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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49-19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0049-1994

中文名称: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small thermal power plant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4-11-05

实施日期:1995-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3332054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电力、核工业工程>>P61发电站工程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J 49-83;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44页

标准价格:3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孙怀祖、何语平、鞠冰玉

起草单位: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标准简介

本规范适用于压力参数为次中压、中压、次高压、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20- 1301/h、供热式汽轮机功率1.5- 12MW,凝汽式汽轮机功率3-25MW的新建或扩建的燃煤发电厂设计。 GB 50049-1994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199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50049-94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small-size power plant建标
1994-11-05发布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1995-07-01实施
联合发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small-size power plantGB
50049-9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5年7月1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670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9】30号文的要求,由电力工业部负责主编,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一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站设计规范》GBJ49一8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电力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五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2热、电负荷与厂址选择
2.1热负荷和热介质
2.2电力负荷
2.3厂址选择
3厂区规划
基本规定
2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布置
交通运输·
3.4竖向布置…
3.5管线布置…
4主厂房布置
基本规定
主厂房布置
检修设施…
综合设施
5运煤系统
基本规定
卸煤装置及厂外运输
运煤设施
5.4贮煤场及其设备
5.5筛、碎煤设备
5.6运煤辅助设施及附属建筑
6锅炉设备及系统
6.1锅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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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4)
. (24)
(30)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2煤粉制备.·
6.3送风机、吸风机、二次风机与除尘设备…6.4点火及助燃油系统*
6.5锅炉排污系统及其设备
7除灰渣系统
7.1基本规定.
7.2水力除灰渣系统
7.3气力除灰系统
机械除灰渣系统
控制及检修设施
8汽轮机设备及系统
汽轮机设备
主蒸汽及供热蒸汽系统·
给水系统及给水泵
除氧器及给水箱.
凝结水系统及凝结水泵
8.6低压加热器疏水泵
(34)
(35)
(36)
(37)
(39)
(40)
(41)
·(41)
,(42)
(43)
(44)
.(45)
(47)
疏水扩容器、疏水箱、疏水泵与低位水箱、低位水泵(47工业水系统..
8.9热网加热器及其系统
8.10减温减压装置
8.11蒸汽热力网的凝结水回收设备8.12凝汽器及其辅助设施
9水工系统及设施
9.1供水系统
9.2取水构筑物和水泵房
..冷却设施·
9.4厂外灰渣管和贮灰场.
9.5生活、消防给水和排水
9..水工建筑物
10水处理设备及系统
工程2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48)
(50)
(55)
(55)
(57)
(58)
(59)
(59)
(60)
:(63)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10.1原水预处理
10.2锅炉补给水处理..
10.3给水、炉水校正处理及热力系统水汽取样104循环冷却水处理
10.5热网补给水及生产回水处理10..6防腐
10.7药品贮存和计量、化验室及化验设备11
电力系统
发电厂与电力网的连接
系统保护
系统通信
系统远动
电气设备及系统
电气主接线
厂用电系统
高压配电装置
电气建筑物、构筑物总布置
电气主控制楼(室)
直流系统
二次接线
电气测量仪表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
照明系统
电缆选择与敷设
过电压保护和接地
厂内通信
修理与试验
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
热工自动化
基本规定
13.2控制方式
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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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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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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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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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78)
(79)
(79)
(80)
(80)
(82)
(82)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13.3热工检测
13.4自动调节
13.5远方控制
13.6热工报警
热工保护
电电电
联锁,
电源和气源
控制室
电缆、导管和就地设备布置
热工自动化试验室
1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基本规定
主厂房
14.3电气建筑与电气设备
运煤建筑
化学建筑Www.bzxZ.net
其它辅助及附属建筑
厂区采暖热网及加热站
建筑和结构
电电电电
基本规定
防火、防爆与安全疏散
15.3室内环境…
建筑构造与装修.…
15.5生活与卫生设施
15.6构筑物
活荷载
16辅助及附属设施
17环境保护.
17.1基本规定
17.2环境保护设计要求
17.3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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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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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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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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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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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95)
(97)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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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环境管理和监测
17.5环境保护设施
18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防火、防爆
防电伤、防机械伤害、防坠落和其它伤害.18.3
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除尘、防毒及防化学伤害
防署、防寒、防潮
防噪声及防振动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
建筑物、构筑物在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及耐火等级
发电厂各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间距地下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地下管线之间或与铁路、道路交叉的最小垂直净距
架空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附录F
平净距·
附录G
附录H
附录J
附录K
架空管线跨越铁路或道路的最小垂直净距.发电厂各建筑物冬季采暖室内计算温度车间内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规定…发电厂部分建筑物、构筑物抗震设防烈度调整发电厂各建筑物采光标准及窗地面积比:附录L
附录M
附录N
各类生产工作场所的噪声限制值…各类建筑物屋面、楼(地)面活荷载·附录P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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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为了在小型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设计中,费彻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政策,优先实行热电联产,讲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节约能源,节省工程投资,节约原材料,缩短建设周期:因地制宜地利用煤炭资源,实行综合利用,节约用地、用水,保护环境,执行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等现行的国家标准的规定,做到符合国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运行安全可靠,制订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干压力参数为次中压、中压、次高压、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20~130t/h、供热式汽轮机功率1.5~12MW、凝汽式汽轮机功率3~25MW的新建或扩建的燃煤发电厂设计。1.0.3确定发电厂的类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0.3.1根据城镇地区热力规划,热电负荷的现状和发展,热力负荷的特性和大小,在经济合理的供热范围内,应建设供热式发电厂。
根据城镇地区电力规划,在煤炭资源丰富而交通不便的缺电地区或无电地区,以小水电为主的地区,解决枯水季节电源,具备煤炭来源条件时,应因地制宜地建设适当规模容量的凝汽式发电厂。
1.0.3.3根据企业规划发展热、电负荷的需要,可建设适当规模的企业自备供热式发电厂。
1.0.4供热式发电厂机组的选型,应依据“以热定电”的原则,并根据热负荷大小和特性,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确定。1.0.5发电厂机组压力参数的选择,宜近期、远期建设统一规划,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0.5.1供热式发电厂单机容量为1.5MW的机组,宜选用次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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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压或中压参数:容量为3MW的机组,宜选用中压参数:容量为6MW的机组,宜选用中压或次高压参数;容量为6MW以上的机组,宜选用次高压参数。
1.0.5.2凝汽式发电厂单机容量为3MW的机组,宜选用次中压参数:容量为6MW及以上的机组,宜选用中压或次高压参数。1.0.5.3在同一发电厂内的机组,宜采用同一种参数。1.0.6发电厂规划装设机组的台数,供热式发电厂不宜超过6台;凝汽式发电厂不宜超过4台。1.0.7发电厂应按规划容量做总体规划设计。新建的发电厂根据负荷增长速度,可按规划容量一次建成或分期建设。当发电厂主控制楼(室)、岸边水泵房士建部分分期施工有困难时,可按规划容量一次建成。
1.0.8企业自备发电厂的辅助设施、附属生产设施、生活福利设施,由企业统筹规划建设时,发电厂不应设置重复的系统、设备或设施。
企业自备供热式发电厂补水量较大时,原水预处理系统宜由发电厂进行规划设计。
1.0.9发电厂的机炉配置、主要辅机选型、主要生产工艺系统及主厂房布置,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在满足发电厂安全、经济、可靠的运行条件下,系统和(或)布置可作适当简化。
企业自备发电厂装置水平,结合发电厂设备特点,宜与该企业工艺要求相协调。
1.0.10发电厂的煤尘、废水、污水、烟气、灰渣及噪声等各类污染物的防治与排放,应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劳动卫生与工业卫生方面标准的有关规定,达到标准后,方可排放。
污染物的防治工程设施及劳动卫生、工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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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将灰渣排入江河、湖海水域。1.0.11发电厂的抗震设计,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1.0.12发电厂的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执行现行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的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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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热、电负荷与厂址选
2.1热负荷和热介质
2.1.1区域性供热式发电厂的热负荷,应在城镇地区热力规划的基础上经调查核实后确定。企业自备供热式发电厂的热负荷,应按企业规划要求的供热量确定。
供热式发电厂的规划容量和分期建设的规模,应根据调查落实的近期和远期的热负荷确定。2.1.3供热式发电厂的经济合理供热范围,应根据热负荷的特性、分布、密度、热源成本、热网造价和供热介质参数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蒸汽管网的输送距离不宜超过4km,热水管网的输送距离不宜超过10km。
2.1.4确定设计热负荷,应调查供热范围内的热源概况、热源分布、供热量和供热参数等,并应符合下列要求:2.1.4.1工业用汽热负荷,应调查和收集各热用户现状和规划的热负荷的性质、用汽参数、用汽方式、用热方式、回水情况及最近一年内逐月的平均用汽量和用汽小时数,按各热用户不同季节典型日的小时用汽量,确定冬季和夏季的最大、最小和平均的小时用汽量。对主要热用户尚应绘制出不同季节的典型日的热负荷曲线和年持续热负荷曲线。
2采暖热负荷,应收集供热范围内近期、远期采暖用户2.1.4.2
类型,分别计算采暖面积及采暖热指标。应根据当地气象资料,计算从起始温度到采暖室外计算温度的各室外温度相应的小时热负荷和采暖期的平均热负荷,绘制采暖年负荷曲线,并应计算出最大热负荷的利用小时数及平均热负荷的利用小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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