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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909-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8909-2020

中文名称: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与试验方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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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民用 小型 无人机 系统 电磁兼容 试验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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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909-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与试验方法 GB∕T38909-2020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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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49.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8909—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电磁兼容性要求与试验方法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civil small andlight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2020-07-21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02-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术语和定义
缩略语
试验项目
辐射发射
传导发射
抗扰度
性能判据
工频磁场抗扰度
辐射抗扰度
静电放电抗扰度
传导抗扰度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浪涌(冲击)抗扰度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
试验报告
GB/T38909—2020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35)提出并归口。GB/T38909—2020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西北工业大学、广东泰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南京模拟技术研究所、天津直升机研发中心、普宙飞行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西安爱生技术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伟科、李焕然、舒振杰、贾伟、胡应东、曹国杰、胡永红、唐塘、黄山、吕弘、余青松、范翠、陈旸、刘丹、邓俊杰、王效杰、陈亭屹、刘郁笑。用
1范围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
电磁兼容性要求与试验方法
GB/T38909—2020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以下简称无人机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与试验方法,包括电磁发射和抗扰度试验项目、试验要求、试验条件、试验设备、试验方法和试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起飞重量在0.25kg~150kg之间)的设计、制造和试验,其他类型无人机系统亦可参照执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4365电工术语电磁兼容
GB/T6113.101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第1-1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
度测量设备测量设备
GB/T6113.102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度测量设备传导骚扰测量的耦合装置第1-2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
GB/T6113.104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第1-4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辐射扰测量用天线和试验场地GB/T6113.201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度测量方法传导骚扰测量
第2-1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
GB/T6113.203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第2-3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
度测量方法辐射骚扰测量
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T17625.2电磁兼容限值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GB/Z17625.3
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波电磁兼容
动和闪烁的限制
GB/Z17625.6
流的限制
GB/T17626.2
GB/T17626.3
GB/T17626.4
GB/T17626.5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
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试验和测量技术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17626.6
电磁兼容
GB/T 17626.8
GB/T17626.11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GB/T35018
GB/T38152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术语
GB/T38909—2020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术语和定义
GB/T4365、GB/T35018和GB/T3815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1
供电设备与外部电磁环境之间的特定接口。包括交流电源端口、直流电源端口、接地端口、天线端口、信号/控制端口及电信端口等3.1.2
电源端口powerport
为设备或辅助设备供电的导线或电缆与该设备相连接的点。3.1.3
信号端口signalport
设备上连接有传递数据信息的导线或电缆的端口。KaeeiKAca=
2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FAR:全电波暗室(FullyAnechoicRoom)OATS:开阔试验场(OpenAreaTestSite)SAC:半电波暗室(SemiAnechoicChamber)4试验项目
无人机系统应进行表1规定的发射和抗扰度试验,并达到要求的结果,以确保其在实际工作环境中的电磁兼容性。
发射和抗扰度试验项目
试验类型
抗扰度
试验项目
辐射发射
传导发射
工频磁场抗扰度
辐射抗扰度
静电放电抗扰度
传导抗扰度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浪涌(冲击)抗扰度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
适用对象
无人机系统
地面站
无人机系统
无人机系统
无人机系统
地面站
(电源端口和信号端口)
地面站
(电源端口和信号端口)
地面站
(电源端口)
地面站
(交流电源端口)
开展电磁兼容性试验应满足以下试验要求:GB/T38909—2020
对于发射试验,产品应在产生最大发射工作状态下进行测量,应在典型使用和实际安装条件a)
下,改变产品的配置以获得最大发射:对于抗扰度试验,产品应在符合正常使用的最敏感的工作方式下进行试验,应变动受试设备的b)
布置以获得与典型使用和实际装置一致的最大敏感度;c
如果产品需要连接辅助设备,那么产品在进行试验时应连接数量最少且有代表性的辅助设备,以便按相关的规定来使用端口;如果制造商的产品技术规范中对外部保护装置或措施有特别要求,且已在产品使用手册中明d)
确做出规定,则应在具有外部保护装置或措施的情况下进行试验:试验期间的布置和工况都应准确地记录在试验报告中。若对产品的每项功能未能逐一进行试e)
验时,应选择最关键的工况来试验;f)
如果产品有许多类似的端口,或许多端口有类似的连接,那么应选择足够数量的端口来模拟实际工作状态,以保证涉及所有不同类型的终端;g)
在产品规定的温度、湿度和气压范围内,以额定电源电压进行试验,除非基础标准另有规定5发射
辐射发射
5.1.1发射要求
根据无人机系统的工作环境及用途,辐射发射应满足表2规定的限值。表2辐射发射限值
测试场地
OATS或SAC
OATS,SAC 或
OATS或SAC
频率范围
30~230
2301000
230~1000
1000~3000
3000~6000
30~230
230~1000
30~230
230~1000
dB(μV/m)
30(准峰值)
37(准峰值)
42~35(准峰值)
42(准峰值)
70(峰值)
50(平均值)
74(峰值)
54(平均值)
40(准峰值)
47(准峰值)
52~45(准峰值)
52(准峰值)
测量距离
工作环境
居住、商业和
轻工业环境
野外、工业
GB/T38909—2020
测试场地
OATS、SAC或
最高测试频率要求见表3。
频率范围”
1000~3000
3000~6000
表2(续)
限值5
dB(μV/m)
76(峰值)
56(平均值)
80(峰值)
60(平均值)
测量距离
工作环境
野外、工业
6如果满足表中序号1、序号2或序号4、序号5中的1项或多项要求,则认为该产品符合1GHz以下要求。测试距离3m或10m,其中3m测试距离只适用于整机(含电缆)能够在直径1.2m、接地平面上1.5m高的圆柱形测试区域内工作的小型无人机。或可在3m处测量,限值增加10dB。可在更远距离测量,每10倍距离限值减少20dB。表3辐射发射最高测试频率
产品内部源的最高频率
108500f>1000
f未知
5.1.2试验设备
最高测试频率
5倍f1或6GHz,取顺率大者
测量设备应符合GB/T6113.101规定的要求.测量天线和测量场地应符合GB/T6113.104规定的要求。
5.1.3试验方法
试验按照GB/T6113.203相关条款进行,具体步骤如下:a)
将飞行器通过绝缘支架固定于80cm的桌面之上;将地面站置于桌面之上,并处于待机状态;无人机系统通电,完成自检,确保暗室内无人机系统处于待机状态;设定接收天线极化,使飞行器处于典型工作状态;c
开始测试;
记录试验结果。
传导发射
发射要求
根据无人机系统的工作环境及用途,传导发射应满足表4规定的限值。4
交流电源
直流电源
信号端口
交流电源
直流电源
信号端口
频率范围
传导发射限值要求
GB17625.1,GB/T17625.2,GB/Z17625.3和GB/Z17625.6中规定的限值
66~56(准峰值)
56~46(平均值)
限值随频率的对数呈线性减小
56(准峰值)
46(平均值)
60(准峰值)
50(平均值)
79(准峰值)
66(平均值)
73(准峰值)
60(平均值)
84~74(准峰值)
7464(平均值)
限值随频率的对数呈线性减小
40~30(准峰值)
30~20(平均值)
限值随频率的对数呈线性减小
74(准峰值)
64(平均值)
30(准峰值)
20(平均值)
79(准峰值)
66(平均值)
73(准峰值)
60(平均值)
89(准峰值)
76(平均值)
83(准峰值)
70(平均值)
97~87(准峰值)
84~74(平均值)
限值随频率的对数呈线性减小
GB/T38909—2020
工作环境
dB(μV)
dB(μV)
dB(μV)
dB(μV)
居住、商业和
dB(μV)
dB(μV)
dB(μA)
dB(μV)
dB(μA)
dB(μV)
dB(μV)
dB(μV)
dB(μV)
dB(μV)
轻工业环境
野外、工业
GB/T38909—2020
信号端口
频率范围
过渡频率处应采用较低的限值
5.2.2试验设备
表4(续)
53~43(准峰值)
40~30(平均值)
限值随频率的对数呈线性减小
87(准峰值)
74(平均值)
43(准峰值)
30(平均值)
dB(μA)
dB(μV)
dB(μA)
工作环境
野外、工业
测量接收机应符合GB/T6113.101规定的要求,测量网络应符合GB/T6113.102规定的要求。5.2.3试验方法
试验按照GB/T6113.201相关条款进行,具体步骤如下将地面站按照GB/T6113.201相关条款进行布置;a)
b)无人机系统通电,完成自检,处于待机状态;使飞行器与地面站保持通信,如图像传输等;对地面站相关端口进行试验;。d)
记录试验结果。
对于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不建议插电操作的便携式地面站(如遥控手柄等),则可仅在地面站关机充电的情况下进行试验,此时,试验仅针对地面站(包括使用独立交流/直流电源转换器一起销售的设备)的输人电源端口进行。
6抗扰度
6.1性能判据
抗扰度试验结果应根据无人机产品的功能丧失或性能降级程度进行分类降级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无人机产品功能丧失和性能降低包括:信号传输中断或丢失;
飞行器对操控信号无响应或控制性能降低;影像传输中断或出现迟滞、马赛克、雪花、条纹、重影等现象;任务设备对操控信号无响应或转动、拍摄等控制性能降低;d)
e)其他功能丧失或性能的降低。无人机产品功能丧失或性能降级程度A、B、C、D四个等级划分标准为:A级:各项功能和性能正常;
GB/T38909—2020
B级:未出现a)和b)中所列现象:出现c)d)和e)中任意现象,且干扰停止后可在2min(含)内自行恢复,无需操作人员干预;C级:未出现a)和b)中所列现象;出现c)、d)和e)中任意现象,且干扰停止2min后仍不能自行恢复,在操作人员对其进行复位或重新启动操作后可恢复;D级:出现a)和b)中任意现象;或未出现a)和b)中所列现象,但出现c)、d)和e)中任意现象,且因硬件或软件损坏、数据丢失等原因不能恢复6.2工频磁场抗扰度
6.2.1试验条件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条件要求见表5表5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条件
6.2.2试验设备
持续时间
性能判据
KaeeiKA
试验设备配置和技术要求见GB/T17626.8。6.2.3试验方法
试验布置和试验程序按照GB/T17626.8相关条款进行,试验步骤如下:将无人机系统置于感应线圈中;a
b)无人机系统通电,完成自检,处于待机状态;c)
工作环境
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
野外、工业环境
施加相应等级的工频磁场,持续时间≥1min,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无人机各项功能和性能变化情况;
将感应线圈旋转90°重复步骤c),直至在三个互相垂直的磁场中进行了试验;将飞行器放在感应线圈外,在感应线圈中合适位置放人地面站,重复步骤c)~d);记录试验结果。
辐射抗扰度
试验条件
辐射抗扰度试验应在电波暗室内进行,辐射抗扰度试验条件见表6。表6
801000
14006000
场强:
辐射抗扰度试验条件
扫描速率
80%(1kHz)
当前频率1%
驻留时间
性能判据
工作环境
居住、商业和
轻工业环境
GB/T38909—2020
80~1000
1400~6000
80%(1kHz)
规定的试验电平是未调制载波的有效值。6.3.2试验设备
表6(续)
扫描速率
当前频率1%
试验设备配置和技术要求见GB/T17626.36.3.3试验方法
驻留时间
试验布置和试验程序按照GB/T17626.3相关条款进行,试验步骤如下:性能判据
工作环境
野外、工业
将无人机通过绝缘支架固定于80cm的桌面之上,固定将其正面(机头所在面)与校准均匀面a)
重合;将地面站置于桌面之上,并处于待机状态;无人机通电,完成自检,确保暗室内无人机系统处于待机状态;b)
设定发射天线极化,使用电波暗室外部的同型号地面站控制无人机处于典型飞行状态,同时控制无人机转向并执行相关功能,如摄像等;开始测试,观察并记录下扫描频率范围内受试无人机各项功能和性能的变化情况;d)
打开暗室,确认无人机工作状态正常,地面站处于待机状态,更换发射天线极化,重复步骤d);记录试验结果。
6.4静电放电抗扰度
6.4.1试验条件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条件要求见表7。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条件
放电类型
接触放电
空气放电
试验设备
(充电电压)
(充电电压)
试验设备配置和技术要求见GB/T17626.26.4.3试验方法
放电次数
正、负极性
各10次
试验按照GB/T17626.2相关条款进行,具体步骤如下:8
试验间隔
性能判据
GB/T38909—2020
a)将0.8m高的木质试验台放置在与实验室安全接地系统相连接的接地(参考)平面上,在试验台上合适的位置放置水平耦合板;在水平耦合板上放置0.5mm厚的绝缘垫,将飞行器放置在绝缘垫上,并按照正常工作要求进b)
行布线和接线;飞行器通过绝缘垫与水平耦合板隔开,与水平耦合板各边距离≥0.1m,与实验室墙壁以及其他金属结构之间的距离≥1m;c
将垂直耦合板置于绝缘垫上,与飞行器正面(机头所在平面)平行距离0.1m:将地面站同时布置于试验台上;d)
将静电放电枪的放电回路电缆与接地(参考)平面相连.通过专用电缆(两端各有1个470k2的电阻)将水平耦合板与接地(参考)平面相连接;f)
无人机系统通电,完成自检,处于待机状态:g)
依次针对飞行器和地面站选择放电点进行接触放电,试验电压由低等级直至要求的试验等级,时间间隔1S,观察并记录受试设备各项功能和性能变化情况;依次针对飞行器和地面站选择放电点进行空气放电,试验电压由低等级直至要求的试验等级,h)
时间间隔≥1s,观察并记录受试设备各项功能和性能变化情况;i
记录试验结果。
6.5传导抗扰度
6.5.1试验条件
传导抗扰度试验条件要求见表8。表8传导抗扰度试验条件
80%(1kHz)
80%(1kHz)
规定的试验电平为未调制的载波的有效值。扫描速率
当前频率1%
当前频率1%
试验电平也可按注入150Q负载的等效电流来确定。6.5.2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配置和技术要求见GB/T17626.66.5.3试验方法
驻留时间
试验布置和试验程序按照GB/T17626.6相关条款进行,试验步骤如下:将地面站按照GB/T17626.6相关条款进行布置;a
无人机系统通电,完成自检,处于待机状态;b
性能判据
调试飞行器处于典型飞行状态,同时控制飞行器转向并执行相关功能,如摄像等;对地面站相关端口施加试验,观察并记录无人机系统各项功能和性能变化情况;d
记录试验结果。
工作环境
居住、商业和
轻工业环境
野外、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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