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7025-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7025-2008
中文名称: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1692200
相关标签:
检测
校准
实验室
能力
通用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标准号:GB/T 27025-2008
标准名称: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英文名称: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competence of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ISO/IEC17025:2005,IDT)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08-05-08
实施时间:2008-08-01
标准大小:1.59M
标准介绍:本标准等同采用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及其技术勘误表( Technical corrigendum1,200608-15发布)
本标准自实施之目起代替GB/T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idt ISO/IEC17025199)。本标准与GB/T15481的主要变化体现在对GB/T19001的引用方面,GB/T15481-200中引用的是GB/T19001-1994而当前GB/T19001已经转化到了2000版因此,本标准中修订为引用GB/T19001-200,增加了GB/T19001-2000中的相关要求以保持与GB/T19001-2000的协调,此外,还增加了“4.10改进”要素,强调了持续改进的作用
为满足我国合格评定系列国家标准体系的要求,本标准的编号改变为GB/T27025,但与
GB/T15481-2000仍为继承关系GB/T15481-2000等同采用IsO/EC17025:199(即第一版),本标准等同采用ISo/IEC17025:2005第二版)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國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安平齐晓乔东、宋桂兰翟培军施昌彦、于亚东、茅担兴、吴国平、曹实
张明霞、刘学惠、曹志军、刘来福。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GB/T15481-2000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进行检测和(或)校准的能力(包括抽样能力)的通用要求。这些检测和校准包括应用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和实验室制定的方法进行的检测和校准
2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检测和(或)校准的组织,包括诸如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实验室,以及将检测和(或)校准作为检查和产品认证工作一部分的实验室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实验室,不论其人员数量的多少或检测和(或)校准活动范围的大小,当实验室不从事本标准所包括的一种或多种活动例如抽样和新方法的设计(制定)时,可不采用本标准中相关条款的要求
1.3本标准中的注是对正文的说明举例和指导。它们既不包含要求,也不构成本标准的主体都分1.4本标准用于实验室建立质量、行政和技术运作的管理体系。实验室的用户、监管机构和认可机构也可使用本标准对实验室的能力进行确认或承认。本标准不旨在用作实验室认证的基础。
柱1:术语“管理体系”在本标准中是指控制实验室运作的质量行政和技术体系
注2:管理体系的认证有时也称为注册
1.5本标准不包含实验室运作中应符合的法规和安全要求
1.6如果检测和校准实验窒遵守本标准的要求,其针对检测和校准活动所运作的质量管理体系也就满足了GB/T19001的原则。附录A提供了本标准与GB/T19001的条款对照。本标准包含了B/T19001中未包含的技术能力要求
注1:为确保应用的一致性,或许有必要对本标准的某些要求进行说明或解释。附录B给出了制定特定领域应用细
则的指南,尤其适用于认可机构(见GBT2011)
注2:如果实验室希望其部分或全部检测和校准活动获得认可,应当选择一个依据GBT2011适作的认可机构
标准内容
ICS 03. 1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7025--2008/IS0/IEC 17025 :2005代替GB/T15481—2000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competence of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ISO/IEC17025:2005,IDT)
2008-05-0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8-08-01实施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警理要求
管理体系
文件控制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检测和校准的分包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服务客户
不符合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控制改进
纠正措施
预防措施
记录的控制…
内部审核
管理评审
5技术要求
设施和环境条件
检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测量潮源性
检谢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检测和校准结果质量的保证
5.10结果报告
......+
附录A(资料性附录)与GB/T19001—2000的条款对照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制定特定领域应用细则的指南
GB/T27025—2008/IS0/IEC17025:20052
GB/T 27025—2008/IS0/IEC17025:2005本标准等同采用IS0/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及其技术勘误表(Technical corrigendurm 1,2006-08-15发布)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15481—20C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dtIS0/IEC17025:1999)。本标准与GB/T15481的主要变化体现在对GB/T19001的引用方面。GB/T15481一2000中引用的是GB/T19001-1994,而当前GB/T19001已经转化到了2000版,因此,本标准中修订为引用GB/T19001—2000,增加了GB/T19001—2000中的相关要求,以保持与GB/T19001--2000的协调,此外,还增加了“4.10改进”要紊,强调了持续改进的作用。为满足我国合格评定系列国家标准体系的要求,本标准的编号改变为GB/T 27025,但与GB/T15481-2000仍为继承关系.GB/T15181—2000等同采用ISO/IEC17025:1999(即第-版),本标准等同采用ISQ/IEC17025:2005(第二版)。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推由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负责起草。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人境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安平、齐晓、乔东、宋桂兰、翻培军、施昌彦、于亚东、茅祖兴、吴国平、曹实、张明霞、刘学惠、曹志军,刘来福。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质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5481—2000。
GB/T27025—2008/IS0/IEC17025:20D5引言
本标准包含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希望证明已经运作了管理体系、具有技术能力并能出具技术上有效结果的所有要求。
本标准的第4章规定了实验室开展有效管的要求,管5章规定了实验室所从事的检测和(或)校雅的技术能力要求。
随着管理体系的广泛应用,对作为较大组织一部的实验室或提供其他服务的实验室,要求其按照既符合GB/T19001又符合本标准的管理体系运作的需要也在增长,本标准注意纳入了GB/T19001中与实验室管理体系所项善的而校准服务范围有关的所有要求。因此,模循了本标准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也是依据GB/T
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检
运作的。
的能力;实验室质量管理体事符合2本标准所等同采
验室遵循本标准并
SO/IEd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国认可机
相应机构签订的互认协放而得到更本标准的应用
均具有积极的意理
便实验室与
室具有具技术上有效数据和结果1900的所有要求。
室认可机构采期的基础标准。实借助于我国认或机构与其他国家疏以及标准和程序的协调等方面1范围
GB/T 27025—2008/1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1.1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进行检测和(或)校准的能力(包括抽样能力)的通用要求。这些检测和校准包括应用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和实验室制定的方法进行的检测和校准。1.2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检测和(或)校准的组织,包括诸如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实验室,以及将检测和(或)校准作为检查和产品认证工作一部分的实验室。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实验室,不论其人员数量的多少或检测和(或)校准活动范围的大小:当实验室不从事本标准所包括的一种或多种活动,例如抽样和新方法的设计(制定)时,可不采用本标准中相关条款的要求。
1.3本标准中的注是对正文的说明、举例和指导。它们既不包含要求,也不构成本标准的主体部分。1.4本标准用于实验室建立质量、行政和技术运作的管理体系。实验室的用户,监管机构和认可机构也可使用本标难对实验室的能力进行确认或承认。本标准不旨在用作实验室认证的基础。注1:术语“营理体系\在本标准宁差指控制实验室运作的质量、行致和技术体系。往2:管理体系的认证有时也称为注册,1.5本标准不包含实验室运作中应符合的法规和安全要求。1.6如果检测和校准实验室遵守本标准的要求,其针对检测和校准活动所运作的质量管理体系也就满足了GB/T19001的原则。附录A提供了本标准与GB/T19001的条款对照。本标准包含了GB/T19001中未包含的技术能力要求。注1,为确保应用的一致性,或许有必要对本标准的某些要求进行说明或解释。附录B给出了制定特定领城应用细则的指南元其道用于认可机树(见GB/T27011)。注2:如果实验室希望其部分或全部检测和校准活动获得认可,应当选择一个依据GB/T27011运作的认可机构。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7000台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27000—2006,ISO/IEC17000:2004,IDT)VIM,国际通用计量学基本术语,由国际计量局(BIPM)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临床化学和实验医学联合会(IFC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理论化学和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国际理论物理和应用物理联合会(IUPAP)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发布注:参考文献中给出了更多与本标准有关的标准、指南等。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使用GB/T27000和VIM中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注:GB/T19000规定了与质量有关的通用定义,CB/T27000则专门规定了与认证和实验室认可有关的定义,若GB/T19000与GB/T27000和VIM中给出的定义有差异,优先使用GB/T270C0和VTM中的定义。4管理要求
4. 1组织
4.1.1实验室或其所在组织应是一个能承担法律贵任的实体。4.1.2实验室有责任确保所从事检测和校准活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能满足客户、监管机构或对其1
CB/T27025-—20Q8/150/IEC17025:2005提供承认的组织的求。
4,1.3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应盖实验室在固定设随内,离开其阅定设施的均所,或在相关的临时惑移动设施中进行的工作。
4.1.4如果实验室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测和(或)校准以外的活动,为识别潜在利益冲突,应规定该组织中参与检测和《或)校准活动,或对检测和(或)校准活动有影响的关键人员的职责。注1:如果实验室是某个较大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缺的投置应当使有利益冲究的部门,如生产,经营或财务部门,不对实验室满足本标准的要求产生不良影响。注2:如果实验室希望作为第三方实验室得到承就实起至应语证明其公正性,并脂证明实验室及其员工不受任何不正当的业,财务和其他可能影南其技术判断的压力。第三方检测或校准实验室不应当从事任何可能损害其判断浊立性和检测或校准裁信度的动4.1.5实验室应:
a)有管理人员和技水人买论他们的其他责任,他们应具有断带的衣力和资源来履行包括实施,保持和改进差变系的职责,识别对管理体系或检测和(或义较准程序的偏高,以及采取措施预防或减少离(见:
b)有措施确保靠管理层和员
商业、材务利其他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
和影响:
C)有保护客产前密信息和:
d)有政策和序
避免参与
的活动;
的组织和管理
确定实驶
之间的光
)规定对科种或)校准匾
g)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
培员工进
地监督:
h)有技术管的全面负资#
i)指定一名员我质量主
质望有关的系得到
政策或资源的理者,
是和程序,
低其在能力、公
生确保
者和传输绩果的保护程序,
新力或运作诚实性方面的可信度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员的职资权力和相互关系:
人员,对检测和交准人员包括在重所带的激源;
应赋予基在任何时候都能确保与管应有直接美道接触决定实验室)指定关链管理人理人(见注):<)确保实验室人员理解偿们质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似为实现替理体系目标作出贡献。注:一个人可能有多项职能,熟每费职能都指定代理人可能足不现实的,4.1.6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实验室内部建立适直的神通机制并就管变体系有效性的事宜进行沟通。4. 2管理体系
4.2.1实验室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道应的管理体系。实验室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形成文件。文件化的程度应保证实验室检测和(或>校准结果的质量。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4.2.2实验室管理体系中与质量有关的政策,包括质量方针声明,应在质量手册(不论如何称谓)中阐明。应制定总体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加以评审。质量方针声明应在最高管理者的授权下发布,至少包括下刻内容:
实验室管理者对良好职业行为和为客产提供检测和校准服务质量的承诺!b)管理者关于实验室务标准的声明;)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体系的目的;山)要求实验室所有与检测和校准活动有关的人员熟悉质量文件,并在工作中执行政策和程序;2
GB/T27025—-2008/IS0/IEC17025:2005e)实验室管理者对遵守本标准及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注:质量方针声明应当简明.可包括应始终按照声明的方法和客户的要求来进行检和(或)校准的要求,当检测和(或)校准实验室是某个较大组织的一部分时,某些质方针要烹可以列于其他文件之中。4.2.3最高管理者应提供建立和实施普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进其有效性承诺的证据。4.2.4最高管理者应将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传达到本组织。4.2.5质盘手册应包括或指明含技术程序在内的支持性程序,并概述管理体系中所用文件的架构。4.2.6量手册中应规定技术替理者和质量主管的作用和责任,包括确保遵守本标准的责任。4.2.7当策划和实施管理体系的变更时,最高管理者应确保保持管理体系的完整性。4.3文件控制
4.3.1总购
实验室应建立和保持程序来控制构成其管理体系的所有文件(内部制定或来自外部的),诸如法规,标摊、其他规范化文件、检测和(或)校推方法,以及图纸、软件、规范.指导书和手册。注1:本标准中的“女件”可拟是方卦声明、程序,规范、校准表格、图表,教科书、张贴品、通知、备忘录、软件、图纸、计划等。这些文件可能承在各种载体上,无论是硬拷贝或是电子媒体,并且可以是数字的,模拟的、图片的或书面的彩式。
注2:有关检测和校准数据的控制在5.4.7中规定。记录的掠制在4.13中规定。4.3.2文件的批准和发布
4.3.2.1发放给实验室人员的所有管理体系文件,在发布之前应由授权人员审查并批准使用,实验室应建立识别管理体系中文件当前的修订状态和分发的控制清单或等效的文件控制程序,并使之易于获取,以防止使用无效和(或)作废的文件。4.3.2.2文件控制程序应确保:
a)在对实验室有效运作起重要作用的所有作业场所都能得到相应文件的授权版本;b)定期审查文件,必要时进行修订,以确保其持续适用并满足使用要求;c)及时地从所有使用或发布处撤除无效或作废文件,或用其他方法保证防止误用:d)出于法律或知识保存目的而保留的作废文件,应有适当的标记。4.3.2.3实验室制定的管理体系文件应有唯一性标识,该标识应包括发布日期利(或)修订标识、页码、总页数或表示文件结束的标记和发布机构。4.3.3文件变更
4.3.3.1除非另有特别指定,文件的变更应由原审查责任人进行审查和批准。被指定的人员应获得进行审查和批推所依据的有关背景资料。4.3.3.2若可行,更改的或新的内容应在文件或适当的附件中标明。4.3.3.3如果实验室的文件控制系统允许在文件再版之前对文件进行手写修改,则应确定修改的程序和权限。修改之处应有清晰的标注、签名缩写并注明目期。修订的文件应尽快地正式发布。4.3.3.4应制定程序来描述如何更改和控制保有在计箕机系统中的文件。4. 4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4.4.1实验室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程序。这些为签订检测和(或)校准合同而进行评审的政策和程序应确保:
日)对包括所用方法在内的要求予以充分规定,形战文件,并易于理解(见5.4,2);b)实验室有能力和资源满足这些要求;c)选择适当的、能满足客户要求的检测和()校准方法(见5.4.2)。客户的要求或标书与合同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在工作开始之前得到解快。每项合同应被实验室和客户双方接受。
注1:对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应当以可行和有效的方式进行,共考虑财务,法律和时间安排的影喇。对内部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可以简化方式进行。3
GB/T 27025—2008/ISO/IEC17025:2005注2:对实验室能力的评审,应当证实实验室具备了必要的物力、人力和急宽源,且实验室人员对所从事的检测和(或)校准具有必要的技能和专业技术,该评审也可包括以前参加的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和(或)为确定测量不确定度、检出限置信限等而使用的已知值样品或物品所做的试验性检测或校准计划的结果。注3:合同可以是为客户提供检测和(或)校准服务的任何书面的或口头的协议。4.4.2应保存包括任何重大变化在内的评审的记录。在执行合同期间,就客户的要求或工作结果与客户进行讨论的有关记录,也应予以保存。注:对例行和其他简单任务的评审,由实验室中负责合同工作的人员注明日期并加以标识(如签名缩写)即可。对于重复性的例行工作,如果客户要求不变,仅需在初期调查阶段,或在与客户的总协议下对持续进行的例行工作合同批准时进行评审,对于新的、杂的或先进的检概和(或)校准任务,则应当保存更为全面的记录,评审的内容应包括被实验室分包出去的任何工作。4.4.3
4.4.4对合同的任何偏离均应通知客户。4.4.5工作开始后如果需要修改合同,应重复进行同样的合同评审过程,并将所有修改内容通知所有受到影响的人员。
4.5检测和校准的分包
4.5.1实验室由于未预料的原因(如工作量、带要更多专业技术或暂时不具备能力)或持续性的原因(如通过长期分包,代理或特殊协议)需将工作分包时,应分包给有能力的分包方,例如按照本标准开展所承担分包工作的分包方。
4.5.2实验室应将分包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适当时应得到客户的准许,最好是书面的同意。4.5.3实验室应就分包方的工作对客户负责,由客户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除外。4.5.4实验室应保存检测和(或)校准中使用的所有分包方的叠记表,并保存其有关工作符合本标准的证明记录。
4.6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4.6.1:实验室应有选择和购买对检测和()校准质旺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政策和程序。还应有与检测和校准有关的试剂和消耗材料的购买、接收和存储的程序。4.6.2、实验室应确保所购买的、影响检测和(或)校准质盘的供应品、试剂和消耗材料,只有在经检验或以其他方式验证了符合有关检谢和(或)校准方法中规定的标准规范或要求之后才投人使用。所使用的服务和供应品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应保存所采取的符合性检查活动的记录:4.6.3影响实验室输出质量的物品的采购文件,应包含描述所购服务和供应品的信息,这些采购文件在发出之前,其技术内容应经过审查和批准。注;该描述可包括型式,类别、等级、准确的标识、规格、图纸、检验说明,以及包据检测结果批准、质量要求和进行这些工作所依据的誉理体系标准在内的其地技术信息.4.6.4实验室应对影响检测和校准质量的重要消耗品、供应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评价,并保存这些评价的记录和获批准的供应商名单。4.7服务客户
4.7.1在确保为其他客户保密的前提下,实验室在明确客户要求和允许客户监视其相关工作表现方面应积极与客户或其代表合作。
注1:这种合作可包括:
a)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实验的相关区域直接观察为其迹行的检测和(或)校准。b)客户出于验证目的所需的检测和(或)校准物品的准备、包装和发送。注2:客户非常重视与实验室保持技术方面的良好沟通并获得建议和指导,以及根据果得出的意见和解释,实验室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应当与客户尤其是大宗业务的客户保持沟通。实验室应当将检测和(或)校准过程中的任何短误或主要偏离通知客户。4.7.2实验室应向客户征求反馈,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应分析和利用这些反馈,以改进管理体系、检测和校准活动及客户服务。注:反的类型示例包括:客户满意度调查,与客户一起评价检测或校准报告,4.8投诉
GB/T27025—2008/ISO/IEC17025:2005实验室应有政策和程序处理来自客户或其他方面的投诉。应保存所有投诉的记录以及实验室针对投诉所开展的调查和纠正措施的记录(见4.11)。4.9不符合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控制4.9.1在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任何方面,或该工作的结果不符合其程序或与客户达成一致的要求时,实验室应实施既定的政策和程序。该政策和程序应确保:a)确定对不符合工作进行管理的责任和权力,规定当识别出不符合工作时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必要时暂停工作,扣发检测报告和校推证书;b)对不符合工作的严重性进行评价;c)立即进行纠正,同时对不符合工作的可接受性作出决定;d)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e)规定批准恢复工作的职责。
注:对管理体系或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的不符合工作或间题的识别,可能发生在管理体系和技术运作的各个环节,创如客户投诉、质控制、仪器校准、消耗材料的核查,对员工的考变或监督、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核查、管理评审和内部或外部审核,
4.9.2当评价表明不符合工作可能再度发生,或对实验室的运作与其政策和程序的符合性产生怀疑时,应立即执行4.11中规定的纠正措随程序。410改进
实验室应通过利用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常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和管理评审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11纠正措施
4.11.1总则
实验室应制定纠正措施的政策和程序,并应指定合适的人员,在识别出不符合工作或对管理体系或技术运作政策和程序有偏离时实施纠正措施。注:实验室管理体系或技术运作中的问题可以通过各种活动来识别,例如不符合工作的控制、内部或外部审核、管理评审、客产的反馈或员工的观窦,4.11.2原因分析
纠正措施程序应从确定问题根本原因的调查开始:原因分析是纠正措施程序中最关键有时也是最因难的部分。根本原因通常并不明显,因此需要仔细分析产生问题的所有潜在原因。潜在原因可包括:客户要求、样品、样品规格、方法和程序、员工的技能和培训,消耗品,设备及其校准。
4,11.3纠正措施的选择和实施
需要采取纠正措施时,实验室应识别出各项可能的纠正措施,并选择和实施最可能消除问题和防止问题再次发生的措施。
纠正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程度和风险大小相适应。实验室应将纠正措施所导致的任何变更制定成文件并加以实施。4.11.4纠正措施的监控
实验室应对纠正措施的结果进行监控,以确保所采取的纠正措施是有效的。4.11.5附加审核
当对不符合或缩离的识别,导致对实验室符合其政策和程序或符合本标产生怀疑时,实验室应尽快依据114的规定对相关活动区域进行审核。注:附加审核带在纠正措施实施后进行,以确定纠正措施的有效性。仅在识别出同题严重或对业务有危害时,才有必要进行附加审核。
GB/T 27025--2008/ISO/1EC 17025.20054.12预防措施
4.12.1应识别技术方面和管理体系方面所需的改进和潜在不符合的原因。当识别出改进机会或需采取预防措施时,应制定措施计划并加以实施和监控,以减少这类不符合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并改进。4.12.2预防措施序应包括措施的肩动和控制,以确保其有效性,注1:预防措施是事先主动识别改进机会的过罹、而不是对已发现间题或投诉的反应。注2,除对运作程序进行评审之外,预防措施还可能涉及数据分析,包括趋势和风险分析以及能力验证结果。4.13记录的控制
4.13.1总则
4.13.1.1实验室应建立和保持识别、收集、索引、存取,存档、存放、维护和清理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程序。质量记录应包括内部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以及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记录。4.13.1.2所有记录应清晰明了,并以便于存取的方式存放和保存在具有防止损坏、变质,丢失的适宜环境的设施中。应规定记录的保存期。注:记录可存于任何媒体上,例如硬摘贝或电子媒体。4.13.1.3所有记录应于安全保护和保密。4.13.1.4实验室应有程序来保护和备份以电子形式存储的记录,并防止未经授权的侵人或改,4.13.2技术记录
4.13.2.1实验室应将原始观察、导出数据和建立审核路径的足够信息的记录、校准记录、员工记录以及发出的每份检谢报告或校准证书的副本按规定的时间保存。每项检测或校准的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便在可能时识别不确定度的影响因紊,并确保该检测或校准在尽可能接近原条件的情况下能够复现。记录应包括负费抽样的人员、每项检测和(或)校准的操作人员和结果校核人员的标识。注1:在基些领域,保留所有的原始观记录也许是不可能或不实际的,注2技术记录是进行检测和(或)校准所得数据(见5.4.7)和信息的瞩积,它们表明检剥和(或》校难是否达到了规定的质量或过程参数,技术记录可包括表格、会同、工作单、工作手册、核查表、工作笔记、控制图、外部和内部的检测告及校准证书,客户信函.文件和反馈。4.13.2.2观察结果、数据和计算应在产生的当时予以记录,并能按照特定任务分类识别。4.13.2.3当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应划改,不可擦涂掉,以免字迹模糊或消失,并将正确值填写在其旁边。对记录的所有改动应有改动人的签名或签名缩写,对电子存储的记录也应采取同等措施,以避免原始数据的丢失或改动。4.14内部审核
4.14.1实验室应根据预定的日程表和程序,定期地对其活动进行内部审核,以验证其运作持续符合管理体系和本标准的要求。内部审核计划应涉及管理体系的全部要素,包括检测和(或)校准活动。质量主管负责按照日程表的要求和管理层的需要策划和组织内部审核。审核应由经过培训和具备资搭的人员来执行,只要资源允许,审核人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注:内部审核的周期常应当为一年。4.14.2当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导致对运作的有效性,或对实验室检测和(或)校难结果的正确性或有效性产生怀疑时,实验室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如果调查表明实验室的结果可能已受影响,应书面通知客户。
4,14.3审核活动的领域.审核发现的情况和因此采取的纠正措施,应予以记录。4.14.4跟察审核洁动应验证和记录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4.15管理评审
4.15.1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应根据预定的日程表和程序,定期地对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和检测和(或)校准活动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用和有效,并进行必要的变更或改进。评审应考虑到,—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
一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
一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由外部机构进行的评审;
一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
一客户反馈
二—投诉;
改进的建设;
GB/T27025—2008/ISO/IEC17025:2005-其他相关因索,如质量控制活动、资源以及员工培训。注1:置理评审的典型周期为12个月。注2;评审结果应当输入实验室策划系统,并包据下年度的目的、且标痴活动计划,注3:管理评审包括对日常管理会议中有关议题的研究,4.15.2应记录管理评审中的发现和由此采取的措施。管理者应确保这些措施在适当和约定的时限内得到实施。
5技术要求
5.1总测
5.1.1决定实验室检测和(或)校难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人员(5. 2) :
设施和环境条件(5.3);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法确认(5.4);—-设备(5,5)
—测最的源性(5.6)
—抽样(5.7);
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5.8)。5.1.2上述因素对总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影响程度,在(各类)检测之间和(各类)校准之间明显不同。实验室在制定检测和校准的方法和程序、培训和考核人员、选择和校准所用设备时,应考虑到这些因案。5.2人员
5.2.1实验室管理者应确保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和(或)校准、评价结果、签署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人员的能力。当使用在培员工时,应对其安排适当的监督。对从事特定工作的人员,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往1:某些技术领缺(如无摄检测)可能要求从事某些工作的人员持有资格证书,实验室有责任满尼规定的人员资格要求,人员资格的要求可能是法定的、特殊技术领域标谁包吉的,或是客户要求的。注2:对检测报告所含意见和解释负资的人员,除了具备相应的资格、培训、经验以及所进行的检测方面的充分知识外,还需有
一制造被检测物品,材料、产品等所需的相关技术知识,已使用或拟使用方法的知识、在使用过程中可髂出现的缺陷或降级等方面的知识;一法规和标准中阐明的通用要求的知识,一对相关物品。材料和产品等非正带使用时所产生影响程度的了解。5.2.2实验室管理者应制定实验室人页的教育、培训和技能目标。实验室应有确定培训需求和提供人员培训的政策和程序。培训计划应与实验室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应对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5.2.3实验室应使用长期雇佣人员或签约人员。在使用签约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及关键支持人员时,实验室应确保这些人员是胜任的且受到监督,并按照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工作。7
GB/T27025—2008/ISO/1EC17025:20055.2.4对与检测和(或)校准有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关键支持人员,实验室应保留其当前工作的描述。
注:工作描述可用多种方式规定。但至少应当规定以下内容:一从事检测和(或)校准工作方面的职责:检测和(或)校准策划和结巢评价方面的职责;一提交意见和解将的职责,
方法改进,新方法制定和确认方面的职责:一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一资格和培训计划;
一普理职责。
5.2.5管理层应授权专门人员逛行特定类重的描样、检测和或)校准、签发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特定类型的务。实验室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包括签约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教育和专业资格、培训、技整承差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或)能力确的日期这些信息应易于获取。5.3设施和环境条件
5.3.1用于检测和(享)校代的实验校准的正确实施。
实验室应确保基条件不会
设施以外的场所进行抽楼、检测和(:条件的技术要求应起膚最文件。5.3.2相关的规
祛和程序有
件。对诸如生物消未尘、电磁干条件危及到
关的技术活动。当
南的邻区域
5.3.3应将不相
5,3.4应对影响格测和(或)校准域控制的程度。
5.3.5应采取措施验室的良
5. 4检测和校准方法的确让
施予以特别
射业虚、供电、温度产
(最控准的结单谢应
诚的进大和使用加
(和环境争件,有利于检测和(或)量产生不良影电。在实验室固定响检测和较准练果的设施和环境验室应监神、控制和记录环境条振级等应予史重神,使其适应于相金测和校准
上交叉污染
实验室应根据其特定情况确定
5.4.1总购
实验案应使用适合和程序进行所有检测和(或)校准,包括被检测和(更)校准物品的抽样、处理、运输、存储和难备,适或谢应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分析检测和(或)表准数据的统计技术。如果缺少指导书可能影的性(或)校准结果,实验室应具有所有相关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指导书和《或)处置、准备检测和(或)校难物品的指导书。所有与实验工作有美的指导书、标准、手册和参考资料应保持现行有效并易于员工取阅(见4.3)。对检测和校准方法剂偏离,仅应在该偏离已被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获得批准和客户接受的情说下才允许发生。注:如果国际的、区域的或国家的标准,或其他公认的规范已包食了如何进行检测和(或)校准的简要而足够的信息,并且这些标准是以可被实验室操作人员使用的方式书写时,则不需再进行补充或改写为内部程序,对方法中的可选择步骤或其他细节,可能有必要提供附加文件。5.4.2方法的选择
实验室应采用满足客户需求并适用于所进行的检测和(或)校准的方法,包括抽样的方法。应优先使用以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发布的方法。实验室应确保使用标准的量新有效版本,除非该版本不适宜或不可能使用。必要时,应采用附细则对标准加以补充,以确保应用的一致性。当客产未指定所用方法时,实验室应从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中发布的,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期刊公布的,或由设备制适商指定的方法中选择合适的方法。实验室制定的或采用的方法如能满足预期用途并经过确认,也可使用。所选用的方法应通知客户。在引人检测或校准之前,实验8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