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0340-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0340-2013
中文名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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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机动车
驾驶员
培训
机构
资格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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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30340-2013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
GB/T30340-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03.2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0340—2013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Qualifications for vehicle drivers training organization2013-12-3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4-06-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培训机构分级
主体资格
组织机构
管理制度
岗位及人员
教练车
教练场地·
教学设施设备
办公场所及教室bZxz.net
13服务及其他设施·
附录A(资料性附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场地面积计算方法附录B(规范性附录)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资格条件GB/T30340-2013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本标准出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1)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GB/T30340--2013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长安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诚、蔡风出、白韶波、刘莉、窦秋月、殿国祥、王生昌、韦勇、施溢源、顾敏、杨家齐、张学文。
1范围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U13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分级、主体资格、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岗位及人员、教练车、教练场地、教学设施设备、办公场所及教室、服务及其他设施等基本条件。本标准适用于一级、二级和三级民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除外)。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
GB18565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21055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GB/T30341一201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CJ152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GA/T963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JT/T198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378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vehicledriverstrainingorganization以培养驾驶学员的安全意识,培训驾驶学员的驾驶技能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机构。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operatingvehicledriverstrainingsite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提供有偿使用的教练场地、配套设施设备等进行驾驶训练的教练场所。3.3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自备教练场地owned vehicle driving training site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者利用自有或者租用的土地,按照有关要求设计建造的、专门用于自有教练车进行驾驶训练的教练场地。1
GB/T30340—2013
4培训机构分级
4.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分为一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二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三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4.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符合第5章~第13章的要求,一级、二级和三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主要分级指标见9.2和10.1。
5主体资格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6组织机构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设置教学管理、教练员管理、学员管理、结业考核、教学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教练车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及档案管理等部门7管理制度
7.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建立并实施健全的管理制度,见表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制度要求序号
管理制度名称
教学管理制度
教练员管理制度
学员管理制度
结业考核制度
诚信承诺制度
学员投诉受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教练车及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
内容要求
应包括落实国家统一规定的教学大纲的措施,教学实施计划的制定、检查,培训学时计时管理,教学日志与培训记录的使用、管理,教学现场检查与质量评估等应包括教练员聘用、轮训、评议、考核(包括职业道德、执教能力、培训质量、廉洁自律、继续教育记录和学员满意度等)、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的公布、离岗等,并按每位教练员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应包括培训合同内容(包括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告知及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系统、教学目志(含学时确认单)和培训记录的使用等,并按每位学员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
应包括考核方式,考核规范、考核评定和结业证的发放等应包括诚信承诺的内容、承诺的形式,诚信承诺的落实及培训质量信誉回访等应包括投诉的方式、投诉的受理、处理结果和处理时限等应包括道路训练安全告知、安全教育、教学现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除、重大事故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安全责任倒查等,并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应包括教练车及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检查、维护、检测、更新和报备,并按每台教练车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
应包括教练员档案、学员档案、教练车档案、教学设施设备档案和安全档案等的收集、保存和管理
应包括公示培训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的监督管理和报备GB/T30340—2013
7.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还应建立包含残疾人驾驶培训学习期间的学习、生活和安全等保障制度。8岗位及人员
8.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设立培训机构负责人、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结业考核员、安全管理、教练车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计算机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配备相应的人员,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8.2培训机构负责人应熟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具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持有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证。
8.3理论教学负责人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管理能力,持有理论教练员资格证,从事教练员工作3年(含)以上,近两年的教学质量信誉考核记录均为合格以上。8.4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应具备专业技能和教学管理能力,持有驾驶操作教练员资格证,从事教练员工作3年(含)以上,近两年的教学质量信誉考核记录均为合格以上。8.5理论教练员应具备下列条件:a)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b)具有汽车、机械、运输管理等相关专业中专以土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c)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常用伤员急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d)持有理论教练员资格证。
8.6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具备下列条件:a)持有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b)年龄不超过60周岁。
c)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d)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1)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具有5年以上驾驶相应车型车辆的安全驾驶经历。2)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相应车型车辆的经历,如果驾驶操作教练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接受过教练员职业技能教育,则应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和驾驶相应车型车辆的经历,且具有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教练经历。3)其他车型教练车的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具有4年以上驾驶相应车型车辆的经历。
e)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预见性驾驶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和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f)持有相应车型的驾驶操作教练员资格证。g)从事残疾人驾驶培训的驾驶操作教练员还应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熟练掌握残疾人驾驶辅助装置的使用方法。
8.7结业考核员应持有二级(含)以上教练员资格证,近两年的教学质量信誉考核记录均为合格以上。8.8教练车管理人员应具有汽车、机械、机电、运输管理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3
GB/T30340--2013
技术职称,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8.9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8.10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与管理相关岗位配备的专职人员数量应衍合表2的要求表2教学与管理相关岗位配备的专职人员数量要求序号
人员类别
理论教练员
驾驶操作教练员
结业考核员
安全管理人员
人员数量
按教练车总数的3%配备,不少于2人不少于相应车型教练车总数的100%按教练车总数的5%配备,不少于2人不少于1人
注:实施集中理论培训或网上理论培训的地区,理论教练员配置数量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9教练车
9.1教练车型分类
教练车车型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9.2教练车数量
9.2.1不提供或者仅提供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等车型培训服务的,一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总数应不少于80辆,二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总数应不少于40辆,三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总数应不少于20辆。9.2.2除提供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等车型培训服务,还提供其他车型培训服务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等车型教练车数量应不少于5辆,且其他车型教练车数量应满足9.2.1的要求。9.3教练车技术参数
教练车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a)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车长不小于9m的大型载客汽车;b)
牵引车,总长不小于12m的半挂汽车列车;c)
中型客车:车长不小于5.8m的中型载客汽车;大型货车:车长不小于9m轴距不小于5m的重型载货汽车;d)
小型汽车:车长不小于5m的轻型载货汽车,或者车长不小于4m的小型载客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车长不小于5m的轻型自动挡载货汽车,或者车长不小于4m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车长不小于3.3m、轴距不小于2.3m、轮距不小于1.3m的载货汽车;
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应加装符合GB/T21055的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h)
助装置,且车长不小于4m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1)申请人为右下肢残疾的,应加装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手柄或者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踏板;i)
GB/T303402013
2)申请人为双下肢残疾的,应加装转向盘控制辅助手柄、制动和加速迁延控制手柄、转向信号迁延开关,或者驻车制动辅助手柄。普通三轮摩托车:至少有4个速度挡位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或者普通侧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至少有4个速度挡位的普通二轮摩托车;k)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等其他教练车车型:外廓尺寸参数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
9.4教练车技术状况与配置
9.4.1教练车的技术状况应符合GB7258、GB18565的技术要求,达到JT/T198中规定的二级车以上技术条件。
9.4.2教练车应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车载计时计程终端、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9.5教练车标识
教练车标识应符合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关统一标识的要求。10教练场地
10.1场地规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场地总面积与单车道总长度应满足表3的要求。表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场地总面积与单车道总长度要求培训机构
业务范围
提供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
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车型中任意一种车型驾驶培训
服务的
不提供大型客车、牵引车、城
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车型中任意一种车型驾驶培
训服务的
教练场地总面积要求
≥70000
≥57000
≥47.000
≥33000
≥17000
≥10000
单车道总长度要求
≥6800
≥5500
≥4500
≥3200
≥1600
≥1000
其他要求
每增加1台大型车辆,
应增加1000m;
每增加1台小型车辆,
应增加400m
每增加子台小型车辆,
应增加400m
注1:教练场地总面积不包括办公场所及其他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办公场所及其他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要求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注2:教练场地总面积与单车道总长度要求为最低要求,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要求。
注3:专门提供三轮汽车、首通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教练场地总面积及单车道总长度要求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注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场地总面积要求,参照附录A的场地面积计算方法计算得出。大型车辆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车型。6小型车辆包括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等车型。5
GB/T30340—2013
10.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自备教练场地10.2.1教练场配置的训练项目设施总数量及技术要求、训练项目设施设置方式等应满足GB/T30341-2013中5.1的要求。
10.2.2教练场地道路路面的行车道宽度、圆曲线半径、纵向坡度及路线网等道路条件应满足GB/T30341-2013中5.2的要求。
10.2.3教练场内应按GB5768.2.GB5768.3的要求设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按GB14886的要求设置交通信号灯。除专门的倒车入库、倒车移位项目训练场地外,教练场内应设置不少于1套的交通信号灯。10.2.4教练场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教练场地与外界应采用物理隔离,设置安全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应符合有关规定;a
教练场地与场外道路衔接处应具有满足CJJ152要求的停车视距;b)
教练场内应按人车分离的原则布置人大行便道;e
教练场内道路与路侧场地落差超过0.5m时,应在道路边缘设置防护设施;d)
教练场内道路转弯分流路口等处存在可能与车辆发生刚性碰撞的物体前,应设置有效的消能物体或设施:
教练场内应配备照明设施
10.3租用教练场地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租用教练场地的,应租用符合附录B规定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教练场。
11教学设施设备
11.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具备计算机单机或网络教学系统,满足多媒体教学和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的要求。
11.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使用多媒体教学软件进行理论教学,多媒体教学软件的内容应满足教学大纲的要求,并具有集文字、图片,声音、动画和视频为一体的功能。11.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具备的教学设备见表4。表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设备要求设备类别
电化教学设备
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计算机
设备名称
多媒体教学软件及设备
教学磁板
机动车驾驶模拟器
车辆安全带保护作用体验装置
计时培训系统企业应用平台
计时培训系统理论计时终端
计时培训系统车载计时计程终端计时培训系统模拟计时终端
单位为台或套
设备数量
按教练车数量1:1配置
设备类别
教学挂图
模型教具
医学救护用具
交通信号挂图
表4(续)
设备名称
机动车结构及工作原理挂图
透明或实物整车解剖模型
发动机透明或解剖模型
心肺复苏训练模拟人
急救用品(包括止血带、二角中固定夹板、包扎纱布及汽车急救包等)
GB/T30340—2013
单位为台或套
设备数量
注:提供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等车型驾驶培训服务的专用教学设备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应满足JT/T378的要求。办公场所及教室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有与教练场地一12.1
体化设计或独立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应有足够的办公用房、前厅或服务台。在经营时间内,应有接待人员提供间询、报名服务。12.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在前厅或服务台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许可证、教学大纲、学驾流程、收费项目和标准、教练场地和教练员服务规范、安全管理措施、招生(站)点、预约和投诉电话等信息。12.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设置多媒体理论教室模拟驾驶训练教室,计算机教室教具教室和档案室,教室面积要求见表5
表5教室面积要求
教室类型
多媒体理论教室”
模拟驾驶训练教室
计算机教室
教具教室
档案室
理论培训每班次人数不得超过120人。12.4
各类教室采光、通风、照明条件和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应符合有关规定。13服务及其他设施
面积要求
单位为平方米
13.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在教学区域提供教练员和学员休息场所、休息座椅,设有卫生、饮水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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