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0000.27-2013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00危险品防护
中标分类号:综合>>标志、包装、运输、贮存>>A8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0页【彩图】
标准价格:31.0
出版日期:2014-1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张少岩、黄红花、林铮、耿向阳、宋振乾、车礼东、万敏、吴维皑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归口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提出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标准简介
GB 30000.27-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7部分:吸入危害
GB30000.27-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GB30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具有吸入危害的化学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准、判定逻辑和标签。
本部分适用于具有吸入危害的化学品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分类和标签。
本部分的第4章和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3000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的预期结构和将代替的国家标准为:
———第1部分:通则(代替GB13690—2009);
———第2部分:爆炸物(代替GB20576—2006);
———第3部分:易燃气体(代替GB20577—2006);
———第4部分:气溶胶(代替GB20578—2006);
———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代替GB20579—2006);
———第6部分:加压气体(代替GB20580—2006);
———第7部分:易燃液体(代替GB20581—2006);
———第8部分:易燃固体(代替GB20582—2006);
———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3—2006);
———第10部分:自燃液体(代替GB20585—2006);
———第11部分:自燃固体(代替GB20586—2006);
———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4—2006);
———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7—2006);
———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代替GB20589—2006);
———第15部分:氧化性固体(代替GB20590—2006);
———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代替GB20591—2006);
———第17部分:金属腐蚀物(代替GB20588—2006);
———第18部分:急性毒性(代替GB20592—2006);
———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代替GB20593—2006);
———第20部分:严重眼损伤/眼刺激(代替GB20594—2006);
———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代替GB20595—2006);
———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代替GB20596—2006);
———第23部分:致癌性(代替GB20597—2006);
———第24部分:生殖毒性(代替GB20598—2006);
———第25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代替GB20599—2006);
———第26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代替GB20601—2006);
———第27部分:吸入危害;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代替GB20602—2006);
———第29部分:对臭氧层的危害;
———第30部分: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
本部分为GB30000的第2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GHS)(第四修订版)有关的技术内容一致。
本部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少岩、黄红花、林铮、耿向阳、宋振乾、车礼东、万敏、吴维皑。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四修订版)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十七修订版)
标准内容
ICS13.3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0000.27—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7部分:吸入危害
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Part27:Aspirationhazard
2013-10-1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4-11-01实施
本部分的第4章和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GB3000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的预期结构和将代替的国家标准为:第1部分:通则(代替GB13690—2009);第2部分:爆炸物(代替GB20576—2006);第3部分:易燃气体(代替GB20577—2006);第4部分:气溶胶(代替GB20578—2006):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代替GB20579—2006):第6部分:加压气体(代替GB205802006)第7部分:易燃液体(代替GB20581—2006);第8部分:易燃固体(代替GB20582-2006):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32006);第10部分:自燃液体(代替GB20585—2006):第11部分:自燃固体(代替GB20586-2006);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4一2006):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7—2006);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代替GB20589—2006);第15部分:氧化性固体(代替GB20590—2006);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代替GB205912006);第17部分:金属腐蚀物(代替GB205882006):第18部分:急性毒性(代替GB205922006);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代替GB20593—2006);第20部分:严重眼损伤/眼刺激(代替GB20594—2006);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代替GB20595一2006);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代替GB20596一2006):第23部分:致癌性(代替GB20597—2006):第24部分:生殖毒性(代替GB205982006);第25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代替GB20599一2006);第26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代替GB20601一2006);第27部分:吸入危害;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代替GB20602一2006):第29部分:对臭氧层的危害;
第30部分: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本部分为GB30000的第2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30000.27—2013
本部分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HarmonizedSystemof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GHS)(第四修订版)有关的技术内容一致。本部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少岩、黄红花、林铮、耿向阳、宋振乾、车礼东、万敏、吴维。I
1范围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7部分:吸入危害
GB30000.27—2013
GB3Q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具有吸人危害的化学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准、判定逻辑和标签。本部分适用于具有吸人危害的化学品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分类和标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口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3690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四修订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七修订版)3术语和定义
GB1369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吸入aspiration
特指液态或固态化学品通过口腔或鼻腔直接进人或者因呕吐间接进入气管和下呼吸系统。4分类标准
吸入危害分类和标签的一般原则4.1
吸入危害分类和标签的一般原则见GB13690。4.2注意事项
吸入危害的一般和具体注意事项见附录A。4.3物质分类标准
吸入毒性的危险类别见表1。
表1吸入毒性的危险类别
类别1:
已知引起人类吸入毒性危险的化学品或者被看作会引起人类吸人毒性危险的化学品
物质被划人类别1:
a)根据可靠的优质人类证据\;或b)如果是烃类并且在40测量的运动黏度不大于20.5mm/sGB30000.27-2013
类别2:
因假定它们会引起人类吸人毒性危险而令人担心的化学品
表1(续)
根据现有的动物研究以及专家考到表面张力、水溶性、沸点和挥发性做出的判断,在40℃测量的运动黏度不大于14mm2/s的物质,被划人类别1的物质除外
划人类别1的物质例子是某些烃类、松脂油和松木油。在这些条件下,有些主管当局可能会考虑将下列物质划人这一类别:至少有3个但不超过13个碳原子的正伯醇,异丁醇和有不超过13个碳原子的翻类4.4混合物分类标准
4.4.1掌握混合物整体数据时的混合物分类混合物根据可靠优质的人类证据划入类别1。4.4.2不掌握混合物整体数据时的混合物分类,架桥原则4.4.2.1
如果温合物本身没有进行过确定其吸人毒性的武验,但对混合物的单个组分和已做过试验的类似混合物均已拿握充分数据,足以用这些数据
行附加试验
这可确保分
当确定家昆合物的危险特性,那么将根据以议定的架桥原则使超通程最大程度地便用现有效据来确定混合物的危险特性,而无需对动物进如果做过试验的混合物用不具有吸人毒性危险的稀释剂稀释,而且该稀释剂不会影响其他组分或混合物的吸
,那么经种
希释的新混合物可划为
物质的浓度不应当降到低
4.4.2.3产品批次
混合物已做过试验的
为原做过试验的混合物相同的类别,不过,吸人毒性个生产批次的吸入毒性,可以认为实际上与同一制造商生产的或在其控制下生产的同一商业品的男一个未经试验的产品批次的声性相同,除非有理由人为,末经试验的产品批如果后一种情况发生,那么需要进行新的分类。次的毒性有显著变化。
4.4.2.4类别1混合物的度
如果经过试验的涯合物划为美别1.而该混合物中属于类别一的组分浓度增加,则新生成的混合物应划为类别1,无须另做试验。
4.4.2.5一种毒性类别范围内的内推法三种组分完全相同的混合物(A、B和C),混合物A和混合物B经过测试,属同一毒性类别,而混合物C未经测试,但含有与混合物A和混合物B相同的毒理学活性组分,但其毒理学活性组分的浓度介于混合物A和混合物B的浓度之间,则可假定混合物C与A和B属同一毒性类别。4.4.2.6实质上类似的混合物
假设以下情况:
a)两种混合物:
1)A+B;
2)C+B。
b)组分B的浓度在两种混合物中基本相同。2
c)混合物1)中组分A的浓度等于混合物2)中组分C的浓度。GB30000.27—2013
d)A和C的吸人毒性实质上相同,即它们属于相同的危害类别,而且预计不会影响B的毒性;如果混合物1)或2)已经根据表1中的标准分类,那么另一混合物可以划为相同的危害类别。4.4.3掌握混合物的所有组分数据或只有一些组分数据时的混合物分类4.4.3.1类别1
4.4.3.1.1混合物如总共含有不小于10%被划为类别1的一种或多种组分,并且在40℃测量的运动黏度不大于20.5mm/s.将划为类别1。4.4.3.1.2如果混合物隔成两层或更多层,其中一层个有不小于10%被划为类别1的一种或数种组分,并且在40℃测量的运动黏度不大于20.5mm/s,那么整个混合物将被划为类别1。4.4.3.2类别2
4.4.3.2.1混合物如总共含有不小于10%被划为类别2的一种或多种组分并且存40℃测量的运动黏度不大于14mms.将划为类别2。4.4.3.2.2在将温合物划为这一类别时使用专家根据表面张力水溶性,沸点和辉发性所做出的判断极为重要,特别是在类则2物质与求混合的情况4.4.3.2.3如果混合物隔成两层或更多层,其电分,并且在40测量的运动黏度不大于5判定逻辑
判定逻辑夜供参考。判定逻辑参见附录B。分第4章。
6标签
6.1概述
层合有不小于10%被划为类别2的一种或数种组
那么服个混合物将被划为类别2。专别建议负责分
的人员自使用判定罗辑时研究本部6.1.1对于吸入危害的标签危险类别都以指定的象形图、信号词和危险说明的顺序列出。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施本》(第十七修订版)(以下间标规章范本》)涵盖的危险种类或类别应在标签中列出每个类别的指定相应图形标志。吸入危害标签要案的分配见附录C。6.1.2有关吸人危害的分类和标签见附录D6.1.3对于尚未标准化的其他标签要素,如防范说明也需要包括在标签上。主管部门可能还要求提供额外信息,供应商也可能增加补充信息。标签上要求的信息包括危险象形图信号词、危险说明,防范说明、产品标识符和供应商标识等6.2危险象形图
危险象形图应使用黑色图形符号加白色背景,红框要足够宽,以便醒目。6.3信号词
信号词指标签主用来表明危险的相对严重程度和提醒读者注意潜在危险的词语。对手吸人危害类别1使用信号词“危险”。对于吸入危害类别2使用信号词“警告”3
GB30000.27—2013
6.4危险说明
危险说明指分配给一个危险种类和类别的短语,用来描述一种危险产品的危险性质,在情况合适时还包括其危险程度。吸人毒性的危险说明见表D.1并参见附录E6.5防范说明
防范说明是一个词语(和/或象形图),用于描述为尽可能减少或防止由于接触危险产品或者不适当的贮存或搬运危险产品的不良效应建议采取的措施。为了达到要求,共有5类防范说明:一般、预防,应急、贮存和处置。吸人危害防范说明参见附录E。6.6产品标识符
6.6.1标签上应使用产品标识符,且应与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上使用的产品标识符相一致。如果一种物质或混合物列入《规章范本》,包装上还应使用正确的联合国运输名称。6.6.2标签应包括物质的化学名称。主管部门也可要求在标签上列出可能导致混合物或合金危险的所有组分或合金元素的化学名称。6.7供应商标识
标签上应当提供物质或混合物的生产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6.8标签的示例
吸人危害标签的例子参见附录F。rkAoNrkAca
A.1一般注意事项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吸入危害的一般和具体注意事项GB30000.272013
A.1.1本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方法,这些物质和混合物可能对人类构成吸入毒性危险。
A,1.2吸人毒性包括各种严重急性效应,如化学性肺炎、不同程度的肺损伤和吸人致死等。A.1.3吸入开始是在吸气的瞬间,在吸一口气所需的时间内,引起效应的物质停留在咽喉部位的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交界处时
A.1.4物质和混合物的吸人可能在吞咽后呕吐时发生。这可能影响到标签,特别是由于急毒性,可能需考虑建议在吞咽后诱导呕吐。不过,如果物质和混合物也呈现吸人毒性危险,诱导呕吐的建议可能需要加以修改。
A.2具体注意事项
A.2.1查阅有关化学品吸入的医学文献后发现,有些烃类(石油蒸馏物)和某些烃类氯化物已证明对人类具有吸人危害。伯醇和酮类只有在动物研究中呈现吸人危害。A,2.2虽然一种确定动物吸人危害的方法已在使用,但还没有标准化,动物试验证据的阳性结果,只能用作可能有人类吸人危害的指导。在评估动物吸人毒性数据时应慎重。A.2.3分类标准以运动黏度作基准。式(A,1)用于动力黏度和运动黏度之间的换算:动力黏度/(mPa·s)
2=运动黏度/(mm2/s)
密度/(g/em)
.....(A.1)
A.2.4虽然3.1中“吸人”的定义包括固体进入呼吸系统,但按表1中b)对类别1或类别2所作的分类,将只适用于液态物质和混合物。A.2.5气溶胶和烟雾产品通常分布在密封容器、扳机式和按钮式喷雾器等容器内。这些产品分类的关键是,是否有一团液体在喷嘴内形成,然后可能被吸出。如果从密封容器喷出的烟雾产品是细微的,那么可能不会有一团液体形成。另一方面,如果封闭容器是以气流形式喷出产品,那么可能有一团液体形成然后被吸出。一般来说,扳机式和按钮式喷雾器喷出的烟雾是粗粒的,因此可能有一团液体形成然后被吸出。如果按钮式装置可能被拆除因而内装物可能被吞咽,那么就应当对产品进行分类。GB30000.27—2013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吸入危害判定逻辑
图B.1和图B.2分别给出了吸入危害的判定逻辑。物质,物质有吸入毒性数据吗?混合物:混合物整体或其组分有吸入毒性数据吗?是
混合物:根据人类实际经验得到的可靠优质证据,品合断服体靠示吸无者
有必人类实际经验得到的例如有关某些经类优质证据吗?
松脂油和松木油的可靠
物质是在40℃测的运动就度不大于20.55的烃类?
根据动物研第和专家判断表明证据不足,并且物质在40C测量的运动黏度不大于14m2/s吗?
图B.1吸入危害判定逻辑
TrKAoNiKAca-
不能分类
不能分类
见使用组分的判
定遇辑(图2)
实别2
非此类
架桥原测可适用吗?(见4.4.2.1~4.4.2.5)混合物含有不小于10%被划为类别1的一种或数种组分,并且在40C测量的运动黏度不大于20.5mm2/s吗?(见4.4.3.1)混合物含有不小于10%被划为类别的一种或数种组分,并且在40C测量的运动黏度不大于14mm码?(元4.3.2)不分类
使用组分的吸入危害判定逻辑
GB30000.27—2013
划入适当类别
类别1
类别2
GB30000.27-—2013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吸入危害的标签要素配置表
表C.1给出了吸入危害的标签要素配置。吸入危害的标签要素配置表
类别1
吞咽及进人呼吸道
可能致命
类别2
吞咽及进入呼吸道
可能有害
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中未作要求TKANTKAcaWww.bzxZ.net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吸入危害分类和标签
表D,1列出了吸人危害的分类和标签表D.1吸入危害分类和标签
危害类别
1.物质和做过试验的混合物
从实际经验得到的,可靠、优质的人类证据表明,具有人类8
吸入毒性,其中包括化学性肺炎、不同程度的肺损伤,或吸人致命:
b)在40C测量的运动黏度不大于20.5mm/s的烃类。2.如果不掌握混合物整体数据,使用架桥原则(见4.4.2)。3.如果架桥原则不适用,混合物在以下情况下划人类别1:至少含有一种被划为类别1的组分,浓度不小于10%,在a
40℃测得的运动黏度不大于20.5mm/s;或b)隔成两层或多层的混合物,如至少有一层含有一种被划入类别1的组分,浓度不小于10%,在40℃测得的运动黏度不大于20.5mm/s
1.物质和做过试验的混合物:
除划为类别1的物质和混合物外,根据动物研究和专家判断认为会引起人类吸人毒性的物质和混合物,在40测量的运动黏度不大于14mm/s
2.如果不掌握混合物整体数据,使用架桥原则(见4.4.2)。3,如果架桥原则不适用,混合物在以下情况下划人类别2:0)至少含有一种别为类别2的组分,其浓度不小于10%,在40℃测量的运动黏度不大于14mm/st或b)隔成两层或多层的混合物,如至少一层含有一种划为类别2的组分·淡度不小于10%,在40%测量的运动黏度不大于14mm/s
GB30000.27—2013
危险公示要素
图形符号
信号词
危险说明
图形符号
信号词
危险说明
吞咽及进入
呼吸道
可能致命
吞咽及进入
呼吸道
可能有害
GB30000.27—2013
E.1概述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吸入危害的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E.1.1本附录为其有吸人危害的化学品如何使用符合GHS的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提供指导,列出具有吸人危害的化学品的每一危险种类和危险类别的建义防范说明,见GB13690。E.1.2危险说明的编码:
E.1.2.1危险说明的编码见GHS附件E.1.2.2每一种危险说明均设定
如下:
个专门的字母数字混合代码,由个字母和3个数字组成,具体(代表“危险说明”)。
字母“H”
b)第1个
表不同部分编号设定的危险说明所指危险类型,具体如代表物理危险
代表健康危寄
4\代表环境危害
后2个数序,对应于物质或者
混合物
210易燃性(代码226至280),等等起的危险的序则编号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播定的危险说明均应出现在标签上。
如:爆炸性(代码200至
主管部门
可规定危险说明在标签
此外在组合危险说明提供两种或者以上危险说明时主管部门毒以具体规定,是否将组出现的顺序。
者相质的单个说明驾人标签,或者由制造商/供应商自行决定合危险说明或
的危险公示要案(象形图信词和危险说明)E.1.3防范说明应连同统
起标在符盒要求的标签
,例如使用说明,电可由制造商/供应商和或主管部门期酌决定以社充。上。附加补充信息
E,1.3.1防范说期编码见GHS附件3。E.1.3.2防范说明的编码
E.1.3.2.1每一防范说明均设定一个专门的字母数字混合代码,由字母和3个数字组成,具体如下:
字母“P\(代表“防范说明”
第1个数字,代表防范说明的类型具体如下b)
“1”代表一般防范说明;
“2\代表预防防范说明:
“3\代表应急防范说明:
4\代表贮存防范说明;
“5”代表处置防范说明。
c)后2个数字(对应于防范说明的序列编号)。E.1.3.2.2防范说明代码用作参考。防范说明代码不是防范说明条文的一部分,不应用其替代防范说明条文。
TKANT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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