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T 19753-2021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 19753-202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9753-2021

中文名称: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相关标签: 轻型 混合 动力 电动汽车 能量 消耗量 试验 方法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19753-2021.Test methods for energy consumption of light-duty hybrid electric vehicles.
1范围
GB/T 19753规定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或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的试验方法。
GB/T 19753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的N1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M2类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M1类车辆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089机动车辆及挂车 分类
GB 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最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T 19233-2020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 19596电动汽车术 语
GB/T 38146.1-2019中国汽车行驶 工况第1部分:轻型汽车
3术语和定义
GB/T 15089、GB/T 19596、GB 18352.6-2016 、GB/T 38146.1-201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全电里程 al-eleetric range
AER
从电量消耗模式试验开始直至发动机起动,车辆所行驶的距离,该距离取值上限为电量消耗续驶里程。
3.2
电量消耗续驶里程charge-depleting actual range
从电量消耗模式试验开始,连续运行多个试验循环直至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电量平衡,车辆所行驶的距离。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43.020
CCS T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9753—2021
代替GB/T197532013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Test methods for energy consumption of light-duty hybrid electric vehicles2021-03-09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10-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试验条件
环境要求和参数
测试设备
试验燃料
试验车辆
试验循环
试验相关参数和精度
试验程序
试验要求
试验流程
OVC-HEV试验程序
NOVC-HEV试验程序
试验结果
OVC-HEV试验结果
NOVC-HEV试验结果
型式认证值的确定
车辆的插值法
插值条件
车辆在某一速度段的能量需求
某速度段的插值系数
采取插值法计算OVC-HEV的试验结果采取插值法计算NOVC-HEV的试验结果道路载荷系族及道路载荷矩阵系族生产
一致性
致性保证计划
OVC-HEV生产—致性
NOVC-HEV生产一致性
附录A(规范性)基于REESS电能变化量的修正程序rrKaeerKAca-
GB/T19753—2021
GB/T19753—2021
附录B(资料性)
附录C(规范性)
附录D(规范性)
附录E(规范性)
附录F(规范性)
附录G(资料性)
参考文献
REESS电量状态曲线
...........
预处理、浸车和REESS充电
驾驶模式的选择
REESS电流及电压的确定
OVC-HEV纯电利用系数(UF)
折算燃料消耗量
-rrKaeerKca-
....40
GB/T19753—202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9753—2013《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与GB/T19753-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增加了全电里程、电量消耗续驶里程、电量消耗循环里程和等效全电里程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修改了环境要求、试验燃料、试验车辆、测试设备要求(见第4章,2013年版的第5章):b)
修改了试验循环。试验循环由NEDC变更为WLTC及CLTC,同时增加了试验循环的修正方法(见4.5,2013年版的7.1.2、7.1.3、7.2.3、7.2.4、7.3.2、7.3.3、附录B);增加了试验相关参数和精度要求(见第5章);d)
修改了道路载荷测量与测功机设定、试验程序的要求(见第6章,2013年版的第7章);增加了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有效性判定准则(见6.1.2.2):修改了试验结果计算方法,引人了基于中国实际道路统计得到的纯电利用系数UF的加权计算方法(见7.1~7.2,2013年版的7.1.4、7.2.5、7.3.4);h)
增加了型式认证值的规定(见7.3):i
增加了试验系族的规定(见第8章);增加了生产一致性的规定(见第9章);修改「电量保持模式试验REESS修正系数K的确定方法(见附录A.2013年版的7.3.4.2):修改了预处理、浸车和REESS充电(见附录C,2013年版的附录A);修改了驾驶模式的选择(见附录D.2013年版的7.2.2);m)
增加了REESS电流及电压的测试方法(见附录E):n)
增加了OVC-HEV纯电利用系数UF的计算方法(见附录F):增加了将电量消耗量转化为燃料消耗量·从而得到车辆折算燃料消耗量的计算方法(见附p)Www.bzxZ.net
录G)。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服务有限公司、藏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本由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丰由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沃尔沃汽车(亚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兆、郑天雷、刘志超、李孟良、侯聪、贾雨、刘乐、马其贞、赵伟、安晓盼、刘坚坚、苑晓龙、孟庆楠、杜康、刘昱、夏云浩、张敬、张鹏君、王婧雅、宋轶男、陈晓露、徐晓、王雪晨、刘廷、蔡永豪、彭全平。
本文件于2005年首次发布,2013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riKaeerkAca-
1范围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197532021
本文件规定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或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的N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M,类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M,类车辆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089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T19233—2020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
GB/T38146.1-2019中国汽车行驶工况记第1部分:轻型汽车
术语和定义
GB/T15089、GB/T19596、GB18352.6—2016、GB/T38146.1—20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全电里程
all-clectric range
从电量消耗模式试验开始直至发动机起动,车辆所行驶的距离,该距离取值上限为电量消耗续驶里程。
电量消耗续驶里程
charge-depleting actual range从电量消耗模式试验开始,连续运行多个试验循环直至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电量平衡,车辆所行驶的距离
电量消耗循环里程
charge-depleting cycle range从电量消耗模式试验开始·连续运行多个试验循环直至达到6.2.2.5规定的终止判定条件,在过波渡循环结束时车辆所行驶的距离。1
-rrKaeerkAca-
GB/T19753—2021
等效全电里程
equivalentall-electric range车辆的电量消耗循环里程中完全依靠电力驱动的里程部分4试验条件
4.1环境要求和参数
试验的环境要求和参数应符合GB18352.6—2016中C.1.2.2的规定4.2测试设备
试验用测试设备应满足GB18352.6一2016附件CD的要求。4.2.2其他相关参数的要求见表1。表1相关测量参数的单位、准确度及分辨率参数
电能”
设备:可检测动态变化的静态读数表,,取较大者。
电流积分频率20Hz或更高
3试验燃料
准确度
0.3%FSD或读数的+1%
±0.3%FSD或读数的±1%
分辨率
型式试验时应按照汽车生产企业推荐的最低标号采用符合GB18352.6-2016附录K要求的基准燃料,燃料中禁止额外添加含氧物,采用GB18352.6一2016附录K中未规定的燃料种类时,应采用衍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市售车用燃料。4.4试验车辆
4.4.1试验车辆的所有零部件应满足批量生产要求。如果试验车辆与批量生产不同,需要提供详细的说明。
4.4.2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者应将一辆代表被试车型的车辆提交给负责型式试验的检验机构。若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者选择采用插值系族,应选取在插值系族中具有代表性的车辆,宜采用同一试验车辆通过不同道路载荷设定代表车辆H和车辆L。4.4.3试验车辆可根据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者需求进行磨合,并保证机械状况良好,磨合里程不超过15000km
4.4.4应使用汽车生产企业规定的润滑剂,并在试验结果报告中注明。4.4.5其他按照GB18352.62016中C.1.2.4.2~C.1.2.4.5和C.1.2.4.7的要求进行试验车辆设置。4.5试验循环
试验循环如GB18352.62016附件CA所述的全球统轻型车测试循环(WLTC).包括低速段2
-rrKaeerkAca-
GB/T19753—2021
(Low)、中速段(Medium)、高速段(High)和超高速段(ExtraHigh)四部分:或如GB/T38146.1一2019附录A所述的中国轻型汽车行驶T况(CLTC.包括CLTC-P和CLTC-C,其中CLTC-P适用手M类车辆,CLTC-C适用于N.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类车辆),包括低速(1部)、中速(2部)和高速(3部)三部分。此附件中所有运行规定均适用于CO、CO和HC排放量的测量。如果没有任何模式可以使车辆在试验中跟随试验循环,则试验循环应根据GB18352.6一2016中CA.5进行修正,
当按照CLTC进行试验时,本文件所引用GB18352.6一2016相关条款中的试验循环相应调整为CLIC。
试验相关参数和精度
试验结果相关参数和精度应符合表2的要求。按照第7章的规定进行计算时,除非有特殊说明,否则不应对过程数据进行四舍五人处理。2试验结果相关参数和精度
续驶里程相关参数AER.EAER.Repa.Rcx燃料消耗量相关参数FCosl.p),FCcn,FCwuigha电量消耗量相关参数ECAc.cD,ECAC.wizhaed充电电量EAC
1/100km
(p)表示一定的试验阶段,可以是单个速度段,也可以是速度段的组合试验程序
6.1试验要求
6.1.1一般要求
试验结果精度
四舍五入至整数
四舍五人至小数点后2位
四含五入至整数
四舍五入至整数
6.1.1.1道路载荷测量与测功机设定按照GB18352.6—2016附件CC的规定进行。若行驶阻力曲线由汽车生产企业提供,需要提供试验报告、计算报告或其他相关资料,并由检验机构确定6.1.1.2动力系统的起动应按照汽车生产企业的规定进行。6.1.1.3
车辆应按照4.5规定的试验循环进行测试。6.1.1.4对于装有手动挡的车辆,应按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量产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驾驶,通过驾驶员助手提示驾驶换挡时刻。6.1.1.5应对车辆速度进行适当控制,准确跟踪试验循环曲线。每个试验循环的速度公差应满足GB18352.6-2016中C.1.2.6.6的要求6.1.1.6当REESS运行温度高于正常范围时,试验人员应按照汽车生产企业建议的程序,使REESS的温度恢复到正常范围内。汽车生产企业应提交REESS的热管理系统没有失效或衰减的证明。6.1.1.7应在试验开始前或开始时进行CO,,CO和HC排气取样和电量消耗测试,试验结束后停止,排气取样按照GB18352.6—2016中C.1.2.9和C.1.2.12~C.1.2.14的相关规定进行6.1.1.8应对每个速度段分别进行排气取样分析。如果在某一速度段,内燃机没有起动,则可以不进行该速度段排放的分析。
-rrKaeerkca-
GB/T19753—2021
6.1.1.9试验结果的特殊要求。如果试验循环根据GB18352.6一2016中CA.5进行修正,则试验报告中应对车辆最高车速进行说明。6.1.2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OVC-HEV)电量保持模式试验和不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NOVC-HEV)试验的特殊要求
6.1.2.1适用于GB18352.62016中C.1.2.7.2规定的强制冷却6.1.2.2试验有效性判定。如果按照附录A的A.1.3计算得到的△EREESs.cs为负(即REESS处于放电),且循环修正标准e大于0.01.则试验结果无效6.1.3特殊环境条件下的试验要求汽车牛产企业或其授权代理者可根据需要参照GB/T19233一2020附录A、附录B、附录C的环境设置,按照6.3或6.4规定的试验流程测量车辆在低温环境、开启空调制冷状态和高海拔环境下的燃料消耗量、电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对于低温环境试验除霜除雾装置,应根据汽车生产企业的建议选择是否开启,若开启也应根据汽车生产企业的建议设置开启时长。6.2试验流程
试验选项
试验包括以下4个选项,如图1所示。a)
选项1:单独进行电量消耗模式试验选项2:单独进行电量保持模式试验选项3:连续进行电量消耗模式试验和电量保持模式试验选项4:连续进行电量保持模式试验和电量消耗模式试验。选项1
电量消耗)
至少一个循环
进行预处理
充电并浸车
电量消耗试验
选项2
(电量保持)
至少一个循环
进行预处理
电量保持试验
选项3
电量消耗+电量保持
至少一个循环
进行预处理
充电并浸车
电量消耗试验
电量保持试验
能量消耗量试验流程
-rrKaeerKa-
选项4
电量保持+电量消耗
室少一个循环
进行预处理
电量保持试验
充电并漫车
电量消耗试验
(结束)
GB/T197532021
6.2.2单独进行电量消耗模式试验(选项1.测试流程和相应REESS电量状态曲线见附录B的B.2.1)6.2.2.1预处理
车辆应根据附录C的C.2.1的规定进行试验预处理。6.2.2.2
测试规程
浸车及REESS的充电应分别根据C.2.2和C.2.3的规定进行。6.2.2.2.1
6.2.2.2.2驾驶模式的选择。
对于装有驾驶模式选择功能的车辆,应根据附录D的D.2选择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驾驶模式。6.2.2.3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程序
6.2.2.3.1车辆应根据GB18352.6—2016中C.1.2.8.1~C.1.2.8.3.1及C.1.2.8.5的规定进行试验6.2.2.3.2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程序应包含多个连续的试验循环,循环之间的浸车时间应小于30min,重复试验循环,直至达到6.2.2.5规定的终止判定条件为止。6.2.2.3.3浸车期间应关闭动力传动系统,且不应对REESS进行充电。根据附录E确定所有REESS的电流及电压,不准许在浸车期间关闭任何REESS的电流电压测试仪器。如果使用的是按时积分设备,则应在浸车期间保持设备的工作状态。浸车后,车辆应在6.2.2.2.2规定的驾驶模式下继续运行6.2.2.3.4在符合GB18352.6一2016中CD.5.3.1.2前提下.分析仪可在整个电量消耗模式试验前和试验后进行校准和零点检查。
6.2.2.4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结束首次满足6.2.2.5规定的终止判定条件时,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结束。将此时的循环序号计为n十1。第n个循环定义为过渡循环,个循环结束后车辆行驶过的速度段数量为n,。电量消耗模式试验包含n个试验循环。
第n十1个循环定义为确认循环。对于电量消耗模式下不足以完成循环测试的车辆,当标准车载仪表盘指示停车,或车辆连续至少4s偏离规定行驶公差时,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结束。此时应松开踏板,并踩下刹车,使车辆在60s内停止。6.2.2.5终止判定条件
6.2.2.5.1应对每个试验循环进行终止判定6.2.2.5.2当相对电能变化量REEC小于0.04时,电量消耗模式试验达到终止判定条件。REEC,按照公式(1)计算:
式中:
Eeyele
REEC, =IAE REE.e
Eeyle×3600
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第个试验循环的相对电能变化量:试验循环序号:
循环能量需求,根据GB18352.6-2016中CE.5进行计算,单位为瓦秒(W·s):循环能量需求转换系数:
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第℃个试验循环所有REESS的电能变化量,单位为瓦时(W·h),按照公式(2)计算:
rKaeerkAca-
GB/T19753—2021
式中:
AEREESS-A
式中:
REESS编号:
-REESS总数量;
AEREES
·(2)
第c个试验循环的时间范围内,编号为g的REESS电能变化量,单位为瓦时(Wh),按照公式(3)计算:
AEREES+ge
U(t)REEss,geXI(t)gdt
第c个试验循环的开始时刻,单位为秒(s):一第C个试验循环的结束时刻,单位为秒(s);·(3)
U(t)REESS.g-一一第c个试验循环的时间范围内,编号为g的REESS在t时刻的电压值,单位为伏特(V);
第c个试验循环的时间范围内,编号为g的REESS在t时刻的电流值,单位为安培(A)。
SREESS充电和电量测量
6.2.2.6.1试验结束后,车辆应在120min内按照C.2.3.1~C.2.3.2的规定进行充电,充电方式应与试验前一致。当达到C.2.3.3的要求时,REESS充电结束6.2.2.6.2应按照C.2.3.1的相关要求安装电量测量设备,测量从外部充人的电量EAc以及充电时间。当达到C.2.3.3的要求时.停止电量测量。试验结果的其他要求
每个经过劣化修正和K,(或K..c0,)修正后的循环排放结果都应符合GB18352.6一2016中C.1.1.2排放限值的要求。劣化系数或劣化修正值按照GB18352.6一2016中5.3.5的要求确定,K,或Kc0.按照GB18352.6—2016附录Q确定。6.2.3单独进行电量保持模式试验(选项2,测试流程和相应REESS电量状态曲线见B.2.2)6.2.3.1预处理
车辆应根据C.3.1或C.3.2的规定进行试验预处理,6.2.3.2测试规程
6.2.3.2.1浸车应根据C.3.3的规定进行6.2.3.2.2驾驶模式的选择。对于装有驾驶模式选择功能的车辆,应根据D.3选择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驾驶模式。
6.2.3.3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程序
6.2.3.3.1车辆应根据GB18352.62016中C.1.2.8.1C.1.2.8.3.1及C.1.2.8.5的规定进行试验6.2.3.3.2若试验结果满足6.1.2.2的规定,则试验无效,应在6.2.3.3.1规定的试验之后连续进行试验,直至出现有效的试验结果,并按照附录A修正燃料消耗量结果。6.2.3.3.3排放结果的修正及限值应满足6.2.2.7的要求,6
-rKaeerkca-
GB/T19753—2021
6.2.4连续进行电量消耗模式试验和电量保持模式试验(选项3.测试流程和相应REESS电量状态曲线见B.2.3
6.2.4.1电量消耗模式试验按照6.2.2.1~6.2.2.5及6.2.2.7的规定进行。6.2.4.2电量保持模式试验按照6.2.3.2~6.2.3.3的规定进行。6.2.4.3REESS充电和电量测量按照6.2.2.6的规定进行。6.2.5连续进行电量保持模式试验和电量消耗模式试验(选项4.测试流程和相应REESS电量状态曲线见B.2.4
6.2.5.1电量保持模式试验按照6.2.3.1~6.2.3.3的规定进行,2电量消耗模式试验按照6.2.2.2~6.2.2.7的规定进行。6.2.5.2
6.3OVC-HEV试验程序
车辆可按照下列4个选项之一进行测试:按照6.2.2和6.2.3的规定依次进行电量消耗模式试验和电量保持模式试验;a)
b)按照6.2.3和6.2.2的规定依次进行电量保持模式试验和电量消耗模式试验;按照6.2.4的规定连续进行电量消耗模式试验和电量保持模式试验;按照6.2.5的规定连续进行电量保持模式试验和电量消耗模式试验。d)
NOVC-HEV试验程序
测试流程和相应REESS电量状态曲线可参考B.2.2。6.4.1
预处理和浸车应根据C.3.2和C.3.3的规定进行6.4.2
测试规程按照6.2.3.2的规定进行。试验程序按照6.2.3.3的规定进行。7试验结果
OVC-HIEV试验结果
燃料消耗量
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燃料消耗量
计算过程
7.1.1.1.1
按照表3的顺序进行计算,应记录“输出”列的所有结果。表中公式使用的符号注解如下:C
试验循环序号;
试验循环中的各个速度段:
表征参数为电量消耗模式下的值;表征参数与CO或HC排放关联;
表征参数与CO2排放关联:
表征插值系族某一车辆的相关参数。7
-riKaeerKAca-
GB/T19753—2021
GB18352.6-
2016附录C
步骤1
步骤2
步骤1~3a
原始结果
Mcozcp.pa
单位为克每
千米(g/km)
Meog.cD.c.
单位为克每
千米(g/km)
Meog.CD-p.
Mooz.cnc.s
单位为克每
千米(g/km)
表3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燃料消耗量的计算过程
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排放计算:GB18352.6—2016中CE.3.1~CE.3.2.2电量消耗模式试验各循环排放量计算:p
-p/w.(-D4
(M.cp.p.xdp)
P-\/c->+
Moog.cD.s
式中:
(Moo.p..Xd)
pmnp/n:+
P-apte+-1>+
各速度段p的实际行驶距离,单位为千米(km)按照GB18352.62016附录Q.对所有装有周期性再生系统车辆的电量消耗模式试验排放进行K,或Ki.002修正:
Mi.cna-K.XMs.cp或
Micea=K, +MieDe.
Mrog.c=Kco2XMog.ra或
Moo2.cD.c.3-Ki.co2+Mco..cb.c.2采用乘法和加法的计算方式所用到的K,和Kco2分别对应为GB18352.62016中Q.3中规定的乘法因了和加法因子。
如果K,或K002不适用,则对应的排放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M.cn.e=M.cD.c.?
Mox0g.cDe-3—Mco2.CDc.2
各速度段CO、HC和CO,排放根据循环排放进行K,或K.co.修正:
M.cn.p.s=Mi.cD.p.XAFk
Moo2McoXAFkco
式中:
MooCbcs
AFk.c02Mo2-Ci2
如果K或KCo2不适用,则
M.cp.p.aMicn.
Moog.cp.pa=Mcog.ci.p.
KaeerkAca-
McozCD.-1
单位为克每
千米(g/km)
Meog-CDe&
单位为克每
千米(g/km)
Mo2-cpcs
单位为克每
于米(g/km)
Meoz.CD-p-
单位为克每
千米(g/km)
步骤编号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