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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189-199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0189-1993

中文名称: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93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Thermal and air conditioning energy-saving design standard for tourist hotel buildings GB50189-93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3-09-27

实施日期:1994-07-01

作废日期:2005-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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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P31建筑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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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情况:被GB 50189-2005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34页

标准价格:2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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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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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50189-93
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
节能设计标准
Energy conservation design standardonbuildingenvelopeand airconditioningfor tourist hotels
1993-09-27发布
1994—07—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联合发布
W.bzsoso.coI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www.bzxz.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
节能设计标准
Energyconservationdesign standardonbuildingenvelopeand airconditioningfor tourist hotels
GB50189—93
主编部门:
批准部门:
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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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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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标[1993]731号
根据建设部[1991]建标技字第11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的《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一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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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定
建筑围护结构
般规定
围护结构的热工设计
热回收装置
管道保冷与保温
6监测与计量
.........
附录A
旅游旅馆各种用途空调房间室内设计计算参数
附录B
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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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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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通过设计1.0.1
采用技术措施,合理降低与控制旅游旅馆的能耗,制定本标准。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的旅游旅馆的节能设计。1.0.2
3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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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语
2.0.1体形系数
建筑物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之比。2.0.2遮阳系数
实际透过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与透过3mm透明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之比值。
2.0.3窗墙比
窗洞面积与外墙总面积(含窗洞面积)之比值。2.0.4能效比
制冷机在规定工况下的制冷量(kW)与相应输入功率
(kW)的比值。
2.0.5供冷的水输送系数
供冷的水循环所输送的显热交换量(kW)与所选配循环水泵电机的额定功率(kW)之比值。2.0.6供暖的水输送系数
供暖的水循环所输送的显热交换量(KW)与所选配循环水泵电机的额定功率(kW)之比值。工程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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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规定
3.0.1旅游旅馆的分级标准,应分为一、二、三、四级。3.0.2
一、二、三级旅游旅馆应根据其等级、当地气象条件、室内设计计算参数、建筑规模与布局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分析后,择优选用相应的空调或采暖方式与设施。3.0.3四级旅游旅馆一般可不设空调,但最热月平均室外气温等于大于26℃的地区,可设置夏季降温空调设施。冬季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通过低于或等于十5℃的总天数大于和等于60d的地区,可设置冬季采暖设施。
3.0.4设空调的旅游旅馆,当冬季需要进行采暖时,采用空调设备供热,还是另设独立的采暖系统,应根据旅馆等级与采暖期天数的多少,经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后择优确定,但不得采用直接电加热的空调设备或系统。
3.0.5旅游旅馆冬夏季室内气候的设计计算参数,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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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围护结构
4.1一般规定
4.1.1旅游旅馆的主要房间,宜设于向阳的和冬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一侧,朝向宜避免夏季太阳照射强烈的方向。4.1.2旅游旅馆宜减少建筑物的外表面积。主体建筑宜避免过多的凹凸和错落。严寒地区与寒冷地区主体建筑的体形系数,宜控制在0.35以下。
4.1.3四级旅游旅馆空调房间的空调设施,可不设新风供给系统,可采取设置开启的外窗等自然通风措施。4.1.4严寒和寒冷地区外门的设置,应避开冬季的最大频率风向。不可避免时,要采取可靠的防风措施。4.1.5严寒地区应满足冬季保温的要求;寒冷地区应满足冬季保温要求并兼顾夏季隔热要求,夏热冬冷地区应兼顾冬季保温和夏季遮阳隔热要求;夏热冬暖地区应满足夏季遮阳隔热要求。4.2围护结构的热工设计
4.2.1外窗的面积不宜过大。主体建筑标准层的窗墙面积比,不宜大于0.45。
4.2.2外窗玻璃的遮阳系数,严寒地区应大于0.80;非严寒地区应小于0.60,或采取外遮阳措施。4.2.3外窗的保温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的规定。其保温性能等级,严寒地区不应低于Ⅱ级,寒冷地区不应低于Ⅱ级,其它地区不宜低于IV级。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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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外窗的气密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的规定,其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I级。4.2.5围护结构的外墙、屋顶及地面的热工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和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的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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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旅游旅馆的客房规模超过40间时,其空调冷源应采用5.1.1
冷水机组。
5.1.2当夏季有可利用的热源,且经济上合理时,其空调冷源宜采用额定蒸汽消耗低的吸收式冷水机组。5.1.3冷水机组台数宜选用2~3台,制冷量较大时亦不应超过4台,单机制冷量的大小应合理搭配。5.1.4冷水机组的选择,宜经经济比较后,优先选用能量调节自动化程度高的机组。
5.1.5当选用往复式冷水机组时,宜采用具有多台压缩机自动联控的冷水机组。
5.1.6选用往复式、螺杆式、离心式冷水机组,其额定工况的能效比应符合表5.1.6的要求。当单台空调制冷量超过698kW时,不宜采用往复式机组。
冷水机组额定工况的能效比
单机制冷量(kw)
117~349
35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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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复式
往复式
螺杆式
往复式
螺杆式
能效比(kW/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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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1163
往复式
螺杆式
离心式
续表5.1.6
注:额定工况系指蒸发器出水温度7℃、进水温度12℃,冷凝器进水温度30℃、出水温度35℃。
5.1.7冷源的装机制冷量指标,应考虑当地气象条件、旅馆等级、公用区餐饮区的比例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5.2热回收装置
5.2.1当客房设置有独立的新风、排风系统时,宜选用全热或显热热回收装置,其额定热回收率不应低于60%。5.2.2冷水机组的冷凝热,应根据建筑物需热量的大小与品位,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加以合理利用。5.2.3大功率灯光的散热量,应根据空调房间的系统特点加以合理利用。
5.3水系统
5.3.1空调供冷、供暖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各个环路之间的水力平衡要求。对压差相差悬殊的高阻力环路,应设置二次循环泵。各环路应设置平衡阀等平衡装置。5.3.2空调供冷的水输送系数,不得小于30。供暖的水输送系数:对两管制系统,严寒地区不应小于190,寒冷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不应小于150,夏热冬暖地区不应小于130;对四管制系统中的供暖的水输送系数,各地区均不得小于90。5.3.3在设置二次泵的空调供冷、供暖水系统中,对其二次泵宜设置变频调速装置。
5.3.4对同时供冷供暖的风机盘管四管制水系统,应仅限于热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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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适要求最高的一级旅游旅馆中采用。5.4风系统
5.4.1旅馆公用部分的空调系统的服务范围和规模,应根据各空调房间的使用规律、负荷特点加以划分,并宜将空调机组设置在靠近空调房间的地方。
5.4.2客房的新风、排风系统服务范围和规模,宜按中小规模划分,最大系统的风量不宜超过40000m/h。5.4.3负荷变化较大的公用部分的空调通风系统,当其高峰使用时间较短,低谷使用时间较长时,应采用双速电机驱动风机,或并联双风机等变风量措施。
5.5自控
5.5.1空调的自控水平,应根据建筑规模、等级及运行管理的技术力量经综合分析、比较后确定。在有条件的地方,宜设置计算机能源管理系统。
5.5.2每个空调风系统应至少设置1个调节温度的温控装置。5.5.3设置风机盘管的客房,均应设置单独调温的温控器,并宜与客房节能钥匙开关联锁。
5.5.4温控器应具有标明温度值的刻度,每小格的分度值不得大于2℃,温度的设定与调节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仅用于冬季供暖的空调房间,温控器的调节范围应为16~24℃;仅用于夏季供冷的空调房间,温控器的调节范围应为20~28℃;用于夏季供冷、冬季供暖的空调房间,温控器的调节范围应为16~28℃。
5.5.5根据冷水机组对冷却水进水温度的要求,应以冷却水的进水温度或出水温度作控制参数,对冷却塔的通风与水流量进行合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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