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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 974-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 974-2015

中文名称:有机热载体炉运行能效限额及监测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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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有机 热载体 运行 能效 限额 监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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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 974-2015 有机热载体炉运行能效限额及监测技术要求 DB33974-2015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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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7.010
方标准
DB33/9742015
有机热载体炉运行能效限额
及监测技术要求
Energy efficiency limits and monitoring technical requirementsof organic heat carrier furnace2015-06-23发布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10-01实施
本标准第5章、第6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DB33/9742015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嘉兴市节能协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本标主要起草人:于阳、杨淑明、曹联华、俞保云、张烨、陈征宇、成德芳。1范围
有机热载体炉运行能效限额
及监测技术要求
DB33/9742015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炉相关的定义和术语、监测及计算方法、能效限额及准入指标、运行监测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炭、水煤浆、生物质成型燃料、油、气为能源,额定输出热功率700千瓦至29000千瓦的液相有机热载体炉。
本标准不适用于烟气余热、电加热有机热载体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DB33/65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要求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放energyefficiency
有效利用能量与输入能量之比。3.2
energyefficiencylimits
能效限额值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有机热载体炉应达到的最低能效值3.3
能效准入值energyefficiencyaccess新建、改(扩)建项目有机热载体炉选型时,在额定负荷条件下应达到的最低设计能效值。3.4
负荷率load rate
实际有效输出功率与额定输出功率之比。1
DB33/9742015
监测指标
monitoringindicators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有机热载体炉运行应达到的指标值。3.6
排烟温度
exhaust gas temperature
末级换热器出口处烟气温度值。3.7
过剩空气系数
excess air coefficientwww.bzxz.net
末级换热器出口处实际燃烧所需空气量与理论燃烧所需空气量之比,3.8
furnace wall temperature
炉壁温度
有机热载体炉侧面表面平均温度值。3.9
炉壁温升the temperature riseof furnacewall有机热载体炉侧面平均表面温度高出平均环境温度的值。3.10
灰渣可燃物含量
量combustible matter content of ash燃煤(含煤粉、水煤浆)有机热载体炉排放的灰、渣中可燃物的含量。3.11
生物质成型燃料biomasspelletfuel生物质经过加工生产而成的成型燃料。技术要求
4.1被监测有机热载体炉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锅炉使用许可证。4.2有机热载体炉使用的燃料应符合设计允许范围。4.3有机热载体炉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4.4应提供运行参数记录。
能效指标
有机热载体炉运行能效指标见表1。2
额定热功率Qe(kw)
700≤Qe≤1400
140070001400024500运行能效限额值、能效准入值
燃料品种及燃烧方式
流化床燃烧
煤粉、水煤浆
能效值(%)
注1:功率换算:1kW=860kcal/h。限额
注2:有机热载体炉额定热功率Qe≥1400kW的应安装烟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准入
DB33/974-2015
油、气
注3:在集中供热区域,燃煤(包括煤粉、水煤浆)有机热载体炉不允许安装有机热载体炉外换热装置用于生产蒸汽或热水。
注4:表1中数据为有机热载体炉在负荷率≥50%运行时的能效限额值和新建、改(扩)建时设备选用准入值。6
监测指标
排烟温度
排烟温度指标见表2。
2排烟温度
燃料品种
额定热功率
Qe(kw)
2过剩空气系数
700140024500过剩空气系数指标见表3。
煤炭(含煤粉、水煤浆)、生
物质燃料
不高于介质进口温度50℃
≤170℃
油、气
不高于介质进口温度50℃
≤160℃
≤160℃
DB33/974-2015
燃料品种
燃烧方式
700≤Qe≤1400
额定热功率
Qe(kw)
140070001400024500表3过剩空气系数
煤炭、生物质成型燃料
流化床
注:使用煤粉、水煤浆的有机热载体炉过剩空气系数按照煤炭室燃方式指标执行。6.3炉体壁面温升
炉体壁面温升见表4。
表4炉体壁面温升
额定热功率Qe(kW)
壁面温升
6.4燃煤有机热载体炉灰渣可燃物含量燃煤有机热载体炉灰渣可燃物含量见表5。Qe≥700
≤30℃
表5燃煤有机热载体炉灰渣可燃物含量燃烧方式
700额定热功率
Qe(kw)
70001400024500层燃(渣)%
流化床(渣/灰)%
1 / 10
注:使用水煤浆的有机热载体炉灰可燃物含量指标参照煤炭室燃方式指标执行。7监测及计算方法
7.1能效
7.1.1输入能量
采集、统计期输入锅炉的能量之和。.采集、统计期输出锅炉的能量之和。+.....+...
油、气
室燃(灰)%
7.1.2计算方法
采用正平衡法或反平衡法两种方法计算能效。a)正平衡法
采用正平衡法,能效按式(1)计算:n=100×(Qour/Qm)%
式中:
一一有机热载体炉热效率(%)
Qo.—一有效输出能量,单位为千焦每小时(kJ/h);Qin
输入热量,单位为千焦每小时(kJ/h):其中,有效输出能量按式(2)计算:Qomt=Dx(cp2*t2-Cpl*ti)+Om
式中:
一热载体流量,单位为千克每小时(kg/h);D
t一一热载体进口温度,单位为摄氏度(℃);t2
热载体出口温度,单位为摄氏度(℃):进口处热载体热比容,单位为kJ/kg.℃;出口处热载体热比容,单位为kJ/kg.℃;DB33/9742015
通过炉外换热设备回收利用烟气余热后再输出的热量,单位千焦每小时(kJ/h)输入热量Qm按式(3)计算
Qin=Bx(onet.y.ar+Q+Qwl)
式中:
以实际值为准;
燃料消耗量(kg/h或Nm/h):
燃料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或千焦每标立方米(kJ/Nm)燃料的物理热,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或千焦每标立方米(kJ/Nm);用外来热量加热时每千克或每标立方米燃料所给的热量,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或千焦每标立方米(kJ/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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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反平衡法
采用反平衡法,能效按式(4)计算:n=100-(q2+93+94+s+96)
式中:
92——2
烟气热损失%:
93——
化学不完全燃烧热损失%;
机械不完全燃烧热损失%;
炉体表面散热损失%:
炉渣热损失%。
7.1.3测量仪表
热载体流量采用高温型(≥350℃)流量计进行测量,精度等于或优于2.0级,传感器位置位于进口或出口段,要求平直管段≥10D:有机热载体进、出锅炉端口温度采用数字温度计测量,精度等手或优于1.0级,插入深度为管道直径的1/31/2。7.1.4数据记录
仪表处于正常状态,流量累计清零后开始进行连续测量,时间不少于4小时,采用自动记录模式,每5分钟读数记录一次,直至结束。同时记录瞬时流量值、累计流量值、温度值。7.1.5数据计算
流量:以分段累计热载体流量值之和作为热载体流量值结果。温度:取各点测量值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用该结果查附录B:常用有机热载体物性参数表B.1或有机热载体生产单位提供的物性参数得到对应温度值的比热容值。7.2排烟温度
7.2.1测点位置
末级换热器出口处3米以内。
7.2.2测量仪表
数字温度计,精度等于或优于1.0级,传感器插入深度为烟道直径的1/31/2。7.2.3数据记录
传感器插入烟道5分钟后开始读数,每隔5分钟读数记录一次,共6次。7.2.4数据计算
取6次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6
7.3过剩空气系数
7.3.1测点位置
末级换热器出口处3米以内(与排烟温度同一测点且同时进行)7.3.2测量仪表
DB33/9742015
烟气分析仪,精度等于或优于1.0级,用于分析烟气中02、R02、CO的百分比含量。取样管插入深度为烟道直径的1/3~1/2。
7.3.3数据记录
仪器开机达到稳定状态后,用橡胶导管连接取样管,将烟气引导到烟气分析仪进气管处,连续抽吸5分钟后开始读数(或取样),每隔5分钟读数(或取样)记录一次,共6次。7.3.4数据计算
取6次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7.3.5过剩空气系数
过剩空气系数按式(5)计算:
21-79(O2-0.5CO)/(100-(RO2+O2+CO)式中:
RO2、02、CO——烟气中干燃烧产物的百分含量(%)。7.4炉壁温升
7.4.1测点位置
7.4.1.1炉壁温度
:(5)
有机热载体炉左右两个侧面,按照平均分布原则布置,每0.5~1平方米面积设置一个测点,观察孔、炉门、管道遮蔽处等附近0.5米以内不设测点,7.4.1.2环境温度
在锅炉本体侧面5米范围内空旷处,非阳光直射条件下离地1米位置分别选择6点进行测量,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7.4.1.3测量仪表
(1)数字温度计、红外温度计,精度等于或优于1.0级:(2)红外温度计最高上限温度≤400℃。7.4.2数据记录
表面式传感器接触表面达到平衡后读数;红外温度计需要根据炉墙材料进行黑度系数修正,或用接触式表面温度计进行直接校正,测量时应尽量靠近测量点位置,测量圈内不应包含炉壁以外部分。炉壁温度、环境温度每隔15分钟读数记录一次,共二次。7
DB33/9742015
7.4.3数据计算
取所有炉壁温度测点数据算术平均值与环境温度平均值的差值作为计算结果。7.5燃煤有机热载体炉灰渣可燃物含量7.5.1取样点位置
锅炉灰渣出口。
7.5.2取样方法
按照煤炭分析取样方法进行。采用多点取样方式,取样总量不少于10公斤,缩份至1公斤两份,用密闭带标签容器存放,一份用于分析化验,一份作为备份。7.5.3化验分析
采用试验室分析方法进行,具体按照GB/T212进行。7.5.4数据计算
以实验室分析数据为结果。
3能效及监测评价和判定
8.1能效值评价
统计或实测能效值达到或优于能效限额值的,该有机热载体炉评价为能效值指标合格。选用设备在额定负荷率条件下设计能效值达到或优于能效准入值的,符合选型要求8.2监测指标评价
监测指标按以下四项评价:
a)排烟温度:
b)过剩空气系数:
壁面温升;
d)灰渣可燃物含量。
燃煤有机热载体炉四个单项指标(以油、气、生物质成型燃料为能源的有机热载体炉前三个单项指标)全部合格,该有机热载体炉评价为监测指标合格8.3专项规定
设计额定热功率Qe≥1400kW的有机热载体炉未安装烟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在集中供热区域内燃煤锅炉安装有机热载体炉外换热装置用于生产蒸汽或热水、监测期间平均负荷率<50%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8.4监测合格判定
统计或实测能效值、监测指标值两项都合格者,该有机热载体炉为监测合格。9节能管理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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