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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749-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5749-2006

中文名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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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号:GB5749-2006 标准名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英文名称:StandardI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06-12-29 实施时间:2007-07-01 标准大小:9.4M 标准介绍: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5749-1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5749-1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a)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t b)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c)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铵曙、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氮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氢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二氧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敌敌畏、草甘;修订了四氯化碳 d)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 e)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a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人《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表3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所规定指标的实施项目和日期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 情况确定,并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建设部和卫生部备案,从2008年起三个部门对各省非常规指标 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提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5750(所有部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17218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20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SL308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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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3.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7492006
代替GB5749—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Standard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2006-12-29发布
数码防伪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7-07-01实施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本标准与GB5749—1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GB5749-—2006
一水质指标由GB5749—1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a)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b)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轮、氟化氰:升修订了砷、锯、铅、硝酸盐: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漠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漠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麟;修订了四氯化碳;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d)
浑浊度;
e)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一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人《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增加了附录Awww.bzxz.net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表3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所规定指标的实施项目和日期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建设部和卫生部备案,从2008年起三个部门对各省非常规指标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鄂学礼、陈昌杰、陈西平、张岚、陈亚妍、蔡祖根、甘日华、申屠杭、郭常义、魏建荣、宁瑞珠、刘文朝、胡林林。本标准参加起草人:蔡诗文、林少彬、刘凡、姚孝元、陆坤明、陈国光、周怀东、李延平。本标准于1985年8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1范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5750(所有部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17218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CI/T20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SL308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生活饮用水drinking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供水方式
typeof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
K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白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口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3.2.2
二次供水
secondarywater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人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supply
农村日供水在1000m2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1
GB5749—2006
分散式供水non-centralwatersupply分散居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无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3.3
regular indices
常规指标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3.4
非常规指标non-regular indices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实施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不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4.1.1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有病原微生物。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生活饮用水中化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生活饮用水的感官生状良好
道经消毒处理
生活饮用水
1和表3卫生要求,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
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要求。
量均应符合表
末梢水中消毒剂
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因条件限制,水质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4.1.7
小型集
1、表2和表3执
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当发生册调
适当放宽。
当饮用水有附录A表A.1
1.微生物指标”
总大肠蘭群/(MPNT
耐热大肠菌群/(MPN
大肠埃希氏菌/(MPN/
菌落总数/(CFU/mL)
2.毒理指标
砷/(rng/L)
锯/(ing/L)
铬(六价)/(mg/L)
铅/(mg/L)
汞/(mg/L)
硒/(mg/l)
氰化物/(ng/L)
氟化物/(mg/L)
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状租
一般化学指标可
所列指标时·可参
考此表限值评价。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
或CFU/100mL)
或CEU
100mL)
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硝酸盐(以N计)/(mg/L)
三氯甲烷/(mg/L)
四氯化碳/(mg/L)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甲醛(使用臭氧时)/(ng/L)
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钻色度单位)
浑浊度(散射浑浊度)
奥和味
肉眼可见物
铝/(mg/L)
铁/(mg/L)
锰/(mg/L)
铜/(mg/L)
锌/(mg/L)
氯化物/(mg/I
硫酸盐/(mg/L
溶解性总固体/Cr
总硬度(以CaCO
耗氧量(COD法,以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
ng/L)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4.放射性指标
总α放射性/(Bq/1)
总3放射性/(Bg/L)
表1(续)
CB5749—2006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
真、异味
无异!
不小于
6.5且下大于8.6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0.002
指导值
MPN表示最可能数: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b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用。3
GB5749—2006
消毒剂名称
氯气及游离氟制剂(游离氯)
氯胺(总氟)
臭氧(O,)
二氧化氯(C1O)
1.微生物指标
贾第鞭毛虫/(个/10L)
隐孢子虫/(个/101)
2.毒理指标
第/(mg/L)
锁/(mg/L)
皱/(mg/L)
硼/(mg/L)
钼/(mg/L)
镍/(mg/L)
银/(mg/L)
铊/(mg/1)
氯化氧(以CN-计))/(mg/L)
氯二溴甲烷/(mg/L.)
二氯一溴甲烷/(mg/L)
二氯乙酸/(mg/L)
1,2-二氟乙烷/(mg/L)
氯甲烷/(mg/L)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表2
与水接触时间
≥30min
≥120min
≥12min
出厂水中限值
(mg/L)
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
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
1.1,1-三氯乙烷/(mg/1)
三氯乙酸/(mg/L)
三氯乙醛/(mg/L)
2,4,6-三氯酚/(mg/L)
三溴甲烷/(mg/L)
七氯/(mg/L)
马拉硫磷/(mg/L)
出广水中余量
(mg/1)
管网末梢水中余量/
(mg/L)
如加氟,总氯0.05
该类化合物中各种化合物的实测浓度与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不超过1
五氯酚/(mg/L)
六六六(总量)/(mg/L)
六氯苯/(mg/L)
乐果/(mg/L)
对硫磷/(mg/L)
灭草松/(mg/L)
甲基对硫磷/(mg/L)
百茵清/(mg/L)
呋喃丹/(mg/L)
林丹/(mg/L)
毒死蝉/(mg/L)
草甘麟/(mg/L)
敌敌畏/(mg/L)
去津/((mg/L)
漠氰菊酯/(mg/L)
2+4-滴/(mg/L))
滴滴沸/(mg/L)
乙苯/(mg/L)
二甲苯(总量)/(mg/L)
1,1-二氯乙烯/(mg/L)
1,2-二氯乙烯/(mg/L)
1.2-二氯苯/(mg/L)
1.4二氯苯/(mg/L)
三氯乙烯/(mg/L)
三氯苯(总量)/(mg/L)
六氯丁二烯/(mg/L)
丙烯酰胺/(mg/L)
四氯乙烯/(mg/L)
甲苯/(mg/L)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mg/L)环氧氯丙烷/(mg/L)
苯/(mg/L)
苯乙烯/(mg/L)
苯并(a)花/(mg/L)
氯乙烯/(mg/L)
表3(续)
GB5749—2006
GB5749—2006
氯苯/(mg/L)
微囊藻毒素-LR/(mg/L)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氨氨(以N计)/(mg/L)
硫化物/(mg/L)
钠/(mg/L)
表3(续)
表4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指
1.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CFU/mL)
2.毒理指标
砷/(mg/1)
氟化物/(mg/L)
硝酸盐(以N计)
3.感官性状和
色度(铂钻色度
浑浊度(散射浑
溶解性总固体,
位)/NTU
总硬度(以CaC
耗氧量(CODm法
铁/(mg/L)
锰/(mg/L)
氯化物/(mg/L)
硫酸盐/(mg/L)
((mg/L)
计)/(mg/)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
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3838要求5.1
5.2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T14848要求。6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5
且不大于9.5
不小于6起
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应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执行二次供水卫生要求
二次供水的设施和处理要求应按照GB17051执行。8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GB5749—2006
8.1处理生活饮用水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调节、防锈、阻垢等化学处理剂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17218要求。8.2生活饮用水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17219要求。
9水质监测
9.1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
9.1.1供水单位的水质非常规指标选择由当地县级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协商确定。9.1.2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CJ/T206执行。
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SL308执行。9.1.3
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结果应定期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水质检测结果的内容和办法由当地9.1.4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政部门商定9.1.5当饮用水水质发
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9.2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
9.2.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各类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9.2.2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饮用水监督、监S
测方案。
9.2.3卫生监0水质监测范围、项目、频率由当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日
10水质检验方医
生活饮用水乐质检验应按照GB/T5750(所有部分)执行
GB5749—2006
肠球菌/(CFU/100mL)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生活饮用水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表A.1
产气英膜梭状芽孢杆菌/(CFU/100mL)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mg/L)二溴乙烯/(img/L)
二唔英(2,3,7,8-TCDD)/(mg/L)土臭素(二甲基萘烷醇)/(mg/L)五氯丙烷/(mg/L)
双酚A/(mg/L)
丙烯腈/(mg/L)
丙烯酸/(mg/L)
丙烯醛/(mg/L)
四乙基铅/(mg/L)
戊二醛/(mg/L)
甲基异醇-2/(mg/L)
石油类(总量)/(mg/L)
石棉(>10μm)/(万个/L)
亚硝酸盐/(mg/L)
多环芳烃(总量)/(mg/L)
多氯联苯(总量)/(mg/L)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mg/L)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mg/L)
环烷酸/(mg/L)
苯甲醚/(mg/L)
总有机碳(TOC)/(mg/L)
3-酚/(mg/L)
丁基黄原酸/(mg/L)
氯化乙基汞/(mg/L)
硝基苯/(mg/L)
生活饮用水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限
0.00000003
参考文献
GB57492006
[i]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Guidelines for Drinking-water Quality, third edition. Vol. 1,2oo4,Geneva.
EU's DrinkingWater Standards.Council Directive98/83/EC on the quality of water in-[2]
tended for human consumption. Adopted by the Council, on 3 November1998.UsEPA.DrinkingWaterStandards andHealthAdvisories,Winter2004.[3]
[[4]
俄罗斯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2002年1月实施,日本饮用水水质基准(水道法已基の<水质基准关支为省令),2004年4月起实施[5]
GB5749-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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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案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印张1字数19千字版20C7年5月第三次印制
2007年4月第
书号:155066:1-29031
1定价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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