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728-1997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构件>>91.060.20屋顶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P32建筑构造与装饰工程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4, 字数:22千字
标准价格:12.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归口单位:建设部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建设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铺设防水层和采用先张法的预应力混凝土肋型屋面板包括屋面板、檐口板、嵌板、嵌板檐口板的规格尺寸、型号编制方法、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堆放和运输等。本标准规定的上述板是指铺设防水层的板和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板,其屋面板的规格尺寸以1.5m×6.0m为主。其他规格尺寸的同类板也可参照采用。对用于侵蚀环境、表面温度高于100℃、高湿环境、以及有较大振动设备环境的板,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GB 16728-1997 预应力混凝土肋形屋面板GB16728-1997 GB16728-199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预应力混凝土肋形屋面板
Prestressed concrete ribbed roof slabs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16728—1997
本标准规定了铺设防水层和采用先张法的预应力混凝土肋形屋面板(以下简称板)包括屋面板、檐口板、嵌板、嵌板檐口板的规格尺寸、型号编制方法、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堆放和运输等。
本标准规定的上述板是指铺设防水层的板和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板,其屋面板的规格尺寸以1.5m×6.0m为主。其他规格尺寸的同类板也可参照采用。对用于侵蚀环境、表面温度高于100℃或有生产热源且表面温度经常高于60℃、高湿环境、以及有较大振动设备环境的板,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2引用标准
GB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17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700
碳素结构钢
GB1344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GB 13013
GB 50204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6混凝土减水剂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JGJ63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1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
3规格尺寸与编号方法
3.1板的主要规格尺寸应按表1的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01-19批准
1997-08-01实施
屋面板
檐口板
嵌板檐口板
GB16728-1997
标志长度
标志宽度
纵肋高度
面板厚
板的型号由名称、荷载等级、主筋类别、抗震设防烈度和所在屋面位置组成,其表示方式如下:3.2
3.3型号示例
所在屋面位置
抗震设防烈度
主筋类别
荷载等级
仅用于檐口板
预应力混凝土屋面板代号
所在屋面位置
抗震设防烈度
主筋类别
荷载等级
仅用于嵌板檐口板
预应力混凝土嵌板
荷载等级为2级,主筋类别为Ⅱ级变形钢筋,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位于厂房伸缩缝处的预应力混凝土屋面板的型号为:
预应力混凝土屋面板Y-WB-2.8sGB16728-1997b.荷载等级为2级,主筋类别为I级变形钢筋,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的预应力混凝土檐口板的型号为:
预应混凝土檐口板Y-WBT—2.8GB16728—1997荷载等级为1级,主筋类别为Ⅱ级变形钢筋,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位于厂房端部处的预应力c.
混凝土嵌板的型号为:
预应力混凝土嵌板Y-KWB--1.8s GB16728—-199775
GB167281997
d.荷载等级为1级,主筋类别为Ⅲ级变形钢筋,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的预应力混凝土嵌板檐口板的型号为:
预应力混凝土嵌板檐口板Y-KWBT-118GB16728—19973.4板的制作长度、宽度与标志长度、宽度的差值分别为30mm和10mm。3.5板的平、面及截面各部位尺寸,应符合图1~图4的规定。21
R0~105
R0~10
/RO~10
屋面板
R0—20
R0-105
RO—20
20 /20
R0~105
R0~10
GB 167281997
图2檐口板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GB 16728--1997
图3嵌板
GB16728-1997
2 —2
图4嵌板檐口板
3.6屋面板在纵、横肋构成的区格内均允许开洞,且允许在四个区格内同时开洞,开洞区格面板需加厚,开洞形式、尺寸及加厚尺寸应符合表2的规定,见图5。表2
开洞形式
正方形
直径营
开洞尺寸
边长a
3001100
300~1 100
加厚尺寸
直径+400
边长+400
加厚宽度(+400)
4技术要求
GB16728-1997
图5开洞板
加厚宽度(a+100)
=300~1100
4.1板的设计,生产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4.2材料
4.2.1混凝土
4.2.1.1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应分别符合GB175、GB1344、JGJ52、JGJ53、JGJ56、JGJ63、GBJ119的规定。
4.2.2钢材
4.2.2.1预应力钢筋可采用冷拉Ⅱ、I、N级变形钢筋,其材质和性能应分别符合GB1499和GB50204的规定。也可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其他种类的预应力钢筋。4.2.2.2非预应力筋宜采用乙级冷拔低碳钢丝和I级钢筋,其材质和性能应分别符合GB13013、GB50204的规定。
4.2.2.3吊环应采用未经冷拉的I级热轧钢筋制作;预埋钢板应采用Q235-B·F制作,其材质应分别符合GB700、GB13013的规定。
4.2.2.4焊条:I级钢筋同J级钢筋或I级钢筋同Q235-B·F焊接时,应采用E43××型焊条;I级钢筋同Q235-B·F焊接时,宜采用E50××型焊条,焊条材质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2.2.5钢筋、钢丝和预埋件钢材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进厂试验报告单,并严格按钢号、规格堆存,不得混淆,同时应防止污染和魔蚀。4.3混凝士强度
4.3.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4.3.2放张预应力筋时的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不得低于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的75%。
4.4构造要求
4.4.1纵肋主筋保护层不应小于20mm,横肋及面板钢筋保护层不应小于10mm。4.5纵肋主筋接头位置和数量应符合GB50204、GBJ321的有关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4.6施加预应力的技术要求
4.6.1预应力筋的张拉控制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应力筋实际建立的预应力总值与检验规定值偏差的百分率不应超过土5%。
4.7板的制作过程应符合GB50204和GBJ321的有关规定。4.7.1钢筋应按设计图纸正确设置,并应采取措施防止隔离剂沾污。80
4.8板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项号
任何部位
主要受力部位
次要部位
板面纵向裂缝
板面横向裂缝
外形缺陷
外表缺陷
外表沾污
GB 16728-1997
质量要求
不应有
外露总长度不超过500mm
不应有
不应有
总面积不超过所在板面面积的 1%,且每处不超过 0. 01 m2缝宽不大于0.15mm,且缝长总和不大于1./4,挑檐部位不应有长度不超过板宽的1/2,且不延伸到侧边,缝宽不大于0.15mm不应有
仅允许一个角裂,且不延伸到板面不宜有
不应有
不应有
注:①露筋指板内钢筋未被混凝土包襄而外露的缺陷。②孔洞指混凝土中深度和长度均超过保护层厚度的孔穴。③蜂窝指板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砂浆而形成石子外露的缺陷。④裂缝指伸入混凝土内的缝隙。③外形缺陷指板端头不直、倾斜、缺棱掉角、飞边和凸肋疤瘤。③外表缺陷指板表面麻面,掉皮、起砂和抹。③外表沾污指构件表面有油污或粘杂物。4.9对不超过表3规定的蜂窝和不影响结构性能及安装使用性能的缺陷,允许用高一强度等级的细石混凝土及时修补。
4.10板的有关项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预埋件
面板厚度
侧向弯曲
表面乎整
中心位置偏移
与混凝土面平整
允许偏差,mm
+10,-5
注:L为板长。
预留孔洞
GB16728-1997
表4(完)
中心位置偏移
规格尺寸
主筋保护层厚度
对角线差
允许偏差,mm
应对板的结构性能包括承载力、挠度、抗裂(或裂缝宽度)进行检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4.11
求和GBJ321的规定。
5试验方法
各种源材料及钢材焊接质量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5.1
5.2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应符合GBJ107的规定,试验方法应符合GBJ81的规定。5.3结构性能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J321附录二和设计图纸的规定。试验参数和检验指标应符合由设计图纸的要求或GBJ321附录一的规定。5.4预应力筋实际建立的预应力总值的检验,应在张拉后1h量测检查。5.5外观质量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
任何部位
主要受力部位
次要部位
板面纵向裂缝
板面横向裂缝
外表沾污
外表缺陷
外形缺陷
外形尺寸及其他有关项目的检测方法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
检验方法
观察、用尺量测
观察或用百格网量测
观察和用尺、刻度放大镜量测
检测方法
用尺量测平行于板长度方向的纵肋底部两端部位用尺量测垂直于板长度方向两纵助底部外侧的任何部位用尺量测竖向垂直于面板的纵肋底至板面的任何部位项号
6检验规则
预埋件
预留孔洞
6.1出厂检验
6.1.1检验项目
面板厚度
侧向变曲
表面平整
GB 16728—1997
表6(完)
检测方法
用尺量测竖向垂直于面板的面板任何部位用尺量测
用尺量测
拉线用尺量测侧向弯曲最大处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测靠尺与板面两点间的最大缝隙中心位置偏移
与混凝土面平整度
中心位置偏移
规格尺寸
主筋保护层厚度
对角线差
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中心线,取其中较大值用平尺和钢板尺量测
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中心线,取其中较大值用尺量测
用尺或用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量测用尺量测板面两个对角线差
用调平尺在板两端量测
主要包括钢筋材质、混凝土强度、板的外观质量、外形尺寸及结构性能。6.1.2检验批量、抽样数量、检验与复验规则等,应符合GBJ321的规定。6.2型式检验
6.2.1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a.
产品转厂生产或首次投入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产品停产半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设计、工艺和材料有较大变更,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正常生产时的周期性检验;
上级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时。6.2.2检验项目
按本标准的技术要求逐项检验。6.2.3根据GBJ321的规定确定检验批量。按检验批量逐件或随机抽样5%且不少于3件对外观质量和外形尺寸实测实量;按GBJ321确定结构性能检验的数量。复验规则按GBJ321的规定进行。6.3结果评定
6.3.1板由供方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本标准和有关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6.3.2出厂检验评定应符合GBJ321的规定。6.3.3型式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时为合格。7标志、堆放与运输
7.1板应设有永久性标志,其内容包括:83
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型号;
生产日期(年、月、日);
检验合格章。
7.2堆放与运输
GB16728—1997
7.2.1板应按型号、质量等级、品种和生产口期分别堆放。7.2.2堆放场地应平整实,堆放时应使板与地面之间留有一定空隙,并有排水措施,堆放层数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7.2.3板堆放时的支承位置应符合其受力情况,应在两端设置垫木,垫木高度要求一致,垫木距板端位置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并应上下对齐,垫平垫实。7.2.4板装运时的支承位置和方法应符合其受力状态,并固定牢靠。8产品合格证
板出厂时应签发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应包括以下内容:a.
合格证编号;
生产许可证号;
采用标准图和设计图纸编号;
制造厂名称、商标及出厂年月;型号、规格及数量;
混凝土、主筋力学性能的评定结果;外观质量和规格尺寸检验评定结果;结构性能检验评定结果;
检验部门盖章。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结构构件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主编单位)、北京市第一建筑构件厂负责起草。主要起草人周巧仙、朱知信、罗春姣、黄巧瑜、项宝。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解释。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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