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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499-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6499-2017

中文名称:电工电子安全出版物的编写及基础安全出版物和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的应用导则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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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电工 电子 安全 出版物 编写 基础 专业 共用 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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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499-2017 电工电子安全出版物的编写及基础安全出版物和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的应用导则 GB/T16499-2017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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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9.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6499--2017
代替GB/T16499-2008
电工电子安全出版物的编写及基础安全出版物和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的应用导则Guide for the preparation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safety publications andthe use of basic safety publications and group safety publications(IECGuide104:2010,Thepreparation of safetypublications and the useof basic safetypublicationsandgroup safetypublications,NEQ)2017-07-1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8-02-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T16499—2017
本标准代替GB/T16499一2008《安全出版物的编写及基础安全出版物和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的应用导则》,与GB/T16499一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电工电子安全出版物的编写及基础安全出版物和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的应用导则》;
一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一修改了基础安全出版物、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产品安全出版物、多专业安全职能、单一故障状态等术语的定义(见第3章);一增加了术语“加强防护(见3.11);一增加了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见5.1.3);增加了部分安全要求(见5.2.5);一增加了两项设备寿命周期内应考虑的因素(见5.4);——修改了A.2概述”;
增加了A.3安全整合”、A.4电气危险防护”、A.6.3电场、磁场和电磁场,其他电离和非电离辐射危险”A.6.10\排放、产品和/或使用有害物质(如:气体、液体、尘埃、雾气、蒸汽)”、A.6.11“无人操作”A.6.12\联接和断开电源”、A.6.13“设备组合”A.6.14\爆裂”、A.6.15\卫生条件”以及A.8“信息要求”(见附录A)。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IECguide104:2010《安全出版物的编写及基础安全出版物和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的应用导则》编制,与IECguide104:2010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红、刘泽华、黄藐业、曾雁鸿、潘顺芳、马世刚、张萍、张珺。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6499--1996.GB/T16499-200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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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电工电子安全出版物的编写及基础安全出版物和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的应用导则GB/T164992017
本标准规定了电工电子安全出版物的编写依据和应用,包括基础安全出版物和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阐述了具有横向安全职能或多专业安全职能技术委员会之间的技术沟通方式。本标准涉及的“安全”适用于涉及人身、财产或环境中的一项或多项组合的安全。注:本标准所提到的出版物仅限电工电子安全标准类文件,见3.1。本标准适用于电工电子安全出版物的编写。规范性引用文件bzxZ.net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0438(所有部分)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ISO/IEC指南51:2014标准中包括安全因素的编写指南(Safetyaspects一Guidelinesfortheirinclusion in standards)
3术语和定义
ISO/IEC指南51: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出版物publication
标准、技术报告和导则。
产品product
除了指一般意义的产品外,还包括过程,服务及其组合。3.3
基础安全出版物basicsafetypublication一种特定的关于安全事项的出版物,它适用于多种电工产品。3.4
groupsafetypublication
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
涉及两个或多个专业技术委员会范围内的某特定专业的所有安全方面的出版物。注: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主要作为独立专业安全出版物使用,专业技术委员会在编写出版物时可将其用作资料来源,如7.3所述。
专业安全出版物productsafetypublication涉及一个专业技术委员会范围内的一种或几种产品的所有安全方面的出版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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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委员会technical committee其范围包括一种特定产品或多专业产品的技术委员会,包括分技术委员会。3.7
横向安全职能horizontal safetyfunction分配给技术委员会编写一种或几种基础安全出版物的职能。3.8
多专业安全职能
group safety function
分配给专业技术委员会编写一种或多种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的职能。3.9
正常状态
normalcondition
所有保护装置均处于未启用状态。3.10
single fault condition
单一故障状态
单一防护措施失效,或单个组件或设备发生故障的状态。注:如果一个单一故障状态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一个或多个其他故障状态,则所有故障状态均被视为单一故障状态。3.11
加强防护reinforcedprotection单一防护系统提供了相当于两级防护的防护等级。4横向安全职能和多专业安全职能的协调协调横向安全职能或多专业安全职能的目的是:避免工作重复和出现相互矛盾,以保证涉及若干技术委员会有关安全方面的出版物的一致性;一避免内容重复,以减少出版物的工作量和成本;一增进不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之间的相互理解。横向安全职能或多专业安全职能可作为全部职责或作为特定部分职责分配给某一个技术委员会。5安全出版物
5.1基础安全出版物和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5.1.1通则
基础安全出版物和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应只包含与横向安全职能或多专业安全职能相关的内容,并且应以专业技术委员会明确易懂的方式编写。5.1.2基础安全出版物
基础安全出版物应说明查找出版物的原则,以便有助于专业技术委员会应用其规定。此外,应对专业技术委员会如何应用基础安全出版物的信息给予指导。例如:如何为一个特殊试验项目选取适当的严酷度等级。
基础安全出版物在其适用范围中应包括以下表述:本基础安全出版物主要供各技术委员会在按照本标准和ISO/IEC指南51:2014的规则起草标准时使用。它并非供制造商或认证机构使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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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适用,技术委员会应采用基础安全出版物编写该技术委员会的出版物。除非专门引用或已包括在相应出版物中,本基础安全出版物的要求,试验方法或试验条件将不适用。在个别情况下,基础安全出版物还可视作独立的出版物使用。此时,以上表述的第一段应做相应修改。
基础安全出版物应在其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列出本标准和ISO/IEC指南51:2014。5.1.3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
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主要作为专业安全出版物使用,其应用条款也可被其他专业技术委员会应用。此外,应对专业技术委员会如何应用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的信息给予指导。例如,如何为基础安全出版物中规定的一个特殊试验项目选取适当的严酷度等级。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在其适用范围中应包括以下表述: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主要被规定范围内的产品当作产品安全出版物使用,也可供各技术委员会在按照本标准和ISO/IEC指南51:2014规定的规则起草与规定范围内产品类似的产品标准时使用。
一—一若适用,技术委员会应采用基础安全出版物和/或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编写该技术委员会的出版物。
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应在其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列出本标准和ISO/IEC指南51:2014。5.2专业安全出版物
5.2.1在为消除危险和降低危险规定各项要求时,应采用下述原则:一一通过设计和制造保证设备的本质安全;一在不能达到上述原则的情况下,应规定与危险有关的附加保护措施;一一如果存在通过上迷措施不能降至可充许水平的任何风险,应规定:需要将这些风险告知使用者。如果需要通过培训或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将风险降至可允许水平,应规定:需要将此情况告知使用者。
5.2.2不应把专业安全出版物限定在电气安全方面,应考虑适用范围内的所有安全方面,还应考虑产品预期使用环境条件和预期使用者的知识水平。与电气设备有关的安全因素见附录A。5.2.3不宜在同一出版物中包括安全方面和性能方面的要求,否则就很难仅对安全要求的符合性进行评定。此外,如确有理由在同一出版物中包括安全方面和性能方面要求,则应将二者严格区分开来。如果有些性能指标隐含有安全要求,这些性能指标则被认为是安全要求而应在出版物中明确说明。5.2.4专业安全出版物不应对设计或制造做不必要限制以及包含有阻碍技术进步和发展的要求。5.2.5专业安全出版物应包括为降低在正常状态下和单一故障状态下的风险所必需的全部要求,同时还应包括符合性检验方法。
通常不必考虑两个独立的、不相关的故障同时发生的情况,因为这类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属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如果一个单一故障状态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一个或多个其他故障状态,则所有故障状态均被视为单一故障状态,
对于无法防护单一故障状态的防护措施,技术委员会在制定标准时要考虑加强防护(例如“强化”)。注:单一故障规则被广泛应用在“电气安全”领域中提供与电击危险防护相关的硬件失效。但在“功能安全”领域中,规则应制定得既适合硬件随机性失效也适合系统性失效。对于硬件随机性失效,可采用多种故障判据,其中包括单一故障规则,但对系统性失效,则可采用其他一些对策。对于符合GB/T20438(所有部分)范围的应用,应优先依据GB/T20438(所有部分)的要求。GB/T20438(所有部分)作为基础安全出版物,对特定产品及产品应用规定了基本要求。在符合GB/T20438(所有部分)范围的情况下,技术委员会可以制定功能安全标准,进一步细化单一故障规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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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功能安全是全部安全的一部分,它依赖于相应安全控制系统的正确运行。5.2.6电工电子产品专业安全出版物应引用所有组件出版物中的特定安全条款,只要这些组件出版物适用。如果没有这类出版物,则以通常的方式,自我声明产品中使用的组件应符合产品安全出版物中规定的各项安全要求。
5.3引用其他出版物
应尽可能采用特定文本的引用,而不是重复原文,因为重复会增加引用错误的可能性,并且会增加出版物的篇幅,如果不可避免需要重复原文,则应准确注明其来源。5.4设备寿命周期内的安全
还应考虑设备寿命期内的其他因素,例如:安装和正常操作;
—设备的正常使用;
合理预见的误用;
使用人员的维护;
—一维修人员的维护;
拆除;
一处理。
在这些情况下需考的安全措施包括:适当的设计和制造;
一制造商随设备提供的文件中的措施和警示。6出版物相关联技术内容的协调
起草基础安全和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的技术委员会宜与其技术范围相关的起草专业安全出版物的技术委员会建立联络机制,如互派联络员等,协调相关技术问题。7专业安全出版物应用基础安全或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的原则7.1通则
起草专业安全出版物的技术委员会应与起草基础安全出版物和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的技术委员会保持联络。
起草专业安全出版物的技术委员会应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现行基础安全和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关注这些出版物的新工作项目建议或参加制定工作。7.2对基础安全出版物的应用
在制修订专业安全出版物时,技术委员会可以应用相关的基础安全出版物,从中选取相关的要求,试验方法和试验条件,但不应修改标准中规定的防护等级代码,更不能修改与防护等级对应的试验方法。
如果技术委员会无法使现行出版物立即与新的、修改或修订的基础安全出版物的相关要求,试验方法或试验条件协调一致,则应在专业出版物下一次修改或修订时进行协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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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对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的应用GB/T16499—2017
技术委员会在制修订专业安全出版物时,如果此专业领域涉及一种或几种多专业共用安全,应使用相关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在与起草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的技术委员会协调后,为适合相关产品,可以修改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的要求、试验方法和试验条件。如果技术委员会无法使现行出版物立即与新的、修改或修订的多专业共用安全出版物的相关要求,试验方法或试验条件协调一致,则应在专业出版物下一次修改或修订时进行协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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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通则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电气设备有关的安全因素
以下列出的各种安全因素可用于在编写安全出版物时作为逐项检查的内容,但并非用于取代本标谁而规定的任何条款,
A.2概述
为了能向技术委员会提出其范围内相关设备带来的种种危险,所有技术委员会有义务对可能的危险进行鉴别和评估,然后编写出版物,并考虑以下因素:安全整合的原则;
对A.4~A.7列出的危害的评估;—A.8中列出的信息要求。
A.3安全整合
电气设备应设计和制造为可提供足够的人员防护和适当的财产保护。应提供本附录中列出的,在使用设备时产生的所有危险的防护措施,并考虑设备的功能性和特殊性,以及由于外部影响对设备本身造成的危险。本附录中对危险的评估应考虑到正常使用和可合理预见的误用两种情况。技术委员会所采用的解决方案应符合安全原则,并考虑到广泛认可的技术知识。在选择最适当解决方案的过程中,技术委员会应尽量合理地应用如下原则:通过本质安全设计措施消除危险或降低风险一对不能通过本质安全设计措施降低的风险,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告知用户有关潜在残余风险的事项;如果可能还要告知其他人员,说明是否需要特殊培训,并且明确需要使用的个人防护设备。设备应设计和制造为在正常条件和单一故障条件下可提供足够的防护。在单一故障条件下,用户至少可以通过双重防护方式(如双重绝缘)或足够的安全间隙(如强化绝缘)来实现防护。
A.4电气危险防护
除非特别充许的功能性原因,设备的可接触导电部分不能对生命造成危险。防护措施应考虑到电气、机械、化学和物理应力,因为绝缘性能会在设备的正常使用中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
设备应提供适当的电气危险防护,特别由于以下因素引起的电气危险:漏电:
——供电:
累积电荷:
一电弧:
电击:
一起火。
A.5机械危险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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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适用,出版物应包括对由设备或设备上可预期外力引起的或以下原因引起的机械危险的相应要求:
一不稳定性:
运行时断电;
一跌落或弹出的物体;
一不适当的表面、边缘或棱角:一运动部件,尤其是部件转速可变的情况!—振动:
一零件安装不适当。
A.6其他危险防护
A.6.1通则
如适用,出版物应包括A.6.2~A.6.9中所涉及的危险的相应要求。A.6.2爆炸
有些爆炸危险可能是由设备自身造成的,也可能由气体,液体、灰尘,蒸气或其他物质造成的,这些物质可能是由设备产生或使用中产生的,或者可能就存在手设备拟使用的场所。注:在爆炸性环境中,应重点关注具体危险的风险评估,危险场所分区和设备防护等级。A.6.3电场、磁场、电磁场,其他电离和非电离辐射危险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保证将产生的电场、磁场、电磁场以及其他非电离辐射限值在运行要求的必要范围内,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保证电离辐射排放限制在运行要求的必要范围内,不存在对赚露人员的影响或影响可降至无危险水平。
A.6.4电场、磁场或电磁骚扰
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使其对电场、磁场或电磁骚扰具有足够的抑制能力,以防止由此引发的任何危险。
设备的设计应使其具备限制磁场和电磁骚扰释放的能力,以防止干扰其他设备引发任何危险。A.6.5光辐射
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能使人体避免曝露在危险的光辐射(包括LED、激光、红外线和紫外线辐射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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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6着火
应规定适当的试验来保证设备内引燃危险和火焰蔓延能得以控制。防护措施可包括限温装置、限流装置,漏电检测装置、提高耐燃性的方法以及选择适当的材料。注:通过降低火灾风险以平衡使用阻燃剂可能造成的环境破坏。A.6.7温度
需要加以考虑的两个主要方面如下:一可接触表面的温度;
温度对材料和元器件的影响。
A.6.8噪声
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使噪声尽可能被限制在可接受水平。在最终噪声达不到可接受水平时,制造商的说明书应规定采用外部噪声降低措施(例如挡板或防护罩)以降低噪声,或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具。A.6.9生物和化学作用
应采取措施来避免下列因素所产生的危险:微生物因素,诸如病菌、腐败物,微生物或毒素;例如浸人或滞留细菌、孢子、病毒、酵母和霉菌;化学因素,包括清洁剂或消毒物质,例如润滑油和清洁液体;一从原材料、设备或其他原因带来的外来物,例如过敏源、有害生物、金属以及设备制造时使用的材料。
A.6.10排放、产品和/或使用有害物质(如气体、液体、尘埃、雾气、蒸汽)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使其产生的危险材料和物质能够避免被人员吸人或摄取,避免与皮肤、眼睛和粘膜接触或穿透皮肤。当风险不可避免时,应向用户提供适当的警告信息。A.6.11无人探操作
设备应设计和制造为可预见不同使用情况下的无人值守操作,并选择和调整使用情况使其安全可靠操作。
A.6.12连接和断开电源
设备电源在断开和/或断开后再联接不应产生危险情况。尤其是设备不应意外的启动,并且其任何运动部件不应以危险的方式掉落或弹出。A.6.13设备结合
对于只能用于与其他设备相结合使用的设备,应做相应设计并说明,确保设备结合时不会发生危险情况。
A.6.14爆裂
设备应能抵御因负压而引起的爆裂源,并且不应以危险的方式排放出气体或其他物质。A.6.15卫生条件
设备应该能以一种不会引起传染风险的方式得到清洁。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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