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7476.4-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7476.4-2014
中文名称: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4部分:非电离辐射因素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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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检测
实验室
安全
电离辐射
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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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T 27476.4-2014 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4部分:非电离辐射因素
GB/T27476.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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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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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7476.4—2014
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4部分:非电离辐射因素
Safety in testing laboratories-Part 4:Non-ionizing radiations aspects2014-12-0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4-12-15实施
GB/T27476.4—2014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安全管理要求
安全技术要求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人员要求
设施和环境
设备…
检测方法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使用距离作为保护措施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非电离电磁频谱划分表
GB/T27476《检测实验室安全》分为如下几部分: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电气因素:
第3部分:机械因素:
第4部分:非电离辐射因素;
一第5部分:化学因素。
本部分为GB/T27476的第4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提出并归口。GB/T27476.4—2014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浙江立德产品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上海出人境检验检疫局、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延青、徐哲淳、胡静慧、刘国荣、洪国春、钟远生、徐胜、王秀芳、宋起柱、唐仁幸、孙培琴、陈迪。
GB/T27476.4—2014
检测实验室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涉及电气、机械、非电离辐射、电离辐射、化学和微生物等危险因素,GB/T27476是针对这些危险因素而制定的检测实验室安全标准,旨在提升检测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技术能力,降低检测实验室运行的安全风险。GB/T27476是适用于检测实验室的系列安全标准,与现已颁布的专业领域实验室安全标准共同组成检测实验室安全标准体系。-iiKacaQiaiKAca=
1范围
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4部分:非电离辐射因素
GB/T27476.4—2014
GB/工27476的本部分规定了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与非电离插射因素相关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给出了非电离辐射的限值要求,并提出了详细的建议,以防止这些辐射引起的伤害或者由于使用这些辐射引起的其他伤害。本部分不包括非电离辐射全面的使用处理和安全要求本部分不包括在实验室以外的工作场所以及为了医学自的而进行的非电离辐射腰露。本部分不包括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医疗检查时可能哦露的非电离辐射的要求。注1:本部分的非电离辐射指的是紫外辐射、可见光、红外辐射、射频辐射、超低颜辐射、激光、声音、超声波等,注2:本部分涉及的指定波长题段是近似的,反映了参考文献的习惯用法。注3:本部分涉及实验室人员,维护人员,分包方,参观者和其他被授权进人的人员,例如使用和进人实验室的学生、清洁工和保安人员。
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场所内的实验室,其他场所的实验室可参照使用,但可能需要附加要求。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2900.652004电工术语照明
GB7247.1一2001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和用户指南GB8702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8528—2001作业场所紫外辐射职业接触限值GB/T27476.1—2014检测实验室安全第1部分:总则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T189(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EN1836个人用眼护具一般用途的太阳镜和太阳强光滤光镜及直接观测太阳的滤光镜(Personal eye-equipment-Sunglasses and sanglare filters for general use and filters for direct observa-tion of the sun)
3术语和定义
GB/T27476.1一2014.GB/T2900.652004和GB185282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2900.652004和GB18528一2001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GB/T27476.4—2014
电磁辐射electromagneticradiation能量以与光子有关联的电磁波形式的发射或传播,或者电磁波或光子,注:改写GB/T2900.65—2004,定义845-01-01,3.2
非电离辐射non-ionizingradiation空气或真空中波长大于100nm的任何电磁辐射、声音或者超声波。3.3
光通量
fluminousflux
从辐射通量@。导出的量,该量是根据辆射对CIE标准光度观测者的作用来评价的。对于明视觉:de.)
v(a)dx
式中:
是辐射通量的光谱分布,V()是光谐光视效率。a
单位:lm
注:K。值(明视觉)和K值(暗视觉)参见GB/T2900.65—2004的定义845-01-56.[GB/T2900.65-2004,定义845-01-25]3.4
光亮度
luminance
由公式Lv-aA.co%.a定义的量,式中 dv是经过给定点的光束元在包含给定方向的立体角dQ内传播的光通量:dA是包含在给定点的该光束的截面面积;0是截面法线与辐射束方向之间的夹角。
单位:cd.m-或lm.m-.sr
注:改写GB/T2900.65—2004.定义845-01-353.5
illuminance
投射到包含该点的面元上的光通量d@除以该面元面积dA。等效定义:沿着由给定点所见半球对表达式Lv·coso·dn的积分,式中L是立体角为da的沿不同方向入射的光束元对着给定点的光充度,0是任一辐射束元与给定点处的表面法线之间的夹角。dw
Lvcoso.dn
单位:lx或Im·m-2
注:改写GB/T2900.65—2004.定义845-01-383.6
辐照度irradiance
辐射到表面一点处的面元上的辐射通量除以该面元的面积。单位:W/cm2或mW/cm或μW/cm
注:改写GB18528—2001,定义2.22
KacadiaiKAca
辐射亮度
radiance
GB/T27476.4—2014
由公式L.dA·coso.do
定义的量。式中dΦ是经过给定点的辐射束元在包括给定方向的立体角元d2内传播的辐射通量;dA是包含给定点的该辐射束的截面面积;是截面法线与辐射束方向之间的夹角。
单位:Wm-·sr-1
注l对于光源表面的面元dA,由于dA在给定方向的光强为dI=dP/dn,于是照明工程中最常用的等效公式是d
dA·coso
注2:对于接收辐射束的表面面元dA,由于辐射束在dA上产生的辐照度或光照度dE为dE=do/dA,则等效公式L-
,是在光源没有表面时(例如:天空、效电等离子体)使用的公式do.coso
注3:辐射束元的儿何因子dG的使用,由于dG=dAcaso·dn,则等效公式为L=do/dG.注4:由于光学因子G.n(参见GB/T2900.652004的定义845-01-33的注释)是一个不变量,若吸收,反射和漫射的损失为零,则沿辐射束路径的量L.n一也是一个不变量。该量称为“基本辐射亮度”或“基本光量度”或基本光子辐射亮度”,
注5:上述公式中给定的do与L之间的关系有时称为“辆射度学和光度学的基本定律”:do=.cd'.od.coso.d=da'.coodn
注6:改写GB/T2900.65-2004,定义845-01-34。3.8
镜反射specularreflection
符合儿何光学定律、没有漫射的反射,[GB/T2900.65-2004,定义845-04-45]安全管理要求
4.1组织结构和职责
GB/T27476.1-2014中4.1的内容适用。4.2安全管理体系
GB/T27476.1—2014中4.2的内容适用。4.3文件控制
GB/T27476.1—2014中4.3的内容适用。4.4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GB/T27476.12014中4.4的内容适用。4.5分包
GB/T27476.1—2014中4.5的内容适用。3
GB/T27476.4—2014
4.6采购
GB/T27476.1—2014中4.6的内容适用。4.7服务客户
GB/T27476.1—2014中4.7的内容适用。4.8投诉
GB/T27476.1—2014中4.8的内容适用。9安全检查和不符合的控制
4.9.1安全检查
GB/T27476.12014中4.9.1的内容适用。4.9.2不符合的控制
GB/T27476.1—2014中4.9.2的内容适用。4.9.3事件报告
4.9.3.1报告
当一事件发生,导致潜在的或者实际的非电离辐射曝露危险,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应准备一份报告。
实验室可能被要求向相关的监管机构报告相应的事件。4.9.3.2报告组成
除非其他法规规定,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a)事件概要,包括:
事件的性质,并且估计涉及事件的人员受到的辐射总量:事件发生的日期、地点、时间;直接涉及事件的人员所受的培训以及他们操作设备的经验的详细说明;事件的起因;
安全负责人对于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的建议;人员受到的伤害的可能性质。
b)参与相关操作的所有人员(必要时,包括设备操作者)和安全负责人的陈述,应详细而中肯地描述事件发生的相关信息;
e)任何可取得的受伤人员的体检报告,包括安全事件之前和之后的报告;d)所使用设备的所有细节,尤其是接近安全事件前后这一段时间的状况。4.9.3.3
设备处理
当怀疑设备中某个元件故障是导致事故的原因时,应立即将该设备断开电源,如果可行,对设备进行隔离,并对其进行测试和报告。4
iiKacaQiaiKAca
4.9.3.4报告处理
适用时,安全负责人应将非电离辐射事件报告给相关管理人员和监管机构。4.10应急准备和响应
GB/T27476.1-2014中4.10的内容适用,4.11改进、纠正措施、预防措施CB/T27476.12014中4.11的内容适用。4.12记录的控制
GB/T27476.1—2014中4.12的内容适用。4.13
3内部审核
GB/T27476.1—2014中4.13的内容适用。4.14管理评审
GB/T27476.1—2014中4.14的内容适用。5安全技术要求
5.1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GB/T27476.12014.中5.1,1的内容适用2危险源辨识
GB/T27476.4—2014
应系统识别实验室活动所有阶段可预见的危险源,应识别所有与各类任务相关的可预见的非电离辐射危险源,包括紫外辐射、可见光、红外辐射、射频辐射(微波辐射、甚高频辐射、高频辐射和甚低频辐射),极低频辐射,邀光,声音,超声波等:或与任务不直接相关的可预见的危险,如实验室突然停电,停水、地震、水灾、台风等特殊状态下的非电离辐射安全。进行危险源辨识时,宜根据检测实验室的专业分工、实验室设立、区域划分管理特点和运作惯例,可按照检测产品或项目以及按区域场所/管理类别识别评价单元,以方便识别危险源和评价风险,危险源识别宜采用系统识别危险源的方法,宜从人员、设备、物品、检测方法及环境和设施等方面对评价单元进行危险源辨识
危险源识别应区别检测设备和被测物各自产生的非电离辅射。5.1.3
3风险评价
GB/T27476.1-2014中5.1.3.1的内容适用。5.1.3.1
GB/T27476.12014中5.1.3.2的内容适用。5.1.3.2
5.1.3.3实验室应建立风险评价程序,该程序至少应包括:a)
识别操作非电离辐射源的有关危险:b)评价已识别的危险源的危险程度。必要时,应对实验室人员在工作位置受到的非电离辐射进GB/T27476.4—2014
行测量:
评价非电离辐射种类、人员爆露于已识别危险源的危险程度,以及这些危险导致伤害或者疾病的潜在可能性:
选择消除危险,或者将危险最小化的控制方法;d)
e)评价非电离辐射设备的操作人员或可能曝露于该辐射的人员的培训水平。5.1.4控制措施
GB/T27476.1—2014中5.1.4的内容适用。增加下述内容:
不应有任何预期超过最大允许值的对皮肤、耳朵或者眼晴的直接辐射持续发生。任何情况下,与正在进行的任务所带来的利益相比,应将辐射降低到尽可能小。有效的保护非电离辐射的安全措施有很多,其中有一些安全措施对于所有形式的非电离辐射都是通用的,包括:
a)屏蔽韬射源,以避免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曝露于辐射;b)
将辐射源与操作人员之间的距离最大化:注:附录A讨论防护距离的规定:c)曦露时间最小化:
给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如防护服和护目镜;d)
限制非投权人员进人:
定期进行辐射源测量。
使用以上控制措施时,应有文件规定并予以执行,以确保其有效性。应通过测量或者计算检查其有效性。检查有效性时,考虑参数的相应范围很重要,比如,光辅照度随光源种类、波长以及所在场所的变化而变化。
另外一些特殊的安全措施,在有关章、条款详细叙述。5.2人员要求
5.2.1安全意识、能力和资格
GB/T27476.1—2014中5.2.1的内容适用。5.2.2培训和指导
GB/T27476.12014中5.2.2的内容适用。增加下述内容:
应对所有在存在潜在危险的非电离辐射源附近区域工作的人员,实施非电离辐射防护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
a)非电离辐射源的性质及其危害性;b)
常用防护措施、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个体防护装备及使用方法;
对过度曝露造成的影响的认知,评估以及可能的处理方法;d
e)对任何事件报告给安全责任人的必要性;D非电离辐射防护规定。GB8702提供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6
iKacaaiKAca
5.3设施和环境
5.3.1实验室结构和布局
GB/T27476.1—2014中5.3.1的内容适用。5.3.2职业曝露限值
5.3.2.1概述
GB/T27476.4-—2014
员工在实验室场所曝露的非电离辐射,包括紫外辐射、可见光、红外辐射、射频辐射(微波辐射、甚高频辐射、高频辐射和甚低频辐射)极低频辐射、激光、声音、超声波等。以下给出八类辐射源曦露辐射量限值。
注:附录B给出了非电离电磁频谐的分。5.3.2.2紫外辐射
本部分的紫外辐射是指波长从100nm~400nm的非电离辐射。实验室场所紫外辐射曦露限值见表1。表1紫外辐射曝露限值
8h职业喝露限值
紫外光谱分类
长波紫外线UVA(315nm≤^≤400m)中波紫外线UVB(280nm≤a<315nm)短波紫外线UVC(100nm≤入<280nm)电焊弧光
*适用于时间小于1000s时。
适用于时间大于1000s时,
5.3.2.3可见光
辐照度
μW/cm
照射量
本部分的可见光是指波长从380nm~760nm的非电离辐射。最高爆露限值(任何时间)
韬照度
照射量
mJ/emm
对于允许到达眼睛的光的总量,目前正在考虑中,因为对眼睛的伤害由身体条件、光源强度和曝露时间共同确定。
职业场所眼睛对宽带光和近红外辐射曝露限值(TLV),是指工作日的8h内的曦露时间。腰露时间的确定需要知道辐射频谱和工作人员眼晴所在位置测得的光源发光总量。通常只在光源强度大于1×10*cd·m-\时要求有如此详细的白光源的题谱信息。曝露在小于该强度的光源下不会超过每日瞬露限值。
注:除非有彻底的分析证明,否则近距离观看大功率电子摄影闪光灯被认为是有害的。光源的性质足够接近激光时(比如连续的高准直光束或者小强度光源),应考患GB7247.1-2001给出的限值。
5.3.2.4红外辐射
本部分的红外辐射是指波长从700nm~1mm的非电离辐射。7
GB/T27476.4—2014
实验室场所红外辐射曝露限值见表2。表2红外辐射曝露限值
辐射分类
红外辐射
辐照度
注:L为入处的辐射亮度,单位为W·m=·sr!A.为光谱带宽,单位为nm;
曙露限值
射亮度
W.m--.sr\!
a为对于圆形光源,光源角对应的边由亮度峰值的50%定义,单位为rad,对于非圆形光源,为最长和最短尺寸的算术平均,单位为m
以上总和(2)是指涉及一种以上波长的可能性。对于圆形光源的简图见图110
5.3.2.5射频辐射
5.3.2.5.1概述
限睛到辐时激距离/m
图1不同光源范围近红外辐射的推荐限值本部分的射频(RF>辐射是指频率在3kHz~300GHz的电磁辐射。包括微波辐射、甚高频辐射、高频辐射、低频辐射。
5.3.2.5.2微波辐射
本部分的微波辐射是指频率在300MHz~300GHz,波长为1m~1mm的电磁辐射,GHz范围的類率通常被认为是微波辐射。实验室场所微波辐射曝露限值见表3。8
Kacadiai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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