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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5337-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5337-2018

中文名称:铁路大型养路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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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铁路 养路 机械 通用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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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5337-2018 铁路大型养路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 GB∕T25337-2018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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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45.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337—2018
代替GB/T25337—2010
铁路大型养路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
Rail heavy-duty maintenance machinery-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2018-05-14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8-12-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使用条件
整车要求
各系统(部件)技术要求
高海拔大型养路机械特殊要求
检查与试验
整车的标志、包装及运输
GB/T25337—2018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T25337—2018
本标准代替GB/T25337—2010《铁路大型线路机械通用技术条件》,与GB/T25337—201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删除了供货商和用户术语和定义(见2010年版的3.1、3.2);修改了相对湿度(见4.1.2,2010年版的4.1.2);修改了环境温度(见4.1.3,2010年版的4.1.3);删除了轨枕类型(见2010年版的4.2.4);删除了车内设备承受整车纵向加速度冲击的要求(见2010年版的4.3.8):删除了连续作业时间、隧道内正常连续工作时间要求(见2010年版的4.3.17);删除了作业状态下限界要求(见2010年版的4.3.2);修改了大型养路机械制动距离的要求(见5.23,2010年版的4.3.14);增加了齿轮箱台架试验要求(见6.1.7);增加了转向架构架静强度的要求(见6.2.2.1):增加了车轴齿轮箱及轮对台架试验要求(见6.2.4.3);修改了驻车制动装置的要求(见6.2.6,2010年版的6.2.6);修改了车架静强度的要求,明确了车架静强度应满足TB/T1335的相关规定,并增加了纵向拉伸力(见6.7.1,2010年版的6.7.1);修改了前照灯远光照射距离的要求(见6.10.3,2010年版的6.10.3);删除了新设计的大型线路机械应加装起复自救装置要求(见2010年版的6.11.6);删除了具体类型大型养路机械产品要求(见2010年版的第7章);增加了高海拔大型养路机械特殊要求(见第7章):册删除了质量保证期要求(见2010年版的第10章)。本标准由国家铁路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铁道建筑研究所、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金鹰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机车车辆研究所、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慧京、胡斌、高春雷、向智萍、何国华、陈斌、陈政南、陈平松、方健康、李胜、刘学海、孙保林、赵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25337—2010
1范围
铁路大型养路机械通用技术条件GB/T25337—2018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大型养路机械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整车与各系统(部件)要求,高海拨大型养路机械特殊要求、检查与试验、整车的标志、包装及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在1435mm轨距上使用的铁路大型养路机械。非标准轨距的铁路大型养路机械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46.1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GB/T2820.5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5部分:发电机组(GB/T2820.5一2009,ISO8528-5:2005,IDT)
GB/T3766液压传动系统及其元件的通用规则和安全要求(GB/T37662015,ISO4413:2010,MOD)
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5226.12008,IEC60204-1:2005,IDT)
GB/T5599铁道车辆动力学性能评定和试验鉴定规范GB/T5914.1
机车司机室
UIC625-6:19643,NEQ)
第1部分:望条件(GB/T5914.1—2015,UIC617-7:1964,GB/T6770—2000机车司机室特殊安全规则(GB/T6770—2000,UIC617-5OR:1977,IDT)气动对系统及其元件的一般规则和安全要求(GB/T7932一2017,ISO4414:2010,GB/T7932
GB/T17426
铁道特种车辆和轨行机械动力学性能评定及试验方法GB20891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铁路应用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第1部分:一般使用条件和通用规则GB/T21413.1
(GB/T21413.1—2008,IEC60077-1.1999IDT))GB/T21563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冲击和振动试验(GB/T21563一2008,IEC61373:1999.IDT
GB/T24338.4车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第3-2部分:机车车辆设备(GB/T24338.4一2009,IEC62236-3-2:2003,MOD)
GB/T25119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电子装置(GB/T25119-2010IEC60571:2006.MOD)GB/T25336—2018
铁路大型养路机械检查与试验方法TB/T304
机车用总风缸
TB/T449
TB/T456
TB/T493
机车车辆车轮轮缘踏面外形
机车车辆用车钩、钩尾框
铁道车辆车钩缓冲装置组装技术条件1
GB/T25337—2018
TB/T1335-1996www.bzxz.net
铁道车辆强度设计及试验鉴定规范TB/T1463
机车轮对组装技术条件
TB/T1491
TB/T2202
TB/T2211
TB/T2232
TB/T2817
TB/T2945
机车车辆油压减振器
车辆车轮与车轴注油压装技术条件机车车辆悬挂装置钢制螺旋弹簧JZ-7型机车空气制动机单机试验、验收技术条件铁道车辆用钢整体车轮技术条件铁道车辆用LZ50钢车轴及钢坏技术条件TB/T3139—2006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TB/T3143
TB/T3145
TB/T3146.1
TB/T3334
UIC642
铁路客车密接式车钩缓冲装置
机车单元制动器
DK-1型机车电空制动机
第1部分
单机性能试验
机车车钩缓冲装置
国际联运机车,动车及控制拖车的防火消防特殊规定(Specialprovisionsconcerningfireprecautions and fire-fighting measures on motive power units and driving trailers in international traffic)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auxiliary braking
辅助制动
在制动机失效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直接制动方式。3.2
rail heavy-duty maintenance machinery铁路大型养路机械
用手铁路线路大修,维修及检测等作业的自轮运转特种设备。4使用条件
环境条件
海拨2000m及以下。
相对湿度不应大于95%(月平均最低气温25℃)。环境温度:-10℃~十50℃。
有风、沙、雨、雪天气。
应能满足昼夜作业的要求
线路条件
最大超高:175mm。
线路最大坡度:30%。。
钢轨类型50kg/m60kg/m.75kg/m。线路:单线和线间距大于或等于4m的多线。5
整车要求
各种设备、零部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采购和组装,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2
规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装车。5.2各种设备的配置应有良好的可接近性,便于检修和吊装。应便于救援,车体应设有明显的起复、起吊位置标识。5.3
同型号部件应具有互换性。
5.5人体易碰到的锐边锐角应倒钝。5.6选用的材料、标准件和通用件均应符合有关规定。5.7
锻件、铸件、热处理件、焊接件及铆接件等工艺性能的要求均应符合有关规定。GB/T25337—2018
5.8车内设备以及周围的材料应采用环保的阻燃材料和防火材料,并符合相关规定。发动机与液压源之间应有隔离措施。
5.9整车油管、风管、水管、电缆等分布、排列整齐,固定可靠。各系统无渗漏油、漏气、漏水、漏电现象。5.10各安全保险及紧固零部件,均应齐全有效。5.11各传动部件之间的联结应可靠。整车涂装及检验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5.12
5.13整车防火及消防应符合UIC642的相关规定5.14大型养路机械车内设备承受振动和冲击能力应符合GB/T21563的相关规定。5.15具有自运行功能的大型养路机械,应设高度可调整的排障(扫石)器,排障器距轨面高度的调整范围为90mm~130mm,应满足线路的运行要求5.16运行状态下,整车轮廊尺寸应符合GB146.1的规定。5.17轴重应小于或等于23t。
5.18具备区间自运行功能的铁路大型养路机械应安装行车安全装备。5.19具有区间自运行功能的铁路大型养路机械,最高自运行速度应大于或等于80km/h。5.20最大附挂运行速度应大于或等于100km/h。5.21整车动力学性能试验应符合GB/T17426,对于有载重要求的车辆应符合GB/T5599的要求。铁路大型养路机械编组运行,或与货物列车附挂运行时,各部件无异常,各保护装置和监视仪表5.22
显示正常,灵敏可靠,制动与缓解动作正常。5.23铁路大型养路机械以最高自运行速度运行于平直道上时单纯施行紧急制动或辅助制动,应在如下规定的距离内停车,且不擦伤轮轨:a)最高自运行速度u=80km/h:≤630m;b)最高自运行速度u=90km/h:≤800m;c)最高自运行速度=100km/h:≤980m5.24最小作业曲线半径应小于或等于250m。5.25最小通过曲线半径应小于或等于180m。6
各系统(部件)技术要求
动力传动系统
6.1.1动力传动系统应能满足整车区间运行和作业走行动力的要求,附挂或自运行时的动力转换应操纵方便。
6.1.2动力传动系统应能为整车的电源、液压源和气源等提供动力。6.1.3柴油机应符合下列各项规定:柴油机安装座应具有良好的减振性能:a)
柴油机机罩应具有良好的隔音,隔热功能:柴油机排放污染物限值应符合GB20891的有关规定。c)
GB/T253372018
6.1.4发电机组应符合GB/T2820.5的相关规定6.1.5传动轴应经过探伤合格后方可装车,并设有安全保护装置。6.1.6变速箱应有自动换挡装置和换向机构以及有关保护装置。6.1.7齿轮箱组装后,应按GB/T25336一2018中7.5进行台架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试验时箱体不应有润滑油泄漏和异常响声:a)
在与齿轮箱等高,距离齿轮箱1m处测量噪声不应大于87dB(A)c
箱体轴承部位最高温度不应大于105℃。6.2走行系统
6.2.1总体要求
装车后的走行系统应能满足整车运行性能要求。6.2.1.1
整车按规定速度通过最小曲线半径时,走行系统工作正常,与其他部件不应发生干涉。6.2.2转向架
转向架构架静强度应符合TB/T1335的有关规定。6.2.2.2
转向架构架总组焊后,对重要焊缝应按规定进行无损探伤检查,并应进行整体消除应力处理。油压减振器性能应符合TB/T1491的规定。金属橡胶减振器橡胶部位应无老化,龟裂现象,与金属构件联结牢固,其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螺旋弹簧性能应符合TB/T2211的规定。轮对和轴箱
轮对要求如下:
车轴的材料及技术要求应符合TB/T2945或有关规定;车轮应采用整体辗钢轮,其材料及技术要求应符合TB/T2817或有关规定;b)
车轮直径宜采用$840mm;
轮对组装应符合TB/T1463、TB/T2202的有关规定:e
车轮踏面外形宜采用符合TB/T449规定的磨耗型踏面。6.2.3.2
轴箱要求如下:
轴箱组装应符合有关设计文件的规定:a)
轴箱应设置轴温报警装置接口。6.2.3.3
轮对及轴箱台架试验要求如下:轮对及轴箱台架试验应按GB/T25336—2018中7.4.3进行;b)
轴箱轴承部位温度应满足6.2.4.3的b)中2)的要求。6.2.4车轴齿轮箱
车轴齿轮箱组装后应转动灵活、无卡滞。车轴齿轮箱换挡准确,可靠。
车轴齿轮箱及轮对台架试验应满足以下要求:车轴齿轮箱及轮对台架试验应按GB/T25336—2018中7.4.2进行。b)
试验结果应满足:
1)车轴齿轮箱箱体轴承部位最高温度不大于105C;2)免维护密封式轴箱轴承部位温升不超过55K,最高温度不超过100℃,其他型式轴箱轴4
承部位温升不超过45K,最高温度不超过85C:GB/T25337—2018
3)最高转速时,多级传动车轴齿轮箱,距离齿轮箱1.5m处测量的噪声不应大于90dB(A);其他型式车轴齿轮箱,距离齿轮箱1m处测量的噪声不应大于87dB(A)。6.2.5基础制动装置
基础制动装置组装后,各连杆动作应灵活、可靠6.2.5.1
6.2.5.2基础制动装置的梁和杆件采用焊接结构时,应进行探伤检查和时效处理。6.2.5.3制动横梁应设有安全保护装置。6.2.5.4制动装置处于缓解状态时,闸瓦与车轮踏面间应有一定的间隙6.2.6驻车制动装置
驻车制动装置应保证整车在20%的坡道上可靠停驻,不产生溜逸。6.3液压系统
6.3.1液压系统应符合GB/T3766的相关规定。6.3.2采用液压驱动的机械,走行速度应能在规定范围内实现无级调速及速度锁定。6.3.3
系统应设置油液过滤,安全保护及故障报警等装置6.3.4
系统主要回路中的压力应有显示,仪表显示清晰、准确。6.3.5
系统主要回路应设有液压压力检测接口。6.3.6
液压软管两端应有清晰标记。
经额定载荷试验后,液压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液压执行元件,液压马达、液压缸应满足作业要求,动作平稳、灵敏可靠,无异常声响:a)
连续作业后,液压系统各连接处无松动,不应有渗漏油:b)i
连续作业,油温达到稳定后,最高温度不应超过80C。液压油不应产生泡深或乳化现象。6.4空气制动系统
6.4.1风源
系统应设置干燥、过滤、压力控制和保护、总风缸等装置,并根据需要设置冷却装置,应能满足6.4.1.1
制动和作业气动系统用风要求。6.4.1.2空气压力控制装置开启压力,闭合压力、安全阀压力应符合系统规定。6.4.1.3总风缸应符合TB/T304的有关规定。6.4.2空气制动系统
6.4.2.1空气制动系统应采用DK-1型空气制动机、JZ-7型空气制动机及其他符合我国铁路技术标准的制动机,其性能应符合TB/T3146.1或TB/T2232及有关规定。6.4.2.2具有区间自运行功能的大型养路机械空气制动系统应有常用制动、单独制动、紧急制动、辅助制动和无动力回送转换等功能。6.4.2.3系统各仪表、报警装置、操作阀等装置应有明显的标识,应便于司机观测、监控和操纵。6.4.2.4系统各仪表显示应清晰、准确,报警装置工作正常可靠。6.4.2.5制动机及其主要部件装车前,应按产品技术条件,在试验台上逐件进行单件性能试验6.4.2.6
6空气制动系统性能检查,应符合TB/T3146.1或TB/T2232中的有关规定。6.4.2.7具有液压制动的大型养路机械,液压制动和空气制动的转换应可靠。5
GB/T25337—2018
3在空压机的额定转速下,总风缸压力由0上升至额定压力的时间应小于或等于5min。6.4.2.8
9由多节车组成的大型养路机械常用全制动后充风缓解时间应小于或等于35S。6.4.2.9
6.4.3单元制动器
采用单元制动器应符合TB/T3145的有关规定。5气动系统
6.5.1气动系统应符合GB/T7932的有关规定。6.5.2系统功能应满足设计的要求。6.5.3宜设置外供取风接口。
6.6电气系统
6.6.1系统应能根据整车用电设备的需要,提供稳定的控制电源和相应的工作电源。6.6.2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
系统应设置各种必要的联锁保护和故障报警功能;a
系统具有对动力传动系统、走行系统、液压系统、制动及气动系统、作业系统、测量系统、供电系统等的控制功能;
系统应具有显示功能,通过仪表或显示器显示动力传动系统、走行系统、液压系统、制动及气动)
系统、作业系统,测量系统、供电系统等的执行状态与相关参数状态;d)系统具有对制冷、采暖、照明、雨刮器、通话等附属电器的控制功能。6.6.3操纵台和控制箱的安装和布线应满足防尘、防水及散热要求。电器元件、操作指示标识应清晰、明确:仪表、显示器、指示灯等指示正确。6.6.4系统配线技术要求应符合GB5226.1的有关规定。6.6.5电气装置的绝缘性能符合GB/T21413.1的有关规定,电子装置的绝缘性能应符合GB/T25119的有关规定。
6.6.6以空气为绝缘的产品,其电气间隙应符合GB/T21413.1的规定。6.6.7电磁兼容性能应符合GB/T24338.4的有关规定。6.6.8传感器、比例控制电流、伺服控制电流、显示仪表精度和准确性应满足设计要求。6.7车体
6.7.1车体静强度满足TB/T1335的相关规定,其中纵向拉伸力为980kN,纵向压缩力为1180kN。6.7.2主车架重要焊缝应按规定进行无损探伤。6.7.3车体应设上车扶手。车体的第一级脚暨距轨面应尽量接近限界允许的最低高度,脚瞪板应防滑。车体通道地板应有防滑措施,护栏牢固。6.8司机室
运行司机室视野宽广,瞭望条件应符合GB/T5914.1的规定。6.8.1
6.8.2司机室所有玻璃窗均应采用安全玻璃,前窗应设有雨刮器、遮阳及除霜装置。6.8.3
司机室如有管道或缆线过墙壁、地板,其通过孔应加以密封。6.8.4司机室应设制冷和取暖装置,要求如下:a)
司机室内温度应能调节至16C~28C,b)
制冷效果应满足:运转20min,司机室内温度应低手室外温度6C及以上。取暖效果应满足:运转20min,司机室内温度应高于室外温度6C及以上。6
GB/T25337—2018
6.8.5在日光下和晚上关闭照明灯时,应能在500mm处清楚看见控制台的显示值。6.8.6运行位和操作位座椅应能调整高度和前后位置,并具有良好的减振性能6.8.7司机室周边各墙填充及装饰材料具有良好的阻燃、隔音、隔热性能,并能满足环保要求。室内空气中甲醛和总有机挥发物限量应符合TB/T3139一2006中第4章的规定。6.8.8司机室特殊安全要求应符合GB/T6770一2000中第4章、第5章的有关规定。6.8.9车门、天窗、侧窗开关灵活可靠,无卡滞现象;关闭时应密封良好,经淋雨试验检查,应无渗漏水现象。
运行状态下,司机室内稳态噪声不超过80dBCA):作业状态下,司机室内噪声不超过87dBCA)(清筛类除外)。
6.9车钩缓冲装置
6.9.1车钩缓冲装置的组装要求应符合TB/T493或TB/T3334的有关规定。车钩、钩尾框技术条件应符合TB/T456的有关规定。
6.9.2车辆通过最小运行曲线半径时,车钩相对于车辆纵向中心线偏移角应满足TB/T1335一1996附录A的要求。车钩钩肩与冲击座的水平间距应大于缓冲器的额定行程。6.9.3车钩中心距轨面高度为880mm士10mm,同车前后车钩中心线高度差小于或等于10mm6.9.4采用密接式车钩,其中心距轨面高度为880-3。mm,使用条件和技术要求应符合TB/T3143的规定。
6.10照明装置
应具有前照灯,警示灯、作业照明灯、前后标志灯、司机室内照明灯,道道灯等。照明装置应安装牢固,具有防雨、抗振功能。6.10.2
前照灯照射方向可调,在雨、雪、风,沙的侵袭下,透明罩盖不应出现破损。具有区间自运行功6.10.3
能的大型养路机械前照灯应具有远近光功能,远光在距离前照灯800m处的照度值不应低于0.21x6.11安全、报警
应具有监视和报警功能。
应设有各类警告标志,包括提示运行安全、作业安全、人身安全的各类警示说明标志。6.11.3
报警装置应设置在便于观察和操纵的位置,并有明显的指示铭牌。报警装置工作准确、可靠。根据需要宜在车体四周设紧急停机按钮应设置工作装置紧急复位的应急装置,能在15min内将工作装置收回至运行位。应配备有效的起复设备。
7高海拔大型养路机械特殊要求
环境及线路条件
7.1.1海拨5100m以下。
7.1.2环境温度:-25℃~十50℃。7.1.3
线路最大坡度:20%0。
7.2整车要求
7.2.1对具有密封要求的零部件,应具有可靠的密封性和耐低温性,以达到正常运行及维护要求。暴露车外的零部件使用的材料应具有较强的抗热辐射、抗紫外线能力。应达到常规型零部件性7.2.2
GB/T25337—2018
能,可靠性和使用寿命的要求
7.2.3零部件应选用抗寒能力强,结构性能稳定的材料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满足高原极端低温条件下正常工作的要求。
7.2.4金属材料表面涂层应考虑防腐要求,表面涂层应能抵抗低温、较大温差变化、干燥、干热、强辐射等极端气候带来的考验,同时具有较好耐磨性,能抵御风沙及碎石的磨蚀,长期运行时表面不能有生锈、剥离、干裂等影响防腐效果的现象出现。7.2.5燃油、机油、润滑油牌号应适应高寒地区使用的要求。7.3柴油机
7.3.1柴油机在高海拨地区功率修正后应能达到原设计功率。7.3.2柴油机所有管路密封良好,外露橡胶件应具有耐低温、耐紫外线照射的能力。柴油机宜配备预热系统。
7.3.3空气滤清器、散热装置、起动电机应能满足高海拔地区使用要求。7.4
液压系统
液压系统外露胶管应采用能抗紫外线照射强度490kJ/cm~582kJ/cm的胶管。7.4.2液压系统应采用低温液压油,宜设液压预热系统。7.4.3液压系统散热装置应能满足高海拔地区使用要求。7.5
电气系统
采用低温型蓄电池。
以空气为绝缘的产品,其电气间隙修正系数值应采用海拔2000m时的1.46倍。7.5.2
7.5.3电气系统的工频耐压与雷电冲击耐压能力应为海拔2000m时的1.46倍。7.5.4低压电器产品的温升限值较海拔2000m时增加12K。7.5.5对高发热电器应降低额定电流值使用,或选用较高一级额定电流值的产品,其温升限值较2000m时每升高100m增加2K。
7.5.6控制箱散热性能应能满足高海拔地区使用要求。7.6司机室
7.6.1司机室内配置车用制氧装置,每个操作位均应保证吸氧供给。司机室窗应采用安全防紫外线玻璃。7.6.2
司机室隔墙保温性能应能满足高海拔地区使用要求。7.7
转向架
每个转向架应设轴端接地等防雷装置。7.8
液力传动箱
液力传动油的散热能力应能满足高海拔地区使用要求。7.9风源
空气压缩机应能满足高海拔地区空气制动系统和气动系统使用要求。8
检查与试验
部件及整车应按GB/T25336进行检查与试验。8.2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新设计制造的铁路大型养路机械整车;a)
转厂后新生产的铁路大型养路机械整车:b)
经重大技术改造,性能、结构、材料有较大变动时:d)
停产5年以上重新制造时;
有必要重新确认性能时。
GB/T25337—2018
3批量生产的铁路大型养路机械整车,每台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结果应与型式试验相符8.3
整车的标志、包装及运输
9.1标志
表示产品主要性能、技术参数的铭牌、操作指示标志及与运输相关的标志,如“禁过驼峰”“禁止烟火”“架车”“禁止溜放”“禁止攀登”等,应符合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9.2包装
9.2.1以下部件应进行防护:前照灯、标志灯、工作灯,各外露接近开关、行程开关、传感器、停机报警按钮等。
司机室侧窗玻璃应有保护措施。9.2.2
工作装置应进行可靠的固定。
9.3运输
9.3.1运输前应:
放尽主发动机燃油;
更新蓄电池:
按规定更换、过滤或补充液压油,检查补充齿轮箱润滑油。9.3.2
无动力附挂回送时,空气制动系统应做如下处理:a)
取下前后司机室的自动制动阀和单独制动阀手柄:b)
关闭中继阀的列车管塞门;
开放无动力回送塞门:
制动缸最高压力应按回送时制动系统要求调整。整车运输应附挂于普通货物列车尾部。9.3.4无动力附挂回送应有专人押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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