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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9559.3-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9559.3-2020

中文名称: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运营监测技术规范第3部分:隧道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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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城市 轨道交通 设施 运营 监测技术 规范 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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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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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T 39559.3-2020.Specifications for operational monitoring of urban rail transit facilities-Part 3:Tunnel.
1范围
GB/T 39559的本部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隧道设施运营监测技术的基本要求、检查、监测和状态评要求和方法。
GB/T 39559.3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隧道设施的运营检查、监测与状态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9559.1-2020城市轨道 交通设施运营监测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
GB 50157地铁设计规范
GB/T 50299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T 503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GB/T 5034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 509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JGJ 8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T 23回弹法 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CJJ/T 202城市轨道 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 39559.1-202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隧道 tunnel
提供行车所需空间的地下构筑物,包括明挖法、矿山法、盾构法和沉管法隧道及相关附属设施。
注:改写GB/T 50833-2012,术语7.3.1。
3.2
常规监测 routine monitoring
为全面掌握运营隧道结构的变化情况,在隧道使用的全生命周期内开展的隧道结构变形监测工作。
3.3
特殊监测 special monitoring
为掌握隧道结构病害段及隧道结构受保护区工程影响段的变化情况,在一定周期内开展的隧道结构变形监测工作。
3.4
技术状况评价 technical status evaluation
依据隧道运营检查和监测结果,对隧道的病害情况做出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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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03.22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9559.3—2020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运营监测技术规范第3部分:隧道
Specifications for operational monitoring of urban rail transit facilities-Part3:Tunnel
2020-12-14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07-01实施
GB/T39559.3—2020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日常检查
定期检查
专项检查
6监测
-般要求
常规监测
特殊监测
7状态评价
7.1一般要求
7.2技术状况评价
7.3结构安全评价
7.4行车影响评价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资料性附录)
附录E(规范性附录)
附录F(资料性附录)
附录G(规范性附录)
附录H(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隧道日常检查内容
隧道日常检查记录表样例
各类隧道定期检查内容
隧道定期(专项)检查记录表样例隧道专项检查内容
隧道变形监测报表样例
各类隧道技术状况的分项标度值隧道技术状况评价表样例
GB/T39559《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运营监测技术规范》分为四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
一第2部分:桥梁;
—第3部分:隧道;
一第4部分:轨道和路基。
本部分为GB/T39559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归口。GB/T39559.3-—2020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北京京港地铁公司、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环安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天路通工程勘测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建全、马海志、王春强、孙壮志、主思错、张伟、邱荣华、冯旭杰、金、任干、谭磊、李宇杰、舒俊杰、于洋、王宁、马瑞槽、张跃龙、黄钟晖、鲁卫东、郭春生、贺美德、孔祥利、贾永刚、郭小华、马伟斌、郝志宏、秦清华、王罡、徐劲松、高宏伟、朱世友、许大伟、谢瑜昱、张悦、马雪梅、马超锋、高爱林、许学良、柳飞、刘仍奎、曹宝宁、闫宇蕾、龚洁英、姚爱敏、李芳凝、冯绍攀、羊远新、1
1范围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运营监测技术规范第3部分:隧道
GB/T39559.3-—2020
GB/T39559的本部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隧道设施运营监测技术的基本要求、检查、监测和状态评要求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隧道设施的运营检查、监测与状态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9559.1一2020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运营监测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GB50157地铁设计规范
GB/T50299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50308
GB/T5034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www.bzxz.net
GB5091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JGJ8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
CJJ/T202
术语和定义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GB/T39559.1一20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隧道tunnel
提供行车所需空间的地下构筑物,包括明挖法、矿山法、盾构法和沉管法隧道及相关附属设施。注:改写GB/T50833—2012,术语7.3.1。3.2
routinemonitoring
常规监测
为全面掌握运营隧道结构的变化情况,在隧道使用的全生命周期内开展的隧道结构变形监测工作,3.3
specialmonitoring
特殊监测
为掌握隧道结构病害段及隧道结构受保护区工程影响段的变化情况,在一定周期内开展的隧道结构变形监测工作。
技术状况评价technicalstatusevaluation依据隧道运营检查和监测结果,对隧道的病害情况做出的评价GB/T39559.3—2020
结构安全评价evaluationof structuresafety依据隧道运营检查和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通过检算或试验,对隧道结构是否安全做出的评价。3.6
行车影响评价evaluationof impactsontrainmoving依据隧道运营检查和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对列车运行受隧道结构的影响程度做出的评价。4基本要求
开展隧道运营检查与监测时应及时对所采集的信息进行统计分析、趋势研判、状态评价和反馈,当4.1
发现有影响运营隧道结构安全或行车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处理。4.2
隧道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以及完成监测后应形成报告。5检查
日常检查
隧道日常检查频次应符合下列要求:a)
日常检查频次结合隧道结构特点、地质和环境条件及相关管理要求综合确定;b)
日常检查频次不应低于1次/月;隧道技术状况评价等级为4类或5类的部位,日常检查频次不应低于1次/周:d)
隧道受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影响的部位,日常检查频次不应低于3次/周;雨季或冰冻季节等特殊情形,宜提高日常检查频次;e)
发现异常情况的,应提高日常检查频次,必要时采用实时监测措施。5.1.2各类隧道日常检查内容见附录A中表A.1~表A.5。5.1.3隧道日常检查方法以目测为主并辅以简单工具(锤子、卷尺、照明设备、摄像设备、手持终端设备等),有条件的情况下宜采用自动化设备,填写隧道日常检查记录表(参见附录B)并附以必要照片、图示。
定期检查
隧道定期检查频次应符合下列要求:定期检查频次不应低于1次/年;a
新建隧道初期运营前和既有结构更换后应进行一次检查;c
下列区段宜提高定期检查频次:1)岩溶、断裂带、地裂缝等不良地质作用区段;2)
存在软士、膨胀性、湿陷性士等特殊性岩士区段:3)
穿越河流、湖泊等地表水体及地下水压力较大的区段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区段;5)技术状况评定为4类及5类的区段;6)
保护区有外部作业活动的区段
5.2.2隧道定期检查工作开展前应编制定期检查方案,宜包括下列内容:a)
编制依据;
隧道基本概况、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状况;c)
检查对象、内容、方法等;
d)检查周期和频次;
技术状况评价方法;
检测仪器、设备:
作业组织机构、人员及实施计划等;g)
h)作业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i)检查成果及信息反馈。
5.2.3各类隧道定期检查内容见附录C中表C.1~表C.4。GB/T39559.3-—2020
5.2.4隧道定期检查应采用目测和仪器设备相结合的手段,对隧道结构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检查及描述,填写检查记录表(参见附录D)并附以必要照片、图示。5.2.5隧道定期检查应形成报告,包括下列内容:a
隧道基本信息·包括隧道名称、结构形式、所在线路区间名称、里程长度、工程地质状况、水文地质状况、周边环境,及以往检查情况及现状等;检查目的和依据,包括定期检查执行的规范、规程、相关图纸及技术资料;b)
检查内容和方法,包括检查对象、内容、方法、检查指标等;c)
使用的设备,包括设备的名称、编号、型号等;e)
检查结果,包括相关照片、病害描述及成因分析;结果分析.结合隧道日常检查结果,汇总分析隧道检查结果;g)
结论及建议,包括检查结果总结、隧道技术状况评价结果、隧道病害的处理建议:h)
附件,包括相关影像、量测数据、物探数据、结构病害纵向展示图等资料。5.3专项检查
5.3.1以下情况的隧道.应进行专项检查:技术状况评价等级为4类或5类的隧道;a)
因保护区内施工影响的隧道;
预留时间超过3年将投人使用的隧道;发生列车脱轨事故,遭受车辆或其他异物撞击造成损伤的隧道;d)
受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影响或破坏的隧道。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施工对隧道有影响的,应在工程开工前、结束后分别进行专项检查。5.3.3
隧道专项检查工作开展前应编制专项检查方案,宜包括下列内容:a)
编制依据;
隧道基本概况、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状况:c)
检查对象、内容、技术要求、方法等;结构安全评价和行车影响评价方法及标准;d)
检查仪器、设备;
作业组织机构、人员及实施计划等;作业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隧道专项检查内容见附录E中表E.1。5.3.4
隧道专项检查应由专业人员采用专门技术方法和设备,并辅以现场和实验室测试等手段进行详5.3.5
细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参见附录D)并附以必要照片、图示。5.3.6隧道专项检查中检查项目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50344和JGJ/T23等的相关要求5.3.7隧道专项检查应形成报告,包括下列内容:隧道基本信息,包括隧道名称、结构形式、所在线路区间名称、里程长度、工程地质状况、水文地a)
质状况、周边环境,及以往检查情况及现状等:GB/T39559.3—2020
检查目的和依据,包括专项检查执行的规范、规程、相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6监测
检查内容和方法,包括检查对象、内容、方法、检查指标等;使用的设备,包括设备的名称、编号、型号等;检查结果,包括相关照片、病害描述;机理分析,包括病害成因机理、发展趋势;结论及建议,包括检查结果总结、评价及隧道病害的处理建议;附件,包括现场检查照片、病害照片等相关影像,量测数据,无损物探资料,有损钻探资料,试样测试报告,修正结构物的病害纵向展示图等6.1
一般要求
隧道运营期间应对隧道变形情况连续开展常规监测,以下情形的隧道还应开展特殊监测:a)
技术状况评价等级为4类或5类的;受保护区施工作业影响的
隧道开展监测前,应编制监测方案,宜包括下列内容:a)
监测目的和依据;
运营隧道概况;
地质和环境条件;
重点难点分析;
监测对象、项目、精度要求、测点布设、方法、周期及频次、安全预警标准等;评价方法:
监测信息反馈;
监测应急预案;
作业组织机构、人员、仪器设备;作业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附件,包括监测点布置图及大样图等。隧道监测方法见表1、表2,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GB/T50308、GB50911和JGJ8的要求。隧道6.1.3
监测应填写监测报表(参见附录F)。表1人工监测方法
监测项目
竖向位移
水平位移
净空收敛
(椭圆度)
监测仪器
水准仪
静力水准仪
全站仪
全站仪
激光准直仪
收敛仪
全站仪
激光测距仪
激光扫描仪(或集成检测设备)监测方法
几何水准测量
静力水准测量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坐标测量、小角法、视准线法、交会法测读法
测读法
极坐标法
测读法
激光扫描法
监测项目
裂缝宽度
接缝变形
监测项目
竖向位移
水平位移
净空收敛(椭圆度)
裂缝宽度
接缝变形
爆破振动
表1(续)
监测仪器
读数显微镜
无损综合检测系统(成像设备)游标卡尺
测缝计
自动化监测方法
监测仪器
静力水准仪
全自动全站仪
电子水平尺
全自动全站仪
红外激光仪
全自动全站仪
位移计
集成综合自动扫描检测设备
倾斜仪
倾角计
测缝计
综合检测系统(成像设备)
测缝计
爆破振动仪
GB/T39559.3-—2020
监测方法
测读法
测读法
影像解析法
测读法
测读法
监测方法
自动化监测系统
隧道监测应依据GB/T50308的有关技术要求建立监测基准网并进行定期复测,利用建设期布设的基准点时,应对基准点的精度、可靠性和稳定性进行检验。6.1.5隧道监测点的埋设位置应便于观测,不影响结构受力和正常使用6.1.6隧道监测应充分利用隧道建设期使用并保存完好的监测点,并将其最终的累计变形值作为运营期监测的初始值
隧道监测应编制监测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隧道基本信息,包括隧道名称、结构形式、所在线路区间名称、里程长度、工程地质状况、水文地质状况、周边环境,以往检查情况及现状等:b)
监测目的和依据,包括监测执行的技术标准、相关图纸及技术资料:;监测内容和方法,包括监测对象、内容、方法、精度、监测控制指标等;使用的设备,包括设备的名称、编号、型号等;监测结果分析;
结论及建议;
GB/T39559.3—2020
g)附件,包括监测报表、监测布点图等。6.2常规监测
隧道常规监测的频次应综合考虑运营隧道结构特点、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等因素,满足反映6.2.1
运营线路隧道结构变化过程及安全状态的要求,并应符合下要求:a
在初期运营之前完成基准点、监测点布置和初始值采集;b)第一年内监测频次不低于1次/6月,第二年监测频次不低于1次/年,第二年之后监测频次不低于1次/3年;
c)符合5.2.1中c)要求的区段提高监测频次。6.2.2隧道常规监测的项目应综合考虑隧道结构特点、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见表3。表3隧道常规监测项目
监测对象
隧道主体结构
联络通道、风井、泵站和迁回风道等附属结构
监测项目
竖向位移
水平位移
净空收敛
接缝变形
管节接头剪力键三向位移
竖向位移
净空收敛
监测类别
6.2.3隧道常规监测点的布设应综合考虑隧道结构特点、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等因素,满足反映运营线路隧道结构变化过程及安全状态的要求,宜按下列要求确定:a)明(盖)挖法和矿山法隧道满足以下要求:1)竖向位移监测点每10m~50m布设1个,在曲线半径小于400m的地段每5m~20m布设1个,在变形缝两侧应布设监测点;2)
水平位移监测点应根据需要布设,宜与竖向位移监测断面一致:净空收敛监测断面每50m~100m布设1个,在曲线半径小于400m的地段每10m~40m3)
布设1个,在隧道进出洞位置各布设1个,每个断面应布设水平和竖向两条测线b)盾构法隧道满足以下要求:
1)竖向位移监测点每5环~40环(或6m~50m)布设1个;2)水平位移监测点根据需要布置,宜与竖向位移监测断面一致;3)净空收敛监测断面每5环~40环(或6m~50m)布设1个,宜与竖向位移监测断面一致,每个断面应布设水平和竖向两条测线:4)
盾构区间隧道的第一环、最后一环及联络通道位置应布设监测断面:5)
单洞双线、上下交叠等形式的隧道结构监测点宜布设在同一监测断面上。沉管法隧道满足以下要求:
1)竖向位移监测点应在管节的两端和中部各布设1组;2)水平位移监测点根据需要布置,宜与竖向位移监测断面一致;3)
剪力键三向位移监测点应在每处管段接口位置布设1组。d)区间附属结构满足以下要求:1)竖向位移监测点应在联络通道中部布设1个,在联络通道和区间隧道衔接处两侧各布设6
1个,在风并、泵站和迁回风道等附属结构上布设不少于1个:GB/T39559.3—2020
2)净空收敛监测断面在联络通道两端各布设1个,每个断面应布设水平和竖向两条测线。在下列位置应布设监测点或监测断面:1)
隧道结构变形缝两侧、区间与车站、主体结构与附属结构衔接处两侧:隧道结构与U型槽、高架桥梁等衔接处两侧:地基或围岩采用加固措施的隧道区段;前期建设施工阶段发生过程较大扰动(如沉降)等区段;5)
5.2.1的c)所列区段。
特殊监测
6.3.1隧道特殊监测的监测频次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a)
因结构病害及不良地质条件等因素开展的特殊监测的监测频次应根据隧道技术状况和监测数据的发展情况确定,并不宜低于1次/月;保护区内外部作业施工期间对隧道结构的特殊监测频次应符合CJJ/T202的要求。隧道特殊监测的监测项目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6.3.2
因隧道结构病害及不良地质条件等因素开展的特殊监测,监测项目见表4。表4隧道特殊监测项目
监测对象
隧道主体结构
联络通道、风井、泵站和迁回风道等附属结构
监测项目
竖向位移
水平位移
净空收敛
裂缝宽度
接缝变形
管节接头剪力键向位移
竖向位移
净空收敛
裂缝宽度
监测类别
b)受保护区工程施工影响开展的特殊监测,监测项目的确定应符合CJ/T202的要求6.3.3隧道特殊监测的监测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受保护区工程施工影响开展的特殊监测,隧道结构监测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a)
竖向位移监测断面每2m~20m(或1环~15环)布设1个,按照与工程影响关系近密远1
疏的原则布置,每个断面布设1个~2个监测点;水平位移监测点根据需要布置,宜与竖向位移监测断面一致;2)
3)净空收敛监测断面每2m~20m(或1环~15环)布设1个,按照与工程影响关系近密远疏的原则布置,每个断面布设水平和竖向两条测线,并宜与竖向位移监测断面一致;接缝变形监测断面在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结构变形缝处布设,每处变形缝应在两侧结构各4)
布设1组监测点;
GB/T39559.3—2020
5)结构裂缝监测点选择施工影响范围内隧道结构原有的典型裂缝布设,当出现新增裂缝时,应布设监测点;
6)在结构变形和内力变化较大的关键部位应有监测断面控制。b)
因隧道病害及不良地质条件等因素开展的特殊监测,监测点的布设在原有常规监测点的基础上,按照a)的要求,适当增加监测点布设数量7状态评价
7.1一般要求
7.1.1隧道定期检查后应进行技术状况评价,专项检查与特殊监测后应进行结构安全评价和行车影响评价,常规监测每期完成后应进行技术状况评价和行车影响评价。7.1.2隧道评价单元划分宜满足下列要求:明(盖)挖法、矿山法隧道以两道施工缝间1个结构浇筑长度为一个评价单元;a)
b)盾构法隧道以3环~5环管片为一个评价单元;沉管法隧道以1个管段(节)为一个评价单元c
7.2技术状况评价
隧道技术状况评价的范围包括主体结构、接缝结构、隧底结构和附属设施四类7.2.2隧道技术状况评价的评价应采用计权重的多项指标综合评价和单项指标评定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定采用分值制。
7.2.3隧道技术状况评价的等级见表5。表5隧道技术状况评价等级
分值SI
[75.90】
[60.75]
[40.60】
隧道状态
病害程度
极严重
发展趋势
趋于稳定
处置措施
不需要维修,正常监测
正常使用,需加强监测
正常使用需加强监测,需维修
根据结构安全评价、行车影响评价结果以及相关要求判定是否限制使用
根据结构安全评价、行车影响评价结果以及相关要求判定是否停止使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评价单元的技术状况评价等级应评定为5类,a)
隧道拱部衬砌出现大范围交错开裂、结构性裂缝贯穿衬砌混凝土;隧道衬砌结构发生明显变形,且有危及结构安全和行车安全的趋势;地下水大规模涌流、喷射,出现涌泥、涌砂或严重积水,威胁运营安全;隧道道床发生明显隆起、错台、断裂,影响行车安全;d)
外部施工导致隧道击穿的;
出现影响行车安全的其他情况
7.2.5隧道技术状况评价应先划分评价单元,逐一评定分项技术状况,按隧道区间分段进行综合评定。评价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隧道技术状况评价得分按式(1)计算:SI-100
式中:
分项权重;
分项技术状况值
b)分项技术状况值按式(2)计算:SI =max(SI,)
式中:
分项标度值,值域0~4;
分项编号:
检查单元号,按区间隧道段落实际划分的单元数量取值。各分项权重宜按表6取值。
表6隧道技术状况评价各分项权重分项
主体结构
接缝结构
隧底结构
附属设施
分项权重w,
GB/T39559.3—2020
(1)
注:在实际评价中,可根据隧道修筑形式的不同及隧道围岩分级及地质复杂程度对权重进行适当调整d)隧道技术状况评价时,当隧道结构分项标度值达到3或4时,应对隧道技术状况直接评定为4类或5类
7.2.6各类隧道技术状况的分项标度值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不同形式的隧道取值见附录G中表G.1~表G.4
7.2.7隧道技术状况评价应形成隧道结构技术状况评价表(参见附录H)。7.3结构安全评价
7.3.1隧道结构安全评价应依据检查和监测的结果,结合相关规范、隧道结构设计资料、峻工验收资料等进行安全性计算分析。
7.3.2隧道结构安全评价宜采用数值模拟、位移反分析等方法结合工程类比进行,隧道结构构件应结合其设计时采用的规范和计算方法进行设计验算。7.3.3隧道技术状况评价等级为3类、4类时,应对隧道结构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分析应满足GB50157和GB/T50299等相关规范的要求7.3.4隧道技术状况评价等级为4类、5类时,应对隧道结构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分析应满足GB50157和GB/T50299等相关规范的要求。7.3.5隧道结构安全评价等级见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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