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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806.4-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806.4-2016

中文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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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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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806.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 GB4806.4-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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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806.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
2016-10-1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04-19实施
GB4806.4—2016
本标准代替GB13121—1991《陶瓷食具容器卫生标准》以及GB14147—1993《陶瓷包装容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GB8058—2003《陶瓷烹调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和检测方法》、GB12651—2003《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中的对应指标。本标准与上述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一修改了范围的描述;
一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陶瓷制品”;
一增加了迁移试验基本要求,修改了迁移试验条件;一增加了标签标识。
1范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用陶瓷制品。术语和定义
扁平制品
从制品口沿水平面至其内部最低水平面的深度小于或等于25mm的制品。2.2
购存罐
容积大于或等于3L的空心制品。空心制品
从制品口沿水平面至其内部最低水平面的深度大于25mm的制品2.4大空心制品
容积大于或等于1.1L且小于3L的空心制品。2.5
小空心制品(杯类除外)
容积小于1.1L的空心制品。
5杯类
日常用于盛放水或饮料的空心制品。2.7
烹饪器血
用于加热制备食品的制品。
基本要求
食品接触用陶瓷制品应符合GB4806.1的规定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陶瓷制品原料应符合GB4806.1的规定GB4806.4—2016
感官要求
上釉制品釉彩均匀,装饰无脱落现象。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铅(Pb)
辐(Cd)
扁平制品/
(mg/dm2)
迁移试验
基本要求
贮存罐/
(mg/L)
理化指标
大空心制品
(mg/L)
小空心制品(杯类
除外)/(mg/L)
(mg/L)
烹饪器皿/
(mg/L)
GB4806.4—2016
检验方法
GB31604.34
GB31604.24
迁移试验应按GB31604.1和GB5009.156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中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1.2
食品模拟物
食品模拟物应仅选择4%乙酸溶液(体积分数)。5.1.3
迁移试验条件(时间和温度)
迁移试验时间和温度应仅选择表2列出的条件。表2
特定迁移试验条件(时间和温度)器皿分类
烹饪器血
可微波炉使用制品
其他常温条件使用制品
标签标识
标签标识应符合GB4806.1的规定。迁移试验条件(时间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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