样适用于面积小于50m”的房间,这对矩形或类似的房间尤其重要。楼板面积大于100m2时,推等采用3个扬声器位置,15个固定传声器位或3个旋转传声器位置。
声源室和接收室中声场采样的要求与GB/T19889.4相同,即固定传声器位置均勾地分布在充许的空间范围内,如使用移动传产器,需要在可能的全部空间内均勾地采样,体积小于10 m3的小房间,采用固定传声器位置进行测量,测母位昼数量等于非和关位置总数量。A.2. 4水平方向测量
附录 C例 1 至例 14(符号见 C. 2)提供了水平方向测量时扬声器和传声器适宜位置的示例。在考虑到满足GB/T19&89.4规定的最小距离后,扬声器位置一般要尽可能靠近声源室内共同间壁对面的两个墙角。楼板面积大子50m的产源室,扬声器距共同间壁的距离不宣超过声源室内间壁宽度的 2. 5 倍或 10 m,即不超过二者中的最短距离(见附录 C例 1 例 2 和例 3)。如果声源室楼板面积变到限制(参见例2),如依可用的有限面积从表A.1中选择扬声器和传声器位景的数量。如果通过侧向墙体或侧向固护结构的传声显著,则扬声器不宜效在靠近该构件的地方。A.2.5垂直方向测量
附录C例15至例28(符号见C.2)提供了垂直方向测基时扬由器和传声器适宜位暨的示例,在考总到满足GB/T19889.4规定的最小距离后,扬声器位骨一般要尽可能靠近房问的墙角。如果通过基侧向墙体或侧向国护结构的传声显著,扬声器不宜在靠近该构件的邮方。如果接收室小于声源室,耳声源室楼板面积超过50m,则扬声器不官放在紧靠共同间擎的地方(见附录C例21、例23和例25)。A.3非常规房间
A.3.1有局部弱断墙的房阅
对有局都隔墙的寿间如果隔断的开口面携小千或等于其所在位罩的序间恶断面面积的一分之-一,作为一个约定规则,该房问被视为两个独立的房间。但如果房间被视为一个整体房间更为合适,则宜采用测量设置B。扬声器位骨要尽可能使声辐射完全短盖整个共同间壁(最好从2个扬声器位置都能看到整个共同间壁)。上迷原则也适月于房间分隔墙高度小于房间高度的情况。有局部断墙的房间之间水平方尚测量的示例见附录 C例 9、例 10、例 11,例 12,和例 13。如果垂直测量的一个或两个房间中有局部隔断墙,宜采用与水平测量同样的原则测量(见附录C例 26 、例 27,例 28 .例 30 和例 31) 。最好将两个耦合房间之间的开口采用胶合板或石膏板封闭,以形成一个确定的房间。A.3.2有阻尼的房间
在大的强阻尼(短混响时间)的房间中,声玉级会随距声源距离的增加面显著衰减。示例:一个装有吸声天花板和地面铺地毯的获长走廊。在强阻尼的接收室中,有必要限制声压级采样所用的那部分接收室的容积,接收室内那些声压级比共同问壁附近的参考位置处低6B或更多的地方不宜包括在内。水平方向测最的参考位置:距共同间壁中央0. 5m地板上方1.5 m处;垂直方向测量的参考位置:共同间壁中部的上方1. 5m处<见附录E中的术语解释)。
开启声源室的扬声器后,可采用便携式声级计测量参考位置及从该位置起增加距离后的位盘上的A计权声压级来估算声压级的衰减。接收室的这部分容积用于测量和计算隔声量。在强阻尼的声源室中,从声源前 1 m的位置到共同间壁前 0. 5 m的位置(参考位置)上的声压级衰GB/F 19889.14—2010/IS0 140-14:2004 减不宜超过 6 d,否则,宜将扬声移至离间壁近一点的位罩。A.3.3交错排列的房间
如果房间交错排列,并且声源室楼板面积超过50m2,则扬声器宜放在声源室中紧靠共同间壁的地方。
对于垂直方向测量-扬声器离端墙(见附录F)的距离不宜超过声源室宽度的2.5倍或10m1即不超过二者中的最短距离(见附录C例17,例21和例23)。对于水平方向测量,如果共同间壁的宽度小于声源室内间壁宽度的一毕,扬声器位置之问的距离则宜减小到近似等于共同间壁宽度的2.5倍(这在接收室比声源室小得多,或者房间交错排列的情况下会涉及)。靠近共同间壁区域放登扬声器时,其位置间距不宜小十5m(见附录C例4和例5)。宜避免将扬声器位置选在房间对称载上,如果两个房间完全错开(无共同间壁),2个扬声器位置的间距也不宜减少(见附录℃的例6)。
垂直方向测量的示例免谢录C例17、例18和例15。A,3.4几何形状很复杂的房间
导则设有其体规定在几何形状很复杂的房间(例如有开做面的房间,错层住宅的房间)之尚的量细则。这些房间或多或少由儿个合空间组成,在这些场合下,几乎不可能规定接收室的容积和共同间壁的面积。此外,扬声器和传声器位置的选择通常也很困难,此时的基本原则是将扬声器效在作宅中紧靠所界定的共同间壁的区域,通常需要3至4个扬声器位置,接收室内传声器位置应均与分布在测基所允许的最大空间内,见GB/T19889.4,接收率的容积宜按A.3.2规定的6dB法来限定。A.4门的测量
A. 4. 1扬声器和传声器位置
一般情说下,门的一面可认为是室外(例如:面向走廊或楼梯间的那-面),此时宜将走廊或楼梯间作为声源室,采用2个扬声器位暨,扬声器在声源室内宜放在门对简墙角的地面上,其放置位置既不置靠近门,也不宜靠近安装门的墙体。使用固定传声器测量,声源室和接收室均宜采所5个位置,使用旋转传声器测鼠,声源室和接收室与宜采用1个位置。注!测蛋安装在两个规则旁间之间的门(例如:客房或教室)尤法定义室内和室外时,以上原则同样适用。A, 4.2走痴和房间之间的门(例如:大厅入口)在走廊中,扬声器位暨之间宜来用约6的间距,所选位置宜避免对称,例如,可将:位罩设在门右边 2. 5.m处,而另 -位置设在门左边3. 5m处(见附录 C例14)。A.4.3楼梯间和房间之间的门
在役有合适的墙角的狭窄楼梯间内,宜将扬声器分别放在楼梯的上半层和下半层,不论是在楼梯的台阶上还是在平台上均可。
A, 4. 4建筑物中门的隔声量的测量首先,测量门的表观隔声量。
按GB/T19889.4—2005中4.1至4.3进行测量,门的表观两声盈R,由式(A.1)确定:Ra=Lt -L2 +10lg(Sd/A)
式中:
Ra——门的表观声量,单位为分贝(dB)+L1——声源室平均卢压级,单位为分贝(dB);L2——接收室平均声压级,单位为分贝(dB);A…接收室吸声量,单位为平方米(m2)Sa——用于安装门及门框开口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 (A l)
GB/[19889.14—2010/1S0140-14:2004如果所有的声音均是通过门洞开口面积Sa传逆的,那么,R。即为门的隔声是。否则应对尺进行惨正
其,采敢隔声措施将门处的隔声量火大提高,以检验侧向传声,采取隔声措施后门处的表观声量R由式(A.2)确定:
Rd—L—L + 10Ig(S/A)
式中:L1和L2分别为采取隔声措施后声源室和接收室的平均声民级,单位为分贝(dB)。(A.2
注,假设采取的随声措施是理想的,即来取声措随后通过门处的声传递与通过周固培体和其他途径的侧向传声相比可忽略不计,
比较式(A.1)和式(A.2),可发生以下3种中的一种情况:a) R Ra 15 dE
此时,由式(A,1)得出的门的隔声量是正确的,无需修正。b) dB通过门的声传递比通过周围结构的声传逆要大一些。此结论是在假设采取了理想的隔声措施的前提下得出的,即采取隔声措施后通过门处的声传递与通过周围墙体的声传递相比可忽略不计:此时,门的隔声量用式(A.3)计算;Ra.app—-101g10-R,/10-10-Ra/1J-(A.3)
c) R- R&≤6 dB
由于周围墙体的隔声太差,导致不能准确地测出门的隔声量。与b)的前提相拘,此处假设所用的隔声措施足够有效:
此时,可下式估算门隔声量的低限:Rd R + 1.3 dB
如果测试目的只是为了检验门是否满足-定的隔声要求,并且表观隔声量尺已达到相应要求,那么,采敢隔声措施和泌的第二步星就没有必要了,因为下我总成笠:Rd,ng Ra
本条文中引入的门陷声量的不同下标不宜在测试报告中使用,它们仅为解释清楚本条文而采用。注,在某些情说下,也可避过测盘与另一相邻接收室之间的设有门的同种墙体来确定围墙体的传声。另外,也可采用声强技术测量门的隔声(详细内容参见ISO15186-2)。A.5扩散场的评估方法
本方法可用于评估不容易理解的测最结果或击于测不满足扩散声场条件而引起的问题。测量2个扬声器情况下10个固定传声器位置上的声压级(对应每一扬声器有 5个传声器位置)产源室内,2个扬声器的位宜同于隔声测量:接收室内,可用2个扬声器直接测量,或者将扬声器放在声源室内发声,测量建筑结构的声辐射。传声器位置宜均匀分布在整个房间空间内。可测出10次测量样本的标准偏差,并可与图A,1所示的理论期望值进行比较图 A,1 和表 A. 2 中列出标准偏差值旨在优化测量设置,其值不宜作为所希满足的要求。如果巢超过了理论值,宜作如下考虑:a)如果超出的数值是在低频出现,宜者虑增加传声器或扬声器位置的数量。b)对于以典型的建筑材料建造的硬表面空房间,标准偏差有一限值。在比空房间的混响时间短的房间内(如有吸声天花板或厚地毯的房间),空间标准偏差会提商,可能超出理论值,无其在高频段。
c)在中商频范内限值的超出可能是由于阻尼房间内声压级的空间衰减,这可以通过在接收室内垂直于共同间壁的直线上不同位置声压级的系统测量,或者在声源室内逐断增加与声源的6
GB/T19889.14—2010/IS0 140-14:2004距离的系统测盘来检查。如果出现较大的声级衰减,宜增加扬声器和传声器位置,并应用A, 3. 2中给出的 6 dB 规则。
尤其在小的阻尼房间中扬声器的近场影响是一项风险,如果这被证实是引起超过限值的原因,可能的话要把传声器位置移到离扬声器较远的地方。在有局履断墙的房间内,限值可能被超过的原因是在某些传产器位置断境形成工声屏障。e)
往:X-
一频率,单位:Hz
+ 10 s
图A,1
颈率/112
Y—标准偏差,单位:dB
100 m3
不同容积的空房间中,采用十个传声最位置测量声压级的空间标准偏差的理论值表A2
图 A. 1 由线的具体数值www.bzxz.net
容积/m
GB/T19889.14—2010/ISO140-14:2004A.6混响时间测最
接收室混响时间测量宜按GB/T19889.4或ISO3382-2的规定进行。按照GB/T19889.4的规定,应至少采用3个传声器位置和一个扬声器位置,在每个位置布2软声激励;或者采用6个传声器位置,在每个位置有一次声励。如果使用旋转传声器,可在装置转动过程中测量,此时测量位置均勾分布在路径中。测混响时间的测量位置最好能与测量声压级所用的位置相同。现场测量宜优先采用20dB的声压级衰变。一般对扬声器位置的要求并不太苟刻,靠近房间墙角的位置是合适的。在有局部断墙的房问内,如果房间内两部分的吸声状况不同,宜按上述步骤分别测量两部分的混响时间。如果将耦合的房间看作一个房间,那么宜采用这些测量的平均值来计算需声量。在楼板面积大于50m的房间中,宜优先采用2个声器位置、6个传声器位置或2个旋转传声器位置(始果在各位置仅有一次声激励,宜采用12个传声器位置),B.1通则
本附录是对GB/T19889.7的补充,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撞击声隔声
GB/T19889.14—2010/IS014D-14:2004分隔声源室和接收室的公共问壁部分称为“共同间壁”,它们可以是隔墙或楼板。在水平方向测基和垂直方向测量中,这种分隔间壁的整个面统称为“间壁\(见附录E对这些术语的解释)。放登撞齿器的房间为产源室,在垂直方向的测量中上层为声源室,下层为接收室。B.2述
B.2.1测量频率范围
宜采用1/3倍频程滤波器测量撞击声两声,测量的最小频率范围为100Hz至3150Hz。本附录中所用的频率范围为100Hz至3150Hz,但本部分的基本原则同时也适用按GB/T19889.7的附录C进行的频率在50Hz至80Hz以及4000Hz至5000Hz的测量。本附录适用于1/3倍频程和倍频程测量。B.2.2楼板面层
如果同一房间中使用了不同的楼板面层(例如厨房区和起居室区),宜对两种不同的楼板分别逊量和报告,各楼板区域宜按下列导则测显。测尽软质楼板面层(例如地毯和PVC地板面层)可采用小样品(例如1m\),将样品移动到不同的撞击位置上诞量,注意:如果实际面层需要用粘接剂固定,但测量时未使用粘接剂固定,那么其测量结果会产生误导。
宜避免在轻质不搁楼板上采用荷重显著的重地毯的小样品测量,因其可能未能计及地满铺时产生的对楼板弯曲运动的阻尼或约束的影响。如果采用小样品测量:宜在测试报告中说明。对于测量软质楼板面层,要注意到有些材料的撞法声隔声性能与温度有关,如果在不同于一般室温的条件下测量,则宜估算温度对测量结果的影响。在粗糙、铺砖的地面上测量时,应调整撞击器的位置,使锤子不至于打在砖的边缘,以防地砖破损,同时可防止测量结果受到楼板的非特征性激励的影响。B.2.3撞击器和传声器位量数量
撞击器和传声器位置数虽应按表B.1确定。附录D出了表B.1中撞击器位置和传声器位置的各种组合的示意图,附录 C给出了表B,1 定义的 2型分隔楼板,上撞击器位置的示例。如果尽 1 型分隔楼板,且面积为20㎡2至50m2,根据表B.1的要求,还应增加撞击器位置数量。对于1 型分隔楼板,宜至少有一个撞击器位置位于梁的上方+并与梁的方向成 45\角。对于面识很小的楼板(例如,卫生间),由于考虑撞击器位置之间以及撞击器离开楼板边界的避离的最小要求,会使得可供安排四个撞击器位置的面积非常有限,无论如何,此时仍然要满足表B,1中撞击器位置最小数量的要求,宜格撞击器置于允许面积内,并且各测量位置上宜采用不同的锤连线方向。对于有局部隔断墙的房间,如果隔断墙的开口面积小于其所在位置的房间纵断面面积的三分之一:则应将该房间视为两个房间(见A.3.1)(见附录C例30和例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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