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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5817-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5817-2018

中文名称:室内用树脂改性木材通用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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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79.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5817—2018
室内用树脂改性木材通用技术要求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modified wood with resinimpregnation for interior application2018-02-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8-09-01实施bZxz.net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归口。GB/T35817—2018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河北爱美森木材加工有限公司、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格林百奥生态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湖南栋梁木业有限公司、台州市华浙木业有限公司、洋浦久聚台木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鑫楚之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健木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玉萍、刘君良、杨忠、柴宇博、吕文华、李理、刘壮青、王寅、刘小芳、卢志敏、黄培伟、董学明、陈剑。
-iiKAoNni KAca
1范围
室内用树脂改性木材通用技术要求GB/T35817—2018
本标准规定了树脂改性木材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用树脂整体浸渍处理的锯材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32木材干缩性测定方法
GB/T1936.1木材抗弯强度试验方法GB/T1936.2木材抗弯弹性模量测定方法GB/T2828.1一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4823
锯材缺陷
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3术语和定义
GB/T48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树脂改性木材
modified wood withresin impregnation采用以水溶性热固型树脂(如脲醛树脂、酚醛树脂、三聚氰胺树脂等)为主体改性剂处理木材制得的改性术材。
素材untreated wood
未经改性处理的木材。
吸湿平衡含水率absorption equilibriummoisture content干木材在一定温度和相对湿度的环境中吸收水分后,最终达到的稳定含水率。4要求
4.1素材质量
素材缺陷限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1
-iiKAoNniKAca
GB/T35817—2018
缺陷名称
活节及死节
裂纹夹皮
感观质量
树脂改性木材应无异味
素材缺陷限度要求
检量与计算方法
最大尺寸不得超过板宽的
任意材长1m范围内个数不得超过面积不得超过所在材面面积的
长度不超过材长的
任意材长1m范围内个数不得超过最严重缺角尺寸不得超过材宽的横弯最大拱高不得超过内曲水平长的顺弯最大拱高不得超过内曲水平长的斜纹倾斜程度不得超过
树脂改性木材表面应无树脂及其助剂的析出物。理化性能
理化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理化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吸湿平衡含水率
抗弯弹性模量
抗弯强度
弦向干缩率
甲醛释放量
检验方法
素材质量
按GB/T4823的规定进行。
感观质量
素材气干密度<0.50g/cm
提高率不小于30%
降低值不小于2%
提高率不小于30%
提高率不小于40%
降低值不小于2%
充许限度
素材气干密度≥0.50g/cm
由供需双方商定,产品应标识各项性能的最低值
符合GB18580的要求
距离样品50mm,鼻嗅检验样品是否具有异味,5.2.1
距离样品500mm,目测观察样品表面是否有树脂及其助剂析出沉积现象。-iiiKAoNniKAca
5.3理化性能
5.3.1试件制取、尺寸和数量的规定GB/T35817—2018
5.3.1.1素材和改性木材试样应为同一树种、同一批木材的边材,应从干燥完成后的样品中随机抽取。5.3.1.2试件应从距试样端部300mm处截取。若原试样整体长度小于600mm时,从试样中部取样。所有试件应从无疵试样上制取,试件端面生长轮应平行试件的一侧边,试件表面应刨光。5.3.1.3密度,吸湿平衡含水率,抗弯弹性模量,抗弯强度和弦向干缩率测试试件应从试样中均勾制取甲醛释放量试件应尽可能地从试样中均勾制取5.3.1.4抗弯弹性模量、抗弯强度和弦向干缩率试件测试前应置于温度为(20士2)℃,相对湿度为(65土5)%的环境中进行平衡处理直至试件达到恒重(每隔24h称量1次,当最后两次质量之差不超过试件质量的0.5%时,即认为试件达到恒重)。表3理化性能测试试件尺寸与数量要求检验项目
密度、吸湿平衡含水率
抗弯弹性模量、抗弯强度
弦向干缩率
甲醛释放量
素材试件
尺寸/mm
20×20×20
300X20X20
20×20×20
数量/个
尺寸/mm
20X20X20
300X20X20
20×20×20
改性木材试件
数量/个
按GB18580的规定进行
注:若试样的厚度小于20mm时,密度、吸湿平衡含水率、抗弯弹性模量、抗弯强度、弦向干缩率试件的厚度应根据试样制取最大厚度,且素材和改性木材试件厚度应相同5.3.2密度测试方法
5.3.2.1将试件放人干燥箱中,在(103士2℃的温度下烘8h后,从中选定2个~3个试件进行一次试称,以后每隔2h称量所选试件一次,至最后两次称量之差不超过试件质量的0.5%时,即认为试件达到全干状态,用干燥的镊子将试件从干燥箱中取出,放人装有干燥剂的玻璃干燥器内的称量瓶中,盖好称量瓶和干燥器盖。待试件干燥冷却至室温后,用干燥的镊子自称量瓶中取出试件进行称量,精确至0.001g。称量后立即于试件各相对面的中心位置,分别测出弦向、径向和顺纹方向尺寸,精确至0.0lmm.
5.3.2.2各试件的全干密度(p)按式(1)计算,精确至0.001g/cm2:p=v
式中:
试件的全干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m
试件全干时的质量,单位为克(g);试件全干时的体积,单位为立方厘米(cm\)(1)
5.3.2.3分别计算30个素材试件和30个改性木材试件全干密度的平均值,精确至0.001g/cm2,即为素材全干密度值(e)和改性木材全干密度值(p)。5.3.2.4改性木材密度提高率(A0)按式(2)计算,精确至1%:3
-iiiKAoNniKAca
GB/T35817—2018
式中:
Ap——密度提高率;
改性木材的全干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2);素材的全干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2)。5.3.3吸湿平衡含水率测试方法
5.3.3.1按5.3.2.1的规定称量试件的全干质量,精确至0.001g。·(2)
5.3.3.2将称量后的试件置于温度(20土2)℃、相对湿度为(65土5)%的环境中,从中选定2个~~3个试件进行一次试称,以后每隔24h称量所选试件一次,至最后两次质量之差不超过试件质量的0.5%时,即认为试件吸湿达到平衡状态,取出试件称量,精确至0.001g。3各试件的吸湿平衡含水率(W)按式(3)计算,精确至0.1%:5.3.3.3
式中:
试件的吸湿平衡含水率;
试件吸湿平衡时的质量,单位为克(g);试件全干时的质量,单位为克(g)。(3)
5.3.3.4分别计算30个素材试件和30个改性木材试件吸湿平衡含水率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即为素材的吸湿平衡含水率值(W。)和改性木材的吸湿平衡含水率值(W,)。5.3.3.5计算素材吸湿平衡含水率(W。)与改性木材的吸湿平衡含水率(W.)的差,精确至1%,即为改性木材吸湿平衡含水率降低值(△W)。5.3.4抗弯弹性模量测试方法
5.3.4.1试验设备和试验步骤按GB/T1936.2中的规定进行.试件的抗弯弹性模量计算按GB/T1936.2中试样含水率为W时的抗弯弹性模量的规定进行,精确至10MPa。5.3.4.2分别计算10个素材试件和10个改性木材试件抗弯弹性模量的平均值,精确至10MPa,即为素材抗弯弹性模量(E。)和改性木材抗弯弹性模量(E)。5.3.4.3改性木材抗弯弹性模量提高率(△E)按式(4)计算,精确至1%:E,-E。
式中:
抗弯弹性模量提高率:
改性木材的抗弯弹性模量,单位为兆帕(MPa);素材的抗弯弹性模量,单位为兆帕(MPa)5.3.5抗弯强度测试方法
5.3.5.1试验设备和试验步骤按GB/T1936.1中的规定进行,试件的抗弯强度计算按GB/T1936.1中试样含水率为W时的抗弯强度的规定进行,精确至0.1MPa。5.3.5.2分别计算10个素材试件和10个改性木材试件抗弯强度的平均值,精确至0.1MPa,即为素材抗弯强度(。)和改性木材抗弯强度(α)。5.3.5.3改性木材抗弯强度提高率(△c)按式(5)计算,精确至1%:4
-iiKAoNni KAca
式中:
Ao——抗弯强度提高率;
×100%
改性木材的抗弯强度,单位为兆帕(MPa);素材的抗弯强度,单位为兆帕(MPa)。5.3.6弦向干缩率
GB/T35817—2018
(5)
5.3.6.1试验设备和试验步骤按GB/T1932中的规定进行,试件的弦向干缩率计算按GB/T1932中弦向全干缩率的规定计算,精确至0.1%。5.3.6.2分别计算30个素材试件和30个改性木材试件弦向干缩率的平均值,精确至0.1%即为素材弦向干缩率(3。)和改性本材弦向于缩率(3)。5.3.6.3计算素材弦向干缩率(β。)与改性木材弦向干缩率(β.)的差,精确至1%,即为改性木材弦向干缩率降低值(△β)。
甲醛释放量
按GB18580的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
感观质量;
密度;
甲醛释放量。
6.1.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感观质量和理化性能的全部检验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型式检验不少于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发生较大变化时;a
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抽样和判定方法
6.2.1感观质量
采用GB/T2828.1一2010的一般水平Ⅱ、接收质量限(AQL)为4.0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抽样方案见表4。
GB/T35817—2018
批量范围
≤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感观质量检验抽样方案
样本量
注:超过10000块(根)按另批处理。6.2.2理化性能
6.2.2.1抽样方案
累计样本量
接收数
单位为块(根)
拒收数
抽样方案见表5。在初检和复检试样中,任意10块(根)改性木材组成一组。任一组初检样本检验结果中某项指标不合格时,允许进行复检一次,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后全部合格,判为合格;若有一项不合格,判为不合格。表5理化性能抽样方案
提交检查批的成品数量
≤1000
≥1001
初检抽样数
复检抽样数
单位为块(根)
注:如样品规格偏小,按以上方案抽取的样品不能满足检验要求时,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如果样品规格偏大,抽样时可从样品上截取满足检验需要的部分作为试样检验结果的判断
试样的密度、吸湿平衡含水率、抗弯弹性模量、抗弯强度、弦向干缩率和甲醛释放量达到标准规定要求或所标识的性能要求,判定试样的密度、吸湿平衡含水率、抗弯弹性模量、抗弯强度、弦向干缩率和甲醛释放量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6.3综合判定
当样本感观质量和理化性能检验结果全部达到标准要求或所标识性能要求时判为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
被检产品的名称、类别、检验依据的标准、检验类别和检验项目等;检验结果及其结论;
检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以及有必要说明的问题。标识、包装、运输和购存
GB/T35817—2018
改性木材应采用逐块(根)标识或逐包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产品的名称、执行标准编号、木材名7.1
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素材气干密度大于或等于0.5g/cm的改性木材还应标识其物理力学性能的最低限度值。
改性木材在运输和贮存中应注意防潮、防雨和防晒。GB/T35817-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室内用树脂改性木材通用技术要求GB/T358172018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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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第一版
书号:1550661-53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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