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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173-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8173-2019

中文名称:聚四氟乙烯短纤维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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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聚四氟乙烯 短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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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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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号:GB/T 38173-2019
标准名称:聚四氟乙烯短纤维
英文名称:Polytetrafluoroethylene staple fibre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9-10-18
实施时间:2020-05-01
标准大小:459K
标准介绍:本标准规定了聚四氟乙烯短纤维的术语和定义、产品标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马克隆值3.0~7.0的聚四氟乙烯短纤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291.1紡织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第1部分:纤维和纱线
(B/T3291.3纺织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第3部分:通则
GB/T4146(所有部分)纺织品化学纤维
GB/T6498-2008棉纤维马克隆值试验方法
GB/T6505-2017化学纤维长丝热收缩率试验方法(处理后)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14334-2006化学纤维短纤维取样方法
GB/T14344化学纤维长丝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35748-2017聚四氟乙烯长丝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金由氟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兴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格尔泰斯
环保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灵氟隆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上海市凌桥环保设备厂有限公司、上海
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磊、顾榴俊、何越超、姜学梁、薛土临、孙玲玲、李红杰、王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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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59.06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8173—2019
聚四氟乙烯短纤维
Polytetrafluoroethylene staple fibre2019-10-18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05-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GB/T38173—2019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金由氟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兴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格尔泰斯环保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灵氟隆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上海市凌桥环保设备厂有限公司、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磊、顾榴俊、何越超、姜学梁、薛士临、孙玲玲、李红杰、王永生。1
1范围
聚四氟乙烯短纤维
GB/T38173—2019
本标准规定了聚四氟乙烯短纤维的术语和定义、产品标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马克隆值3.0~7.0的聚四氟乙烯短纤维。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291.1纺织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第1部分:纤维和纱线GB/T3291.3
纺织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第3部分:通则GB/T4146(所有部分)纺织品化学纤维GB/T6498—2008棉纤维马克隆值试验方法GB/T6505—2017化学纤维长丝热收缩率试验方法(处理后)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143342006
化学纤维短纤维取样方法
GB/T14344化学纤维长丝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T35748—2017
聚四氟乙烯长丝
术语和定义
GB/T3291.1、GB/T3291.3、GB/T4146(所有部分)、GB/T6498一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6498一2008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3.1
聚四氟乙烯短纤维polytetrafluoroethylenestaplefibre由聚四氟乙烯树脂经加工制成的相互连接的网状结构的短纤维。3.2
马克隆值micronairevalue
一定棉纤维在规定条件下的透气性的量度,以马克隆标尺表示。马克隆标尺是根据由国际协议确定的一系列的棉花的马克隆值而标定的。[GB/T6498—2008定义3.1]
4产品标识
4.1产品规格以纤维切断长度表示。4.2产品标识应包含:规格、产品名称或批号等信息,可以有效区分GB/T38173—2019
5技术要求
产品性能项目和指标见表1、表2。聚四氟乙烯短纤维性能项目和指标(考核项目)表1
马克隆值
断裂强度/(cN/dtex)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长度偏差率/%
干热收缩率/%
(250℃.30min)
卷曲数/(个/25mm)
聚四氟乙烯短纤维性能项目和指标(可选项目)项目
耐酸强力保持率/%
(60%H,SO,93℃.24h)
耐碱强力保持率/%
(70% Na0H.93℃,24h)
耐高温强力保持率/%
(250℃,24h)
试验方法
试样准备
试样应在温度(20士2)℃、相对湿度(65士5)%的大气条件下,调湿2h。马克隆值试验
仪器和设备
原棉分析机。原棉分析机的主要技术参数,如下所示:a)
刺与给棉板间距:0.18mm~0.23mm;刺辊与除尘刀间距:0.56mm;
刺辊与流线刀间距:0.18mm;
刺辊与剥面刀间距:0.13mm;
尘笼和隔风板间距:1.98mm~3.48mm;给棉板和罗拉间距:0.13mm;
刺辊转速:900r/min。
6.2.1.2电子天平:最小分度值0.1mg。6.2.1.3棉纤维马克隆气流仪,按照GB/T6498一2008校准仪器。6.2.2试验步骤
6.2.2.1取约200g已调湿的聚四氟乙烯短纤维样品在原棉分析机上进行开松。GB/T38173-—2019
6.2.2.2在已开松的样品中.随机制作5份试样。在电子天平上称重,保证每份试样的质量在(16.0±0.5)g
6.2.2.3将上述5个试样按照GB/T6498—2008的规定,测试马克隆值。6.2.2.4计算5个试样的马克隆值的算术平均值,修约到0.1马克隆值。6.3断裂强度试验
6.3.1在已调湿的卷曲后、分切前的束纤维样品中制备试样,共制取5份1.2m的束纤维试样,使每份\%),根据该线密度数值施加
质量保持在m土0.05m。,精确到1mg计算得到线密度(eta=10000×12
(0.05士0.005)cN/dtex的预张力,截取长度1m,称重m,精确到1mg。试样的线密度按式(1)计算。pl=10000Xm
式中:
PL——束纤维的线密度,单位为分特克斯(dtex);m——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1)
注:m大小要与6.3.3强力测试仪器传感器大小配套.使得强力大小在传感器的10%~90%范围内。6.3.2将上述束纤维加抢,抢度为(50士2)抢/m,在强力测试结束之前不应回抢,6.3.3按照GB/T14344测试断裂强力,隔距长度为250mm拉伸速度为250mm/min,根据6.3.1的线密度,计算断裂强度。计算5份试样的断裂强度的算术平均值,修约到小数点后两位,作为样品的断裂强度。
6.4长度偏差率试验
在已调湿的分切后但未开松的束纤维样品中制备试样,制备5份束纤维试样。将试样手工抒直,分别用尺子量取束纤维长度,并记录。计算5份试样的长度算术平均值,修约到小数点后一位,作为样品的平均长度。按式(2)计算长度偏差率。式中:
D.—长度偏差率;
L-L=×100%
L—一试样的平均长度,单位为毫米(mm);Lm—试样的名义长度,单位为毫米(mm):6.5干热收缩率试验
..(2)
在已调湿的卷曲后、分切前的束纤维样品中制备试样,制取5份1.2m的束纤维试样,使每份质量保持在ml士0.05mi,精确到1mg,计算得到线密度(pi.=10000X),根据该线密度数值施加
(0.05土0.005)cN/dtex的预张力,然后按GB/T6505—2017中7.2.2单根法规定执行,热空气处理温度为250℃,时间为30min,修药到小数点后一位GB/T38173—2019
6.6卷曲数试验
在已调湿的分切后但未开松的束纤维样品中制备试样,制取5份束纤维试样,水平放置于黑色绒板上,在纤维上量取长度25mm的中间部分,在放大镜下读取25mm内全部卷曲峰和卷曲谷数JA,卷曲数按式(3)计算。计算5份试样的卷曲数算术平均值,修约到小数点后一位,作为样品的卷曲数。JA
式中:
J—每份试样的卷曲数,单位为个每25毫米(个/25mm);JA每份试样25mm内全部卷曲峰和卷曲谷个数。6.7耐酸强力保持率、耐碱强力保持率、耐高温强力保持率试验......+..+.......+.3)
在已调湿的卷曲后、分切前的束纤维样品中制备试样,按GB/T357482017附录A的规定测试。7检验规则
7.1检验项目
表1中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表2项目为可选考核项目,根据贸易协定内容,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按第6章规定的相应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7.2
组批规定
采用周期性取样组成检验批。一个生产批可由一个检验批组成,也可由若干检验批组成。7.3取样规定
马克隆值的取样按GB/T14334一2006中产品取样方法规定进行。断裂强度、干热收缩率、耐酸强力保持率、耐碱强力保持率、耐高温强力保持率项目的样品可从生产厂卷曲后、分切前长束纤维留样中取得(留样应保留六个月以上);长度偏差率、卷曲数项目的样品可从生产厂分切后未开松束纤维留样中取得(留样应保留六个月以上)。7.4综合评定
性能项目的测定值或计算值按GB/T8170一2008中的修约值比较法与表1中的指标比较,以检验批性能项目指标中最低项检测结果判定产品是否合格。7.5复验规则
7.5.1通则
批产品到需方时应及时检查包装件的外包装、件数、质量与货单是否相符,如因运输、保管等原因量响品质时,应查明责任,由责任方负责一批产品到收货方三个月内,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提交复验。若该批产品的数量使用了三分之一以上时,不应申请复验。复验可在双方同意的任何一方进行,必要时可请仲裁检验机构按本标准要求取样、检验、仲裁。
由于该批产品品质影响了后加工产品品质,并造成严重损失时,供需双方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协商处理。
7.5.2检验项目
同7.1。
7.5.3组批规定
按原生产批组批,但生产日期相差超过90d的产品不应按同一批号组批。7.5.4取样规定
GB/T38173-—2019
马克降值的试验按GB/T14334一2006中包装件取样方法规定抽样检验。不得抽取在运输途中意外受潮、污染、擦伤或包装已经打开的包装件断裂强度、干热收缩率、耐酸强力保持率、耐碱强力保持率、耐高温强力保持率项自的样品可从生产厂卷曲后、分切前长束纤维留样中取得(留样应保留六个月以上);长度偏差率、卷曲数项目的样品可从生产厂分切后未开松束纤维留样中取得(留样应保留六个月以上)。7.5.5复验评定
7.5.5.1按7.4进行评定是否合格。复验时公定质量差异不超过1%.超过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7.5.5.2
8标志、包装、运输与购存
8.1标志
8.1.1包装件上应按规定的分类和命名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类别、批号、净质量、生产日期、商标、产品标准编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产品防护、搬运的警示标志。8.1.2产品印刷标志应明显且不褪色,防止油、色渗人包内污染纤维。8.2包装
8.2.1产品的包装应符合有关铁路、公路、水路及空运装载和运输的要求。产品的包装应保证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不发生损坏
8.2.2产品的包装宜使用塑料袋,并做好防潮保护,再装箱。不同品种、规格、批号要分别装箱。8.2.3每批产品应附质量检验单及合格证。8.3运输
运输和装卸时应按产品警示标志规定执行,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产品受潮、曝晒、污染和受损严禁抛掷。
8.4购存
包装件按批堆放,存在通风、干燥、清洁的仓库内,不应靠近火源、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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