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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9505-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9505-2020

中文名称:家用电理发剪及修发器性能测试方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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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用电 剪及 性能 测试方法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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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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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T 39505-2020.Method of measuring performances of electric hair clippers or trimmers for
household use.
1范围
GB/T 39505适用于家用往复式电理发剪及修发器。
GB/T 39505涉及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的家用电理发剪及修发器的性能测试方法。
GB/T 39505不规定安全或性能要求。
GB/T 39505不适用于专业的电理发剪及修发器、动物用电剪毛器和剃须刀。对于电动剃须刀,参见QB/T 2532。
注:本标准不涉及安全要求(IEC 60335-2-8)。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214.5-2008 家用和类 似用途电器噪声测试方法电 动剃须刀的特殊要求(IEC 60704-2-8:1997 ,IDT )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理发剪及修发器 clipper/ trimmer
一种用于剪切头发的器具,由电机、驱动系统带齿定刀片和能往复运动的带齿动刀片组成,用于剪裁或修剪头发,不用于剃须。
注:根据具体功能,理发剪也可称为修发器。
3.2
电池供电的理发剪及修发器 battery-operated hair clipper/ trimmer
仅从一次电池或二次电池中获得能量,而不是通过连接市电的充电器或由制造商提供的电池盒供电而使用的理发剪及修发器。
注:如果制造商提供带有特定的充电器和可充电电池的理发剪及修发器,在测试性能时,这个组合装置被视为可充电理发剪及修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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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97.1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9505-—2020/IEC62863:2017家用电理发剪及修发器性能测试方法Method of measuring performances of electric hair clippers or trimmers forhouseholduse
(IEC62863:2017,IDT)
2020-11-19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花管理委员会
2021-06-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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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和定义
试验的一般条件
预处理
电池条件
试验环境
电压波动限值
试验电压
试验频率
试验供电系统
试验程序
预处理运行
空载运行试验条件
电源线长度的测量
启动能力试验
剪切能力试验
空中传播噪声测试
GB/T39505—2020/IEC62863:2017即插即用的可充电理发剪及修发器与适配器之间的机械连接和电气连接的可靠性试验可充电理发剪及修发器在充满电后工作时间的测定电池供电的理发剪及修发器的能耗的测定·耐久性试验
6试验信息和试验结果的记录
产品详情
测试参数
测量数据
6.4试验和实验室信息
附录A(资料性附录)毛发样品供应商信息附录B(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图1定刀齿面示意图
测试中理发剪及修发器的放置位置图2
电源线长度的测量
rrKaeerkca-
.......
GB/T39505-2020/IEC62863:2017图3
平行于毛发样品表面的定刀齿面毛发样品宽度
毛发样品上的毛发分布….
.........
毛发的方向和长度
电气连接图
测试中理发剪及修发器的放置位置图-rrKaeerkca-
.......
..........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T39505—2020/IEC62863,2017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2863:2017《家用电理发剪及修发器性能测试方法》。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松下万宝美健生活电器(广州)有限公司、上海奔腾电工有限公司、厦门日拓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上海雷瓦电器有限公司、浙江超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能达电器有限公司、嘉兴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文秀、周燕舞、艾林华、曾文礼、倪像勇、龚悦、周旋、方志荣、黄华群、黄凯杰、丁琪、陆伟。
rrKaeerkca-
1范围
GB/T39505—2020/IEC62863:2017家用电理发剪及修发器性能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往复式电理发剪及修发器。本标准涉及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电理发剪及修发器的性能测试方法。本标准不规定安全或性能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专业的电理发剪及修发器、动物用电剪毛器和剃须力。对手电动剃须刀,参见QB/T2532
注:本标准不涉及安全要求(1EC60335-2-8)。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4214.5一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测试方法电动剃须刀的特殊要求(IEC60704-2-8:1997,IDT)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理发剪及修发器clipper/trimmer一种用于剪切头发的器具,由电机、驱动系统、带齿定刀片和能往复运动的带齿动刀片组成,用于剪裁或修剪头发,不用于剃须。
注:根据具体功能,理发剪也可称为修发器,3.2
电池供电的理发剪及修发器battery-operatedhairclipper/trimmer仅从一次电池或二次电池中获得能量,而不是通过连接市电的充电器或由制造商提供的电池盒供电而使用的理发剪及修发器。
注:如果制造商提供带有特定的充电器和可充电电池的理发剪及修发器,在测试性能时,这个组合装置被规为可充电理发剪及修发器。
可充电理发剪及修发器rechargeablehairclipper/trimmer由在理发剪及修发器内充电的可充电电池或电池盒供电的理发剪及修发器。注:可充电理发剪及修发器分两种:不带软线可充电理发剪及修发器和即插即用的可充电理发剪及修发器。3.4
不带软线可充电理发剪及修发器cordlessrechargeablehairclipper/trimmer不打算在连接市电或充电器时进行工作的可充电理发剪及修发器。1
rKaeerkAca-
GB/T39505—2020/IEC62863:20173.5
即插即用的可充电理发剪及修发器cord/cordlessrechargeablehairclipper/trimmer电池完全放电,与市电连接时能进行工作的不带软线可充电理发剪及修发器。3.6
市电连接的理发剪及修发器
cordedhairclipper/trimmer
不带电池或电池盒,只有与市电连接才能进行工作的理发剪及修发器。3.7
coolstate
当器具的外部温度下降到环境温度的一小时后的状态。3.8
定刀齿面
stationarybladetoothplane
如图1所示。
动刀片
定刀片
图1定刀齿面示意图
软表面
softsurface
防止器具在工作时移动,对器具的温度影响有限的表面。试验的一般条件
4.1总则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应按照4.1至4.8进行。除非另有规定,进行测试时,应将理发剪及修发器的控制器设置为最高设定。预处理
对于可充电理发剪,在按照本标准进行试验之前,应先根据5.2.1规定进行预处理。对于非可充电理发剪及修发器,在按照本标准进行试验之前,应先根据5.2.2规定进行预处理。3电池条件
对于电池供电的理发剪及修发器,除非另有规定,否则都应使用新电池。对于可充电的理发剪及修发器,每次测试前应根据制造商的说明,将电池完全充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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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试验环境
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为(23士2)C的室内且无通风环境中进行。4.5
5电压波动限值
在试验期间,电压的变化不得超过试验电压的士1%4.6试验电压
GB/T395052020/IEC62863:2017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应在一个电压范围内(例如100V至240V)的一个具体电压下进行,或在一个或多个额定电压(例如120V,或120V和240V)下进行4.7试验频率
试验应在额定频率或某一额定频率范围内(如,额定额率为50Hz和60Hz,或额定频率为50Hz至60Hz)进行。
8试验供电系统
试验供电系统的总谐波失真应小于5%。5试验程序
5.1总则
除非另有规定,测试前,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对剪切系统进行上油处理。上油时,理发剪刀片应处于水平位置。
5.2预处理运行
5.2.1对于可充电理发剪及修发器,按以下要求进行预处理运行:按照使用说明书对器具进行完全充电;a)
让器具达到冷态;
按照使用说明书对剪切系统进行上油处理;e
将器具水平放置在软表面上,剪切元件的刀齿指向向上,d)
e)将器具在空载试验条件下连续运行(放电),直到停止为止;让器具达到冷态;
重复程序a)到f)三次。
对于非可充电式的理发剪及修发器,按以下要求进行预处理运行:5.2.2
按照使用说明书对剪切系统进行上油处理:b)将器具水平放置在软表面上,剪切元件的刀齿指向向上:将器具在空载试验条件下持续运行20min;e)
让器具达到冷态。
5.3空载运行试验条件
将器具水平放置在软表面上,剪切元件的刀齿指向向上且无负载。如有可能,卸下梳子附件。该器具应在正常模式(如,无高速运行模式)下运行且只有主剪切系统在工作。应记录在试验期间安装的剪切头部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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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9505—2020/IEC62863:20175.4电源线长度的测量
电源线的长度应为软线或软线护套进入外壳的那点到进入插头的那点之间的距离(见图2)。电源线要拉直到其整个长度,对于卷盘软线,施加10N力拉伸。电源线的长度
图2电源线长度的测量
5.5启动能力试验
对市电连接的理发剪及修发器,按照使用说明书对其剪切系统进行上油处理,以0.9倍的额定电压启动3次,在市电连接的理发剪及修发器完全停止后再进行下一次启动,并记录每次启动的结果。对于电池供电的理发剪及修发器和可充电理发剪及修发器,不进行启动能力试验。5.6剪切能力试验
拆除所有附件。
将理发剪置于毛发样品表面上方,垂直距离小于5mm,并在其定刀齿面与毛发样品表面平行的状态下开始运行(见图3),理发剪的最大行程速度应保证通过刀片剪切宽度范围的毛发100%得到剪切。确定出能够将剪切范围内的100%毛发剪切掉的最短时间。A
说明:
修剪器/理发剪运动方向。
图3平行于毛发样品表面的定刀齿面外壳
动刀片
定刀片
至少对2个产品进行测试,每个产品至少测量3次剪切时间,记录每次剪切毛发样品的时间,以秒为单位,
剪切毛发的距离为20cm(从起点到终点)。另外,在毛发样品上预留5cm的空白距离,便于剪切操作(见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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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片的剪切宽度如图4所示,其中B=A+(≥2cm)
说明:
一刀片宽度;
B——毛发样品宽度。
毛发样品宽度B具有以下特点:
图4毛发样品宽度
GB/T39505—2020/IEC62863:2017lcm
毛发针密度约25针/cm,每一针大约有(15士3)根毛发(见图5);毛发倾斜角约45至65(图6中的角α)。毛发的长度约为20mm。
毛发的材料可以是直径为70μm~110μm的模拟头发。毛发样品宽度B
毛发样品
长度25cm
说明,
毛发样品长度=25cm
剪切长度=20cm;
空白距离-5cm。
起始点
图5毛发样品上的毛发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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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9505—2020/IEC62863.2017人造模拟头发~20cm
5.7空中传播噪声测试
图6毛发的方向和长度
应根据GB/T4214,5—2008中的规定进行试验。注:试验安装参见附录B。
记录A计权声功率级噪声的结果。65
5.8即插即用的可充电理发剪及修发器与适配器之间的机械连接和电气连接的可靠性试验适配器的插脚和理发剪及修发器的插孔的轴线保持在水平位置并且彼此对齐。将插脚插入理发剪及修发器的插孔,然后将插脚从插孔中拔出,测量并记录最大拉力。然后,在保持充电器连接到市电的状态下,将配适器插脚插入理发剪的插孔,再拔出。一个周期包括一次插入和一次拨出。注意不要扯到软线。
重复插入和拔出的测试,每隔60个周期对拉力和电气连接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数据。通过观察充电指示器来检查电气连接是否正常;如果不带充电指示器,则利用电流/功率表来检查电气连接(见图7)。检查充电时的电气连接时,应将软线放置多个角度以确认没有间断连接的情况。器具在整个测试期间处于断开状态。
当达到600个周期时,结束试验。HOUEC
图7电气连接图
5.9可充电理发剪及修发器在充满电后工作时间的测定按照使用说明书将器具充满电。按照使用说明书对剪切装置进行上油处理。当充满电后,理发剪及修发器应与电源断开。让器具休息至少1h,但不得超过24h。器具应按照5.3中规定的空载测试条件运行10min。器具关断10min。重复这些开-关循环直到器具停止运行(转速为零)。记录器具的累计工作时间。5.10电池供电的理发剪及修发器的能耗的测定电池供电的理发剪及修发器由直流电源供电,其电压等于使用说明书上规定的电池额定电压。器具按照5.3中规定的空载测试条件运行1min,然后开始测量接下来10min的总能量消耗。记录所测得的能量消耗(单位为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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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耐久性试验
GB/T39505—2020/IEC62863:20175.11.1市电连接的理发剪及修发器以额定电压供电,按照5.3中规定的空载测试条件运行10min,然后停歇10min。重复这一过程直到产品无法工作或达到预定的累计工作时间,两者取时间较短者。在此期间,进行5.6中规定的剪切能力试验,试验间隔如下:对于预定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36h的,每12h进行一次剪切能力试验;对于预定累计工作时间超过36h的,每48h进行一次剪切能力试验。记录总累计工作时间和剪切能力试验的次数,故障模式也应记录。在进行耐久性试验之前,制造商或客户可以和实验室约定预定的累计工作时间。在试验过程中,理发剪及修发器应在每累计工作12b后和进行剪切能力测试前都进行一次润滑处理。
2可充电理发剪及修发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以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进行完全充电。理5.11.2
发剪及修发器按照5.3中规定的空载测试条件运行10min,然后停歌10min。在运行过程中,理发剪及修发器应与充电器断开。在电池完全放电后,应根据制造商的使用说明进行充电,重复这个循环直到产品(包括充电器)不能工作或达到预定的累计工作时间,两者取时间较短者。在此期间,进行5.6中规定的剪切能力试验,测试间隔如下:对于预定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36h的,每12h进行一次剪切能力试验;对于预定累计工作时间超过36h的,每48h进行一次剪切能力试验记录总累计工作时间和剪切能力试验的次数,故障模式也应记录。在进行耐久性试验之前,制造商或客户可以和实验室约定预定的累计工作时间。在测试过程中,理发剪及修发器应在每累计工作12h后和进行剪切能力测试前都进行一次润滑处理。
5.11.3对电池供电的理发剪及修发器,使用一个等效直流电源,其电压等于使用说明书上规定的电池额定电压。器具按照5.3中规定的空载测试条件运行10min,然后停歌10min。重复该循环,直到产品不能正常工作或达到预定的累计工作时间,两者取时间较短者。在此期间,进行5.6中规定的剪切能力试验,测试间隔如下,
—对于预定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36h的,每12h进行一次剪切能力试验;一对于预定累计工作时间超过36h的,每48h进行一次剪切能力试验。记录总累计工作时间和剪切能力试验的次数,故障模式也应记录。在进行耐久性试验之前,制造商或客户可以与实验室约定预定的累计工作时间,在测试过程中,理发剪及修发器应在每累计工作12h后和进行剪切能力测试前都进行一次润滑处理。
6试验信息和试验结果的记录
6.1产品详情
下列信息应记录在试验报告中:一品牌、规格、型号、序列号或日期代码,一产品描述,视情况而定;
一额定电压(多个额定电压)和颖率(多个频率)。若产品具有多个功能或包含可选的附加型号或附件,应在报告中注明所测试产品的配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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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9505—2020/IEC62863:20176.2测试参数
在测试中,应得到如下数值并记录。如果测试期间数值发生变化,应记录其最小值和最大值:环境温度(℃);
测试电压(多个测试电压)(V)和频率(多个频率)(Hz);供电系统的总谐波失真,
一用于电气测试的仪器、装置和电路的相关信息和文件。6.3测量数据
应在测试报告中记录如下信息:-5.4,测量的软线长度(m);
—5.5,每三次启动的结果(启动/未启动);-5.6,剪切能力测试:剪切毛发样品的时间(s);-5.7,A计权声功率级噪声[dB(A)];-5.8,即插即用的可充电理发剪及修发器与适配器之间的机械连接和电气连接的可靠性试验:·测得的拉力(N)和在各给定时间间隔下的电气连接功能(正常/不正常);5.9,累计工作时间(min);
-5.10,电池供电的理发剪及修发器的能耗的测定:器具运行10min的耗能量(W·h)):-5.11,耐久性测试:
。总累计工作时间(h)和在各给定时间间隔下的剪切能力测试的结果;·失效模式。
4试验和实验室信息
在测试报告中应记录如下信息:测试报告编号/系列号;
一试验日期;
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测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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