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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704-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0704-2011

中文名称:硅太阳能电池工厂设计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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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太阳能 电池 工厂 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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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号:GB 50704-2011
标准名称:硅太阳能电池工厂设计规范
英文名称:Code for design of crystalian silicon solar cell plant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1-07-26
实施时间:2012-06-01
标准大小:14.1M
标准介绍:本规范共分9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总体设计,建筑与结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与净化,给水排水,气体动力与化学品输送,电气设计,节能与资源利用等。 1.0.1为在硅太阳能电池工厂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达到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确保质量,以及节水、节电、节地、节材的目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硅太阳能电池工厂的设计
1.0.3硅太阳能电池工厂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并应防止在生产建设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应根据生产工艺的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3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调试检修,以及将来安全生产创造必要条件。
4应满足建筑消防的要求。
1.0.4硅太阳能电池工厂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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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S/N:1580177:765
915801
7177650
统一书号:1580177-765
价:18.00元
硅太阳能电池工厂
设计规范
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704-2011
硅太阳能电池工厂设计规范
Codefordesignofcrystaliansilicon solarcellplant2011-07-26发布
2012-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硅太阳能电池工厂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crystalian silicon solar cell plantGB50704-201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6月11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1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硅太阳能电池工厂设计规范
GB50704-2011
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辉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4层)(邮政编码:100038电话:6390643363906381)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北京世知印务有限公司印刷
850×1168毫米1/323印张74千字2012年3月第1版2012年3月第1次印剧印数1-6000册
统一书号:1580177-765
定价:18.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87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硅太阳能电池工厂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硅太阳能电池工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04一2011,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1)、5.2.3、5.2.5、6.6.1、6.6.2、6.6.4、7.2.11、7.3.4、7.5.1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由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主要依据现行相关标准,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基础上,总结近年来我国硅太阳能电池工厂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经验,参照国外类似工厂的通行做法,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总体设计,建筑与结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与净化,给水排水,气体动力与化学品输送,电气设计,节能与资源利用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积极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林路251号:邮政编码:610021:传真:028-84333172;E-mail:[email protected]),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无锡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朱统文
薛长立
徐高峰
主要审查人:崔容强
王宗存
杜宝强
李锦堂
李晓虹
王开源
赵启宁
周健波
季秉厚
蒋文英
曾野纯
郑才平
郑雪驹
周名扬
林安中
周长明
周锦涛
刘传聚
3总体设计
3.1选址
3.2总平面布置
3.3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
3.4工艺设计
4建筑与结构
一般规定
建筑防火
室内装修
5采暖通风、空气调节与净化
一般规定
空气调节与净化
防排烟
风管与附件
给水排水
一般规定
一般给排水
废水处理
工艺循环冷却水
消防给水与灭火器配置
(16)
(19)
7气体动力与化学品输送
7.1气体站房
7.2特种气体系统
7.3大宗气体供给·
7.4冷热源
7.5化学品输送
8电气设计
8.1供电系统
电力照明
信息与自控
8.4接地......
节能与资源利用
建筑节能
空调系统节能·
冷热源系统节能
9.4设备节能
电气节能
资源利用
附录A
工业塑胶管耐化学腐蚀
附录B
特种气体性质
附录C
建筑物内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的经济绝热厚度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22)
(24)
(25)
(32)
(32)
(32)
(35)
1 General provisons
General design
Location
3.2Master layoutplan
Contents
3.3Personnel&.materialclean
3.4Processdesign
4Architectureand structure
4.1 General requirement
4.2fire-proof ofbuilding
4.3Indoorfinish
5HVAC&clean
5.1 General requirement
5.2Ventilation...
5.3Airconditioning&.clean
5.4 Smokeexhaust
Air duct &fitting
6Plumbing
General requirement
Normalplumbing
Purified water
Wastewatertreatment
Processcirculatingcoolingwater6.6Firewater supply&extinguisher(1)
(9)
7 Gas &. utility,chemical distribution7.1Gas station
7.2Special gas system
7.3Bulkgassupply
7.4 Cold &heat source
7.5Chemical distribution
8Electrical design
8.1 Power supplyststem
8.2Lighting
8.3IT&automaticcontrol
8.4 Grounding ..
9 Energy-saving &resource-utilization9.1Archirectural energy-saving9.2Energy-saving for air conditioning9.3 Energy-saving for cold &heat source system9.4 Energy-saving for equipment9.5 Energy-saving for electric9.6 Resource utilization
AppendixAlindustrialplasticpipeschedule(chemicaletching-proof)
AppendixBPerformanceof specialgasusedbysiliconsolar cell plant
Appendix C Insulation thickness of air conditioningcold &hot water pipe in building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2)
(22)
(25)
(34)
(35)
(38)
(39)
(43)
1.0.1为在硅太阳能电池工厂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达到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确保质量,以及节水、节电、节地、节材的目的,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硅太阳能电池工厂的设计。
1.0.3硅太阳能电池工厂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必须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并应防止在生产建设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2应根据生产工艺的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3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调试检修,以及将来安全生产创造必要条件。
4应满足建筑消防的要求。
1.0.4硅太阳能电池工厂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硅太阳能电池
2术语
silicon solar cell
以晶体硅为基体材料的太阳能电池,也称硅太阳电池或晶硅电池。
2.0.2酸碱排风
acid/alkali exhaust
排风介质中含有酸蒸气和碱性物质的工艺局部排风,2.0.3有机排风
organic exhaust
排风介质中含有有机溶剂蒸气的工艺局部排风2.0.4工艺尾气
process of tail gas
生产设备排出含有硅烷、氨气等需进行处理的工艺生产气体2.0.5技术竖
technical shaft
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的统称。2.0.6反渗透浓水
opposedpermeatedensewater
原水经过反渗透装置浓缩后,离子含量较高且不会结晶析出的排放液。
2.0.7气体站房
gasstation
放置空压机和真空泵的房间。
2.0.8冷冻站房
chiller station
放置冷冻机及其配套设备的房间。2.0.9特种气体
special gas
硅烷、氨以及用量较小的四氟化碳气体的统称。2.0.10大宗气体
bulkgas
在太阳能电池产品生产中作为反应气体、保护气体、吹扫气体的用量较大的氮气、氧气的统称。2.0.11终阻力
final resistance
空气过滤器积灰,阻力增加,当阻力增大到某一规定值时,过滤器报废,过滤器报废时的阻力值。2.0.12变电所
substation
指110kV及以下交流电源经电力变压器变压后对用电设备供电的电气装置及其配套建筑物。2.0.13不间断电源
(UPS)uninterruptiblepower system一种含有储能装置,在主用电源中断时,将所储能量通过逆变器回路转换输出,继续为负载提供恒压恒频电源的电源系统。3总体设计
3.1选址
3.1.1硅太阳能电池工厂位置选择,应结合地区中远期规划,并根据当地经济技术条件综合比较后确定。2工厂宜选择大气含尘和有害气体浓度较低的地区。3.1.2
工厂宜选择环境容量大、有较完备的市政废水处理设施的3.1.3
地区。
工厂宜选择市政燃气、电力、供水供应充足、交通便利的地区。3.2总平面布置
3.2.1硅太阳能电池工厂的厂区布置,应按工艺生产系统、动力辅助系统、气体系统、化学品系统、三废处理系统、仓储办公系统以及生活系统等功能区域合理布局。3.2.2厂区的出人口人流、物流宜分开设置。3.2.3厂区应按当地规划设计要求设置相应规模的停车场地3.2.4工厂装卸货区应设置足够的货车进出场地,并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3.2.5甲乙类物品库和甲乙类气体站应独立设置。3.2.6厂区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3.2.7厂区道路面层应选用整体性能好、发尘少的材料。3.2.8厂区绿化除应满足规划要求外,还应有利于保持厂区内的良好环境。
3.3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
3.3.1人员净化用室,应包括换鞋、存外衣、更换洁净工作服等房4
间。雨具存放、厕所、管理室、休息室等生活用室,以及空气吹淋室、气闸室、工作服洗涤间和干燥间等其他用室,可根据需要设置。3.3.2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人员净化用室的入口处,应设净鞋设施。外衣存放柜应按洁净室(区)设计人数每人一柜。2
厕所、淋浴室宜设在进人人员净化用室之前。3
硅太阳能电池厂房空气吹淋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3.3.3
在洁净室(区)的人口处宜设空气吹淋室。当不设空气吹1
淋室时,宜设气闸室。
2空气吹淋室应与洁净工作服更衣室相邻。3单人空气吹淋室应按最大班人数每30人设一台,当最大班使用人数超过30人时,可将2个或多个单人吹淋室并联布置,或采用多人吹淋室。
4空气吹淋室一侧应设旁通门。
3.3.4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应根据产品生产工艺和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按图3.3.4进行布置。雨具
图3.3.4人员净化程序
3.3.5洁净室(区)物料出人口,应根据物料的性质、尺寸等特征进行设计。
3.3.6洁净室宜设计用于搬运设备的可拆卸金属壁板和预留设备搬运时便于搭设的临时缓冲间,位置设置应保证洁净室不受污染和设备运输线路的方便。
3.4工艺设计
3.4.1硅太阳能电池厂房的工艺区划,宜分别设置人员出入口物料出人口。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3.4.2硅太阳能电池厂房的工艺区划,应按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布置,常规布置可按图3.4.2进行。硅片检查
减反射膜制备
电极制备
清洗制绒
去磷硅玻璃
图3.4.2硅太阳能电池工艺流程
要求。
扩散制结
生产环境及动力品质应符合硅太阳能电池生产工艺的3.4.4工艺布置应符合生产工艺设备的安装、维修要求,并应设置运输通道、安装口、检修口及净化设施,同时应做到布置合理、紧凑和有利于生产操作。
3.4.5工艺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应选择耗能低、排污少的设备。1
2宜选择兼容性强、可升级为自动化生产或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
应选择能达到产品质量和工艺要求的设备3
硅太阳能电池生产线设计宜采用连续生产运转的模式。3.4.6
4建筑与结构
4.1一般规定
4.1.1硅太阳能电池厂房的建筑功能应符合生产工艺的要求。4.1.2厂房设计应满足人流和物流运输的要求;辅助设施规划应满足工艺总体布局。
4.1.3厂房的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灵活性,主体结构宜采用大空间及大跨度柱网。
4.1.4厂房围护结构的材料及造型,应符合节能保温、防火、防潮、产尘量少等要求。
4.1.5厂房主体结构的耐久性应与室内装备和装修水平相协调,主体结构应具有防火、控制温度变形和减小不均匀沉降的性能。4.1.6厂房变形缝不宜穿越洁净区;当厂房变形缝必须穿越洁净区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4.1.7厂房生产区宜设置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并应在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内设置检修通道。穿越楼层的竖向管线需暗敷时,宜设置技术竖井。
4.1.8有洁净要求的生产区域内管沟宜设计成暗沟,沟内宜做防腐处理。
4.1.9物流通道处地面应平整,不应有凹凸物。4.1.10气体站房、空调机房等应采取消声、隔声和减振措施厂区内的化学品库房和罐区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4.1.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4.1.12厂房内化学品中间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化学品中间库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且储存甲、乙、丙类化学品的中间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7
楼板与厂房分隔开,并应靠外墙布置。2化学品中间库应按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分类储存:当物料性质不允许同库储存时,应用实体墙隔开,并应各设出入口。3甲,乙类化学品中间库的储量不宜超过24h的需用量,丙类液体中间罐的容积不应大于1m24.1.13厂房内的特种气体间应按甲乙类中间库设计,储存有硅烷的特种气体间其泄压比不应小于0.11。4.1.14厂房地面垫层宜配单层双向钢筋网,潮湿地区垫层应做防潮处理。
4.1.15厂房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应根据工业设备安装和检修的荷载要求确定,当缺乏资料时,可按表4.1.15的规定确定。表4.1.15厂房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名称
硅片装盒
清洗制绒
扩散制结
去磷硅玻璃
减反射膜制备
电极制备
活荷载标准值(kN/m)
注:1·表中未列的其他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选用
2活荷载的组合值系数1.0,频遇值系数0.9.准永久值系数0,8。3表列活荷载不包括隔墙自重,
设计主梁、墙、柱、基础时,表列活荷载应进行折减,折减系数可采用0.6~0.8
4.2建筑防火
4.2.1硅太阳能电池生产厂房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为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4.2.2厂房内洁净区的顶棚和壁板及夹芯材料应为不燃烧体。顶棚和壁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但疏散走道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
4.2.3在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洁净生产区与一般生产区之间,应设置不燃烧体的隔墙或顶棚,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穿隔墙或顶棚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紧密填堵。4.2.4洁净区内部隔墙可隔断至吊顶板底。4.2.5技术竖并井壁应为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井壁上检查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竖井内在各层楼板处应采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水平防火分隔:穿过水平防火分隔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紧密填堵。4.2.6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不应采用吹淋等净化人口,安全出口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标志。
4.2.7安全疏散距离应结合工艺设备布置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4.3室内装修
4.3.1厂房的建筑围护结构和室内装修,应选用气密性良好、变形小的材料。
4.3.2厂房楼地面应符合平整、不起尘、避免眩光的生产工艺要求。
4.3.3厂房洁净室内墙壁和项棚的装修应避免积尘和眩光,不宜采用砖砌墙抹灰墙面。
4.3.4洁净区内的窗不宜设置窗台。4.3.5洁净室的密闭门宜朝空气洁净度较高的房间开启,并应加9.
设闭门器,密闭门上宜设置观察窗。4.3.6设计选用的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4.3.7工艺要求净化间需做防静电地坪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的防静电环境三级要求进行设计。
5采暖通风、空气调节与净化
5.1一般规定
5.1.1设计方案应根据工艺要求、建筑物的特点、现有能源状况等确定,并应做到有效、经济、合理、节能。5.1.2通风、空调与净化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生产工艺对生产环境的要求,并应适应不同生产负荷的需求。5.1.3厂房采暖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规定。5.1.4位于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且有可能产生冻结危险的管道和设备,应采取防冻措施,
5.1.5洁净度优于8级的区域内不应设置散热器采暖。5.1.6设计主风管风速不宜大于9m/s,主支管风速宜为3m/s~6m/s,支管风速不宜大于4m/s。风
5.2.1通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人员安全、卫生以及生产工艺等方面的要求。
5.2.2生产厂房内连续产生有害气体的工艺设备,应设置局部排风装置。
5.2.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单独设置局部排风系统:1排风介质混合后能产生或加剧腐蚀性、毒性、燃烧爆炸危险性和发生交叉污染。
2散发剧毒物质的房间和设备。
3排风介质混合后易使蒸汽凝结并聚积粉尘。5.2.4洁净区的排风系统应采取防止室外气流倒灌的措施,且排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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