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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0125-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0125-2013

中文名称:竹炭涤纶短纤维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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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0125-2013 竹炭涤纶短纤维 GB/T30125-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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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59.06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0125—2013
竹炭涤纶短纤维
Bamboo-charcoal polyester staple fiber2013-12-1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4-12-01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前言
本部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9)归口。GB/T30125—2013
本标准起草单位:无锡百和织造股份有限公司、东华大学、上海德福伦化纤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国烟、王其、冯忠耀、许哗峰、李红杰1范围
竹炭涤纶短纤维
GB/T30125—2013
本标准规定了竹炭涤纶短纤维的产品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线密度为1.50dtex~2.10dtex,棉型、圆形裁面灰色竹炭涤纶短纤维,其他规格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291.1
GB/T 3291.3
GB/T 4146.1
GB/T6503
GB/T 6504
GB/T6529
GB/T8170
GB/T14334
GB/T14335
GB/T14336
GB/T14337
GB/T14338
GB/T14339
GB/T14342
FZ/T50004
3术语和定义
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第1部分:纤维和纱线纺织
纺织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第3部分:通用纺织品
化学纤维第1部分:属名
化学纤维
回潮率试验方法
化学纤维
含油率试验方法
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化学纤维
短纤维取样方法
化学纤维
化学纤维
短纤维线密度试验方法
短纤维长度试验方法
化学纤维
短纤维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化学纤维
短纤维卷曲性能试验方法
短纤维疵点试验方法
化学纤维
合成短纤维比电阻试验方法
涤纶短纤维干热收缩率试验方法GB/T3291.1、GB/T3291.3.GB/T4146.1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生产批productlot
原辅材料、工艺条件及产品规格相同,一定时间内连续生产的产品批。3.2
检验批testlot
为检验生产批产品质量的特性和稳定性,采用周期性或根据生产情况确定的产品批。3.3
竹炭涤纶短纤维bamboo-charcoalpolyesterstaplefiber竹炭粉体含量不小于1%,粒径小于1m的涤纶短纤维,通常由母粒法制得,具有吸附等功能。GB/T30125-2013
4产品分类和标识
竹炭涤纶短纤维产品规格以纤维线密度和切断长度标识。示例:1.67dtex×38mm。
5技术要求
5.1产品分等
产品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个格品三个等级,低于合格品的为等外品。5.2
性能项目和指标值
性能项目和指标值见表
表1性能项目和指标值
断裂强度
/(eNdtex)
断裂伸
线密度
肩差车
长度偏
超长纤
维率人
倍长纤
mg/100g
点含量
00g)
卷曲数/(个25mm)
卷曲率/%
180%干热收缩率%
比电组/(0·cm)
断裂强度变异系数/%
氨吸附率/%
注1线密度偏差率以名义线密度为计算依据注2:长度偏差率以名义长度为计算依据。优等品
M,X108
M上50
注3:M,为断裂律长率中心值,在20.0~35.0范围内选定,确定后不得任意变更。±3
M,x10%
注4:M,为卷曲数中心值,由供需双方在8.0~14.0范围内选定,确定后不得任意变更。注5:M,为券曲率出心值,由供需双方在10.0~16.0范围内选定,确定后不得任意变更注6:M,为180℃干热收缩率中心值,棉型的M≤9.0范围内选定,确定后不得任意变更,注7:M,大于或等于1.0小于10.0。5.3其他性能项目
竹炭涤纶短纤维的含油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2
合格品
5.4质量差异
包装件平均净质量与公定质量的偏差率不超过土0.5%,包装件名义质量与公定质量的偏差率不超过士1%,非定重产品可参照使用。6试验方法
试验条件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按GB/T6529中的规定热行取样和试样制备
按GB/T14334规定执行
6.3断裂强度、断裂伸长率、断裂强度变异系数按GB/T
4337规定执行
6.4线密度偏差
按GBT1335规定执行
6.5长度偏差
率、超长纤维率、倍长纤维舍
按GEVT14336规定热行。
6.6症点含量
按GB/14389规定热行。
6.7卷曲数春曲率
按GB/T14388规是执行。
180℃干热收缩率
按FZ/T50004规定执行
6.9比电阻
按GB/T14342规定执行。
6.10含油率
按GB/T6504规定执行。
6.11回潮率
按GB/T6503规定执行。
6.12质量差异的测定
6.12.1将批样品按GB/T14334规定得到包装件的净质量。6.12.2将实验室样品按GB/T6503规定得到实测回潮率。GB/T30125—2013
GB/T30125—2013
6.12.3对N个包装件质量差异的计算公式见式(1)~式(4):m
1+R。
式中:
每个包装件净质量,单位为千克(kg);包装件平均净质量,单位为千克(kg);包装件公定质量,单位为千克(kg);竹炭涤纶的公定回潮率,按0.4%计;实测回潮率,%:
包装件平均净质量和公定质量的偏差率,为包装件名义净质量和公定质量的偏差率,%;包装件名义质量,单位为千克(kg)。氨吸附率
氨吸附率测试方法参照附录A执行。7检验规则
检验类型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7.2检验项目
7.2.1表1中第1项~14项为型式检验项目。7.2.2表1中第1项13项为出厂检验项目。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7.2.3
a)正式生产过程中,原材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生产装置检修,恢复生产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12
....3)
d)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2.4性能项目按表1要求,并按第6章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氨吸附率参照附录A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外观检验项目按供需方要求规定执行。7.3组批规则
在一定范围内采用周期性取样组成检验批。一个生产批可由一个检验批组成,也可由若干检验批组成。
7.4取样规定
各性能检验项目的取样按GB/T14334的规定执行7.5综合评定
GB/T30125—2013
各性能检验项目的测定值或计算值按GB/T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与表1规定性能项目指标的极限数值比较,评定每项等级。最终在氨吸附率项目合格的基础上,以检验批中其他性能项目中最低项的等级定为该产品的等级。氨吸附率项目不合格,该产品为不合格。7.6复验规则
7.6.1通则
产品到收货方时应及时检查批号、规格、件数与货单(或外包装标识)是否相符。如因运输、保管等原因影响品质时,应查明责任,由责任方负责。收货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在货到一个月内向生产厂提请复验,也可与生产厂协商提请第三方复验,逾期不于受理。复验结果为最终结果,若该批产品己用去三分之一以上时,不得中请复验,但如果由于竹炭涤纶短纤维质量影响后加工质量,并造成严重损尖时,供需双方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协商处理。
7.6.2检验项目
同7.2规定。
7.6.3组批规定
按原生产批组批。
7.6.4取样规定
7.6.4.1性能检验项目按GB/T14334中包装件取样方法规定抽样检验,不得抽取在运输途中意外受潮、污染、擦伤或包装已经打开的包装件,7.6.4.2倍长纤维含量、疵点含量的试样量增加倍。7.6.5复验评定
7.6.5.1在氨吸附率合格的基础上,按其他性能项目以及外观项目中最低项的等级综合评定该生产批的等级。符合原等级者判为原等级,不符合则判不符合原等级。氢吸附率项目不合格,该批产品不合格。
7.6.5.2包装件平均净质量与公定质量的偏差率超过士0.5%,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7.6.5.3包装件名义质量与公定质量的偏差率超过土1%,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8标志
8.1包装件应以醒目的颜色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等级。8.2生产者的识别标志:如商标、生产企业名称、批号、包号、净重或毛重、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详细地址等。
8.3包装上应有防潮、小心轻放等标志。5bZxz.net
GB/T30125-—2013
9包装、运输和贮存
9.1包装
9.1.1包装材料及包装质量应保证纤维不受损伤。包装完整,纤维不裸露,并用包装带捆扎实,9.1.2不同规格、批号、等级的产品应分别包装。9.1.3非定重产品每包装件质量与同批定重产品名义质量的差异应不超过士5%,如用户另有要求,可不受此限。
9.1.4每批产品应附质量检验单,9.2运输
运输中应采取防潮、防雨、防晒、防污损等措施,不应损坏外包装9.3购存
包装件按批堆放,贮存在干燥、消洁、通风的仓库内。A.1范围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氨吸附率试验方法
本附录规定了竹炭涤纶短纤维氮吸附率的试验方法。本附录适用于竹炭涤纶短纤维氨吸附率的测定。A.2原理
GB/T30125—2013
竹炭涤纶短纤维对氨气有较高的吸附能力。在两个相同的密闭容器中分别放置等量的对比试样和竹炭涤纶短纤维试样进行平衡,测定平衡后容器中氨气的浓度,计算出竹炭涤纶短纤维的氢吸附率。A.3仪器
条件如下:
气相色谱仪:带氧火焰离子化检测器;2.5L的密闭容器;
试样盒:100mm×100mmX50mm不锈钢网框;烘箱:温度可控制在(105土2)℃;天平,最小分度值0.1g1
氨水:分析纯,25%~28%。
A.4试验通则
散件实验室样品和试样按需取出,不得低于50g!短纤维批量样品中实验室样品和试样抽取按GB/T14334规定。不要抽取在运输途中意外受潮,污染,擦伤或包装已经打开的包装件。A5试样准备
A.5.1分别称取两份1.0g脱脂棉,精确到0.1g,置于密闭容器底部的表面血上。A.5.2称取10g1.56dtex×38mm半消光涤纶短纤维,用手扯法将纤维扯松,在(105士2)℃的烘箱中烘2h后,在(20土2)℃、(65±5)%标准大气条件下调湿2h,制备成对比试样。A.5.3称取10g竹炭涤纶短纤维,用于扯法将纤维扯松。在(105士2)℃的烘箱中将试验样品烘2h后,在(20土2)(65士5)%标准大气条件下调湿2h,制备成试验样品A.6试验步骤
A.6.1将对比试样和试验样品试样均匀地放置于两个试样盒内,再将试样盒分别放入2.5L密闭容器中。
GB/T30125-—2013
A.6.2分别移取1mL氨水溶液置于密闭容器底部的脱脂棉上,注意不要接触纤维A.6.32h后,用气相色谱法测试密闭容器中气体的氨峰面积。推荐的色谱柱操作条件见表A.1。表A1推荐色谱柱及其操作条件
色谱柱
流速/(mL/min)
柱温/℃
汽化室温度/℃
检测器温度/℃
进样量/L
A.7结果计算
氨吸附率按式(A.1)计算:
式中:
填充柱
1.0(氢气)
对比试样气体的氨浓度或氨峰面积一竹炭试样气体的氨浓度或氢峰面积X100% ..(A1)
对比试样气体的氨浓度或氨峰面积Q氮吸附率,%。
试验结果不修约,计算5次平均值,取整数。A.8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包括:
a)样品的名称和规格:
被选作批量样品包装件的号码标识:b)
采用的试验方法及所有的试验参数,实验室样品的氨吸附率性能测试结果:d
经协商后对试验步骤的修改提示及其他与本附录不一致的部分:D
观察到的异常现象;
试验日期。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书号:155066:1-48818
GB/T3012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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