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 24330-2020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GB 24330-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24330-2020

中文名称: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1649148

相关标签: 家用 卫生 杀虫 用品 安全 通用 技术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 24330-2020.General securi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omestic sanitary insecticide.
1范围
GB 24330规定了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类产品有关人身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安全通用要求及试验方法。
GB 24330适用于用于家庭防治蚊、蝇、蜚蠊等虫害的卫生杀虫用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917.1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第1部分:喷射剂
GB/T 13917.2农药登 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第 2部分:气雾剂
GB/T 13917.3农药登 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第 3部分:烟剂及烟片
GB/T 13917.4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第4部分:蚊香
GB/T 13917.5农药登 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第 5部分:电热蚊香片
GB/T 13917.6农药 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第 6部分:电热蚊香液
GB/T 13917.7农药登 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第 7部分:饵剂
GB/T 13917.8农药登 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第8 部分:粉剂、笔剂
GB/T 13917.9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第9部分:驱避剂
GB/T 28015家用卫生杀用品烟尘量试验 方法
NY/T 1151.1-2015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 第1部分:防蛀剂
QB/T 4147驱蚊花露水
QB/T 4148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杀 蟑饵剂
QB/T 4149家用 卫生杀虫用品杀 蟑胶饵
QB/T 4150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蟑香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 65.10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4330—2020
代替GB24330—2009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 securi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omestic sanitary insecticide2020-12-24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2-01-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24330—2020
本标准代替GB24330一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与GB24330一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9年版的第2章);修改了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的要求(见表1.2009年版的表1);修改了药效的要求(见4.4,2009年版的4.4);修改了热贮稳定性的要求(见4.5,2009年版的4.5);修改了电热蚊香液最低持效期的要求(见4.7,2009年版的4.7);-增加了杀虫气雾剂中甲醇含量的要求(见4.8);增加了驱避类产品卫生指标的要求(见4.12);增加了衣物防蛙剂产品安全要求(见4.13);修改了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的试验方法(见5.3,2009年版的5.3);修改了药效的试验方法(见5.4,2009年版的5.4);修改了热贮稳定性的试验方法(见5.5,2009年版的5.5);修改了烟尘量的测试方法(见5.6,2009年版的5.6);修改了电热蚊香液最低持效期的试验方法(见5.7.2009年版的5.7);增加了杀虫气雾剂中甲醇含量的测试方法(见5.9):修改了杀虫气雾剂净含量的测试方法(见5.11,2009年版的5.10)增加了驱避类产品卫生指标的测试方法(见5.13);增加了衣物防蛙剂产品安全的测试方法(见5.14);修改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的有效成分含量测试方法;删除了蚊香烟尘量测试方法(2009年版的附录E);增加了对二氯苯、邻二氯苯、间二氯苯含量的测定方法(见附录E);增加了衣物防蛀剂萘的测试方法(见附录F)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4330—2009.
1范围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B24330—2020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类产品有关人身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安全通用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于家庭防治蚊、蝇、蛋嫌等虫害的卫生杀虫用品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3917.1
GB/T13917.2
GB/T13917.3
GB/T13917.4
GB/T13917.5
GB/T13917.6
GB/T13917.7
GB/T13917.8
GB/T13917.9
GB/T28015
NY/T 1151.1
QB/T4147
QB/T4148
QB/T4149
QB/T4150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农药登记用
农药登计
农药登记用
内药效试验及评价
效试验及评价
效试验及评价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烟尘量试验方法
第1部分:喷射剂
第2部分:气雾剂
第3部分:烟剂及烟片
第4部分:蚊香
第5部分:电热蚊香片
第6部分:电热蚊香液
第7部分:饵剂
第8部分:粉剂、笔剂
第9部分:驱避剂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驱蚊花露水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杀蟑饵剂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杀蟑胶饵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蟑香
第1部分:防剂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active ingredient
有效成分
具有生物杀虫活性的化学成分。3.2
药效efficacy
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及规定的时间内,能够达到的驱(灭)蚊虫(包括蝇、蛋、蚂蚁等)效果。3.3
击倒中时
medianknockdowntime
在规定的条件下,50%的试虫被击倒(即仰倒)所需的时间。GB24330—2020
minimum effectiveperiod
最低持效期
电热蚊香液与电加热器配套使用时可以达到的最低有效时间。4
有效成分使用要求
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进行登记允许使用的药剂。毒理
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剂型的毒理学评价要求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
4.3.1有效成分含量应在产品包装上明示。4.3.2有效成分含量允许波动范围见表1。表1
产品剂型
蚊香、蟑香、线香、轻质蚊香等烟制剂产品电热蚊香液产品
电热蚊香片及拟除虫菊酯防蛀片剂产品X≤1
1其他剂型
2.510X≤25
25≤50
允许波动范围
20%X~40%x
-10%X~25%X
10%X~35%X
15%X~35%X
±25%x
±10%x
注:X为明示有效成分含量,分别以%、mg/片或g/100mL为单位。根据不同剂型的有效成分含量标识进行选择。
该数值的单位与对应的有效成分含量X一致4.4
蚊香、线香
KTs≤8.0min
电热蚊香片
KT≤8.0min.
电热蚊香液
KT≤8.0min.
4.4.4杀虫气雾剂
GB24330—2020
杀虫气雾剂药效见表2。其中,蚊、蝇死亡率时间为24h,董死亡率时间为72h。表2
注:产品明示特定昆虫时,仅对明示昆虫进行药效试验4.4.5
喷射剂、烟剂及烟片、饵剂、粉剂、笔剂、驱避类、衣物防剂4.4.5.1
喷射剂
喷射剂、烟剂及烟片、饵剂、粉剂、笔剂药效见表3。表3
油基类
水基和醇
烟剂及烟片
粉剂、笔剂wwW.bzxz.Net
观察时间
投饵后12d
投饵后7d
投饵后24h
死亡率
死亡率
天然植物驱避类产品有效保护时间≥2.0h,化学合成驱避类产品有效保护时间≥4.0h3
GB24330—2020
衣物防蛙剂的药效规定应符合NY/T1151.1一2015的要求。4.4.5.3
4.4.6其他剂型产品
按国家相关标准中的技术要求执行。4.5
热贮稳定性
产品经热贮稳定性试验后,对二氯苯衣物防蛙剂有效成分含量的降解率≤5%,菊酯类有效成分含量的降解率≤10%,其他类有效成分含量的降解率≤15%4.6
烟尘量
4.6.1无烟、微烟的蚊香、线香类产品分类应在产品包装上明示。烟尘量应符合表4的要求。
产品分类
最低持效期
烟尘量
电热蚊香液应标明最低持效期(以h表示),经5.7试验后,瓶内药液应与芯棒接触。4.8
杀虫气雾剂中甲醇含量
甲醇含量≤2000mg/kg(仅限水基和醇基)。9杀虫气雾剂内压
杀虫气雾剂内压值≤1.0MPa。
注:50mL以下定量阀门的杀虫气雾剂产品不测内压。4.10杀虫气雾剂净含量
单位为毫克每克
应明示在罐体上,用容积或质量单位标注。其偏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附表3相应规定。
4.11其他剂型产品的净含量
应明示在产品或包装上,用容积或质量单位标注。其偏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附表3相应规定
4.12驱避类产品卫生指标
与人体直接接触的驱避类产品卫生指标见表5。4
衣物防蛙剂产品安全要求
衣物防蛀剂产品中萘不得检出。S
试验方法
有效成分使用要求
检查是否有用药的登记证书。
2毒理
提供“农药登记资料规定”中相应剂型的毒理学试验报告。5.3
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
5.3.1检查产品包装上是否明示有效成分含量。指标
≤2000
GB24330—2020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5.3.2蚊香、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杀虫气雾剂、对二氯苯衣物防蛀剂的有效成分含量分别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进行测试5.3.3其他剂型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按QB/T4147、QB/T4148、QB/T4149、QB/T4150或其他相应标准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5.4药效
衣物防蛀剂按NY/T1151.1进行检测,其他剂型产品的药效按GB/T13917.1~13917.9或其他相应标准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蚊香、线香、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和杀虫气雾剂产品的药效检测选用圆简法。
热贮稳定性
5.5.1仪器
恒温箱(或恒温水浴):(54士2)℃。安瓶(或在54℃下,仍能密封的具塞玻璃瓶):50mL。防爆烘箱:控温(54土2)℃。
天平:分度值不低于0.01g。
蚊香测试步骤
一盒试验样品中取中间的一盘粉碎后,过0.154mm(100目/in)标准分样筛,取其一半放到安部瓶5
GB24330—2020
中密封(另一半做有效成分含量测试),然后放置在(54土2)℃的恒温箱内14d,取出试样后于24h内按附录A进行有效成分含量测试并计算降解率。5.5.3电热蚊香片测试步骤
选取位于蚊香片密封袋同一列(蚊香片长边方向)的样品,用于测试热购前后有效成分含量,将热赔样品(带包装)放置在(54土2)℃的恒温箱内14d,取出后于24h内按附录B进行有效成分含量测试并计算降解率。
5.5.4电热蚊香液测试步骤
将一瓶测试样品先取出一部分做有效成分含量,剩余部分放到安瓶中密封,再放置在(54士2)℃的恒温箱内14d.取出试样后于24h内按附录C进行有效成分含量测试并计算降解率。5.5.5杀虫气雾剂测试步骤
试验样品整瓶放置在(54士2)℃的防爆烘箱内14d.取出试样后于24h内按附录D进行有效成分含量测试并计算降解率。
5.5.6衣物防蛀剂测试步骤
将拟除虫菊酯衣物防剂试验样品(带包装)放置在(54土2)℃的恒温箱内14d,取出试样后于24上内按附录B进行有效成分含量测试并计算降解率将对二氯苯衣物防蛙剂试验样品整袋放置在(54土2)C的恒温箱内14d,取出试样后于24h内按附录E进行有效成分含量测试并计算降解率。5.5.7有效成分的降解率
按式(1)进行计算。
P=m-m2
式中:
P降解率,%;
m1—热贮前测出的样品有效成分含量;m
热贮后测出的样品有效成分含量。5.5.8结果判定
......
降解率不合格,可在同批抽样产品中进行二次测试。如仍不合格,则该项判定为不合格5.5.9其他剂型产品
按国家相关标准中的试验方法执行。5烟尘量
烟尘量按GB/T28015的方法进行检测。5.7电热蚊香液最低持效期
......(1)
在温度(23士3)℃、相对湿度(65士15)%的条件下,无强对流空气的环境下测试。(测试角)旋开药液瓶盖,连续通电进行试验(药液瓶与配套的电加热器连接),目测直至达到其明示最低持效期时,观察瓶内装有的药液与芯棒是否接触以确保产品高于最低持效期的使用。平行测试至少3瓶,取其持效期平均值。
5.8电热蚊香液净含量
GB24330—2020
在温度(23土3)℃,相对湿度为(65士15)%条件下,药液倒入量筒或用天平称量,读出测试值(量筒分度值:0.1mL;天平分度值:0.1g)。9杀虫气雾剂中甲醇含量
在试管中直接喷出试样.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第四章2.2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甲醇含量。
5.10杀虫气雾剂内压
5.10.1仪器
5.10.1.1压力表:量程0MPa~1.6MPa,精度2.5级,带专用接头。5.10.1.2计时器。
5.10.1.3恒温水浴锅:控温精度士2℃。5.10.2测试步骤
按产品说明的要求正确按压阀门的促动器,排除滞留在阀门和吸管中的空气,然后将试样置于(55土2)℃的水浴中,使水浸至罐身高度的五分之四处,恒温30min。戴厚皮手套,取出试样迅速擦干。拨掉阀门的促动器,将压力表进口对准阀杆,用力压紧,待压力表指针稳定后,记下压力表读数。以三次测量的最天值为准。
5.11杀虫气雾剂净含量
5.11.1以质量为计量单位的杀虫气雾剂净含量以整罐产品作为样品,称其质量,记为m3。然后按产品标示的喷射方法喷出内容物,直到喷不出内容物为止,再将气雾剂开罐,将罐体内壁的残留物清洗干净,烘干称其质量,记为m4。按式(2)计算产品的净含量。
W,=ma-m4
式中:
W,—一以质量为计量单位的杀虫气雾剂净含量,单位为克(g);m
整罐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空罐及构件质量,单位为克(g)。m4
以体积为计量单位的杀虫气雾剂净含量5.11.2.1仪器
5.11.2.1.1带刻度的玻璃气雾剂试管:体积90mL,最小分度值1mL。天平:分度值不低于0.01g。
5.11.2.1.2
5.11.2.2试验温度
试验温度为(23土3)℃。
5.11.2.3测试步骤
采用无吸管的阀门装配好玻璃气雾剂试管,将玻璃气雾剂试管擦拭干净,先注人抛射剂约10mL,GB24330—2020
再将抛射剂喷空,称其质量,记录为m5以整罐产品作为样品称其质量,用于计算其以质量为计量单位的净含量。将样品充分摇·通过一截长约8mm、内径略大于试样阀杆直径的塑料管(可采用气雾剂阀门吸管),将样品和玻璃气雾剂试管的阀杆对接起来。将样品与玻璃气雾剂试管水平放置(见图1),适当用力挤压,尽可能迅速地将样品内容物注入玻璃气雾剂试管中。如注入的内容物为气相,则将样品与玻璃气雾剂进行旋转,直至转注人的内容物为液相。当注人的内容物约占玻璃气雾剂试管容积的65%~75%时,停止挤压,取下样品,称取此时玻璃气雾剂的试管质量m6。将玻璃试管气雾剂置于(25土3)℃的环境中约45min,待其中的内容物液面稳定后,读取内容物的体积,记为V1。按照5.11.1中方法喷空样品内容物,测定其以质量为计量单位的净含量m7。
轰璃气雾剂试管
图1以体积为计量单位的杀虫气雾剂净含量测定装置5.11.2.4结果的计算
按式(3)计算每支试样的净含量V
式中:
以体积为计量单位的杀虫气雾剂净含量,单位为毫升(mL):m?
以质量为计量单位的样品净含量,单位为克(g);注人样品内容物后的玻璃气雾剂试管的质量,单位为克(g);待注人样品内容物的玻璃气雾剂试管的质量,单位为克(g);导入玻璃气雾剂管中的内容物体积,单位为毫升(mL)5.11.2.5
结果判定
·(3)
以体积为计量单位的杀虫气雾剂净含量不合格,可在同批抽样产品中进行二次测试。如仍不合格,则该项判定为不合格。
5.12其他剂型产品的净含量
5.12.1以质量为计量单位的其他剂型产品净含量将试样称其质量,然后去尽内容物,洗净烘干,称取皮重,按式(4)计算净含量。W.-ms-mg
式中:
以质量为计量单位的其他剂型产品净含量,单位为克(g);W
m—毛重,单位为克(g);
m。—皮重,单位为克(g)。
以体积为计量单位的其他剂型产品净含量药液倒入量筒(量筒分度值为1mL)测量,读出测试值8
..(4)
5.13驱避类产品卫生指标
GB24330—2020
驱避类产品的汞含量、砷含量、铅含量、镉含量以及涂抹类的驱避剂产品甲醇含量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第四章相关的理化检验方法进行测定5.14衣物防蛙剂产品安全要求
按附录F的方法进行测定,
GB24330—2020
A.1鉴别试验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蚊香有效成分含量测定方法
本鉴别试验可与有效成分含量的测定同时进行,在相同的气相色谱操作条件下,样品溶液某一色谱峰的保留时间与标准溶液中有效成分的保留时间,其相对差值应在1.5%以内。A.2方法提要
试样经粉碎、提取后,用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或邻苯二甲酸二戊酯作为内标物,在内涂SE-54毛细管柱上进行气相色谱分离和测定。本方法以测定蚊香中0.08%氯氟醚菊酯成分为例,含有其他有效成分(如四氟甲醚菊酯、烯丙菊酯、炔丙菊酯等)的蚊香可参照本方法测定A.2.1试剂和材料
内标物: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或邻苯二甲酸二戊酯,不含干扰分析的杂质。溶剂:丙酮(分析纯)。
标准样品:氯氟醚菊酯,已知质量分数。仪器和设备
气相色谱仪:具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色谱柱:Φ0.25mmX30mX0.25μm,内涂SE-54毛细管柱。微量进样器:10μL。
天平:分度值为0.1mg。
容量瓶:25mL、100mL。
磨口三角瓶:50mL。
粉碎机。
标准分样筛:0.154mm(100目/in)。慢速定性滤纸。
移液管。
超声振荡器。
气相色谱条件
柱温:220℃。
汽化温度:260℃%
检测器温度:280℃。
载气:氮气(N2),2mL/min;氢气(H),30mL/min;空气(Air),350mL/min。分流比:30:1。
进样量:1μL。
注:上述操作条件系典型操作参数,可根据不同仪器特点,对给定的操作条件做适当调整,以期获得最佳效果10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