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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40-199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0040-1996

中文名称: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power machinery foundation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6-07-22

实施日期:1997-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4115734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机械综合>>J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GBJ 40-1979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01页

标准价格:9.0 元

出版日期:1997-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刘纯康、杨文君、汤来苏、翟荣民

起草单位: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院

归口单位: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院

提出单位: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院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主管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标准简介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各种动力机器的基础设计:(1)活塞式压缩机; (2)汽轮机组和电机; (3)透平压缩机; (4)破碎机和磨机; (5)冲击机器(锻锤、落锤); (6)热模锻压力机; (7)金属切削机床.本规范不适用于楼层上的动力机器基础设计. GB 50040-1996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GB50040-199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040—96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dynamic
machine foundation
1996—07—22
1997—01—01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联合发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dynamic
machinefoundation
GB50040-9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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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的通知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建标[1996]428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一96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J40-79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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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符号
基本设计规定
一般规定
*+.++..++++..+++.+
地基和基础的计算规定
地基动力特性参数
活塞式压缩机基础
般规定
构造要求
动力计算
联合基础
简化计算
***************+****
000000000
65000000000000006
....e..e.
汽轮机组和电机基础
般规定
框架式基础的动力计算
框架式基础的承载力计算
低转速电机基础的设计
透平压缩机基础·
一般规定
构造要求
动力计算
0000000000
框架式基础的承载力计算
破碎机和磨机基础·
7.1破碎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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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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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磨机基础
8冲击机器基础
锻锤基础.
落锤基础.
热模锻压力机基础
一般规定
构造要求·
动力计算·
金属切削机床基础
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附录F
附录G
低频机器和冲击机器振动对厂房结构的影响锚桩(杆)基础设计
框架式基础的动力计算
正圆锥壳锻锤基础的强度计算及构造地面振动衰减的计算
压力机基础有阻尼动力系数nmx值的计算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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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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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动力机器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确保工程质量,合理地选择有关动力参数和基础形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订本规范。1.0.2
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各种动力机器的基础设计:(1)活塞式压缩机;
(2)汽轮机组和电机,
(3)透平压缩机;
(4)破碎机和磨机;
(5)冲击机器(锻锤、落锤);
(6)热模锻压力机,
(7)金属切削机床。
本规范不适用于楼层上的动力机器基础设计。1.0.3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时,除采用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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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语、符号
基组foundation set
动力机器基础和基础上的机器、附属设备、填土的总称。2.1.2
equivalentload
当量荷载
为便于分析而采用的与作用于原振动系统的动荷载相当的静荷载。
3框架式基础frametypefoundation2.1.3
由顶层梁板、柱和底板连接而构成的基础。2.1.4墙式基础wall typefoundation由顶板、纵横墙和底板连接而构成的基础。2.1.5地基刚度stiffnessof subsoil地基抵抗变形的能力,其值为施加于地基上的力(力矩)与它引起的线变位(角变位)之比。号
1作用和作用响应
P.—机器的竖向扰力;
Px机器的水平扰力,
P——基础底面平均静压力设计值;M。—机器的回转扰力矩,
M.机器的扭转扰力矩;
Az一一基组(包括基础和基础上的机器附属设备和土等)重心处的竖向振动线位移;
Ax一基组重心处或基础构件的水平向振动线位移;工程2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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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基础的回转振动角位移,
A一一基础的扭转振动角位移;
Ax—一基础顶面控制点在水平扰力Px、扰力矩M。及竖向扰力P,偏心作用下的竖向振动线位移;Ax
基础顶面控制点在水平扰力Px、扰力矩M。及竖向扰力P,偏心作用下的水平向振动线位移;一机器扰力的圆频率;
一基组竖向固有圆频率;
Onx——基组水平向固有圆频率;On
基组回转固有圆频率;
基组扭转固有圆频率;
基组水平回转耦合振动第一振型固有圆频率;一基组水平回转耦合振动第二振型固有圆频率,a-—基础振动加速度;
V基础振动速度。
2、计算指标
Cz一天然地基抗压刚度系数;
C。—天然地基抗弯刚度系数;
Cx一一天然地基抗剪刚度系数;C—天然地基抗扭刚度系数;
C——桩尖土的当量抗压刚度系数;Cpr——桩周各层土的当量抗剪刚度系数;一天然地基抗压刚度;
K。——天然地基抗弯刚度;
Kx——天然地基抗剪刚度;
K,—天然地基抗扭刚度;
Kz—桩基抗压刚度;
Kp——桩基抗弯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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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x——桩基抗剪刚度;
Kp—桩基抗扭刚度;
—一天然地基的竖向阻尼比;
-天然地基的水平回转耦合振动第一振型阻尼比;天然地基的水平回转耦合振动第二振型阻尼比;S——天然地基扭转向阻尼比;
-桩基的竖向阻尼比;
桩基的水平回转耦合振动第一振型阻尼比;桩基的水平回转耦合振动第二振型阻尼比,-桩基的扭转向阻尼比;
f—地基承载力标准值;
于—地基承载力设计值;
[A]——基础的允许振动线位移,[V]——基础的允许振动速度;
[α]——基础的允许振动加速度;m-
一基组的质量。
3几何参数
基础底面积;
A,—桩的截面积,
1一一基础底面通过其形心轴的惯性矩;J一基组通过其重心轴的转动惯量;Iz一一基础底面通过其形心轴的极惯性矩;J,—基组通过其重心轴的极转动惯量;h1——基组重心至基础项面的距离,h2—基组重心至基础底面的距离。2.2.4计算系数及其他
——地基承载力动力折减系数,α——基础埋深作用对地基抗压刚度的提高系数;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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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埋深作用对地基抗剪、抗弯、抗扭刚度的提高系Oxo
一一基础埋深作用对竖向阻尼比的提高系数;βx——基础理深作用对水平回转耦合振动阻尼比的提高系数,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基础理深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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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设计规定
3.1一般规定
1基础设计时,应取得下列资料:3.1.1
(1)机器的型号、转速、功率、规格及轮廓尺寸图等:(2)机器自重及重心位置;
(3)机器底座外廓图、辅助设备、管道位置和坑、沟、孔洞尺寸以及灌浆层厚度、地脚螺栓和预埋件的位置等;(4)机器的扰力和扰力矩及其方向;(5)基础的位置及其邻近建筑物的基础图;(6)建筑场地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地基动力试验资料。3.1.2动力机器基础宜与建筑物的基础、上部结构以及混凝土地面分开。
3.1.3当管道与机器连接而产生较大振动时,管道与建筑物连接处应采用隔振措施。
3.1.4当动力机器基础的振动对邻近的人员、精密设备、仪器仪表、工厂生产及建筑物产生有害影响时,应采用隔振措施。低频机器和冲击机器的振动对厂房结构的影响,宜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不得产生有害的不均匀沉降。3.1.6
动力机器基础及毗邻建筑物基础置于天然地基上,当能满足施工要求时,两者的埋深可不在同一标高上,但基础建成后,基底标高差异部分的回填土必须夯实。3.1.7动力机器基础设置在整体性较好的岩石上时,除锻锤、落锤基础以外,可采用锚桩(杆)基础,其基础设计宣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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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动力机器底座边缘至基础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100mm。除锻锤基础以外,在机器底座下应预留二次灌浆层,其厚度不宜小于25mm。二次灌浆层应在设备安装就位并初调后,用微膨胀混凝土填充密实,且与混凝土基础面结合。3.1.9动力机器基础底脚螺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带弯钩底脚螺栓的理置深度不应小于20倍螺栓直径,带锚板地脚螺栓的埋置深度不应小于15倍螺栓直径;(2)底脚螺栓轴线距基础边缘不应小于4倍螺栓直径,预留孔边距基础边缘不应小于100m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3)预埋底脚螺栓底面下的混凝土净厚度不应小于50mm,当为预留孔时,则孔底面下的混凝土净厚度不应小于100mm。3.1.10动力机器基础宜采用整体式或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3.1.11动力机器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15,对按构造要求设计的或不直接承受冲击力的大块式或墙式基础,混凝士的强度等级可采用c10。
3.1.12动力机器基础的钢筋宜采用I、I级钢筋,不宜采用冷轧钢筋。受冲击力较大的部位,宜采用热轧变形钢筋。钢筋连接不宜采用焊接接头。
3.1.13重要的或对沉降有严格要求的机器,应在其基础上设置永久的沉降观测点,并应在设计图纸中注明要求。在基础施工、机器安装及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观测,作好记录。3.1.14基组的总重心与基础底面形心宜位于同一竖线上,当不在同一竖线上时,两者之间的偏心距和平行偏心方向基底边长的比值不应超过下列限值:
(1)对汽轮机组和电机基础
(2)对金属切削机床基础以外的一般机器基础:当地基承载力标准值f<150kPa时当地基承载力标准值f>150kPa时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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