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564-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4564-2013
中文名称:精幼砂糖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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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砂糖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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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4564-2013 精幼砂糖
QB/T4564-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67.180
分类号:X31
备案号:43586-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564—2013
精幼砂糖
Refinedfinesugar
2013-12-3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07-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制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3)归口。QB/T4564-2013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市汇源糖业技术有限公司、广西农垦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岭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凌云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华侨糖厂、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英茂糖业有限公司、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洋浦南华糖业集团、广西南宁东亚糖业集团公司、广西博庆食品有限公司、全国甘蔗糖业标准化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剑雄、余娟、梁逸、焦念民、李海乔、陈志江、韦志军、蔡纯、刘汉德、肖凌、周玉生、林水栖、凌宗仁、马银昌、肖可见、赵壁秋、凌以恕、赵金力、农光、秦春城、王桂华、高裕锋、黄雪影、曾史俊、平秋婷。1范围
精幼砂糖
QB/T4564-2013
本标准规定了精幼砂糖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原糖或其他蔗糖溶液为原料,经精炼处理后制成的精幼砂糖。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317白砂糖
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4789.1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5009.55食糖卫生标准分析方法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3104食糖卫生标准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精幼砂糖refinedfinesugar
用原糖或其他蔗糖溶液,经精炼处理后制成的颗粒较小的糖。4要求
4.1感官
4.1.1精幼砂糖的晶粒应均匀,粒度在下列某一范围内不应少于80%:小粒:0.28mm~0.80mm;
细粒:0.14mm~0.45mm。
4.1.2精幼砂糖的晶粒或其水溶液应味甜,无异味。4.1.3糖品外观应干燥松散、洁白、有光泽,每平方米表面积内长度大于0.2mm的黑点数量不应多于12个。
4.2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QB/T4564-2013
熊糖分/%
还原糖分/%
电导灰分/%Www.bzxZ.net
干燥失重/%
色值/IU
混浊度/MAU
不溶于水杂质/(mg/kg)
4.3卫生
4.3.1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应符合表2规定
氧化硫(以so,计)y(mg/kg)
微生物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菌落总数/(cfu/g)
大肠菌群/(MPN/100
致病菌(沙门氏菌
霉菌/(cfi/g)
酵母菌/(cfu/g
4.3.3生物
表理化指标
三氧化硫
微生物指标
赞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螨应符
答GB13104的要求。
4.3.4其他
总碑、铅应待合
GB13104的要求。
4.4净含量
不应检
行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净含量应
5试验方法
5.1感官
5.1.1粒度
粒度按GB317进行测定
5.1.2口感
配制10°Bx糖溶液,嗅其气味并用口尝试。2
5.1.3外观
QB/T4564—2013
称取50g样品放入洁净的瓷盘中,于明亮自然光处肉眼观蔡其色泽和外观,并按5.1.3.1~5.1.3.4给出的方法对点进行检验
5.1.3.1概述
在瓷盘中盛放适量精幼砂糖样品,摇动瓷盘,待表面平整后检查表面黑点的个数,然后计算出单位面积内黑点的个数。
仪器、设备
底面积约0.25m2。
5.1.3.2.1
5.1.3.2.2
5.1.3.2.3
白瓷盘:
天平:感量为0.01g。
精度为0.1mm。
游标卡尺
称取2.5kg样品于
瓷盘中
质,并用游标卡尺检查长度大
左右摇动瓷盘至样品表面平整,然后在明亮自然光下挑出肉眼可见的杂0.2mm黑点的个数
积平铺样品约10kg
注:由白瓷盘底面积
信算称取样
品质量,原则上保证每平方米底面5.1.3.4计算及结果表示
精幼砂糖样品的黑点个数(个m)按公式(1)计算:X
式中:
精幼砂糖样品黑点个数,单位为个每平方米(个/m2);查得白瓷盘内样品中黑点个数
白瓷盘底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5.2理化指标
蔗糖分、还原糖分
5.3卫生
二氧化
5.3.2菌落广
按GB4789
电导灰分、干燥失重、色值、混浊度、不溶于水杂质按(B317进行测定。总、铅按GB/T5009.55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按GB4789.2、GB4789.3、GB4789.15进行测定,致病菌GB4789.5、GB4789.10、GB/T4789.11进行测定5.3.3螨按GB13104进行测定。
5.4净含
按JJF1070进行检验。
6检验规贝
6.1组批
同一班次
6.2抽样
产的产品为一批,每一批产品赋子一个唯一的编号6.2.1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在称量包装处随机采集样品约3k6.2.2微生物检验按无菌操作取样。6.3留样
将选取的试样混匀,用清洁、干燥的双层食品级塑料袋密封包装,袋上粘贴标签,注明生产编号、取样日期和样品基数。
QB/T4564-2013
6.4检验分类
6.4.1型式检验
6.4.1.1型式检验在每个制糖生产期的前期、中期、后期各进行一次,共计3次,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
6.4.1.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停产超过3个月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f)客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4.2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均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的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蔗糖分、还原糖分、电导灰分、干燥失重、色值、混浊度、不溶于水杂质、二氧化硫。6.5判定规则
6.5.1标志、包装不合格者,可进行整改后复检1次,以复检结果为准。6.5.2感官、理化指标、二氧化硫、总砷、铅中有任一项不合格,应另取一份样品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次产品不合格;若复检合格,则应再取一份样品作第2次复检,以第2次复检结果为准。6.5.3微生物指标和生物指标中有任一项不合格,则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7.1.1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7.1.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7.2包装
7.2.1包装容器与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7.2.2产品包装应严密,无破损。7.2.3外包装箱应完整、牢固、外表清洁,与所装内容物相符合、箱外胶封、捆扎结实。7.2.4每批糖出厂时,由生产厂附送产品合格证,运输与保管条件说明书各1份。7.3运输和购存
7.3.1运输工具和贮存仓库应干净,无异味、无破漏,不受污染。严禁与有害、有毒或易污染品混运混贮。糖堆应严防日晒、雨淋和灰尘。船运和仓贮时应下有垫层,严防受潮。7.3.2运输、贮存时的空气相对湿度应保持在70%以下,温度不超过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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