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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786-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50786-2012

中文名称:建筑电气制图标准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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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建筑 电气 制图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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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50786-2012.Standard for building electricity drawings.
1总则
1.0.1 为统一建筑电气专业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GB/T 50786适用于建筑电气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2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0.3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电气专 业的计算机制图和手工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1.0.4 建筑电气专业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系统图 overview diagram
概略地表达一个项目的全面特性的简图,又称概略图。
2.0.2 项目 object
在设计、工艺、建筑、运行、维修和报废过程中所面对的实体。
2.0.3 简图 diagram
主要是通过以图形符号表示项目及它们之间关系的图示形式来表达信息。
2.0.4 电路图 circuit diagram
表达项目电路组成和物理连接信息的简图。
2.0.5 接线图(表) connection diagram ( table)
表达项目组件或单元之间物理连接信息的简图(表)。
2.0.6 电气平面图 electrical plan
采用图形和文字符号将电气设备及电气设备之间电气通路的连接线缆、路由、敷设方式等信息绘制在一个以建筑专业平面图为基础的图内,并表达其相对或绝对位置信息的图样。
2.0.7 电气详图 electrical details
一般指用1:20至1:50比例绘制出的详细电气平面图或局部电气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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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0786
建筑电气制图标准
Standardforbuildingelectricitydrawings2012-05-28发布
2012-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2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电气制图标准
Standard for building electricity drawingsGB/T50786-201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10月1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2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电气制图标准
Standard forbuilding electricity drawingsGB/T50786-2012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北京同文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印刷开本:850×1168毫米1/32、印张:3字数:90千字2012年9月第版
2012年9月第一次印刷
定价:17.00元
统书号:15112:21874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37)
本社网址:http://cabp.com.en网上书店:http://china-building.com.c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411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电气制图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电气制图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786-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买施,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5月28日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O一~二OO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18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常用符号:5.图样画法。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编:100048)。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上海现代设计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孙兰
徐玲献
李道本
范景昌
丁杰王勇陈众励
翟华昆
陈泽毅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用有连
邵民杰
费锡伦
崔福涛
王素英
张文才
王金元孙成群
王东林
吴恩远
张艺滨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编号和参照代号
4常用符号
图形符号
4.2文字符号
图样画法
般规定…·
图号和图纸编排
图样布置
系统图
电路图
接线图(表)
电气平面图
5.8电气总平面图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General Provisions.
Basic Requirement
Contents
Serial NumberandReferenceDesignation3.3bZxz.net
4CommonSymbol
4.1 Graphic Symbol ...
4.2Text Symbol
5Drawing Method
5.1 General Requirement
5.2Numbering andArrangementofDrawing5.3LayoutofDrawing
5.4OverviewDiagram
5,5CireuitDiagran
5.6ConnertionDiagram(Table)
5.7ElectricalPlan
5.8ElectricalSitePlan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ThisStandardListof Quoted Standards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6
1总则
1.0.1为统一建筑电气专业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电气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峻工图:2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0.3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电气专业的计算机制图和手工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1.0.4建筑电气专业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系统图overviewdiagram
概略地表达一个项且的全面特性的简图又称概略图2.0.2项目object
在设计、工艺、建筑、运行、维修和报废过程中所面对的实体。
2.0.3简图diagram
主要是通过以图形符号表示项自及它们之间关系的图示形式来表达信息。
2.0.4电路图circuitdiagram
表达项目电路组成和物理连接信息的简图。connectiondiagram(table)
2.0.5接线图(表)
表达项自组件或单元之间物理连接信息的简图(表)。2.0.6电气平面图electricalplan采用图形和文字符号将电气设备及电气设备之间电气通路的连接线缆、路由、敷设方式等信息绘制在一个以建筑专业平面图为基础的图内,并表达其相对或绝对位置信息的图样2.0.7电气详图electricaldetails一般指用1:20至1:50比例绘制出的详细电气平面图或局部电气平面图。
2.0.8电气大样图electricaldetaildrawing一般指用1:20至10:1比例绘制出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及其连接线缆等与周边建筑构、配件联系的详细图样,清楚地表达细部形状、尺寸、材料和做法。2.0.9电气总平面图clectricalsiteplan采用图形和文字符号将电气设备及电气设备之间电气通路的2
连接线缆、路由、敷设方式、电力电缆开、人(手)孔等信息绘制在一个以总平面图为基础的图内:并表达其相对或绝对位置信息的图样。
2.0.10参照代号referencedesignation作为系统组成部分的特定项自接按该系统的一方面或多方面相对于系统的标识符。
3基本规定
3.1图线
3.1.1建筑电气专业的图线宽度(5)应根据图纸的类型、比例和复杂程度,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的规定选用,并宜为0.5mm0.7mm,1.0mm3.1.2电气总平面图和电气平面图宜采用三种及以上的线宽绘制,其他图样宜采用两种及以上的线宽绘制。3.1.3同一张图纸内:相同比例的各图样,宜选用相同的线宽组。
3.1.4同一个图样内,各种不同线宽组中的细线,可统一采用线宽组中较细的细线。
3.1.5建筑电气专业常用的制图图线、线型及线宽宜符合表3.1.5的规定。
图线名称
制图图线、线型及线宽
一般用途
本专业设备之间电气通路连接线、本专业设备可见轮腕线、图形符号轮娜线
本专业设备可见轮率线、图形符号轮廊线、方框线、建筑物可见轮哪
非本专业设备可见轮聊线,建筑物可见轮廉:尺寸、标高、角度等标注线及引出线
图线名称
单点长
双点长
折断线
续表3.1.5
一般用逸
本专业设备之间电气通路不可见连接级:线路改造中原有线路
本专业设备不可见轮哪线、地下电缆沟、排管区、隧道,屏散线、连锁线
非本专业设备不可见轮晚线及地下管沟、建筑物不可见轮扇线等本专业软管、软护套保护的电气通路连接线、蛇形敷设线缆
定位轴线、中心线、对称线:结构、功能、单元相同围框线
辅助围框线、假想或工艺设备轮廓线
断开界线
图样中可使用自定义的图线,线型及用途,并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说明。自定义的图线、线型及用途不应与本标准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相矛盾。
3.2比例
321电气总平面图、电气平面图的制图比例,宜与工程项目设计的主导专业一致,采用的比例宜符合表3.2.1的规定,并应优先采用常用比例。
表3.2.1#
电气总平面图,电气平面图的制图比例序号
电气总平面图、
规划图
电气平面图
常用比例
14500、11000、1:2000
50、11001:150
可用比例
1:300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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