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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712-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712-2016

中文名称:非调质机械结构钢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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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机械 结构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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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T 15712-2016 非调质机械结构钢 GB/T15712-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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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77.14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雅
GB/T15712—2016
代替GB/T15712—2008
非调质机械结构钢
Microalloyed medium carbon steels(ISO11692:1994,Ferritic-pearliticengineering steelsforprecipitation hardening from hot-working temperatures,MOD)2016-08-2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7-07-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4分类
订货内容
尺寸、外形及其允许偏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10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附录A(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11692:1994章条编号的对照附录B(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与ISO11692:1994标准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附录C(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牌号与ISO11692:1994牌号的对照GB/T15712—2016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T15712—2008《非调质机械结构钢》。本标准与GB/T15712—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钢按显微组织分类;
GB/T15712—2016
增加了F70VS.F38MnSiNS.F48MnV、F37MnSiVS.F41MnSiV.F25Mn2CrVS等6个牌号及相关要求;
调整了部分牌号的硅含量:F35VS、F40VS.F45VS中硅由0.20%~0.40%调整为0.15%~0.35%;F30MnVS.F38MnVS的硅由≤0.80%调整为0.30%~0.80%;调整了F38MnVS的碳含量范围,由0.34%~0.41%调整为0.35%~0.42%;增加了Mo≤0.05%的要求;
取消了残余元素Ni、Cu、Mo、Nb、Ti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增加了碳当量推荐计算公式;
加严了低倍要求;
加严了脱碳层要求;
增加了晶粒度作为协议要求;
一增加了表面质量可按GB/T28300的要求:增加了可按GB/T18253提供检验文件的要求,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011692:1994《热加工的析出强化铁素体-珠光体工程用钢》为了方便比较,本标准在附录A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和ISO11692:1994标准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
根据我国国情,本标准在采用ISO11692:1994标准时进行了修改。这些技术性差异用垂直单线(I)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在附录B中给出了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标准名称由“热加工的析出强化铁素体-珠光体工程用钢”改为“非调质机械结构钢”。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钢铁研究总院、苏州苏信特钢有限公司、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北京交通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维松、真娟、董瀚、栾燕、刘栋林、严国卫、惠卫军、高惠菊、戴强、陈思联、别利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5712—1995,GB/T15712—2008。1范围
非调质机械结构钢
GB/T15712—2016
本标准规定了非调质机械结构钢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订货内容、尺寸、外形及充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本标准适用于非调质机械结构钢热轧钢材及银亮钢材(以下简称钢材)。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23.5钢铁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GB/T223.5—2008.1S04829-1:1986.ISO4829-2.1988.M0D)GB/T223.11钢铁及合金铬含量的测定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GB/T223.11一2008,ISO4937:1986.MOD)
GB/T223.1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GB/T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GB/T223.23钢铁及合金镍含量的测定丁二酮分光光度法(GB/T223.23一2008,ISO4939:1984.MOD)
钢铁及合金钼含量的测定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GB/T223.2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蒸馏分离-靛酚蓝光度法测定氮量GB/T223.37
GB/T223.40
钢铁及合金锯含量的测定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GB/T223.5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GB/T223.59
钢铁及合金磷含量的测定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梯磷钼蓝分光光度法GB/T223.68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GB/T223.681997.ISO671:1982,MOD)
GB/T223.694
钢铁及合金碳含量的测定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钒量(GB/T223.76一1994,GB/T223.76
ISO9647.1989.MOD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姜黄素直接光度法测定硼含量(GB/T223.78—2000,GB/T 223.78
ISO10153:1997,IDT)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ISO3887:2003,MOD)GB/T224—2
GB/T 2264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GB/T228.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228.1—2010,ISO6892-1:2009,MOD)
GB/T229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229—2007ISO148-1:2006,MOD)GB/T231.1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231.1—2009.ISO6506-1:2005.MOD)
GB/T702—2008
热轧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ISO1035-1:1980,ISO1035-2:1980,1
GB/T15712—2016
ISO1035-4:1982,MOD)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1979
GB/T2101
GB/T2975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2975—1998,eqvISO377GB/T3207—2008银亮钢
GB/T4162
GB/T4336
GB/T6394
GB/T 7736
锻钢棒超声检测方法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
钢的低倍缺陷超声波检验法
GB/T10561—20054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IS04967:1998,IDT)
GB/T13298
GB/T13299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钢的显微组织评定方法
GB/T 13304.1
GB/T15574
GB/T17505
GB/T18253
GB/T 20066
1996.IDT)
钢分类第1部分:按化学成分分类(GB/T13304.1—2008,ISO4948-1:1982)钢产品分类(GB/T15574—2016.ISO6929:2013,MOD)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17505一2016,ISO404:2013.M0D)钢及钢产品检验文件的类型(GB/T18253—2002.ISO10474:1991,MOD)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20066一2006,ISO14284:GB/T20123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GB/T20123-2006.IS015350:2000.IDT)bZxz.net
GB/T201244
氮含量的测定情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GB/T20124一2006ISO15351:1999.IDT)
GB/T201251
低合金钢多元素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热轧棒材和盘条表面质量等级交货技术条件GB/T28300
3术语和定义
GB/T15574和GB/T13304.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microalloyed medium carbon steels非调质机械结构钢
通过微合金化,控制轧制(锻制)和控制冷却等强韧化方法,取消了调质热处理,达到或接近调质钢力学性能的一类优质或特殊质量结构钢。4分类
4.1钢按显微组织分为两类:
a)铁素体-珠光体钢;
b)贝氏体钢,
4.2钢材按使用加工方法分为两类:直接切削加工用钢:UC;
b)热压力加工用钢:UHP。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a)
本标准编号:
牌号及化学成分;
尺寸;
重量;
使用加工方法;
交货状态;
精度级别;
本标准中供需双方协商的项目;其他特殊要求。
尺寸、外形及其允许偏差
GB/T15712—2016
热轧钢材的尺寸,外形及其充许偏差应符合GB/T702一2008的规定,尺寸精度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2组精度执行。6.2银亮钢材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3207一2008的规定,尺寸精度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11级精度执行。7技术要求
牌号及化学成分
7.1.1热压力加工用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直接切削加工用钢的化学成分通常应符合表1规定,但在保证力学性能合格时,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超出表1规定的化学成分范围。
7.1.2钢材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7.1.3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规定碳当量要求,推荐碳当量计算公式见式(1):CEV=C+Si/6+Mn/4.5+Cr/4+Ni/15+Mo/4.5+1.8XV.a.......1)
GB/T15712—2016
1001000
090~000
-0~o10
0~90°0
S10~800
10-900
S10~80°0
S10~800
10~900
10~800
800~200
10-900
0020008000
“%02
99009600
10~900
~060
081~00
001~020
00~020
090~080
080~090
080~090
090~510
001~00
090~080
910~60°0
091~00
090~080
080~080
090~080
080~00
020~0f0
+1~090
20~290
00~090
古燥一3
铁体珠
治炼方法
钢材化学成分充许偏差
规定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上限值
>0.30~0.75
规定上下限时
仅有上限时
除非另有协议,钢的冶炼方法通常由供方自行选择。交货状态
上偏差
钢材以热轧或银亮状态交货,具体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力学性能
充许偏差
GB/T15712—2016
下偏差
直接切削加工用钢材,公称直径或边长不大于60mm钢材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直接切削加工用非调质机械结构钢的力学性能公称直径或
表1中的序号
F30MnVS
F35MnVS
>40~60
抗拉强度
下屈服强度
断后伸长率
不小于
断面收缩率
冲击吸收能量
实测值
GB/T15712—2016
表1中的序号
F38MnVS
F40MnVS
F45MnVS
F49MnVS
公称直径或
>40~60
>40~60
表3(续)
抗拉强度
下屈服强度
Real./MPa
断后伸长率
不小于
断面收缩率
冲击吸收能量。
实测值
实测值
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可提供表中未列牌号钢材、公称直径或边长大于60mm钢材的力学性能,具体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公称直径不大于16mm圆钢或边长不大于12mm方钢不作冲击试验;F30MnVS、F38MnVS、F49MnVS钢提供实测值,不作判定依据
7.4.2热压力加工用钢材,根据需方要求,可检验力学性能及硬度。推荐将钢材改锻成适当的规格后,采用适当的冷却方式加工成试样,具体试验方法和验收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表3仅供参考。7.5低倍
7.5.1钢材的横截面酸浸低倍试片上不应有目视可见的缩孔、气泡、裂纹、夹杂、翻皮及白点。供直接切削加工用钢材允许有不超过表面缺陷允许深度的皮下夹杂等缺欠。7.5.2酸浸低倍组织缺陷的合格级别应符合表4的规定。7.5.3供方如能保证低倍检验合格,可采用超声检测法或其他无损检验法代替酸浸低倍检验。表4低倍组织缺陷的合格级别
中心疏松
仅适用于连铸钢。
7.6脱碳层
-般疏松
不大于.级
锭型偏析
中心偏析。
7.6.1碳含量下限大于0.30%的热压力加工用钢应检验钢材的脱碳层(铁素体十过渡层),每边总脱碳层深度应不大于钢材公称直径或边长的1.0%。7.6.2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直接切削加工用钢材可检验脱碳层,每边总脱碳层允许深度由供需双方协商。
7.7非金属夹杂物
钢材应检验非金属夹杂物,其合格级别应符合表5的规定。6
≤4.0级
≤3.0级
≤2.5级
表5非金属夹杂物合格级别
≤2.5级
DS类夹杂物提供实测数据,不作判定依据。细系
≤2.0级
当硫含量只有上限要求时,则A类(细系)不大于3.0级。7.8晶粒度
≤2.0级
GB/T15712—2016
≤2.0级
≤2.0级
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注明,可检验钢材的奥氏体晶粒度,具体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7.9表面质量
7.9.1直接切削加工用钢材的表面允许有从钢材公称尺寸算起不超过表6规定的局部缺欠。表6直接切削加工用钢材表面局部缺欠充许深度公称直径或边长
局部缺欠允许深度,不大于
钢材公称尺寸负偏差
钢材公称尺寸公差
单位为毫米
7.9.2热压力加工用钢材的表面不应有目视可见的裂纹,结疤,折叠及夹杂。如有上述缺陷应清除,清除深度从钢材实际尺寸算起应符合表7的规定。清除宽度不小于深度的5倍,同一截面达到最大清除深度不应多于一处。允许有从实际尺寸算起不超过尺寸公差之半的个别细小划痕,压痕,麻点及深度不超过0.2mm,不影响使用的小裂纹存在。表7热压力加工用钢材表面缺陷充许清除深度公称直径或边长
≥80~140
>140~200
允许清除深度,不大于
钢材尺寸公差的1/2
钢材公称尺寸公差
钢材公称尺寸的5%
钢材公称尺寸的6%
单位为毫米
7.9.3银亮钢材表面应洁净、光滑,不应有裂纹、折叠、结疤和氧化皮等外部缺陷存在,允许有深度不超过公差的1/2的个别轻微划痕和螺旋纹存在。经热处理后的银亮钢允许有氧化色7.9.4根据需方要求,钢材表面质量可按GB/T28300规定进行,具体质量等级、接收质量限AQL(缺陷最大允许量)及检验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7.10特殊要求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下列特殊要求的钢材:加严化学成分要求:
b)增加碳当量的要求;
GB/T15712—2016
加严对脱碳层的指标要求;
增加带状组织的要求;
增加超声检测的要求;
其他。
试验方法
钢材的检验与试验方法应符合表8的规定钢材的检验项目表
检验项目
化学成分
酸浸检验
超声检测
非金属夹杂物
脱碳层
晶粒度
带状组织
超声检测
尺寸、外形
表面质量
取样数量
每炉1个
取样部位
GB/T20066
不同支钢材.GB/T2975
不同支钢材.GB/T2975
不同支钢材
模铸钢:相当于钢锭头部的不同支钢材或钢坏;
连铸钢:不同支钢材
不同支钢材
不同支钢材
任一支钢材
不同支钢材
试验方法
GB/T228.1
GB/T229
GB/T231.1
GB/T226GB/T1979
GB/T7736
GB/T10561-2005中A法
GB/T224—2008中金相法
GB/T6394
GB/T13298.GB/T13299
GB/T4162
适宜精度的卡尺、千分尺
化学分析方法按GB/T223.5、GB/T223.11、GB/T223.16、GB/T223.18、GB/T223.23、GB/T223.26.GB/T223.37.GB/T223.40.GB/T223.58.GB/T223.59.GB/T223.68.GB/T223.69.GB/T223.76、GB/T223.78或GB/T4336、GB/T20123、GB/T20124、GB/T20125等通用方法进行,仲裁时按GB/T223.5、GB/T223.11、GB/T223.16、GB/T223.18、GB/T223.23、GB/T223.26GB/T223.37、GB/T223.40GB/T223.58、GB/T223.59、GB/T223.68、GB/T223.69、GB/T223.76、GB/T223.78或GB/T20125标准进行。检验规则
9.1检验和验收
钢材出厂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9.1.1
9.1.2供方应保证交货的钢材符合本标准或合同的规定。需方有权对本标准或合同所规定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
组批规则
GB/T15712—2016
钢材应按批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加工方法、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材组成。
取样数量及取样部位
每批钢材的取样数量及取样部位应符合表8的规定复验与判定规则
钢材的复验与判定规则按GB/T17505的规定进行9.4.2供方若能保证钢材合格时,对同一炉号的钢材或钢坏的力学性能、低倍、非金属夹杂物的检验结果,充许以坏代材,以大代小。10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10.1钢材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101的规定。10.2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以按GB/T18253提供检验文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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