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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951-202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8951-2021

中文名称:中国森林认证森林经营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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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森林 认证 经营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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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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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T 28951-2021.Forest certification in China- Forest management.
1范围
GB/T 28951规定了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应满足的要求。
GB/T 28951适用于森林认证机构对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经营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和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森林经营单位 forest management unit
以森林资源及其产品为主要生产资料,具有明确边界、面积、组织和财务制度,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
3.2
当地社区 local community
居住在森林经营单位内或周边地区、与森林有利益关系的居民形成的社会群体。
3.3
森林权属 forest tenure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依法对森林、林木、林地享有的占用、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
注:包括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3.4
利益方 stakceholder
与森林经营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注:如政府部门、当地社区、林业职工、投资者、环保组织、消费者和一般公众等。
3.5
森林以外树木 tree outside forests ;TOF
生长在林地之外区域(农业用地、城市或建设用地等)的树木。
注1:森林以外的树木一般包括铁路、公路沿线的树木;农田林网;城镇林木;农民自留地内的林木;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的树木。
注2:森林以外的树木按照经营规模可以分为两种类型:集约型经营和粗放型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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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65.020.40
CCS B 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8951—2021
代替GB/T28951—2012
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经营
Forest certification in ChinaForest management2021-05-21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12-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指标体系
法律义务
森林权属
当地社区和劳动者权益
森林经营方案
森林资源培育和利用
生物多样性保护
环境影响
森林保护
森林监测和档案管理
检查和收进
附录A(资料性)
附录3(资料性)
附录C(规范性)
柑关法律法规·
国家签署的相关国际公约
森林以外树木(TOF)开展森林经营认证的附加要求-rrKaeerKca-
GB/T 28951—2021
GB/T28951—2021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8951一2012巾国森林认证森杯经营》、与CB/T289512012比,主要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森林认证”和\产销蓝管链”的余义(见2012年版的2.1和2.2),增加了“森林以外树木”的定义(见3.5):
修改了有关\权属文件”的要求(见4.2.1.1,见2012年版的3.2.1);增川广“为劳动者购实意外伤害保险”的要求(见4.3.2.2);一修改森林经营方案立包括的主要内容(见4.4.1.4,见2012年版的3.4.1.4);增加了林区多种经营中“开发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的要求(见4.5.3.1);一删除了有关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应持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要求(见2012年版的3.5.1.2):
删除了“在种苗调拨和出前,按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并填写种子、苗木质量检验检疫证书\的要求(见2012年版的3.5.4.3);修改广对天然林(含次生杯转化为人工林,以及非杯地转化为林地的森林的以证要求,增加对时间期限的要求和转化比例不得超过5%的要求(见4.5.8.3.见2012年版的3.5.8.3);增加了森林以外树木开展认证的要求(见4.5.10):删除了森林监测中有关“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开展森林资源调查,森林经营单位成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制度”的要求(见2012年版的3.9.1.1);增加了建立监测方案的要求(见4.9.1.1);一增加了森林监测内容中有关“森林固碳能力\的要求(见4.9.2.1);一增加了有关“内部审核\的内容(见4.10.1):增加了有关\管理评审\的要求(见4.10.2):增加了有关“不符合和纠止措施”的要求(见4.10.3)一删除了附录A中部分与森林经营认证不直接树关的法律法规(见2012年版的附录A):一删除了附录C“相关技术舰程和指南“的内容(见2012年版的附求C):增加了附录C\森林以外树木(TOF)开展森林经营认证的附加要求”。本文件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山。本文件由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马森林认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60)叶。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发展中心、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舰划设计院、广西壮族白治区南宁良风江国家森林公园。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守攻、赵勘、丁玲、付博、李屹峰、丁晓纲、丰庆荣、陈青来。本文件所代哲文件的历次版木发布情况为:GB/T2895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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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8951—2021
开展森林认证有利丁促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林业可持续发展,既符合全球可持续发展潮流和国际林业进程,也是我国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发展方向。本文件是为了促进我国森林经营单位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而制定的。基于维护全球生命儿同体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理念,本文件的总体技术内容与国际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指标保持一致-riKaeerkca-
1范围
中国森林认证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应满足的要求森林经营
GB/T28951—2021
本文件适用丁森林认证机构对森林经营单停的森林经营管理体系进行市核和评估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森林经营单位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forest management unit
以森林资源及其产品为主要生产资料具明确边界,面积、红和财务制度·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
当地社区localcommunity
居住在森林经营单位内或周边地区、与森林有利益关系的居民形成的社会群体3.3
森林权属foresttenure
森林、林水、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依法对森林、林木、林地享有的占用、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注:包括森林.林术、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3.4
利益方
stakeholder
与森林经营有古接或间接利杀美系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注;如政府部门、地社区,林业职工投资者,环保组织,消费者利一般公众等、3.5
森林以外树木
trcc outside forcests:TOF
牛长在林地之外区城(农业用地、城市或建设用地等)的树木注1:森林以外的树木-股包括铁路、公路沿线的树木:农口林网:城镇林木;农民自留地内的林木:村旁、路、水旁、宦旁的树术。
注2:森林以外的树本接照经营规模可以分为两种类型:集约型经营和粗放型经营注3:集约型经营的森林以外树木是指连片面积超过1Chm或分布线长度超过50kIm.并且生长在林他之外区域的树木;不属于集约型经营的森林以外树木属粗型经营:3.6
化学品chemical
森林经营中所使用的化肥、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激素等化学制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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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8951—2021
环境影响分析environmental impact analysis分析森林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实际或潜在影响,以规划如何减少或避免负面影响,扩大正面影响的过程。
4指标体系
4.1法律义务
4.1.1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4.1.1.1森林经营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适用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舰(见附录A)和国际公约(见附录B)得到了有效识别、获取和及时史新4.1.1.2对违法行为L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纠止,并记录在案。4.1.2林地保护
4.1.2.1森林经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非法采伐、在林区内违法定居及其他未经许可的行为4.1.2.2不应违法改变林地用途。2森林权属
权属文件
4.2.1.1,森林经营单位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应有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的证书或其他合法证明,如承包合同或租赁合同等4.2.1.2森林经营的范围应有明确的边界,并标记在地图「4.2.2权属争议
4.2.2.1森林经营单位成采取措施处理有关森林权属的争议4.2.2.2现右的权属争议和冲突末对森林经营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权属争议或利益争端对森林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森林经营单位不能通过森林认证:4.3当地社区和劳动者权益
4.3.1当地社区
4.3.1.1鼓励森林经营单位为林区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儿其是少数民族)提供就业、培训及其他社会服务的机会,
4.3.1.2森林经营单位应对林区及周边地区(儿H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支持。4.3.2劳动者健康与安全
4.3.2.1森林经营单位应保障劳动名的健康与安全。4.3.2.2应按时支付劳动者1资并为劳动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4.3.2.3应为劳动者提供法定的社会福利,4.3.2.4应对劳动名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服装和安全保护装备,制定应急医疗处理预案并确保在必要时得到有效实施
4.3.2.5应遵守中国签署的国际劳1.组织公约的相关规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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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职工权益
GB/T28951—2021
4.3.3.1森林经营单位应定期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4.3.3.2应采取多种形式,鼓励职工参与森林经营决策。4.3.4当地居民法定权利
4.3.4.1森林经营单位应承认当地社区合法的使用和经营其上地或资源的权利。4.3.4.2当地居民白愿把资源经营权委托给森林经营单位时,双方应签订明确的协议或合同。4.3.4.3在不影响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森林经营口标的前提下,森林经营单位应尊重和维护当地居民(无H是少数民族)传统的或经许可迹人和利用森林的权利:如非木质林产品的来集、森林游思、通行、环境教育等。
4.3.4.4对某些只能在特殊情况下或特定时间内才可以进人和利用的森林,森林经营单位应做出明确规定并公布于众。
4.3.4.5森林经营单位应为当地居民(尤H是少数民族)提供参与讨论森林经营规划的机会。4.3.5特定意义的林地
4.3.5.1在需要划定对当地居民(儿其是在少数民族)具有特定文化、生态、经济或宗教意义的林地时,森林经营单位应与当地居民协商并达成共认。4.3.5.2成采取措施对其有特定意义的林地进行保护,4.3.6损失及赔偿
4.3.6.1森林经营单位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森林经营对当地居民(尤H足少数民族)的权利、财产、资源和生活造成损失或危害。
4.3.6.2在造成损失时,森林经营单位应主动与当地居民(儿其是少数民族)协商,依法给予合理的赔偿,
4.3.7传统知识
森林经营单位应识别当地居民(儿H是少数民族)的传统知识。4.3.7.2森林经营单位应尊重和合理利用当地居民(尤其是少数民族)的传统知识4.3.8社会影响
4.3.8.1森林经营单位应根据森林经营的方式和规赖,评估森林经营活动产生的社会影响4.3.8.2在森林经营方案和作业计划中应考虑社会影响的评估结果。4.3.8.3成建立与当地社区利有美各方(尤其是少数民族)沟道与协商的机制4.4森林经营方案
4.4.1方案编制
4.4.1.1森林经营单位应只有适时、有效、科学的森林经营方案。4.4.1.2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应建立在当地国十空间规划、林业长期规划以及准确的森林资源信总基础上。
4.4.1.3在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征求管理部门、经营单位、当地社区和其他利益方的意见。4.4.1.4森林经营方案的内容,宜包括以下内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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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8951—2021
—森林经营日标;
森林经营组织:
森林培育、牛态修复规划设计:森林来伐和史新规划设计:
森林产品生产;
森林健康和森林保扩;
一牛物多样性保护;
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扩;
一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
一与森林经营活动有关的必要图表。4.4.1.5在信息许可的前提下,森林经营单位应公开森林经营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森林经营的范围和规模、主要的森林经营措施等信息。4.4,2方案实施
4.4.2.1森林经营单位的组织渠构和职责分工应覆盖森林经营方案的全部内容。4.4.2.2应根据森林经营方案,制定年度作业计划。4.4.2.3应积极开展科研活动或者支持其他机构开展科学研究,4.4.3方案修订
4.4.3.1森林经营单位应及时了解与森林经营相关的林业科技动态及政策信息4.4.3.2应根据森林资源的监测结果、最新科技动态及政策信息,以及坏境、社会和经济条件的变化,适时(不超过【0年)修订森林经营方案。4.4.4员工培训
4.4.4.1森林经营单位成制定员T培训制度、4.4.4.2
员1应受到良好培训,了解并掌握作业要求,备止确实施森林经营作业的能力。4.5
森林资源培育和利用
4.5.1作业设计
4.5.1.1森林经营单位应根据经营方案和年度作业计划编制作业设计并据此开展作业活动。4.5.1.2在保证经营活动更有利于实现经营日标和确保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前提下,可对作业设计行适当调整。
4.5.2资金投入
森林经营单位成充分考虑到经营成本和管理运行成本的承受能力。2应保证对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合理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4.5.2.2
4.5.3多种经营
鼓励森林经营中位开展杯区多种经营,开发森林康养和牛态旅游,可持续利用非术质林产品(如林果、油料、药材等)。
4.5.3.2应制定主要非木质林产品培育、保护和利用的措施在适宜立地条件下,鼓励发展能形成特定生态系统的传统经营模式,如荫萌牙林或矮林经营。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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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种子和苗木
GB/T28951—2021
4.5.4.1森林经营单位对林木种子和苗木的引逊、生产及经营应符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5.4.2从国外引进林不种子、苗不及其他繁殖材料,应H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进口审批文件和检疫文件。
4.5.5造林树种
森林经营单位应根据经营日标和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造林树种。4.5.5.2
应优先选择乡上树种造林,避免天面积集中连片营造纯林。4.5.5.3
根据需要,可引进无人侵性、可带来坏境和经济效益的外来树种4.5.5.4用外米树种造林后,应适时监测林木牛长情况及其牛态影响5不应使用转基因树种。
4.5.6造林设计
森林经营单位造林设计的编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4.5.6.1
4.5.6.2造林设计应符合经营口标的要求,并制定合理的造林、抚行、间伐、主伐和史新计别。4.5.6.3应采取措施促进林分结构多样化和增强林分的稳定性4.5.6.4在野生动物出没的地域,应根据森林经营的规模和野生动物的迁徒规律,建立野生动物廊道。4.5.6.5
造林布局和规划应有利丁维持,提高白然景观的价值和特性4.5.6.6
5应促进荒废上地和立不林地间有林地转化。4.5.7森林采伐
森林经营单位应根据森林资源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合理经营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确定年度采伐量。
4.5.7.2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有林不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行采伐4.5.7.3应保存年度木材采伐量和采伐地点的记录。4.5.7.4木材和非木质林产品的利用不应超过其可持续利用所充许的水平4.5.8天然林保护与更新
森林经营单位应来收有效措施促迹大然林的恢复和保扩。4.5.8.2
在天然林经营过程中应保留一些空间分布合埋的时树,以保证森林的天然史新。4.5.8.3在2010年12月31日之后,通过林地转化而建立的人T林或在具有重要牛态价值的非林业用地进行造林和再造林形成的森林.未满足下列合现转化要求的不能通过森林认证a)符合国家和当地有关十地利用及森林经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政府部门批准,并与有关利益方巡行接协商:
转化的比例很小,不应超过只天然林面积的5%。b)
未对下述方面造成负面影响:
·受威胁的森林牛态系统:
·兵有义化及社会重要意义的区域;·受威胁物种的重要分布区;
·其他受保护区域:
d)有利于实现长期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4.5.8.4在逆到破坏的天然林(含天然次牛林)林地工营造的人下林.根据其规模和经营口标,划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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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8951—2021
定面积的林地使其逐步向天然林转化。4.5.8.5在大然林毗邻地区营造的以生态功能为主的人工林,应诱导H景观和结构向大然林转化,并有利于天然林的保护
4.5.9低影响作业
4.5.9.1森林经营单位应采用对环境影响低的森林经营作业方式-以减少对森林资源和环境的负面影响·最人限度地降低森林牛态系统退化的风险:4.5.9.2应避免林木来伐和造材过程中的木材浪费和木材等级下降。4.5.10森林以外树木
森林以外树木开展森林经营认证时应满是本文件的所有要求,并遵照附录C的规定。4.5.11基础设施
4.5.11.1森林经营单位应规划、建立必要的基础设施(如林道、集材道、桥梁、排水设施等),并维扩这些设施的有效性。
4.5.11.2基础设施的设计建立和维护对环境的负而影响应最小,4.6生物多样性保护
4.6.1珍贵、稀有、濒危动植物种的保护4.6.1.1应确定本地区需要保的珍贵、稀有、潮危动植物种及H栖息地,并作地图上标注。4.6.1.2根据具体情况应划出一定的区域·作为珍贵、稀有、濑危动物种的保护区域。4.6.1.3应制定针对保护区域、保护物种及其生境的具体保护措施,并在森林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实施。
4.6.2狩猎、诱捕及采集
4.6.2.1森林经营单位的将猎,诱捕及来集活动应依法中请将猎证或来集证。4.6.2.2狩猎、诱捕及采集应符合国家有关猎捕量和非木质林产品采集量的限额管理政策,4.6.2.3森林经营单位成及时清埋非法布设的捕猎陷阱和工.具,4.6.3典型、稀有、脆弱的森林生态系统森林经营单位成通过调否确定其经营范围内典型、稀有、脆弱的森林牛态系统:4.6.3.1
4.6.3.2识别典型,稀有、脆弱的森林生态系统时,成考虑全球、区域、国家水上具有重要意义的物种口然分布区和景观区域,
4.6.3.3应制定保护典型、稀有、脆弱的森林牛态系统的措施4.6.3.4应实施保护措施,维持和提高典型、稀右、脆弱的森林生态系统的白然状态,4.6.4森林经营与森林生物多样性4.6.4.1森林经营单位宜考虑采下列措施保持和提高森林生物多样性:一一采用可降低负面影响的作业方式;森林经营体系有利于维持和提高当地森林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和多样性;一保特和提高森林的天然特性
4.6.4.2考虑到对森林健康和稳定性以及对周边生态系统的潜在影响,应保留一定数量且分布合埋的-riKacerKAca-
和立木、精倒木、空心树、老龄树及烯有树种,以维持生物多样性。4.6.4.3应通过营林等方法恢复退化的森林生态系统。4.7环境影响
4.7.1环境影响分析
GB/T28951—2021
4.7.1.1森林经营单位应根据森林经营的舰模、强度及资源特性,分析森林经营活动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4.7.1.2应根据分析结果,采用特定方式或方法,调整或收过森林作业方式,减少森林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避免导致森林生态系统的退化和破坏。4.7.2土壤和水资源
4.7.2.1森林经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整地、造林、更新、抚育、采伐和道路建设等人为活动对林地的破坏.维护森林土壤的自然特性及其长期牛产力:4.7.2.2成减少森林经营对水资源质量、数量的不良影响·控制水土流失,避免对森林集水区造成重大破坏。
4.7.2.3在溪河两侧和水体周图,应建立足够宽的缓冲区,并在森林作业设计图中予以标注。4.7.2.4尽量利用有机肥和生物肥料增加+壤肥力,减少化肥使用量,4.7.3化学品
4.7.3.1森林经营单位应列出所使用的化学品的最新清单和文件,明确化学品的品名、有效成分、使用方法等。
4.7.3.2不应使用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高剧毒杀虫剂。4.7.3.3不应使用氯化烃类化学品,以及其他可能在食物链中残留生物活性和沉积的其他杀虫剂。4.7.3.4应保存使用化学品的过程记录4.7.3.5应建立化学品的运输、诺存、使用以及事故性溢出后的应急处理程序,4.7.3.6应提供装备和技术培训,最人限度地减少因使用化学品而导致的环境污染和对人炎健康的危害,
4.7.4外来物种的引进
4.7.4.1森林经营单位成对外来物种进行监测并评估其对生态环境的负而影响,在确保对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不造成破环的前提下,才能引外来物种。4.7.4.2应对外来物种的使用进行记录.并监测其生态影响。4.7.4.3应制定并执行控制外米人侵物种的措施。4.7.5森林环境服务
森林经营单位虚了解并明确经菩区内森林的坏境服务助能应采取措施维扩和提高森林的环境服务功能。4.7.5.3应确保以环境无害的方式处理无机垃圾和不可循环利用的垃圾,4.7.5.4
应采用符个环保要求的方法及时处理化学品的废齐物和容器。4.7.5.5应避免机械设备或诺油容器泄露对林地水十造成的污染,4.7.6动物种群和放牧
森林经营单位应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动物种群对森林更新,生长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riKacerKAca-
GB/T28951—2021
虚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过度放牧对森林更新、生长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4.8
森林保护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4.8.1.1森林经营单位应开展林业有生物防治。4.8.1.2
成评术潜在林业有害牛物的影响,制定相成的防治计划:应采取营林措施为主,生物、化学和物埋防治相结合的林业有害牛物综合治埋措施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森林的生物多样性.增强森林白身抵御林业有害生物的能力。4.8.2
森林防火
森林经营单位应建立森林防火制度。应按照划定的森林火险等级区建立火灾顶警机制,应制定和实施森林火情监测和防火措施。4.8.2.4
成建设森林防火设施,理立防火组织,组织本单位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下作:4.8.2.5
应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林区内应避免使用除生产性用火以外的一切明火。4.8.3自然灾害
4.8.3.1森林经营单位应根据当地白然和气候条件制定白然灾害应急预案。4.8.3.2
应采取有效措施,最人程度地减少白然灾害的影响,森林监测和档案管理
监测方案
应根据森林经营活动的规模和强度,确定森林监测的内容和指标,建立适宜的监测方案。4.9.1.2
应按照监测方案连续或定期地开展各项监测活动,并保存监测记录,施在编制或修订森杯经营方案和作业计划体现森林监测的结果,成在信息许可的前提下,问公众公布森林监测结果概要4.9.1.4
4.9.2监测内容
4.9.2.1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监测,宜关注以下内容:主要林产品的储量产量和资源消耗量森林固碳能力;
森林结构、牛长、更新及健康状况:一动植物(特别是珍贵、稀有和题危的物种)的种美及其数量变化趋势:林业有害生物和林火的发生动态和趋势;森林采伐及其他经活动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森林经营的成本和效益:
气候因素和空气污染对林木生长的影响:一人类活动情况对森林的影响·例如过度放牧或过度备养:年度作业计划的执行情况
应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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