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8897.3-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8897.3-2013
中文名称:原电池 第3部分:手表电池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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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原电池
手表
电池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8897.3-2013 原电池 第3部分:手表电池
GB/T8897.3-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29.220.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8897.3—2013
代替GB/T8897.3—2006
原电池
第3部分:手表电池
Primary batteries--Part 3: Watch batteries(IEC 60086-3:2011,M0D)
2013-10-1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4-05-01实施
IEC引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外形尺寸和物理性能要求
电池尺寸、符号及尺寸代码
负极极端的突出部分(hs)
负极极端的形状
4.5抗接触压力
电性能要求
5.1电化学体系、标称电压、然止电压和开路电压5.2闭路电压U.(CCV)、内阻阻抗容量
5.4容量保持率
6抽样与质量保证
6.1总则
6.2抽样
6.3产品质量指数
7检验方法
7.1 外形和尺寸
7.2电性能
7.3耐漏液性能·
8外观检查及合格条件
8.1预置条件..
放大倍牵
瀚液程度及分类…
8.5可接收合格条件
附录A(规范性附录)型号命名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检验规则
CB/T 8B97.3—2013bzxz.net
GB/T 8B97.3—2013
参考文献
图1尺寸图
图 2负极极端的形状
图外形要求
图4瞬间电压示意图
图5曲线:U=f().
电路原理
方法A的电路原理
图8方法B的电路原理
温度循环检验
表 1 尺寸及代码
表2尺寸及代码
表 311 的最小值 ·
表4不同尺寸的电池应施加的力F表5已标准化的电化学体系
表6闭路电压U.(CCV)的测量方法表 7测量U(CCV)的方法 A
表 8放电电阻值
表 9推荐的检验方法的贮存条件表10供选择的检验方法的贮存条件表11澜液程度及分类
表 B. 1型式检验
原电池》系列标准分为以下5个部分:前言
-GB/T8897.1《原电池第1部分:总刚\+~GB/T8897.2原电池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GB/T8897.3《原电池第3部分:手表电池》;一GB8897.4&原电池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GB8897.5《原电池第5部分:水游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本部分为《原电池》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T8897.3一2006原电池第3部分:手表电池》。本部分改来用IEC60086-3.2011《原电池第3部分:手表电池。本部分与IEC60086-3:2011的差异是:GB/T 8897.3—2013
在表8中增加了在GB/T8897.2中以旧命名法命名的相应电池的尺寸代码,以便用户对照使用;
标志要求略不同,以符合我国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增加了附录B检验规则,供用户选择使用。本部分与GB/T8897.3—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电池尺寸图;
一除了G电化学体系(锂-氧化铜体系);一修改了电路原理图:
表8中新增了416.421、1632、2032和2430型号的电池,删除了2120和2425型号的电池:-增加了电池漏液程度的图示;
型式检验增加了检验项目:外形、抗机械压力、变形。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原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6)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国家化学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正龙股份有限公司、力佳电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常州达立电池有限公司。本部分主娶起草人,林佩云、黄伟杰、王建、童武勒。本部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如下:GB/T 7168—1987.GB/T 7168—1996,GB/T 8897.32006。GB/T 8897.3--2013
IEC引言
IEC60086-3由IEC/TC35和ISO/TC114联合工作共同制定,IEC60086的本部分提供了手表用原电池的特殊技术要求和有关信息,其目的是确保电池和手表能够实现最佳匹配,从而使原电池便用者、手表设计者和电池生产者受益。今后将持续地对本部分进行详尽的复审,以确保该标谁始终能跟上电池和手表技术的发展。注,电池安全性信息鑫见GB8897.4/FEC60086-4和GB8887.5/IEC60086-5。1范围
原电池第3部分:手表电池
本部分规定了手表用原电池的尺寸、型号命名、检验方法,要求及检验规则。GB/T 8B97.3—2013
本部分适用于多种检验方法时,制造商在出示电池的电性能和(或)其他性能数据时应说明采用何种检验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8897.1—2013原电池第1部分:总则(IEC60086-1.2011.M0DGB/T8897.2—2013原电池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IEC60086-2.2011,MOD)GB8897.4—2008原电池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IEC60086-4.2007,IDT)GB8897.5—2013原电池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IEC60086-52011,IDT)ISO2859(所有部分)计数抽样检验程序(Samplingpraceduresforinspectionbyattributes)ISO3951(所有部分)计量抽样检验程序(Satnplingproceduresfarinspectionbyvariables)IEC60410计数抽样计划和检验程序(Samplingplangandpraceduresforinspectionbyattributes)3术语和定义
GB/T 8897.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客抗capacitilve reactance
内阻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加上负载的最初几秒内会导致一个电压降。3.2
容量capacity
在规定的放电条件下电池所能输出的电荷(电量)。注:电荷SI单位是库仑(1C=1A·s),但实际上容量通常用安时tA·h)表示3.3
新电池freshbattery
生产出来未超过60d的未放过电的电池。3.4
欧姆降ohmic drop
在加上负载的一瞬间由内阻一个组成部分导致的电压降。4外形尺寸和物理性能要求
4.1电池尺寸、符号及尺寸代码
手表用电池的尺寸和公差应符合图1.表1和表2的要求。电池尺寸按7.1检验。1
GB/T B897.3—2013
图1中表示电池外形的符号与GB/T8897.2—2013中第4章-致。9.05
说明:
h\——电池的最大总高度
正、负极接触面之间的最小距商;hs—负极接触面凸起的最小值
di——电池的最大和最小直径:d—正极接触面的最小直径,
负极接触面的最小直径,
注;该字符的编制方法与原电池》系列标准协调一致,国1尺寸图
4.2极端
单位为寇米
负极接触端(~):负极接触端(尺寸d)应该符合表1和表2的要求,此规定不适用于负极端为“双台阶式”的电池。
正极接触端(十):电池的圆柱体表面应当与正极端相连。正极接触端应在电泌的侧面,但也可以在电池的底部。
4.3负极极端的突出部分()
尺寸h: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当h1/h2≤1. 65 时,hs≥0. 02
当1.65
注:负极接触端应为电范的最高点。4.4负极极端的形状
负极的立体间要求:应当在45\角以内(见图2)。不同高度(h1/hz)的电池,其1,的最小值见表3。2
GB/T 8897.3--2013
GB/T 8897.3--2013
代码”
表2尺寸及代码
注:基于公差重登的原理,表中空格处无法进行标准化。。见附录A,
。该公差今后游会减小。
图 2负极极端的形状
表3的最小值
1h/h≤1.90
1. 903. 50≤h./hz≤4. 20
5.40sh1/hz
高度h/hz
代码·
单位为旁米
4.5抗接触压力
GB/T 8897.3—2013
通过一直径为1mm的钢珠,施加表4规定的力F于正、负极接触区中心10s,不应产生有捆电池正常功能的变形,即经此项检验之后,电泄应能通过第7章所规定的各项检验。表4不同尺寸的电应施加的力F
电池尺寸
4.6变形
hi/h/mm
≥3, 0
电池尺寸应始终符合相关规定,包括放电到达终止电压的时候。注1:如果电池放电至低于终止电压,B、C.L和S体系电池的高度可增加达0.25mm。注2;连续放电时,B和C体系电池的高度有可能减小。4.7泄漏
未放过电的电池以及有要求时接7.2.6检验过的电池应按7.3进行检验,其可接受的不合格数由供需双方商定。
4.8标志
4.8.1总则
电池的型号和极性应标在电池上。其他标志可标在包装上:a)按附录A命名的型号;
b)生产时间(年和月)和保质期,或建议的使用期的截止期限;生产时间(年和月)可用代码表示。该代码由年份的最后一位数和表明月份的一个数字组成。10月、11月和12月分别用字每0、Y和Z表示。示例,41:2014年1月4Y.2014年11月。c)正极端的极性(十)
d)标称电压:
制造厂或供应商的名称、商标和地址执行标准编号;
含汞量(适用时);
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防止误吞电池的替示。详见 GB8897,4—2008中 7.2m)和9.2 以及 GB 8897.5—2013中i)
7. 1. 1 和 9. 2,
注1:电池标志不应妨碍电接触。注2:电池型号应按附录A的命名标注。如带加标电池俗称,可参见GB/T8897.2—2013中附录D。注3,扣式电池的汞含量不大于0.005mg/g时,标明\无乘,汞含盘大于0.005mg/g、不大于20mg/它时,应标明“录含量≤20mg/g\或*Hg20mg/g\。参见GB21128-2009中9.5
GB/T 8897.3—2013
4.8.2处理
电池处理方法的标志应符合当地法规的要求。5电性能要求
5.1电化学体系、标称电压、终止电压和开路电压有关电化学体系、标称电压、终止电压和开路电压的要求见表5。表5巨标准化的电化学体系
字母代码
锌(Zn)
锌(Zn)
电解质
有机电解质
有机电解质
磁金属氢氧化物
金展氢算化物
5.2闭路电压U(CCV)、内阻和阻抗正极
一氯化碳
二氟化锰
(MnO,)
二氧化锰
氧化银
(Ag:O)
标称电压
整止电压
开路电压Uoc最ac/V
最大值
闭路电压和内阻按7.2测定。交流阻抗用LCR三用表(电感、电容、电阻测量计)测定。极限值由供需双方商定。
5.3容量
应按7.2.6进行持续约30d连续放电检验,由供需双方商定对容盘的要求。5.4容量保持率
最小值
容量保持率是指在给定的放电条件下测定的同一批样品电池在20℃土2和相对湿度45%~75%下贮存12个月后的容盘与其新电池容量之比,容量保持率由供需双方商定,按7.2.6进行检测。电池贮存12个月后的容景保持率至少应为90%。
6抽样与质量保证
6.1总则
所采用的抽样方案或产品质量指数由供需双方商定,当双方无协议时,建议采用6.2和(或)6.3的方案,若供需双方同意也可采用附录B的方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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