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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000.9-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30000.9-2013

中文名称: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Part 9:Self-reactive substances and mixture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3-10-10

实施日期:2014-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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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化学品 分类 标签 规范 反应 物质 混合物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00危险品防护

中标分类号:综合>>标志、包装、运输、贮存>>A8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 20583-2006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0页【彩图】

标准价格:36.0

出版日期:2014-1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王晓兵、范宾、梁缙、朱涛、宋薇、杨挺、关世太、项超力、曹梦然、高淑霞、温涛

起草单位: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上海化工研究院、中国化工信息中心、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提出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标准简介

GB 30000.9-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GB30000.9-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GB30000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准、判定逻辑和指导、标签。 本部分适用于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分类和标签。
本部分第4章和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30000.9《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的预期结构和将代替的国家标准为:
———第1部分:通则(代替GB13690—2009);
———第2部分:爆炸物(代替GB20576—2006);
———第3部分:易燃气体(代替GB20577—2006);
———第4部分:气溶胶(代替GB20578—2006);
———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代替GB20579—2006);
———第6部分:加压气体(代替GB20580—2006);
———第7部分:易燃液体(代替GB20581—2006);
———第8部分:易燃固体(代替GB20582—2006);
———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3—2006);
———第10部分:自燃液体(代替GB20585—2006);
———第11部分:自燃固体(代替GB20586—2006);
———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4—2006);
———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7—2006);
———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代替GB20589—2006);
———第15部分:氧化性固体(代替GB20590—2006);
———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代替GB20591—2006);
———第17部分:金属腐蚀物(代替GB20588—2006);
———第18部分:急性毒性(代替GB20592—2006);
———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代替GB20593—2006);
———第20部分:严重眼损伤/眼刺激(代替GB20594—2006);
———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代替GB20595—2006);
———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代替GB20596—2006);
———第23部分:致癌性(代替GB20597—2006);
———第24部分:生殖毒性(代替GB20598—2006);
———第25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一次接触(代替GB20599—2006);
———第26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反复接触(代替GB20601—2006);
———第27部分:吸入危害;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代替GB20602—2006);
———第29部分:对臭氧层的危害;
———第30部分: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
本部分为GB30000的第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20583—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自反应物质》。
本部分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GHS)(第四修订版)有关的技术内容一致。
本部分与GB20583—200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中文名称修改为“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9部分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英文名称为“Rulesfor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Part9:—Self-reactive substancesandmixtures”;
———修改了第1章范围内容,将“警示标签”改为“标签”、删除“警示性说明”;
———修改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并增加了“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为引用文件;
———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
———将第5章的图1“判定逻辑图”和“指导”作为资料性附录A;
———删除了原第7章,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将原第7章的表3修改后作为规范性附录B;
———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将原第6章、第7章、第8章修改整合成第6章;原表2修改后作为规范性附录C;
———删除了原第8章,将相关的“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内容作为资料性附录D;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E“标签的例子”。
本部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上海化工研究院、中国化工信息中心、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晓兵、范宾、梁缙、朱涛、宋薇、杨挺、关世太、项超力、曹梦然、高淑霞、温涛。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0583—2006。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GB30000.2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部分:爆炸物
GB30000.14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
GB30000.15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5部分:氧化性固体
GB30000.16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
GB/T21613 危险品 自加速分解温度试验方法
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四修订版)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十七修订版)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五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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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3.3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0000.9—2013
代替GB205832006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Part 9:Self-reactive substances and mixtures2013-10-1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图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4-11-01实施
本部分第4章和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GB30000.9《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的预期结构和将代替的国家标准为:第1部分:通则(代替GB136902009):第2部分:爆炸物(代替GB20576—2006);第3部分:易燃气体(代替GB205772006):第4部分:气溶胶(代替GB20578一2006);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代替GB20579-2006);第6部分:加压气体(代替GB20580—2006);第7部分:易燃液体(代替GB20581—2006);第8部分:易燃固体(代替GB205822006):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32006);第10部分:自燃液体(代替GB20585—2006):第11部分:自燃固体(代替GB205862006):第12部分:白热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42006);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7-2006);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代替GB20589—2006);第15部分:氧化性固体(代替GB205902006);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代替GB20591一2006);第17部分:金属腐蚀物(代替GB205882006);第18部分:急性毒性(代替GB20592-2006):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代替GB20593-2006);第20部分:严重眼损伤/眼刺激(代替GB20594—2006):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代替GB205952006);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代替GB205962006):第23部分:致癌性(代替GB20597—2006):第24部分:生殖毒性(代替GB20598-2006):第25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代替GB20599一2006):第26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代替GB206012006);第27部分:吸人危害: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代替GB20602一2006);第29部分:对臭氧层的危害:
第30部分: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本部分为GB30000的第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30000.9-—2013
本部分代替GB20583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自反应物质》。本部分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HarmonizedSystemof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GHS)(第四修订版)有关的技术内容一致。本部分与GB20583—200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T
GB30000.9—2013
修改了标准名称,中文名称修改为“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英文名称为“Rules forclassificationand labellingof chemicals—Part9:—Self-reactivesubstances and mixtures\,
修改了第1章范围内容,将“警示标签”改为“标签”、删除“警示性说明”;修改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并增加了“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为引用文件: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将第5章的图1“判定逻辑图”和\指导”作为资料性附录A:删除了原第7章,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将原第7章的表3修改后作为规范性附录B;
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将原第6章、第7章、第8章修改整合成第6章原表2修改后作为规范性附录C;删除了原第8章,将相关的“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内容作为资料性附录D;增加了资料性附录E“标签的例子”本部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上海化工研究院、中国化工信息中心、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分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晓兵、范宾、梁缙、朱涛、宋薇、杨挺、关世太、项超力、曹梦然、高淑霞、温涛。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0583—2006。
1范围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GB30000.9—2013
GB30000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准、判定逻辑和指导、标签。本部分适用于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分类和标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仪注日期的版木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口期的引用文件一其最新版本GB136
GB/T21618
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财
化学品分美和标鉴规活
化学品分类和标菱规范
化学品分美和际签规活
第2部分:爆灶物
氧化性液体
氧化性固体
化学副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
自加速分解温度试验方法
危险品
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
分类和标签制度》HS)(第四修订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有汇第手主修订版文件
联合国《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相标准手开第五修订版3术语和定义
GB1369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self-reactivesubstancesormixtune即使没有氧(空气)也容易发生激烈放热分解的热不稳定液态或固态物质或者混合物。本定义不包括根据GHS分类为爆炸物、有机过氧化物或氧化性物质和混合物。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如果在实验室试验中其组分容易起爆,迅速爆燃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显示剧烈效应,应视为具有爆炸性质。4分类标准
4.1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分类和标签的一般原则见GB136904.2分类标准
4.2.1应将任何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划入本类,除非:a)根据GB30000.2分类为爆炸物;GB30000.9-2013
根据GB30000.14或GB30000.15分类为氧化性液体或氧化性固体,但氧化性物质中的混合b)
物如含有5%或更多的可燃有机物质应按照4.2.2中界定的程序划为自反应物质:根据GB30000.16分类为有机过氧化物;分解热小于300J/g;或
50kg包装件的自加速分解温度(SADT)大干75C注1:符合划为氧化性物质标准的氧化性物质混合物如含有5%或更多的可燃有机物质并且不符合上文a)c)、d)或e)所述的情况,应进行自反应物质分类程序;这种混合物如显示B型至F型自反应物质特性(见4.2.2)应划为自反应物质。
根据下列原则,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划入本类中的七个类别“A型G型”之一:a)
任何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如在包装件中可能起爆或迅速爆燃,将定为A型白反应物质;具有爆炸性质的任何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如在包装件中不会起爆或迅速爆燃,但在该包装b)
件中可能发生热爆炸,将定为B型自反应物质:具有爆炸性质的任何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如在包装件中不可能起爆或迅速爆燃或发生热爆c
炸,将定为C型自反应物质;
任何白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在实验室试验中:1)部分地起爆,不迅速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不呈现任何剧烈效应;2)根本不起爆,缓慢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不呈现任何剧烈效应,或3)根本不起爆和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呈现中等效应:将定为D型自反应物质;
任何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在实验室试验中,根本不起爆也根本不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e
呈现微弱效应或无效应,将定为E型白反应物质:任何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在实验室试验中,根本不在空化状态下起爆也根本不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只呈现微弱效应或无效应,而且爆炸力弱或无爆炸力,将定为F型自反应物质:任何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在实验室试验中,既绝不在空化状态下起爆也绝不爆燃,在封闭条g
件下加热时显示无效应,而且无任何爆炸力,将定为G型自反应物质,但该物质或混合物应是热稳定的(50kg包装件的自加速分解温度为60C~75C),对于液体混合物,所用脱敏稀释剂的沸点大于或等于150C。如果混合物不是热稳定的,或者所用脱敏稀释剂的沸点低于150C,则该混合物应定为F型自反应物质。注2:G型无对应的危险公示要索,但应考虑属于其他危险类别的性质。注3:A型到G型不一定适用于所有系统。4.2.3温度控制标准
自反应物质需要进行温度控制,如果其自加速分解温度小于或等于55℃。确定自加速分解温度的试验方法以及控制温度和危急温度的推算见GB/T21613。所选择的试验的进行方式应能体现对包装件的尺寸和材料的代表性。
5判定逻辑和指导
判定逻辑和指导仅供参考。判定逻辑和指导参见附录A。特别建议负责分类的人员在使用判定逻辑前和使用时研究第4章。
6标签
6.1概述
6.1.1对于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的标签,危险类别都以指定的象形图、信号词和危险说明的顺序列出。2
GB30000.9-—2013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七修订版)(以下简称《规章范本》)涵盖的危险科类或类别应在标签中列出每个项别的指定相应图形标志。白反应物质和混合物标签要素的分配见陷录B。
6.1.2有关白反应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准和标签要素见附录C。6.1.3标签上要求的信息包括危险象形图、信号词、危险说明、防范说明、产品标识符和供应商标识等。注:对于尚未标准化的其他标签要素,如防范说明也需要包括在标签上,主管部门可能还要求提供额外信息,供应商也可能增加补充信息。
6.2危险象形图
危险象形图应使用黑色符号加白色背景,红要足够宽,以便醒目。《规章范本》规定的危险象形图、图形符号颜色、数字和最小尺寸见附录B6.3信号词
信号词指标签上用来表明危险的相对严重程度和提醒读者注意潜在危险的词语。对于A型、B型,C型和D型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使用信号词“危险”,对于E型和F型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使用信号词“警告”;对于G型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不使用信号词。6.4危险说明
危险说明指分配给一个危险种类和类别的短语,用来描述一种危险产品的危险性质,在情况合适时还包括其危险程度。白反应物质和混合物危险说明参见附录D6.5防范说明
防范说明是一个词语(和/或象形图),用于描述为尽可能减少或防止由于接触危险产品或者不适当的贮存或搬运危险产品的不良效应建议采取的措施。为达到要求,共有5类防范说明:一般、预防、应急,贮存和处置。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防范说明参见附录D。6.6产品标识符
6.6.1标签上应使用产品标识符,且应与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上使用的产品标识符相一致。如果一种物质或混合物列人《规章范本》,包装上还应使用正确的联合国运输名称。6.6.2标签应包括物质的化学名称。对于混合物或合金,在急性毒性、皮肤或呼吸道敏感或特定目标器官毒性出现在标签上时·标签上应当包括可能引起这些危险的所有成分或合金元素的化学成分。主管部门可要求在标签上列出可能导致混合物或合金危险性的所有成分或合金元素的化学名称,6.7供应商标识
标签上应当提供物质或混合物的生产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6.8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标签的例子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标签的例子参见附录E。KAoNiKAca
GB30000.9—2013
A.1判定逻辑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判定逻辑和指导
A.1.1对白反应物质或混合物进行分类,应使用《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二部分的试验系列A到试验系列H。分类依照判定逻辑图A,1进行。A.1.2应用试验确定对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有决定性作用的性质。《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二部分(试验系列A到试验系列H)给出了具有相关评估标准的试验方法。2.1是
试验B
在包装件中能否起爆?
是,迅速
试验D
在包装件中能否迅速
请您?
试验G
物质/混合物
试验A
是否传导爆炸?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1.2部分
试验C
能否传导爆燃?
4.1是,迅速
能不传导课搬?
4.2是,很慢
春封闭条件
下加热的成妞何
7.3微装
在包装件中能香起爆
在封闭条件下加热的
效成如何
试验C
5.1是,迅速
GB30000.9—2013
能否传导爆燃?
5.2是,很慢
在封闭条性加热的
效应如你?
9.2中等
8.2中等
装在大于400km
4501.的包装件中或
老虑手以萌免?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判定逻辑
TTKAONTKAca-
试验F
其燥炸力如何?
试验E
在封闭条件下
加热的效应如何?
GB30000.9-2013
A.2指导
在下列情况下,不需要使用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分类程序:分子中没有与爆炸性或白反应性质相关的原子团;试验和标准手册》附录6表A.6.1和a)
A.6.2中给出了这些原子团的例子,或单一有机物质或有机物质的均勾混合物的估计自加速分解温度大于75C或分解热低于b
300J/g。可以使用适当的量热方法测定起始温度和分解热,见《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二部分20.3.3.3
标签要素的分配见表B.1。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标签要素的分配
表B.1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标签要素的分配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加热可能爆炸
同爆炸物
(采用相同的
图形符号选择过程)
加热可能起火
或爆炸
C型和D型
加热可能起火
E型和F型
加热可能起火
GB30000.9—2013
本危险类别
没有分配标签要素
在《规章范本》中
未作要求
注1:对于B型根据“规章范本》.特殊规定181可能适用(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免贴爆炸物标签。详见规章范本》第3.3章)
注2:《规章范本》的形图符号颜色自反应物质象形图:图形符号(火焰):黑色;底色:自色带七条垂直红色条纹:数字“4\位于下角:黑色。爆炸品图形符号:图形符号(爆炸的炸弹):黑色;底色:色:数字“1\位于下角,黑色rKAoNTKAca
GB30000.9—2013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准和标签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准和标签见表C.1。表C.1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准和标签要素危险类别
C型和D型
E型和F型
根据规章范本》第部分的试验结果并应用附录人的判定逻辑。
最据《规章范本》第二
部分的试
同定选辨。
根据规意范不第二部分的试验结果并应用附录A的判定逻辑
根据规章范本》第二部分的试验结果并应用附录A的判定逻辑。
根据《规章范本》第二部分的试验结果并应用附录A的判定逻辑。
图形备号
信号词
危险说明
恩彩行号
信号信
抢险说明
图形符号
危险说明
图形符号
信号词
危险说明
图形符号
信号词
危险说明
标签要素
热可能爆炸
加热可能炸或起火
加热可能起火
加热可能起火
本危险类别没有
分配标签要素
D.1概述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的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GB30000.9—2013
D.1.1本附录为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提供如何使用符合GHS的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指导,列出白反应物质和混合物每一危险种类和危险类别的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见GB13690。D.1.2危险说明的编码
D.1.2.1危险说明的编码见GHS附件3专门的字母数字混合代码,由个字母利3个数字组成,具体如下:D.1.2.2衔—种危险说明均设定一字母\H”(代表”危险说明\);a
第1个数字代表下同部分编号设定的危险说明所指危险类型,具体如下,b
“2\亿表物票危险;
代表健康危险,
代表环境危险
)后2
D.1.2.3除
对应于物
或者湿合物固有属性引起的危险的序列编女如:爆炸性代码200~易燃生(代码22
规定,所有指定的危险说明
非另有
出现处
签上。
可规定危险说明在标签
在组合危险说期握供两种或者以上危险说明时,主管部门可以具体靓定,是否将组此外
出现的顺序
,或者由制造商供应商自看央定合危险说明或者相应的单个说
D.1.3防范说明应连同统一的范险素(象图信号词和危险说明通标在符合要求的标签应商租或主管部门科的决定于补充。上。附加补充信息,阅如使用说明,电可再制造商供D.1.3.1防范说明编码见IS附件
D.1.3.2防范说明的编码
1每一防范说明均设定一个专门的字母数字混合代码,由1个字母和,个数一组成,具体如下:D. 1.3.2. 1
a)字母\P\(代表“防范说明\):第1个数字,代表防范说明的类型,具体如下:b)
“1\代表一般防池说明;
“2\代表预防防范说明,
\3\代表应急防范说明;
“4\代表贮存防范说明;
“5”代表处置防范说明;
c)后2个数字(对应于防范说明的序列编号)。D.1.3.2.2防范说明代码用作参考。防范说明代码不是防范说明条文的一部分,不应用其替代防范说明条文。
一般防范说明
对被划为危害人类健康或环境的所有物质和混合物应采取一般防范措施。以下一般防范说明在给定的条件下适用于GHS标签(见表D.1)。9
TTTKANT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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