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93-1993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工程抗震、工程防火、人防工程>>P16工程防火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书号:1580058.431
页数:41页
标准价格:13.0 元
出版日期:2004-06-19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马桐臣、宋旭东、王世荣、杨维泉、庄炳华、薛思强、方亦兰
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标准简介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生产和储存装置中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 GB 50193-199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3-1993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193—9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Code of desing for carbon
dioxide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1999年版)
1993-12-21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1994-08-01
联合发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Code of desing for carbon
dioxide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GB50193—93
(1999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施日期:1994年8月1日
2000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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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23号
国家标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二○OO年三月一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9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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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899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一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八月一日起施行。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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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语和符号·
3系统设计
般规定
3.2全淹没灭火系统
3.3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4管网计算
系统组件
5.1储存装置
5.2选择阀与喷头
5.3管道及其附件
6控制与操作
安全要求
+++...o+.++..++++++++++++.++..+.+.专电电电电电
00000000000001000008
专专电营营营营营专业业专业电电电电电电附录A物质系数、设计浓度和抑制时间附录B管道附件的当量长度
附录C
管道压力降
附录D
附录E
附录F
附录G
附录H
附录J
二氧化碳的Y值和Z值
高程校正系数
.......
喷头入口压力与单位面积的喷射率,本规范用词说明
喷头等效孔口尺寸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管道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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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6)
(18)
(20)
(23)
· (24)
(25)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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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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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00060500066500000650c066ei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1.0.1为了合理地设计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生产和储存装置中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1.0.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下列火灾:1.0.4
1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1.0.4.1
1.0.4.2液体火灾或石蜡、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1.0.4.3固体表面火灾及棉毛、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深位火灾。
1.0.4.4电气火灾。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不得用于扑救下列火灾:1.0.5
1硝化纤维、火药等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1.0.5.1
1.0.5.2钾、钠、镁、钛、锆等活泼金属火灾。1.0.5.3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1.0.6
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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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全淹没灭火系统totalfloodingextinguishingsystem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喷射一定浓度的二氧化碳,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2.1.2局部应用灭火系统localapplicationextinguishingsystem向保护对象以设计喷射率直接喷射二氧化碳,并持续一定时间的灭火系统。
2.1.3防护区
protectedarea
能满足二氧化碳全淹没灭火系统应用条件,并被其保护的封闭空间。
2.1.4组合分配系统
combined distribution systems用一套二氧化碳储存装置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系统。
2.1.5灭火浓度
flame extinguishing concentration在101kPa大气压和规定的温度条件下,扑灭某种火灾所需二氧化碳在空气与二氧化碳的混合物中的最小体积百分比。2.1.5A设计浓度designconcentration由灭火浓度乘以1.7得到的用于工程设计的浓度。2.1.6抑制时间inhibitiantime
维持设计规定的二氧化碳浓度使固体深位火灾完全熄灭所需的时间。
2.1.7泄压pressurerelief opening设在防护区外墙或顶部用以泄放防护区内部超压的开口。2.1.8等效孔口面积equivalentorificeare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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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水流量系数为0.98的标准喷头孔口面积进行换算后的喷头孔口面积。
2.1.9充装系数
filingfactor
高压系统储存容器中二氧化碳的质量与该容器容积之比。2.1.9A装量系数loadingfactor
低压系统储存容器中液态二氧化碳的体积与该容器容积之比。
物质系数
materialfactor
可燃物的二氧化碳设计浓度对34%的二氧化碳浓度的折算系数。
高压系数
high-pressuresystem
灭火剂在常温下储存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2低压系数low-pressuresvstem
灭火剂在一18一20℃低温下储存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2.1.13均相流equilibriumflow
气相与液相均匀混合的二相流。2.2符
2.2.1几何参数符合
A—折算面积;
A——开口总面积;
4一一在假定的封闭罩中存在的实体墙等实际围封面的面积;A——假定的封闭罩侧面围封面面积;A一防护区的内侧面、底面、顶面(包括其中的开口)的总内表面积;
泄压口面积,
一管道内径;
一喷头等效孔口面积;
L—管道计算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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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喷头正方形保护面积的边长;4bzxZ.net
瞄准点偏离喷头保护面积中心的距离;N
一喷头数量;
一安装在计算支管流程下游的喷头数量;N
一高压系统储存容器数量;
一防护区的净容积;
单个储存容器的容积;
管道容积;
V。防护区内不燃烧体和难燃烧体的总体积;V,——管网内第i段管道的容积;V,一保护对象的计算体积,
V、—防护区容积;
一喷头安装角;
物理参数符合
管道金属材料的比热;
二氧化碳蒸发潜热;
一面积系数;
Kz——体积系数,
Ks—物质系数;
K—管径系数;
高程校正系数;
Km—裕度系数;
M—二氧化碳设计用量;
一二氧化碳储存量,
M管道质量;
M管道内的二氧化碳剩余量;
M,—储存容器内的二氧化碳剩余量;M
一二氧化碳在管道中的蒸发量;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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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第i段管道内的平均压力;P——节点压力;
一围护结构的允许压强;
Q管道的设计流量;
Q——单个喷头的设计流量;
一二氧化碳喷射率,
9。——单位等效孔口面积的喷射率;单位体积的喷射率;
二氧化碳喷射前管道的平均温度;一二氧化碳平均温度;
一喷射时间;
ta—延迟时间;
一压力系数;
—密度系数;
充装系数;
一第i段管道内二氧化碳平均密度。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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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系统设计
3.1一般规定
3.1.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全淹没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封闭空间内的火灾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不需封闭空间条件的具体保护对象的非深位火灾
3.1.2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3.1.2.1对气体、液体、电气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在喷放二氧化碳前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其面积不应大于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3%,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3.1.2.2对固体深位火灾,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3.1.2.3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强不宜小于1200Pa。
3.1.2.4防护区用的通风机和通风管道中的防火阀,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3.1.3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3.1.3.1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宜大于3m/s。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3.1.3.2在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3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3.1.3.3
得小于150mm。
3.1.4启动释放二氧化碳之前或同时,必须切断可燃、助燃气体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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