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T 1048-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D/T 1048-2016
中文名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
标准类别: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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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土壤
剥离
利用
技术规范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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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标准名称:TD/T 1048-2016 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
英文: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tripping and using of plow layer soil
标准格式:PDF
标准大小:1306K
标准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
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 2016-1001实施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活动中有关调查、评价、剥离、储存、运输、回覆等环节的技术
内容和要求,以及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占用、临时用地、土地整治等工作中涉及的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活动。各省可结
合当地实际,根据本规范规定,制定省级实施技术细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618土壞环境质量标准
GB/T28405-2012农用地定级规程
GB/T28407-2012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
GB/T30600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ID/T1013-2013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
TD/T1031-201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TD/T1033-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TD/T1036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TD/T1039-2013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
NY/T2148-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标准内容
ICS07.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 1048-2016
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tripping and using of plow layer soil2016-07-1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2016-10-01实施
1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wwW.bzxz.Net
土壤调查评价
一般规定
5.2土壤调查、
5.3土壤评价
6土壤剥离利用方案
总体要求
6.2区域选择。
6.3土方量计算
运输线路选择
投资估算
成果规定
土壤剥离
一般规定
施工方法
施工技术要求
8土壤运输
般规定。
施工方法
施工技术要求
土壤储存
般规定
施工方法
施工技术要求
土壤回覆
般规定
施工方法
施工技术要求
TD/T10482016
TD/T1048-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土壤剥离利用技术流程。
土壤剥离利用技术方案....··....·.......··..··.··.·10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3)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TD/T10482016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树印、梁军、陈正、李红举、孙鲁平、贾文涛、吴次芳、谭永忠、叶艳妹、薛山、高世昌、王长江、朱红苏、徐祖煌、王常宇、梁鸿、干华、李泽兴。本标准参与起草人:孙春蕾、周同、姚艳、张秋惠、刘昊博、任佳、张燕、桑玲玲、刘新峰、武斌、方辉武。
TD/T10482016
为保护耕地土壤资源,规范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促进土壤资源的科学利用,提高耕地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管理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1范围
标耕作层士剥离利用技术规范
TD/T10482016
本规范规定了耕作层士壤剥离利用活动中有关调查,评价、剥离、储存、运输、回覆等环节的技术内容和要求,以及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内容。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占用、临时用地、土地整治等工作中涉及的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活动。各省可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规范规定,制定省级实施技术细则。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5618土环境质量标准
GB/T28405-2012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7-2012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30600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TD/T1013-2013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31-201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3-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6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9-2013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NY/T2148-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文件。
表土层surface soil/topsoil
土壤面的上层。该层土作物根系密集,含有较多的腐殖质。对于长期耕作土壤的表土层,可分为上表土层与下表土层。上表土层又称耕作层,下表土层包括犁底层和心土层的上部分。表土层的厚度般为20cm~40cm。
耕作层plowlayer
经耕种熟化的表土层。该层土作物根系最为密集,养分含量较丰富,粒状、团粒状或碎块状结构。耕作层的厚度一般为12cm~30cm。3.3
犁底层
secondsoil/ploughpan
TD/T1048—2016
又称“亚表土层”,位于耕作层以下。该层土由于长期耕作受到犁的挤压和降水时黏粒随水沉积,形成较为紧实的层状结构。该层土厚度一般为5cm~7cm。3.4
心土层middlesoil/subsoil
又称“生土层”,位于型底层以下,表土层与底土层之间。该层土较为紧实,保水保肥作用明显。该土层的厚度一般为20cm~30cm。3.5
土壤剥离plowlayer soilstripping采取机械或人工措施,对耕作层土壤进行挖掘搬移的过程。3.6
土壤剥离区
plow layer soil stripping area在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活动中,需要进行耕作层土壤剥离的区域。3.7
土壤储存plowlayer soilstoring对已被剥离的、且暂时不被利用的耕作层土壤,进行临时堆放、存储的活动。3.8
土壤储存区plowlayer soil storingarea依据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确定的临时堆放或储存耕作层土壤的区域。3.9
土壤回覆plow layer soiirecycle将已剥离的耕作层土壤用于耕地开发、土壤改良等活动。3.10
土壤回覆区plowlayer soilrecyclearea在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活动中,需要进行耕作层土壤回填的区域。3.11
土壤运输plowlayer soiltransporting依据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将已剥离的耕作层土壤运送到回覆区或储存区的活动。3.12
剥离率ratio of stripping
指剥离区耕作层土壤的剥离效率。一般用剥离区实际剥离土方量与储存土方量(或可剥离土方量)的比值进行表述。
ratioofrecycle
回覆率
指耕作层土壤从剥离到回覆全流程中的利用效率,也称为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的总效率。可用实际回覆土方量与剥离区可剥离土方量(或储存土方量)的比值进行表述。4总则
4.1科学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合理安排耕作层土壤剥离、运输、储存和回覆等各工序工作十分珍惜和保护土壤资源,提高土壤资源利用率。4.2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2
TD/T10482016
a)坚持科学规划的原则。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能源、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规划,根据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占用耕地情况,从当地资源条件出发,对一定区域内的耕作层士壤剥离利用做出空间上的安排。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应按照当地自然资源状况、社会经济条件,结合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计划,b)
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合理安排耕作层土壤的剥离、运输、储存、回覆等工作。
坚持生态保护的原则。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及污染土壤对环境的二次破坏,加c
强土壤环境资源的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坚持统筹实施的原则。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应尽量与土地整治项目相结合,保证耕作层土壤剥d
离利用活动与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在时间、空间上的合理衔接,并尽量做到“应剥尽剥,即剥即用”。
4.3在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前,应充分利用有关部门土壤污染调查成果,分析土壤污染类型和程度,在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中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没有王壤污染调查成果时,应申请专项经费,先行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耕地土壤的污染类型和程度。严禁将污染土壤用于耕地建设4.4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完成后,应按照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组织验收。对于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活动结合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应同时参照TD/T1013-2013的规定,对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情况一并进行验收,
4.5在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中,应首先明确工作目标和关键技术指标。其中剥离率、回覆率、土层厚度等关键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a)剥离率不应低于90%。该值与剥离区面积和剥离工艺有关。b)回覆率不应低于85%。该值与剥离区、回覆区的面积和全部剥离、运输、储存和回覆过程的施工工艺有关。
回覆后的土壤容重应符合TD/T1036的规定。超出规定值时,应在耕作层土壤回覆后采用压实c)
或翻耕等改造措施。
回覆土层厚度应满足GB/T30600、NY/T2148的规定值d)
e)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补充区域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指标。4.6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中的技术流程见附录A,其中剥离、运输、储存、回覆等环节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根据建设占用耕地情况,调查分析剥离区土壤质量状况,计算可剥离的土方量;同时根据耕地a)
保护和土地整治规划,分析回覆区土壤质量状况,计算需回覆的土方量。当耕作层土壤在时间和空间上不能实现“即剥即用”时,可就近选择耕作层土壤储存区,将剥b)
离后的土壤暂时存放,待回覆区基础条件具备时再进行土壤回覆。c)
根据剥离区、储存区和回覆区土方量平衡计算结果,合理安排耕作层土的运输方案。5土壤调查评价
5.1一般规定
5.1.1耕作层土壤调查,应充分利用当地最新的土地调查、土壤调查、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成果,并结合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耕地质量动态监测、耕地地力调查等工作开展。
5.1.2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基础设施规划等时序安排,初步选择耕作层土壤剥离区、储存区和回覆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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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土壤调查内容应包括污染状况、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容重、pH值、有机质、土壤类型、剖面构型等。各地也可参照GB15618的规定,补充土壤污染调查指标,有特殊需求的可增加土壤调查指标。5.1.4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图,结合图斑或耕作田块单元,选择调查样点。土壤调查样点的确定可参照相关土壤调查技术规程的规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5.1.5在进行剥离区耕作层土壤调查评价时,视当地实际情况可增加辅助指标,具体包括孔隙度、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等。当上述指标不符合GB/T30600等规定时,应在耕作层土壤回覆时提出土壤改良措施。
5.2土壤调查
5.2.1土壤调查应划分有土区和无土区,分别开展调查工作。对于有土区,应划分调查单元,逐单元调查土壤指标,重点做好剥离区、回覆区的土壤调查工作。5.2.2剥离区调查。依据建设占用耕地有关规划、计划,初步选定耕作层土壤剥离区域,划分调查单元,按有关土壤调查技术规程,调查分析土壤指标。5.2.3回覆区调查。依据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计划,初步选定回覆区位置和范围,征求当地群众意见。剥离区周边有回覆需求的,优先就近回覆。5.2.4储存区调查。依据剥离区和回覆区的耕作层土壤利用计划,初步选定储存区位置和范围,补充调查用地类型、土地权属现状、地形条件、水文条件、地质灾害等,5.3土壤评价
5.3.1依据耕作层土壤调查、测定的结果,分别开展剥离区和回覆区的耕作层土壤质量评价。5.3.2耕作层土壤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污染状况、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容重、pH值、有机质、土壤类型、剖面构型等。评价结果应符合经济合理性原则。5.3.3耕作层土壤评价的主要指标包括土壤厚度、质地、pH值、有机质含量、土壤污染情况等。出现土壤污染超标准时,禁止剥离:其他指标应满足最小限值的规定,当不满足时,应提出相应的措施,并开展成本分析,说明其经济合理性。a)土壤剥离厚度不宜小于10cm,土壤资源紧缺地区可放宽至5cm。b)土壤质地以壤土为主,当土壤出现过沙过粘时,应提出改良措施。c)土壤pH值应在5.5~8.5之间,超出限值时,应提出改良措施。土壤中有机质含量应不低于当地耕地土壤的最低限值,回覆后的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满足GB/Td)
30600、NY/T2148的规定。
土壤污染和环境状况指标主要包括铅、镉、汞、砷、铬、铜、六六六、DDT等有害物质含量,e)
各项指标值应满足GB15618等规定值。5.3.4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在进行土壤评价时,也可增加辅助指标的评价。当评价指标不满足规定值或成本较大时,应选择其他剥离区域。6土壤剥离利用方案
6.1总体要求
6.1.1以统筹有关建设计划为指导,结合耕作层土壤调查评价结果,编制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用于指导耕作层土壤剥离、运输、储存和回覆等工作。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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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剥离、回覆、储存等区域选择,土方量平衡计算和运输线路选择,投资估算,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6.2区域选择
6.2.1根据建设项目施工时序安排计划,选择剥离区;再根据土壤调查结果,划定剥离区范围。经土壤调查评价后适宜于剥离的土壤,均应进行剥离。6.2.2根据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计划和其他耕地开发、土壤改良计划,选择土壤回覆区,划定回覆区范围,明确拟回覆的耕作由块或图斑。6.2.3对于不能做到“即剥即用”的土壤,应暂时存放在储存区。土壤储存区应综合考虑堆放安全、回填便利与运输成本低等因素,并远离村庄、集镇等人群密集以及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等的区域。6.3土方量计算
6.3.1根据土壤调查评价结果,考虑施工技术要求,以耕作田块或图斑为界限,划分实施单元,分别计算剥离量、储存量和回覆量。6.3.2根据剥离量和回覆量的计算结果,进行土方量平衡分析。当剥离量大于回覆量时,应调整回覆区面积,或增加储存区的储存量,直至剥离量和回覆量基本平衡。在土方量平衡计算中应考虑实方与虚方的换算关系。
6.3.3对于耕作层土壤稀少或贫的区域,可在剥离耕作层土壤的基础上,增加土壤质地较好的犁底层和心土层的剥离量。
6.3.4直接用作回覆区的耕作层土壤,一次剥离厚度应不大于30cm。对于土层深厚的区域,可扩大土壤剥离厚度,但需分层剥离、分层储存;耕作层以下土壤可用于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的底层覆土或绿化用土。
6.3.5不同剥离区、回覆区的设计厚度,应由当地国土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共同认定。6.4运输线路选择
6.4.1当剥离区和回覆区之间可以一一对应时,应按照运输线路最短的原则,设计剥离区和回覆区之间的土方运输线路,确定土方运输方案。6.4.2当剥离区和回覆区之间不能一一对应时,应开展不同区域之间的运输线路优化设计,设计不同的运输线路,选择运输成本最低的土方运输线路,作为土方运输方案。6.4.3当剥离区土方暂时不用于回覆区时,可在剥离区附近选择储存区,堆存多余的土方,分别设计由剥离区到储存区、再由储存区到回覆区的土方运输方案。6.4.4根据上述运输线路,绘制不同方案的土方运输路线图,并标明不同运输路线的土方量和不同单元的土方量。
6.5投资估算
6.5.1根据不同的土方运输方案对应的运输线路和运输土方量,分别计算土方运输单价和对应线路的运输费用,汇总计算土壤剥离、储存、回覆的费用,并载明运输路线。6.5.2土方运输单价可参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或当地公路、水利等预算定额进行计算,也可直接采用当地公布的不同货品公路运输单价。6.5.3按照不同的建设项目,分别计算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包括剥离、运输、储存和回覆)全过程的总费用,作为一个建设项目的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总成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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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成果规定
除上述内容外,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包括施工组织、施工计划、保障措施等内容。详细方案内容见附录B。
7土壤剥离
7.1一般规定
7.1.1在耕作层土壤剥离之前,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土壤调查工作,视土壤评价结果确定剥离区域和厚度,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提高土境剥离率,7.1.2耕作层土壤剥离应尽量与士壤回覆同步进行:不能同步时,再行选择临时堆放场地。7.1.3在耕作层土壤剥离中,应考虑分区、分层剥离措施,保持分层土壤理化性状的稳定,并减少对土壤结构的破坏。剥离前后的地面高程应与区域地面高程协调一致。7.1.4不应在雨天实施剥离工作。雨后实施剥离时,应严格控制土壤的含水量。7.2施工方法
7.2.1应根据剥离区土壤类型、质地的不同,划分土壤剥离单元,分开进行剥离和堆存;当一个剥离单元内耕作层土壤质地、养分状况差异较大时,应分层剥离和堆存,7.2.2当剥离区地面较平整且土层较厚时,可采用机械施工:当剥离区面积较小、地面起伏大且剥离土壤的土层较薄时,可采用人工施工。机械施工可选用小吨位的推土机、挖掘机、铲运机等,推荐使用反铲挖土机配合自卸翻斗车进行剥离、近距离运输,7.2.3土方剥离后的临时堆放和储存,优先选用封闭容器或编织袋进行封装:当剥离区土层较厚(大于30cm)时,可直接用自卸汽车运输至回覆区或储存区。7.3施工技术要求
7.3.1放线。划分剥离区,对不同剥离单元进行划线、编号,标明不同单元土壤剥离的范围。当剥离单元内需要分层剥离时,应细划剥离单元,分单元标明土壤剥离的厚度。7.3.2清障。实施土壤剥离前,应清除土层中较大的树根、石块、建筑垃圾等异物,并运输到剥离区外,与土壤储存区分开堆存。
7.3.3剥离。分单元进行土剥离,并详细记载不同剥离单元的土壤类型和剥离量。单元内分层剥离时,应增加记载已剥离土壤的相对关系。7.3.4临时堆放。剥离后的土壤在运出剥离区之前,需要临时堆放时,应选择排水条件良好的地点,并对堆放的土壤进行薄膜或草栅遮盖,并在四周开挖排水沟,实施保护。7.3.5其他要求:
a)当剥离过程中发生较大强度降雨时,应立即停止剥离工作。在降雨停止后,待土壤含水量达到剥离要求时,再实施土壤剥离工作。因受降雨冲刷造成土壤结构严重破坏的表土面应清除禁止施工机械在尚未开展土壤剥离的区域行走。在每次开展土壤剥离之前,应采取措施,确保b)
施工工作面无积水,土壤中水含量达到要求。剥离后的土壤应利用纸薄进行登记,详细载明运输车辆、剥离单元、储存区或回覆区、土壤类c)
型、质地、土壤质量状况、数量等,并建立备查档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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