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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6200-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6200-2018

中文名称:土壤质量 城市及工业场地土壤污染调查方法指南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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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土壤 质量 城市 工业 场地 土壤污染 方法 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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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6200-2018 土壤质量 城市及工业场地土壤污染调查方法指南 GB/T36200-2018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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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3.08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6200—2018/IS010381-5:2005土壤质量
城市及工业场地
土壤污染调查方法指南
Soil quality-Guidance on the procedure for the investigation of urban andindustrial siteswithregard to soil contamination(ISO10381-5:2005,Soil quality—Sampling—Part 5:Guidance on theprocedure for the investigation of urban and industrial sites withregardtosoilcontaminationIDT)2018-05-14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8-12-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设定目标
5场地调查的总体方案
初步调查的范围
探索调查的范围
主要场地调查的范围
初步调查
场地利用历史及现状
地质、土壤、水文和水文地质信息方法
概念模型构建
初步调查报告和概念模型
侵入式调查设计
野外工作概述
总体设计
土壤采样模式及间距
分析及测试方法
8探索调查
总则·
采样方案
探索调查的解读
探索调查报告
主要场地调查的必要性分析
主要场地调查
总则·
目标和范围
调查设计:
采样方案·
主要场地调查评估
GB/T36200—2018/ISO10381-5:200510
GB/T36200—2018/ISO10381-5:20059.6报告
附录Λ(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土壤采样的目的
..........
.......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T36200—2018/ISO10381-5:2005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010381-5:2005《土壤质量羊第5部分:城市及工业场地土壤采样
污染调查方法指南》。
为了与现有标准系列一致,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标准名称改为《土壤质量城市及工业场地土壤污染调查方法指南》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甘霖、朱永官、钱荣富、曾荣-TKAONiKAca
1范围
GB/T36200—2018/IS010381-5:2005土壤质量城市及工业场地
土壤污染调查方法指南
本标准为已知有土壤污染存在或疑似有土壤污染存在的城市及工业场地的调查程序提供指南。也适用于需要确定场地污染状况,或者由于其他用途,需要确定场地环境质量的情况本标准为收集用于评估风险和/或制定修复计划的必要信息(如是否需要修复及建议最优化的修复方案)提供指导。然而,本标准仅对普遍需要的信息提供指南。需强调的是,对于具体的修复方法,可能需要附加信息。
本标准也适用于认为不存在污染,但需要测定土壤质量的场地(如需要确定无污染存在)尽管本标准考虑的场地已经被定义为城市及工业场地,但本标准同样适用于需要确定污染程度和范围的其他任何场地。
注1:本标准中的污染定义为人为影响的结果。但是,所措述的调查方法也适用于自然富集产生的具有潜在危害性的物质浓度较高的地方。
注2:土壤采样的多种不同目的及参考ISO10381的相关部分列于附录A。注3:尽管通过本标准可获得用于评估风险和/或制定修复计划所需的一般信息,但是,本标准不对根据场地调查可采取的决策及措施提供指南,例如,评估风险及做出需要修复(如有)的决策。注4:本标准仅针对岩土的调查。认识到在城市及工业场地上,可能存在废弃的建筑和/或等待爆破、拆除及整修的工业装置是很重要的。如不能完成对这类建筑的调查可能将工人的安全置于风险之中,或导致场地及场地周边发生污染扩散。对废弃建筑及残留基础的调查超出了本标准的范围。注5:在很多情况下,土壤污染与地下水及土壤气体污染间存在密切关系,与地表水污染的关系较弱。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ISO11074土壤质量词汇(Soilquality-Vocabulary)3术语和定义
ISO1107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目标
4.1总则
本指南为土地调查的不同阶段和步骤提供了一个可以采用的框架。由此明确污染状况,便于开展之后的风险评估,及在必要时协助选择及实施适宜的修复方案。用于特定用途的数据及信息要求的指南在多个国际标准中提供,包括ISO15175、ISO15176、1SO15799及ISO15800。1
-rrKAoNiKAca
GB/T36200—2018/ISO10381-5:20054.2设定目标
调查的原因及目标因地而异,但总体可划分为如下几类:识别及评估对场地使用者,以及重建情况下,对此场地的后续使用者及占用者的风险;识别及评估对环境,包括邻近土地、地表水及地下水、生态系统及公共健康的风险;识别及评估参与场地调查、修复、重建或维护的工人可能面临的风险识别及评估对建筑材料存在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基于此可以对风险的重要性,以及是否有必要采取风险应对措施做出决策。从调查的主要目标中可以派生出若干次要目标,包括决定是否需要采取及时行动保护暴露的受体:a
b)识别对一个或多个实际或潜在受体带来风险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化合物;识别处于或将来可能处于风险之中的受体(如人、生态系统地下水)c
识别特定受体可能接触污染物的途径;d)
提供用工风险评估的数据及其他信息;e)
提供有助于设计保护及修复措施的信息;描述被污球物质的特征以保证安全适当地处理及处置g)
h)提供参照数据,以此判断实施修复的成效i
判断继续使用场地对主廖质量的可能影响:提供用于环境(法律责在风险及资产值影响评估的信息这些概括的目标将根据调的月的编制为良体的要例如:购买建造民用宝的场地前进行的场地调查确定场地利用的历更状说及存在污染的可能性真有下列
确定场地边界范围内(预计的医染的性质、范围及分在确认发生超越场地适界的污架主移的可能性境责任);
确认对公共健康、安全
个或多个目标
包括业表小及地下水提示存在潜在的法律环确定关于拟议开发计划的约束条件(人员及环境风险)及必要的修复工程,并提供用于制定成本估算的数据;
为编制一份含结论、建议及修复措施预算成本的解释性报告提供信息5场地调查的总体方案
5.1总则
确定被污染区域的范围,尤其是评估污染导致的人类和环境风险可能是复杂的。由于此种复杂性,对污染土地的识别、量化及风险评估过程应该是一个具有多个调查阶段的重复选代过程(每阶段都应有需要达成的具体目标),以便得到足够的相关数据来对所关心的潜在风险、路径及受体进行特征措述。在调查及评估的过程中,每一阶段都宜对目标进行重新研究,并在此过程中完善进一步调查的需求。主要阶段是:
初步调查(见5.2);
探索调查(见5.3、第7章、第8章):主要场地调查(见5.4、第7章、第9章)。各阶段之问的关系见图1。
为了给修复方法的选择或建设工程修复的设计提供相关信息,在进行了主要场地调查之后,可能还2
-TrKAoNiKAcabZxz.net
需要进行补充调查。
在完成任一阶段的调查后,都宜制作提交相应的报告。GB/T36200—2018/IS010381-5:2005采取何种调查方案(初步、探索或主要场地)由目标确定。例如,用于出售、用于测定是否存在污染、或用于重建等不同目的,其要求的不同将影响采样位置的间隔、分析样本的数目,并由此影响调查的费用。在开始任何阶段或步骤的场地调查之前,对所要收集的数据及其他信息,在类型、数量以及质量(如分析质量)等方面,设定数据质量目标是非常重要的。数据质量目标部分取决于根据调查所作决策的性质,以及决策所需的置信度。调查开始时如未设定数据质量目标,可能导致大量的金钱浪费,例如,收集的信息不适当或不足以进行可靠的风险评估,或者,为场地构建的“概念模型”存在太多的不确定性(概念模型的定义见6.5)。
在决定方案时,宜考虑现场分析和/或原位测定技术的适用性及其使用。本标准不对这些主题提供具体建议。
初步调查
可能被污染
探索调查
是否有可凝
污染被证实?
主要场地调查
需求信息质量评估
是否有污
染嫌疑?
信息评估
是否需进行
现场调查?
未污染指征
是否需进
步调查?
进一步调查
信息是否充分?
可能未被污染
是否发现不
同的污染?
场地调查分阶段流程图
-iKAoNiKAca
GB/T36200—2018/IS010381-5.20055.2初步调查的范围
初步调查包含案头研究及场地踏勘(踏查、场地考察),即通过历史记录及其他资源来获得过去及当前的场地利用信息,以及当地的土壤性质、地质,土壤类型、水文地质及环境背景。从初步调查可以推断出污染的可能性,并可以对污染的性质、位置及分布作出假设。这些假设将形成待研究场地的总体概念模型的组成部分,提出的模型不仅涵盖污染方面,还宜包含地质、土壤、水文地质、岩土工程性质及环境背景信息。场地的利用现状及规划利用也是概念模型的重要方面。
初步调查宜提供以下详细信息:一对实际或潜在的人类及其他受体的潜在风险得出初步结论;一确定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所需信息的数量及类型取决于调查的目标。所需的工作量随场地年代、历史利用复杂性以及地质的复杂性等而变化。
需注意场地污染可能比初期显示(比如,在当前利用方式下)的情况更为复杂,在初步调查中宜尽量充分地获取场地的历史信息
5.3探索调查的范围
探索调查包括场地调查,如在适当情况下,包括对土壤、填埋物或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气体进行样本采集,以及对采集的样本进行后续分析及测试。然后对分析数据及信息进行评估,确定根据初步调查所做的假设是否正确,并在适当时测试概念模型的其他方面。因而探索调查主要是一个定性而非定量的调查,通常只对少量样本进行分析。在表明假设正确的情况下,不需要进一步的调查。然而,场地探索调查的结果可能会明显地揭示出一些状况,例如,污染的模式更为复杂,或污染的浓度高于预期,以及污染可能已经造成或将来会造成危害。此种情形下,所得到的信息可能不足以做出具可靠置信度的决定,因而有必要进行主要场地调查以获取充足的信息,从而能够进行完整的风险分析,以及决定是否需要实施保护及修复措施,可以在更深人的调查阶段之后或其他适当的时机,选择、设计及实施保护和修复措施。
5.4主要场地调查的范围
主要场地调查适用于对污染物的数量及空间分布、移动和可移动组分及其在环境中扩散的可能性等方面进行量化测定,包括预测污染状况将来可能的发展趋势。为了得到必要信息,能够完整评估人群及其他潜在受体面临的风险,以及确定恰当的限制或修复措施,包括初步的成本核算(有时),需要对土壤或填埋物、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气体样本进行采集及分析。模型计算及无需采样的调查技术可以为样本分析提供支持。保护及修复措施的详细设计可能需要进行更深入地调查
主要场地调查(或其中的任何具体阶段)所需数据的性质及数量根据场地的性质及调查的目标而变化。关于在场地上宜实施何种措施的决定,其含义在不同场地之间是不一样的。另外,根据决策制定过程(如风险评估,决定修复措施需要与否及其类型)的要求,所需信息的数量及质量也会变化。决策制定过程中的相关各方,宜对所产生的所有信息共享,以保证有充足的信息来完成预期目标。在完成生成信息的解读,包括风险分析之后,宜有可能决定是否需要实施保护及修复措施,并归纳可能适当的措施类型
-KAoNiKAca
6初步调查
6.1引言
GB/T36200—2018/ISO10381-5:2005初步调查用于收集相关信息及其准确度和真实性,并研究信息存在的不确定性,缺失信息及其与调查目标的关联性。
初步调查包括:
案头研究,收集场地的历史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并进行批判性审阅;场地踏勘(场地考察、踏查):构建场地的概念模型,特别是:1)提出关于污染的可能种类及数量的假设;2)迁移路径(场地内及场地外)、空间及时间分布;3)场地其他方面的假设,比如水文地质;作出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及其范围的结论;一确认是否需要立即采取行动以保护人员及环境(如修建栅栏、移除表层堆积)。宜在调查之前正式确定初步调查的目标,以保证其范围(如查找的资料来源)适当。在大多数情况下,宜尽可能对人类及其他受体所遭受的(潜在)风险进行初步评估。收集的信息还宜支持:
a)让后续阶段或步骤的侵人式调查设计,能最大程度地降低污染进一步扩散或形成新的迁移路径的风险(如钻孔和探坑);
b)在侵人式调查期间采取适当的安全工作措施(详见ISO10381-3)。在初步调查中宜收集的最少信息详见6.2及6.3,获取信息的流程详见6.4,初步调查成果报告的制作详见6.6。
6.2场地利用历史及现状
城市地区的快速发展已经导致农用地向城市用地转变,以及城市已有的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因此,城市区域内的污染经常源于场地及附近地区的历史工业生产活动,在城市及工业场所需要收集的信息是非常类似的。
场地的历史及当前利用数据宜尽可能地提供有关以下所列项目的信息(根据调查目标范围内约定的限制条件而改变):
场地及紧邻地区上已发生的开发建设、建筑及其他活动;一过去发生的,与场地上的工业、建筑及其他活动相关的所有具体措施及使用的所有材料(其化学组成的措述);
曾经是或当前是土壤污染潜在原因的工业或其他活动生产过程、贮存设施、材料运输设施(也包括地下运输),并(尽可能准确地)标明其位置;一一电缆、管道、软质景观及硬质景观、人造土地区域及材料倾倒区域、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地表排水、化学物贮存、地下槽罐、废弃物质、建筑瓦砾等相关细节;可能对调查场地造成影响的周边土地利用(当前及预期的)信息。其他相似场地的相关信息可作为参照。6.3地质、土壤、水文和水文地质信息宜尽量收集该区域的地质、土壤,以及水文、水文地质情况的信息。宜收集的信息范围及所要求的详尽程度只能主观确定,但是宜与规定的调查目标相一致。5
GB/T36200-2018/IS010381-5:2005收集的信息宜包括:
期望的土壤剖面(自然及人为作用的);地下岩土的性质及下伏地层的深度;地下水的深度及其时间变化:
一区域及局部尺度下地下水的水平及垂直流动方向及其时间变化(如有)(如场地位于含水层之上,不透水层的存在十分重要);地表水道排水模式及位置(即便当前已被填塞),及其与地下水的任何连通性;地下泉水、水井和其他取水点,以及所有存在的地下水及地下气体监测装置,以前对场地及紧邻地区的,例如与建筑活动相关的土壤调查的结果,如钻孔或其他形式的(如岩土工程的)调查,以及化学调查的结果一与当地土壤结构或剖面相关的污染特征(例如,岩土中的腐殖质可以吸收污染有机化合物)。6.4方法
6.4.1信息获取
6.2及6.3中所描述的信息宜按以下方式获取:宜使用高质量的详细地图作为参考基础,例如比例尺为1:25000的区域地图,比例尺为1:2000到1:2500标明了公用事业管线等设施的局域地图、历史图、土壤图、水文地质图;审阅与场地及区域地质、土壤、水文地质及水文相关的图件及数据库;—审阅航空影像(黑白、彩色及红外);审阅档案、当前及历史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的证照、当前及历史的建设规划,以及从土地登记单位获取的与研究场地及附近场地相关的信息(如土地登记中心等):审阅商业及街道名录地图以确定场地以前的使用者及可能的活动;向当局咨询场地的当前使用状况,包括含排放执照的环境许可及经营许可;可能适当的情况下宜与当前及过去的所有者、工人、当前及过去的邻居、相邻商家、环境团体、地下水勘测公司、水公司、水质检测员等访谈(此种铁闻类证据在处理时宜小心,除非可得到独立来源的证实);
一对场地进行实地调查(场地踏勘)。场地踏勘宜在获取已有历史信息并核对后进行。6.4.2实地踏勘
实地踏勘后宜形成一个场地利用现状的报告,此处的场地状况包含污染的潜在原因/扩散,包括地形、地表排水及任何“异常”情形。宜利用图像记录从总体上图示场地,以及说明与调查相关的细节特征。
实地踏勘也有助于为后续的场地调查制定实用且考虑了具体场地特征的方案。实地考察宜尽可能多地记录实地现状。实地踏勘典型内容包括:场地的当前使用方式及状态
场地的可通达性及在场地范围内移动的难易,以及在具体位置上,阻碍采样的情况(比如建筑及其他结构);
场地边界的情况及周边土地的利用现状;与敏感的开发区域及栖息地的接近程度;潜在的场地风险(如架空电缆、带电设施及孔洞);一有害物质;
场地水平面改变的迹象(包括上升与下降);6
污染的指征(如植被胁迫、植物生长缓慢);GB/T36200—2018/ISO10381-5:2005一场地上的、从外面进入场地的、从场地排放的污染,其视觉证据或是否存在气味;所有地表水体情况;
—取水点是否存在;
—地下水及土壤气体监测井是否存在。场地踏勘中应严格注意安全,执行人员宜注意可能的物理风险、污染或生物学风险。老建筑物可能结构并不牢固,进入前需咨询专家建议(详尽的安全指南,见ISO10381-3)。6.5概念模型构建
6.5.1总体概念模型
概念模型表达和/或描述包含了所有已知的场地信息(如污染、地质、土壤、环境条件),并在合适之处,指出当前及将来的受体在当前或将来可能受污染影响的路径。概念模型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提出与污染相关的假设。
概念模型的构建可以极大地帮助理解场地及其对人类和其他受体带来的风险,以及为后续阶段的调查设计提供协助。同样也会协助决策如何完成修复(如需要)及其他工作的开展。6.5.2与污染相关的假设
根据初步调查的结果,宜提出关于场地上预期污染物质的可能性质、变异及空间分布的假设。在进行合理假设的过程中,对场地分区提出不同的假设往往是必要的。对于较大的场地这通常是必不可少的,对于较小的场地也适用。宜针对单个物质提出假设,然后将其纳入一个考虑了所有可用的信息,并将信息转化为区域污染总体情况的概念模型中(见6.5.4)。分区的概念模型可以组合为一个全局的概念模型。全局的概念模型用于设计下一阶段调查的采样方案。然而,在确定采样方案之前,首先有必要根据可用信息为每个分区(以及为场地整体)确定是否有理由认为它被污染或未被污染,即,是否宜将此分区(或场地)归类为“可能未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6.5.3“可能未被污染”场地或分区的假设如果根据初步调查的结果,没有理由怀疑曾经发生过污染活动,也没有信息表明污染物质迁移进人场地之内或场地之上,就可以确定此场地宜可划归“可能未被污染”场地的假设。很难提供场地未被污染且排除任何可能污染的确定性证据。因此通常有必要在初步调查结束之后进行探索调查。探索调查宜遵循第8章中阐述的指南。可否判定一个场地未被污染,取决于:一具有潜在污染性物质的污染级别;一涉及的污染途径;
—这些成分通常的浓度水平;
国家和地区规章中这些成分设定的阅值。注:对于城市及工业场地,由于大气沉降通常存在轻微程度的人为污染:探索性场地调查的结果可以支撑“末被污染”的假设,但是很少能够提供污染不存在的无可辩驳的证据。在一个“可能未被污染场地”的探索场地调查中,通常要从有限数量的样本中,测定多种污染物这就意味着参与各方宜在实际调查前就调查的范围达成协议。毕竟,调查的范围将决定发现非预期污染的可能性。
GB/T36200—2018/1S010381-5:2005“可能被污染”场地的假设
根据初步调查的结果,如果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污染活动确实某些时侯在场地上发生过,则假设此场地为“很可能被污染”。
此种情况下,不同的假设宜详细说明预期污染物质的种类、整个场地中的预期空间分布,可能的迁移途径及其对地下水及地表水的潜在影响。提出假设时,宜考虑以下因素:污染物的化学及物理性质(如有必要,可提出多个单独假设);污染源的性质及污染进入土壤的方式(面源或点源污染);在土壤或地下水中,基于顽期的迁移过程(水平及垂直方间根据污染物的性质,有望对污染进行定位;
优先迁移路径存在的可能性;
污染物质的物理特证,及其在岩上中移动、在水中溶解、与黏粒及其他土境组分反应的过程中,发生变化或分解(包括生物降解)的可能性;吸附及络合迁程;
与土囊中有机物质的反应
一污集物在分区间迁移过程中在分区中残留的正能生填理场气体及挥发维有机化合物的迁移壤结构及分层(如士瘦中前高透性砂质土壤孔隙及生物活动
污染存在的时间,
下水立的深度。
或不透水的黏士、收缩裂隙或大成泥炭土
如果针对场地不同部分即分区是用假设可提供最好的评活则宜以此种方式对假设进行组合,以便能够设计出最佳的调查方案
6.5.5污染空间分布的假设
6.5.5.1污染的空间分布类型
为了设计采样方案,可以将污染的空间分布分为四种基本类型无污染或污染以均勾分布存在,已知污染点源位置的非均匀分布:未知污染点源位置的非均匀分布污染非均匀分布,无污染点源。6.5.5.2非均匀分布与均匀分布
非均匀或均匀的定义只针对横向平面中的单一层次,因为较小范围的垂直方向分布大多被认为是非均勾的。污染物的性质、岩土的性质以及污染存在的时间都会影响分布的类型。例1:早期阶段的污染羽被认为是非均勾污染,但是之后随着污染羽的扩展,其主体区域可以被认为是均匀分布的污染。
关于分布性质的假设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们影响后续的采样方案。因而,在假定为均匀分布的情况下:由于预计污染在所有的位置都相似,采样方案可采用较大的样本间距(当然这种采样方案降低了识别热点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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