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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5123.2-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5123.2-2018

中文名称:电力牵引 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 第2部分: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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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电力 牵引 轨道 公路 车辆 旋转 电机 电子 变流器 供电 交流 电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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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T 25123.2-2018 电力牵引 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 第2部分: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 GB∕T25123.2-2018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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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9.2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123.2—2018
代替GB/T25123.2—2010
电力牵引
轨道机车车辆和
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
第2部分:电子变流器供电的
交流电动机
Electric tractionRotating electrical machines for rail and road vehicles-Part 2:Electronic convertor-fed alternating current motors(IEC60349-2:2010,MOD)
2018-06-07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9-01-01实施bzxz.net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环境条件
检验规则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资料性附录)
附录E(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牵引系统的供电电压
牵引电动机传动损耗的约定值
温度测量
噪声测量和限值
用户与制造商之间的协商内容
GB/T25123.2—2018
GB/T25123.2—2018
GB/T25123《电力牵引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由以下部分组成:第1部分:除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之外的电机;第2部分: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第3部分:用损耗总和法确定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的总损耗;第4部分:与电子变流器相连的永磁同步电机。本部分为GB/T25123的第2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T25123.2一2010《电力牵引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第2部分: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与GB/T25123.2一201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可按照GB/T25117.1和GB/T25117.3选择进一步的试验,为避免重复,一些型式检验项目和研究性试验项目最好在组合试验台上进行。”(见1.1);修改了海拔和环境温度的规定,在第4章中,海拔和环境温度等,由原直接规定,改为按GB/T32347.1一2015(见第4章,2010年版的第4章)修改了绝缘等级的名称,改为“绝缘系统热分级”,且各级加标数字表示,如130(B),155(F),180(H)(见8.1.5、8.1.6,2010年版的8.1.4、8.1.6);修改了牵引电动机振动限值的内容。由于在GB/T10068一2008中,振动速度的限值有所改变,本版据此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并且增加了“不考核无固定轴承结构电动机的轴向振动速度的条款(见8.4,2010年版的8.4);修改了噪声测量可选择的方法及标准(见D.1.2010年版的C.1)。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60349-2:2010《电力牵引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第2部分: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本部分与1EC60349-2:2010相比在结构上存在一定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修改了第1章的条款序号,同时增加条的标题;增加了8.5“噪声测量”;
修改了9.3.1的条款序号,增加了9.3.1.1~~9.3.1.3;修改了9.3.2的条款序号,增加了9.3.2.1~9.3.2.3;修改了C.3的条款序号,增加了C.3.1、C.3.2;修改了D.1的条款序号,增加了D.1.1~D.1.6;修改了附录E的条款序号,调整E.1、E.2、E.3为表E.1;修改了附录编号,附录A调整为附录C附录C调整为附录D、附录D调整为附录A。本部分与IEC60349-2:2010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的垂直单线()进行了标示,具体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755代替了IEC60034-1(见1.4,第4章);,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971代替了IEC60034-8(见6.2,表E.1);·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2900.25代替了IEC60050-411(见第3章);,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2900.36代替了IEC60050(811)(见第3章);GB/T25123.2—2018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2900.74代替了IEC60050-131(见第3章);,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2900.83代替了IEC60050-151(见第3章);·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1021代替了IEC60085(见8.1.5);●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32347.1—2015代替了IEC62498-1:2010(见第4章);·增加引用了GB/T1402、GB/T25117.1、GB/T25117.3(见1.1,附录A);删除了IEC60034-9、IEC60034-17、IEC61672,将其移到参考文献中。修改了环境条件,海拔和温度均引用GB/T32347.1一2015《轨道交通设备环境条件第1部分机车车辆设备》的内容,以满足中国国情的要求(见第4章);增加了异步牵引电动机设计者提供的具体参量信息(见5.1);将6.1的注改为条文(见6.1);
增加了额定风量时的静压头要求(见8.1.2);一增加了试验项目,修改了表1的内容,这些试验项目包括:噪声测量(见8.5)、绕组冷态直流电阻的测量(见9.7)以及接线标志与旋转方向的检查(见9.8);增加了表2的脚注,以符合我国实际情况(见8.1.5)修改了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见附录E)。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修改了第7章标题(见第7章);修改了表1的格式和内容,将表1的噪声试验作为一个型式检验项目单独列出(见7.2、8.5);修改了“电机(electricalmachine)\的名称,将其改为“电动机\(见8.2.1.附录D);修改了9.5的标题,即将“介电试验\改成\绕组对地耐压试验”(见9.5);删除了注释(见9.5);
修改了振动试验名称(见9.6);增加了“注:附录E给出供需双方之间的协商内容”以引出附录E(见第9章);增加了公式的编号(见附录C、附录D);增加了相应的条款,并据此修改了相应的文字内容(见D.1);修改了参考文献(见参考文献)。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国家铁路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8)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中车永济电机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益丰、成熹、李广、成本权、唐柳。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25123.2—2010。
1范围
1.1总则
电力牵引轨道机车车辆和
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
第2部分:电子变流器供电的
交流电动机
GB/T25123.2—2018
GB/T25123的本部分适用于驱动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的由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本部分为通过试验确定电动机的性能并评定该电动机对某一规定工作制的适应性以及与其他电动机进行比较提供依据
可按照GB/T25117.1、GB/T25117.3选择进一步的试验,为避免重复,一些型式检验项目和研究性试验项目可在联合试验台上进行。按照5.1的要求,电动机设计者和对应的变流器设计者之间应相互协作。注1:本部分亦适用于由动力车辆拖动的拖车上的电动机。注2:本部分的基本要求可适应于特种车辆(如工矿机车)用电动机,但不包括电动机防爆或可能要求的其他特殊性能
注3:本部分不适用于小型地面车辆(如蓄电池供电的搬运车、在厂区内使用的货车等)用电动机,也不适用于各种车辆上的微型电动机,如挡风玻璃刮水器用电动机等注4:符合GB/T755规定的工业用电动机可用于某些驱动,只要验证电动机在变流器供电下的运行仍能满足该特殊应用场合。
1.2并联供电牵引电动机定额的特殊考虑对于由一个共用变流器并联供电的牵引电动机,其定额应考虑因轮径偏差、电动机特性差异以及当运行在高粘着系数时由轴重转移等所引起的对电机负荷分配的影响。对于这种特殊的应用场合,制造商应将所允许的最大轮径差通知用户。1.3供电电源
本部分所涉及的电动机的供电电源限定为电子变流器。注:本部分适用于仅有三种电动机-变流器的组合形式用于牵引系统,但本部分也适用于将来可能使用的其他组合形式。这三种组合形式为:
由电压源变流器供电的异步电动机:由电流源变流器供电的异步电动机:由电流源变流器供电的同步电动机。1.4电动机类型
本部分包括以下两种类型的电动机:a)牵引电动机:用于驱动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的电动机:辅助电动机:GB/T755所不涉及的电动机,如驱动压缩机、风扇、辅助发电机或其他辅助机械b)
的电动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1
GB/T25123.2—2018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755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GB/T7552008,IEC60034-1:2004,IDT)GB/T1402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电压(GB/T1402—2010.IEC60850:2007,MOD)GB/T1971旋转电机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GB/T1971—2006.IEC60034-8:2002.IDT)GB/T2900.25电工术语旋转电机(GB/T2900.252008.IEC60050-411:1996.IDT)GB/T2900.36电工术语电力牵引[GB/T2900.36—2003IEC60050(811):1991,MODGB/T2900.74电工术语电路理论(GB/T2900.74—2008,IEC60050-131:2002,MOD)GB/T2900.83电工术语电的和磁的器件(GB/T2900.83一2008.IEC60050-151:2001.IDTGB/T10068轴中心高为56mm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GB/T10068-2008.IEC60034-14:2007.IDT)
GB/T11021电气绝缘耐热性和表示方法(GB/T11021一2014,IEC60085:2007,IDT)GB/T25117.1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组合试验第1部分:逆变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及其控制系统的组合试验(GB/T25117.1—2010,IEC61377-1:2006,IDT)GB/T25117.3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组合试验第3部分:间接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及其控制系统的组合试验(GB/T25117.3—2010,IEC61377-3:2002.MOD)GB/T32347.12015轨道交通设备环境条件第1部分:机车车辆设备(IEC62498-1:2010,MOD)
3术语和定义
GB/T2900.25、GB/T2900.36、GB/T2900.74和GB/T2900.8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电动机定额ratingofmotor
制造商规定的一组同一时刻的电参量和机械参量,包括它们的持续时间及顺序。3.2
额定值ratedvalue
包括在定额中的任一参量的量值。3.3
continuous rating
持续定额
电动机在试验台上按8.1规定的条件长时间运行,温升不超过表2所给出的限值,同时满足本部分规定的其他相应的要求时所能输出的机械功率。注:可规定若干个持续定额。
短时定额(例如1h)short-timerating(forexample,onehour)电动机在试验台上按8.1所规定的条件从冷态开始试验,运行规定的时间(例如1h),温升不超过表2所给出的限值,同时满足本部分规定的其他所有相应要求时所能输出的机械功率2
短时过载定额short-timeoverload ratingGB/T25123.2—2018
电动机在试验台上按8.1.6所规定的条件开始试验,运行指定的时间,温升不超过表3所给出的限值时所能输出的机械功率。
注:短时过载定额有助于确定电动机适应负载的能力,即电动机在低于持续定额下运行相当长时间之后,接着又在高于持续定额下运行一段时间的能力。该负载与机车运用情况极其类似。但该定额不适用于快速运输的重复短时负载及其他类似负载,对于这种应用情况,不做短时过载定额的规定3.6
intermittent duty rating
断续工作制定额
电动机按循环负载运行所能承受的机械输出和运行条件,且在工作周期内任何时刻的温升不超过表2给定的限值。
等效定额
equivalent rating
具有恒定电压、恒定电流和恒定转速的持续定额,电动机在该定额下的温升与其实际运行时应承受的断续周期负载所产生的温升等效。注:该定额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3.8
guaranteed rating
保证定额
由制造商保证的定额。
牵引电动机的保证定额guaranteed ratingof atractionmotor通常指持续定额。在特殊情况下,供需双方可协商采用短时定额或断续工作制定额作为保证定额,3.10
辅助电动机的保证定额
guaranteed rating of an auxiliary moton除非另有规定,保证定额即为持续定额。3.11
rated voltage
额定电压
电动机在保证定额下运行时,施加在该电动机上的线电压基波分量的方均根值。对于直接或间接由接触网(轨)供电的电动机,该电压通常是指当电动机电流为额定电流、接触网(轨)电压为标称电压(见附录A)时可能施加在电动机端子上的最高电压(不包括瞬时值)。3.12
rated speed
额定转速
在保证定额下的转速。
最高电压
maximumvoltage
电动机运行时所施加于其上的最高线电压基波分量的方均根值。3.14
repetitive peak voltage
重复峰值电压
变流器输出电压的尖峰值,由于电压瞬变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任何随机瞬时峰值可忽略不计。3.15
最大电流
maximum current
在制造商提供的特性曲线上表示出的电流的最大值。3
GB/T25123.2—2018
最高工作转速maximumworkingspeed3.16.1
牵引电动机的最高工作转速maximumworkingspeedofatractionmoton由制造商规定的牵引电动机的最高转速。注:如装有该电动机的机车车辆的特性已定,电动机该转速不应低于与机车车辆的最高运行速度相对应的值。此时设定金属动轮为全磨耗或橡胶动轮为最小滚动直径,3.16.2
maximum working speed of an auxiliary motor辅助电动机的最高工作转速
制造商规定的电动机的最高转速注:对于特殊应用场合,当规定该转速时,宜考虑运行时可能出现的最恶劣的电压频率、负载条件,4环境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本部分设定环境条件如下:a)海拔按GB/T32347.1—2015中规定的G1.4级;b)遮荫处的温度按GB/T32347.1一2015,根据产品应用地区而采用相应的T1级或T2级。当电动机需要在超过上述一个或两个限值情况下运行时,其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见GB/T755
如需将电机用于恶劣的条件,如尘埃、潮湿、温度、雪、冲击作用等,用户应通知制造商。5特性
5.1信息交流
电动机设计者与变流器设计者应相互协作,充分交流技术信息,确保电动机-变流器机组能满足本部分的要求。
电动机设计者应向变流器设计者提供充分的技术信息,以确保全面评估电动机与变流器之间的相互影响。对于异步牵引电动机,电动机设计者应提供以下技术信息:一电动机在不同磁通下的等效电路参数,包括定子电阻、转子电阻、定子漏感、转子漏感、激磁电感
电动机在整个应用范围内的典型特性曲线,包括转矩,功率,定子电压、定子电流,定子频率,刻率、功率因数、转子频率与转速之间的关系参数。变流器设计者应向电动机设计者提供在整个应用范围内的特性曲线(包括在最高网压和最低网压下),如变流器输出的线电压(包括重复峰值电压)、电流、基波频率、谐波、功率等。这些信息交流的文件记录应成为电动机和变流器技术条件的一部分。注1:GB/T25122.1—2010的5.3.1.1中也包含有电动机与变流器之间信息交流的相关内容注2:宜考虑电动机和变流器之间的电缆线的长度以及电缆线的长度对电动机接线端子上的峰值电压的影响。注3:电压的波前信息及其对电动机的影响参见GB/T201615.2基准温度
无论电动机采用何种热分级的绝缘系统,其所有特性曲线均按绕组基准温度为150℃时绘制。该温度应在特性曲线上注明。
5.3规定特性
GB/T25123.2—2018
电动机技术条件一般应包括符合本部分有关条款规定的特性曲线。这些特性曲线应绘制到每个变量设计的运行极限值。除非供需双方另有协议,该特性为在供电系统电压等于标称电压(见附录A)时的电动机特性。在签定订单之前应将该特性提交给用户。5.4典型特性
典型特性为按8.2.1所作型式检验结果而得出并符合8.2.2要求的特性。除非事先达成协议,若电动机的电磁设计与以前为同一用户或相同用途制造的电动机的电磁性能相同,该电动机可采用原有电动机的典型特性曲线。仅需通过出厂检验来验证其特性的一致性。5.5效率特性
效率特性应考虑到由于变流器产生的谐波所引起的损耗。同步电动机的励磁功率应包括在损耗内。除非另有考虑,例如用作辅助负载,同步电动机的励磁功率可不包括在损耗内,但此时应在特性中注明没有考虑该损耗
5.6牵引电动机特性
牵引电动机的规定特性和典型特性应为变流器供电下的变频特性。该特性包括电动机在整个工作范围内,电动机的线电压、电流,功率、频率、平均转矩和效率与电动机转速之间的函数关系。异步电动机特性还包括转差率特性,同步电动机特性还包括励磁电流特性。其中,电压曲线为基波分量的方均根值与电动机转速之间的函数关系,电流曲线分别为基波分量的方均根值和全部电流分量的方均根值与电机转速之间的函数关系。对用于制动工况的电动机,也应绘制类似的特性,并应包括电动机的输人转矩和输出电功率与转速之间的函数关系。注1:5.1指出电动机设计者和变流器设计者之间需要进行信息交流在特性曲线中,可用机车车辆轮周牵引力和速度分别替代电动机的转矩和转速,但此时应标明传动比、轮对直径和传动损耗。如传动损耗采用约定值,则应符合附录B中图B.1的规定。注2:1.2指出需要考虑轮径差异和轴重转移对并联供电电动机的影响。5.7辅助电动机特性
辅助电动机的规定特性和典型特性应为变流器供电下的电动机特性,该特性包括电动机在整个工作范围内,在每个工作频率下电动机的线电压、电流、转速和平均转矩与输出功率之间的函数关系。工作在连续可变频率下的电动机,仅需绘制在最大和最小频率下的特性。异步电动机特性还应包括转差率特性,同步电动机特性还包括励磁电流特性。其中电压曲线为基波分量的方均根值与输出功率之间的函数关系,电流曲线分别为基波分量方均根值和全部电流分量的方均根值与输出功率之间的函数关系。这些特性应考虑到由于电源谐波所引起的附加损耗,并应标出在保证定额下的效率。
特性曲线也可用与转速之间函数来代替注:5.1指出电动机设计者和变流器设计者之间需要进行信息交流。6标志
6.1铭牌
本部分包括的所有电动机均应带有铭牌,铭牌应明显可见,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5
GB/T25123.2—2018
制造商名称;
b)电动机型号;
电动机序号:
d)制造年份。
每台电动机的定子和转子上应打印相应的序号。设计成单方向旋转的电动机,应带有一个表示旋转方向的箭头。
当电动机安装在车辆上时,其序号和箭头应易于辨认。6.2接线端和引线标志
除非另有协议,接线端和引线标志应符合GB/T1971的规定。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7.1.1总则
检验分为三类: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研究性试验
注:避免重复进行试验的相关规定参见1.1。7.1.2型式检验
7.1.2.1总则
型式检验用来验证新型电动机的定额、特性和性能。对于每一种新的设计,应选取一台电动机进行检验。除非另有协议,被试电动机应在首批制造的10台电动机中选取。当改变生产场地或者改变生产工艺,或者生产场地和生产工艺都改变时的检验要求见7.1.2.4。制造商应在试验前向用户提供包含符合本部分的检验内容的检验大纲。在型式检验完成后,制造商应将完整的检验报告提供给用户。7.1.2.2变流器供电下的型式检验如每台电动机由一台变流器单独供电,则型式检验宜采用在实际运行中使用的变流器供电,但也可采用与车辆用变流器的电源波形和谐波分量非常相似的电源供电。如几台电动机由一台共用变流器并联供电,则型式检验应在一台单独的电动机上进行,且采用与机车车辆所使用的变流器的电源波形和谐波分量非常相似的电源供电如用户有要求,制造商应证明检验电源与实际运行时的电源是类同的,并说明它们之间任何差异对电动机性能可能产生的影响。
除非另有协议,如变流器的电气输出特性发生改变,则应重做型式检验。7.1.2.3正弦供电下的型式检验
本检验作为电动机特性的参考。本检验应包括由制造商确定的定额下的温升试验检验时的电压、频率、转矩、冷却以及检验时间可根据制造商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但检验时间不应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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