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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811-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2811-2019

中文名称:头部防护 安全帽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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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头部 防护 安全帽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标准号:GB 2811-2019
标准名称:头部防护 安全帽
英文名称:Head protcction-Safety helmets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9-12-31
实施时间:2020-07-01
标准大小:0.99M
标准介绍:1范围
本标准GB 2811-2019规定了安全帽的分类与标记、技术要求、检验及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作业场所头部防护所用的安全帽。
本标准不适用于消防、应急救援、运动用和车用头部防护用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12安全帽测试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安全帽 safety helmets
对使用者头部受坠落物或小型飞溅物体等其他特定因素引起的伤害起防护作用的帽。
注:一般由帽壳、帽衬及配件等组成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劓起草
本标准GB 2811-2019代替GB2811-2007《安全帽》。本标准与GB2811-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
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的措辞,并删除了部分术语(见第3章,2007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安全帽的分类(见第4章);
修改了对于安全帽质量的要求(见5.2.6,2007年版的417);修改了对于佩戴高度的要求(见5.2.9,2007年版的4.1.11)修改了对于通气孔的要求(见5.2.13,2007年版的4.1.15)修改了对于耐低温性能的要求(见5.3.3,2007年版的4.3.5);增加了对于耐极高温性能的要求(见5.3.4);
修改了对于电绝缘性能的要求(见5.3.5,2007年版的4,3.2);修改了对于防静电性能的要求(见5.3.6,2007年版的4.3.1)增加了对于耐熔融金属飞溅性能的要求(见5.3.7)
修改了对于安全帽永久标识的要求(见7.2,2007年版的6.1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梅思安(中国)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慧缘有限责任公司、渐江耐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力达塑料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GB 2811-2019主要起草人:杨文芬、陈倬为、许超、肖义庆、张意飞、项树乔、蒋旭日、张东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811-1989、GB281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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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3.340.20
Tr'KAacJouaKA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811—2019
代替GB2811—2007
头部防护
安全帽
Headprotection-Safetyhelmets2019-12-31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07-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免费标准bzxz.net
分类与标记
技术要求
标识·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参考文献
耐极高温性能测试
耐熔融金属飞溅性能测试
TriKAa~cJouaKAa-
GB2811—2019
iiKAa~cJouaKAa-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2811—2019
本标准代替GB2811—2007《安全帽》。本标准与GB2811—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的措辞,并删除了部分术语(见第3章,2007年版的第3章);-增加了安全帽的分类(见第4章);修改了对于安全帽质量的要求(见5.2.6,2007年版的4.1.7);修改了对于佩戴高度的要求(见5.2.9,2007年版的4.1.11);修改了对于通气孔的要求(见5.2.13,2007年版的4.1.15);修改了对于耐低温性能的要求(见5.3.3.2007年版的4.3.5);增加了对于耐极高温性能的要求(见5.3.4);修改了对于电绝缘性能的要求(见5.3.5,2007年版的4.3.2);修改了对于防静电性能的要求(见5.3.6,2007年版的4.3.1);增加了对于耐熔融金属飞溅性能的要求(见5.3.7);-修改了对于安全帽永久标识的要求(见7.2,2007年版的6.1)。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梅思安(中国)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慧缘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耐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力达塑料制造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文芬、陈倬为、许超、肖义庆、张意飞、项树乔、蒋旭日、张东伟。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811—1989、GB2811—2007。m
1范围
iiKAa~cJouakAa
头部防护
安全帽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帽的分类与标记、技术要求、检验及标识。本标准适用于作业场所头部防护所用的安全帽本标准不适用于消防、应急救援、运动用和车用头部防护用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2811—2019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12安全帽测试方法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safetyhelmets
安全帽
对使用者头部受坠落物或小型飞溅物体等其他特定因素引起的伤害起防护作用的帽。注:一般由帽壳、帽衬及配件等组成。3.2
安全帽的外壳
注:一般由壳体、帽舌、帽沿、顶筋等部分组成。3.3
top reinforcement
用于增加帽壳顶部强度的结构。3.4
harness
安全帽内部部件的总称
注:一般由帽箍、吸汗带、顶带、缓冲垫等组成。3.5
headband
围绕头围起固定作用的可调节带圈。3.6
吸汗带
sweatband
附加在帽箍上的吸汗材料。
linerstrip
与使用者头顶直接接触的衬带。GB2811—2019
chinstrap
下颊带
系在下颊上,起辅助固定作用的可调节配件。3.9
水平间距
horizontaldistance
riiKAa~cJouaKAa=
安全帽在佩戴时,帽箍与帽壳内侧之间在水平面上的径向距离。3.10
垂直间距
verticaldistance
安全帽在佩戴时,头顶最高点与帽壳内表面之间的轴向距离(不包括顶筋的空间)。3.11
wearingheight
佩戴高度
安全帽在佩戴时,帽箍侧面底部的最低点至头顶最高点的轴向距离。4分类与标记
4.1分类
4.1.1安全帽按性能分为普通型(P)和特殊型(T)。普通型安全帽是用于一般作业场所,具备基本防护性能的安全帽产品:特殊型安全帽是除具备基本防护性能外,还具备一项或多项特殊性能的安全帽产品,适用于与其性能相应的特殊作业场所。4.1.2带有电绝缘性能的特殊型安全帽按耐受电压大小分为G级和E级。G级电绝缘测试电压为2200V.E级电绝缘测试电压为20000V。4.2分类标记
安全帽的分类标记由产品名称、性能标记组成。4.2.2
安全帽的分类标记详见表1,按表中从上至下的顺序选择相应性能进行标记表1安全帽的分类标记
产品类别
普通型
特殊型
特殊性能分类
侧向刚性
耐低温
耐极高温
电绝缘
防静电
耐熔融金属飞溅
示例1:普通型安全帽标记为:安全帽(P);性能标记
-30℃
+150℃
示例2:具备侧向刚性、耐低温性能的安全帽标记为:安全帽(TLD一30℃):备注
测试电压2200V
测试电压20000V
示例3:具备侧向刚性、耐极高温性能、电绝缘性能,测试电压为20000V的安全帽标记为:安全帽(TLD+150℃JE)。
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iiKAa~cJouaKAa-
5.1.1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或引起皮肤过敏等伤害人体的材料。5.1.2不得使用回收、再生材料作为安全帽受力部件(如帽壳、顶带、帽箍等)的原料。GB 2811—2019
5.1.3材料耐老化性能应不低于产品标识明示的使用期限,正常使用的安全帽在使用期限内不能因材料原因导致防护功能失效,
5.2基本性能要求
5.2.1帽箍
帽箍应可根据安全帽标识中明示的适用头围尺寸进行调整5.2.2吸汗带
帽箍对应前额的区域应有吸汗性织物或增加吸汗带,吸汗带宽度应不小于帽箍的宽度。5.2.3下顿带尺寸
安全帽如有下额带,应使用宽度不小于10mm的织带或直径不小于5mm的绳。5.2.4帽壳
帽壳表面不能有气泡、缺损及其他有损性能的缺陷。5.2.5部件安装
安全帽各部件的安装应牢固,无松脱、滑落现象。5.2.6质量(不包括附件)
特殊型安全帽不应超过600g;普通型安全帽不应超过430g;产品实际质量与标记质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5%。
5.2.7帽舌
按照GB/T2812规定的方法测试,帽舌应≤70mm。5.2.8帽沿
按照GB/T2812规定的方法测试,帽沿应≤70mm。5.2.9佩戴高度
按照GB/T2812规定的方法测量,佩戴高度应≥80mm。5.2.10垂直间距
按照GB/T2812规定的方法测量,垂直间距应≤50mm。5.2.11水平间距
按照GB/T2812规定的方法测量,水平间距应≥6mm。GB2811—2019
5.2.12帽壳内突出物
TiiKAa~cJouaKAa-
帽壳内侧与帽衬之间存在的尖锐锋利突出物高度不得超过6mm.突出物应有软垫覆盖。5.2.13通气孔
当帽壳留有通气孔时,通气孔总面积不应大于450mm。5.2.14下频带强度
当安全帽有下额带时.按照GB/T2812规定的方法测试,下带发生破坏时的力值应介于150N~250N之间。
5.2.15附件
当安全帽配有附件(如防护面屏、护听器、照明装置、通信设备、警示标识、信息化装置等)时,附件应不影响安全帽的佩戴稳定性,同时不影响其正常防护功能。5.2.16冲击吸收性能
按照GB/T2812规定的方法测试,经高温(50℃土2℃)、低温(一10℃土2℃)、浸水(水温20℃土2℃)、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做冲击测试,传递到头模的力不应大于4900N,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5.2.17耐穿刺性能
按照GB/T2812规定的方法测试,经高温(50℃士2℃)、低温(-10℃士2℃)、浸水(水温20℃±2℃)、紫外线照射预处理后做穿刺测试,钢锥不得接触头模表面,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5.3特殊性能要求
5.3.1阻燃性能
按照GB/T2812规定的方法测试,续燃时间不应超过5s,帽壳不得烧穿。5.3.2侧向刚性
按照GB/T2812规定的方法测试,最大变形不应大于40mm,残余变形不应大于15mm,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5.3.3耐低温性能
5.3.3.1按照GB/T2812规定的方法,经低温(一30℃土2℃)、3h预处理后做冲击测试,传递到头模的力不应大于4900N,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5.3.3.2按照GB/T2812规定的方法,经低温(-30℃士2℃)、3h预处理后做穿刺测试,钢锥不得接触头模表面,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5.3.4耐极高温性能
5.3.4.1按照GB/T2812规定的方法,或依照附录A进行预处理(仲裁检验优先采用GB/T2812规定的方法),经极高温(150℃土5℃)、1h预处理后做冲击测试,传递到头模的力不应大于4900N,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5.3.4.2按照GB/T2812或附录A规定的方法,或依照附录A进行预处理(仲裁检验优先采用GB/T2812规定的方法),经极高温(150℃土5℃)、1h预处理后做穿刺测试,钢锥不得接触头模表面: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5.3.5电绝缘性能
riiKAa~cJouaKAa=
GB 2811—2019
按照GB/T2812规定的方法测试.G级安全帽泄漏电流不应大于3.0mA;E级安全帽泄漏电流不应大于9.0mA,当测试电压加大至30000V时,安全帽不应被击穿、发生燃烧现象5.3.6防静电性能
按照GB/T281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表面电阻应为1×105Q~1×10°α5.3.7耐熔融金属飞溅性能
按照GB/T2812或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仲裁检验优先采用GB/T2812规定的方法),安全帽不应存在以下情况:
出现帽壳被穿透的现象;
出现大于10mm的损坏变形;
帽壳续燃时间大于5s。
6检验
6.1总则
6.1.1普通型安全帽应测试5.2中规定的各项性能6.1.2特殊型安全帽应测试5.2中规定的各项性能以及5.3中规定的相应性能。注1:耐低温安全帽可不做经(-10℃土2℃)预处理后的冲击吸收性能和耐穿刺性能。注2:耐极高温安全帽可不做经(50℃土2℃)预处理后的冲击吸收性能和耐穿刺性能。6.2检验类别
检验类别可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6.3出厂检验
生产企业应按照生产批次对安全帽逐批进行出厂检验。检查批量以一次生产投料为一批次,检验项目名称、检验项目条款号、批量范围、样本大小、不合格分类、判定数组见表2表2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名称
冲击吸收性能(除紫外线照射)耐穿刺性能(除紫外线照射)
阻燃性能(适用时)
侧向刚性(适用时)
耐低温性能(适用时)
耐极高温性能(适用时)
电绝缘性能(适用时)
防静电性能(适用时)
耐熔融金属飞溅性能(适用时)标识
条款号
第7章
批量范围
5005000
单项检验
样本大小
不合格
单项判定数组
判定数
不合格
判定数
GB 2811—2019
检验项目名称
部件安装
垂直间距
帽壳内突出物
下额带强度(适用时)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TriKAacJouaKAa=
表2(续)
检验项目
条款号
新产品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当材料、工艺、结构设计发生变化时:停产超过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周期检查,每年一次;
批量范围
≤500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单项检验
样本大小
不合格
单项判定数组
判定数
不合格
判定数
样本由提出检验的单位或委托第三方从企业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数量以满足全部检验项目要求为原则。检验项目名称、检验项目条款号、不合格类别、不合格质量水平、判定数组见表3。
检验项目名称
冲击吸收性能
耐穿刺性能
阻燃性能(适用时)
侧向刚性(适用时)
耐低温性能(适用时)
耐极高温性能(适用时)
电绝缘性能(适用时)
防静电性能(适用时)
耐熔融金属飞溅性能(适用时)标识
部件安装
垂直间距
帽壳内突出物
下颈带强度(适用时)
检验项目
条款号
第7章
型式检验
不合格
不合格质量
水平RQL
单项判定数组
合格判定数Ac
不合格判定数Re
吸汗带
检验项目名称
下额带尺寸(适用时)
佩戴高度
水平间距
通气孔
7标识
标识组成
riiKAa~cJouaKAa=
表3(续)
检验项目
条款号
不合格
安全帽的标识由永久标识和制造商提供的信息组成7.2永久标识
不合格质量
水平RQL
GB 2811—2019
单项判定数组
合格判定数Ac
不合格判定数Re
安全帽的永久标识是指位于产品主体内侧,并在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内一直保持清晰可辨的标识,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本标准编号:
制造厂名;
生产日期(年、月);
产品名称(由生产厂命名);
产品的分类标记;
产品的强制报废期限。
制造商提供的信息
每顶安全帽均要提供一个含有下列信息的材料,可以使用印刷品、图册或耐磨不干胶贴等形式,提供给最终使用者。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a)
警示:“使用安全帽时应根据头围大小调节帽箍或下须带,以保证佩戴牢固,不会意外偏移或滑落”;
警示:“安全帽在经受严重冲击后,即使没有明显损坏,也必须更换”;c
警示:“除非按制造商的建议进行,否则对安全帽配件进行的任何改造和更换都会给使用者带来危险”;
是否可以在外表面涂敷油漆、溶剂、不干胶贴的声明;d)
制造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合格品的声明及资料;
适用和不适用场所;
适用头围的大小;
安全帽的报废判别条件和使用期限;GB2811—2019
fiiKAacJouaKAa=
调整、装配、使用、清洁、消毒、维护、保养和储存方面的说明和建议;可使用的附件和备件(如果有)的详细说明;质量(应提供该产品的自身质量,便于使用者选择)。A.1预处理装置
装置示意图
极高温预处理装置示意图见图A.1。3
说明:
箱体:
试样;
热电偶:
温控头模:
提升装置。
TriKAa~cJouak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耐极高温性能测试
极高温预处理装置
GB 2811—2019
单位为毫米
箱体应具备保温功能,底部为具备一个可供头模及样品进人的开口,尺寸见图A.2。箱体内部空间瞬时温度应为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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