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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J 68-198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J 68-1984

中文名称: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Unified standard for building structure design GBJ68-84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84-06-09

实施日期:1985-01-01

作废日期:2002-12-3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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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工程建设综合>>P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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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情况:被GB 50068-2001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84页

标准价格:1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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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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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
GBJ68—84
(试行)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试行日期:1985年1月1日
GBJ68--84
关于颁发《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的通知计标[198471113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设字第67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共同编制的《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已编制完成。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 68—84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五年月-日起试行。《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是制订或修订有关建筑结构标准、规范须共同遵守的准则。其它工程结构标准、规范也应尽量符合该标准所规定的有关原则。
有关该标准的技术事宜,请直接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联系。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四年六月九日
GBJ 68--84
编制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79建发设字第67号文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和钢结构、薄壁型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砖石结构、木结构设计规范等五本国家标准的管理单位,以及有关的设计、科研、高等院校等单位组成《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编制委员会,并在编制委员会的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进行编制的。为了编制本标准,全国有关的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按统一的计划要求,互相协作,对建筑结构荷载、各类结构材料性能与各种结构构件的可靠度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实测、统计分析以及理论研究工作。本标准吸收了国内外的科研成果,总结了工程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的国际标准,在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后,经专门会议审查定稿。本标准包括六章和一个附录。
内可靠度的定义和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以概主要内容有结构
率理论为基础的结构极限状态设计原则,结构上的作用,荷载代表值的确定,材料性能和几何参数代表值的确定,结构构件的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材料和构件的质量控制等。各单位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院,以便今后进一步修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九八四年六月
GBJ 68--84
一结构的设计基准期,
结构构件失效概率的运算值;
结构构件的可靠指标;
一结构上的作用;
结构或结构构件的作用效应;
基本符号
结构或结构构件作用效应的平均值;结构或结构构件作用效应的标准差,永久荷载(恒荷载)的标准值;-可变荷载(活荷载)的标准值;结构或结构构件的抗力;
结构或结构构件抗力的平均值;结构或结构构件抗力的标准差;材料的性能,
材料性能的平均值;
材料性能的标准差;
材料性能的标准值;
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几何参数;
结构或结构构件几何参数的标准值;4。—荷载组合值系数;
荷载准永久值系数;
永久荷载效应系数;
可变荷载效应系数;
结构上作用分项系数;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
结构构件抗力分项系数;
可变荷载分项系数;
一材料性能分项应数;
结构重要性系数。
GBJ 68—84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象为了合理地统一各类材料的建筑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使建筑结构设计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第1.0.2条本标准是制定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钢结构、薄壁型钢结构、撬凝土结构、翻体结构、木结构设计规范,以及地基基础和建筑抗震等设计规范应遵守的准则。上述各规范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制定其他土木工程结构设计规范时,可参照本标准规定的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包括一般构筑物)的整个结构,以及组成结构的构件和基础。适用于结构的使用阶段,以及结构构件的制作、运输与安装等施工阶段。第1.0.3条建筑结构必须满足下列各项功能要求;一、能承受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二、在正常使用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三、在正常维护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四、在偶然事件发生时及发生后,仍能保持必需的整体稳定性。注;建筑结构的耐久性能和耐火性能,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第1.0.4条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称为结构可靠度。结构可靠度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分析确定。计算结构可靠度采用的设计基准期T可取50年。
第1.0.5象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1.0.5的要求。第1.0.6条建筑物中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对其中部分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可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三级。第1.0.7条为了保证建筑结构具有规定的可靠度,除应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外,还应对材料性能、施工质量、使用与维护进行相应的控制。有关的建筑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其他标准、规范,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规定。表1.0.5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
被坏后果
很严重
不严重
注:①对于特殊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建筑物类型
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次要的建筑物
②当按抗震要求设计时,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应符合《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第二章极限状态设计原则
第2.0.1条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一特定状态就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此特定状态称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对于结构的各种极限状态,均应规定明确的标志及限值。第2.0.2条极限状态可分为下列两类:一、承裁能力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GBJ 68--84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即认为超过了承裁能力极限状态:1.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平衡(如倾覆等),2.结构构件或连接因材料强度被超过而破坏(包括疲劳破坏),或因过度的塑性变形葡不适于继续承载:
3.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
4.结构或结构构件丧失稳定(如压屈等)。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限值。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即认为超过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1.影响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2.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局部损坏(包括裂缝):3。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
4.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特定状态。第2.0.3象建筑结构设计时,应考虑各种有关的极限状态。对所考患的极限状态,应确定相应的结构作用效应的最不利组合。
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考患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必要时尚应考虑作用效应的偶然组合,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根据不同的设计目的,分别考虑作用的短期效应组合和长期效应组合。第2.0.4条当考虑偶然事件时,可仅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对主要承重结构采用下列原则之一进行设计:
1.按作用效应的偶然组合进行设计或采取防护措施,使主要承重结构不致因解然事件而丧失承囊能力;
2。允许主要承重结构因偶然事件而局部破坏,但其剩余部分仍具有在一段时间内不发生连续侧塌的适当的可靠度。
第2.0.5象结构的极限状态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方程描述:g(Xi,X2,*,X) = 0
结构功能函数;
X,(i-1,2,.….n)
基本变量,系指结构上的各种作用和材料性能、几何参数等。进行结构可靠度分析时,也可采用作用效应和结构抗力作为综合的基本变量。极限状态方程中的基本变量应作为随机变量考虑。第2.0.6条结构按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g(X1,X2.,X.) 0
当仅有作用效应和结构抗力两个基本变量时,结构按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g(S,R) = R-S≥0
式中S结构的作用效应;
R——结构的抗力。
(2. 0. 6-1)
(2. 0. 6-2 )
第 2.0.7条结构构件的可靠度宜采用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指标应根据基本变量的平均值、标准差及其概率分布类型进行计算。当仅有作用效应和结构抗力两个基本变量且均按正态分布时,结构构件的可靠指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β = R - Ms
式中β-—结构构件的可靠指标;( 2. 0.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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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as-—结构构件作用效应的平均值和标准差;PROR
一结构构件抗力的平均值和标准差。结构构件不能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称为失效概率。结构构件的可靠指标与失效概率具有下列关系: (— β)
式中—结构构件失效概率的运算值;Φ(·)一标准正态分布函数。结构构件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与失效概率具有下列关系:p=1—ps
式中力,—结构构件的可靠度。(2. 0. 7-2)
(2. 0.7-3)
当基本变量不按正态分布时,结构构件的可靠指标应以结构构件作用效应和抗力的当量正态分布平均值和标准差代人公式(2.0.7-1)计算。第2.0.8条结构构件设计时采用的可靠指标,可根据对正常设计与施工的建筑结构的可靠度分析,并考虑使用经验和经济等因素确定。
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结构构件的可靠指标应根据结构构件的破坏类型和安全等级按表2.0.8确定。对于正带使用极限状态,结构构件的可靠指标应根据结构构件的特点和工程经验确定。第2.0.9条结构分析应根据不同极限状态的要求,按材料和结构对作用的反应,选择能反映结构性能的分析方法。
在分析结构构件可靠度时,作用效应和结构构件抗力设计计算模式的不精确性,应在极限状态方程中引进附加的基本变量考。有关的统计参数和分布类型,可通过设计计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与精确模式的计算结果或试验结果相比较,经统计分析或根据工程经验判断确定。结构构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设计时采用的可靠指标β值
安全等级
破坏类型
延性破坏
脆性破坏
注:①延性破坏是指结构构件在破坏前有明显的变形或其它预兆;胰性磁坏是指结构构件在破坏前无明显的变形或其它预兆。
②当有充分根据时,各类材料的结构设计规范中采用的β值,可对本衰的规定值作不超过士0. 25 幅度的调整。③当承受偶然作用时,结构构件的可靠指标应符合专门规范的规定。当有特殊要求时,结构构件的可靠指标可不受本表限制。
第三章结构上的作用
第3.0.1条施加在结构上的集中或分布荷载,以及引起结构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原因,均称为结构上的作用。
引起结构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原因系指地霆、基础沉降、温度变化、焊接等作用。结构上的各种作用,若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可作为互相独立,则每一种作用可按对结构单独的作用考虑。
第3.0.2条结构上的作用F,可按下列原则分类:一、按随时间的变异分类
1.永久作用:在设计基准期内其值不随时间变化,或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可以忽略不计。例如,结构自重、土压力、预加应力、基础沉降、焊接等。2.可变作用:在设计基准期内其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不可忽略。例如,安装荷载、楼面活荷载、风荷载、雪荷载、吊车荷载、温度变化、地震等。3.偶然作用:在设计基准期内不定出现,而-且出现,其量值很大且持续时间较短。例如,地震、爆炸、撞击等。
二、按随空间位置的变异分类
GBJ 68-84
1.固定作用:在结构空间位量上具有固定的分布。例如,工业与民用建筑楼面上的固定设备荷装、结构构件自重等。
2.可动作用:在结构空间位置上的一定范内可以任意分布。例如,工业与民用建筑面上的人员巍、吊车荷载等。
三、按结构的反应分类
1.静态作用:不使结构或结构构件产生加速度,或所产生的加速度可以怒略不计。例如,结构自重、住宅与办公楼的楼面活荷载等。2.动态作用:使结构或结构构件产生不可忽略的加速度。例如,地震、吊车荷载、设备振动、作用在高算结构上的风荷裁等。
第3.0.3条施加在结构上的荷载宜采用随机过程概率模型描述。住宅、办公楼等楼面活荷裁以及风、雪荷载随机过程的样本函数可模型化为等时段的矩形被敷。第 3. 0.4条当荷囊随机过程的样本函数采用等时段的矩形波函数时,设计基准期最大荷囊的概率分布函数应按下列公式确定:Fo() = (1 -p[1 —Fe(α)J)
式中Fa,a)一—设计基准期最大荷载Qt的概率分布函数;Fα()一任意时点荷载Q的概率分布函数,β——在每一时段内荷载出现的概率;r—在设计基准期内的时段数。
在一般情况下,公式(3.0.4-1)可用下列近似公式代替:Fα,(α)= [F(α)J\
式中 m—在设计基准期内荷载的平均出现次数,m pr。(3.0.4-1)
( 3. 0. 4-2 )
第 3. 0. 5 条荷裁的各种统计参数和任意时点荷载的概率分布函数,应以观测和试验数据为基础,运用参数估计和概率分布的假设检验方法确定。检验的显著性水平可采用0.05。当观测和试验数据不足时,荷载的各种统计参数可结合工程经验经分析判断确定。第3.0.6条结构设计时,应根据各种极限状态的设计要求采用不同的荷载代表值。永久荷裁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可变荷载应采用标准值、组合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当设计上有特殊要求时,各有关规范尚可规定其他荷载代表值。第3.0.7条·荷载标准值是结构设计时采用的荷裁基本代表值。结构自重的标准值G可按设计尺寸与材料标准容重计算。对于某些重量变异较大的材料或结构构件(如现场制作的保温材料、混凝土薄壁构件等),自重的标准值应根据对结构的不利状态,通过结构可靠度分析,取其概率分布的某一分位数确定。可变荷载的标准值Q,应根据荷载的设计基准期最大荷载概率分布的某一分位数确定。注: 当观测和试验数据不足时,荷赖标准值可结合工程经验,经分析判断确定。集3.0.8条荷载组合值Q是当结构承受两种或两种以上可变荷载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按基本组合设计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短期效应组合设计采用的可变荷载代表值。荷载组合值应根据两种或两种以上可变荷载在设计基准期内的相避情况及其组合的每大荷载效应的概率分布,并考虑不同荷载效应组合时结构构件可靠指标具有一致性的原则确定。第3.0.9条荷载准永久值邮Q是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长期效应组合设计采用的可变荷代表值。
荷载准永久值应根据在设计基准期内荷载达到和超过该值的总持续时间T。与设计基准期T的比值为-一给定值的原则确定。
第3.0.10条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采用的各种偶然作用的代表值,可根据观测和试验数据或:工程经验,经综合分析判断确定。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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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材料性能和几何参数
第4.0.1条材料性能了是指材料的强度、变形模量等物理力学性能。材料性能应根据有关的试验方法标准经试验确定。
材料性能宜采用随机变量概率模型描述。材料性能的各种统计参数和概率分布函数,应以试验数据为基算,运用参数估计和概率分布的假设检验方法确定。检验的显著性水平可采用0.05。第4.0.2条当利用标准试件的试验结果确定结构中实际的材料性能时,尚应考虑实际结构与标准试件、实际工作条件与标准试验条件的差别。结构中材料性能与标准试件材料性能的关系,应根据相应的对比试验结果通过换算系数或函数来反映,或根据工程经验判断确定。结构中材料性能的不定性,由标准试件材料性能的不定性和换算系数或函数的不定性两部分组成。第4.0.3条材料性能的标准值f是结构设计时采用的材料性能的基本代表值。材料性能的标准值应根据符合规定质量的材料性能的概率分布的某一分位数确定。第4.0.4条材料强度的概率分布宜采用正态分布或对数正态分布。材料强度的标准值可取其概率分布的0.05分位数确定。材料弹性模量、泊松比等物理性能的标准值可取其概率分布的0.5分位数确定。注:当试验数据不足时,材料性能标准值可采用有关标准的规定值,也可结合工程经验,经分析判断确定。第4.0.5条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几何参数α宜采用随机变量概率模型描述。几何参数的各种统计参数和概率分布函数,应以正常生产情况下结构或结构构件几何尺寸的测试数据为基础,运用参数估计和概率分布的假设检验方法确定。当测试数据不足时,几何参数的统计参数可根据有关标准中规定的公差,经分析判断确定。几何参数的标准值α可采用设计值。第五章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第5.0.1条结构构件的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应根据各种极限状态的设计要求,采用有关的荷载代表值、材料性能标准值、几何参数标准值以及各种分项系数等表达。作用分项系数Yr(包括荷载分项系数YG、)和结构构件抗力分项系数(或材料性能分项系数Y),应根据结构功能函数的基本变量的统计参数和概率分布类型,以及第2.0.8条规定的结构构件可靠指标,通过计算分析,并考虑工程经验确定。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确定。第5.0.2条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结构构件应按第2.0.3条的要求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和偶然组合进行设计。
、基本组合
对于基本组合,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ZraCadeQu)≤R(Yr fu,dy)
Y,(YcCeG + YQiCQiQik +
( 5. 0.2-1 )
。…结构重要性系数,对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结构构件可分别取1.1、1.0、0.9;——永久荷载分项系数,般情况下可采用1.2;YQl~Q-第-个和其他第i个可变荷载分项系数,一般情况下可采用1.4;Gk——永久荷载的标准值;
第一个可变荷载的标准值,该可变荷载标准值的效应大于其它任意第个可变荷载标Gk---
准值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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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k一其他第i个可变荷载的标推值;Cc、CQ1、CQ一永久荷载、第一个可变荷载和其他第i个可变荷载的荷载效应系数;e—一第i个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当风荷载与其他可变荷载组合时,可均采用α.6,-结构构件的抗力函数;
R(·)-
YR—一结构构件抗力分项系数,其值应符合各类材料的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fi—材料性能的标准值;
几何参数的标准值,当几何参数的变异性对结构性能有明显影响时,可另增减一个附加值△。考虑其不利影响。
对于一般排架、框架结构,可采用下列简化的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Y.(YeCGG +
YaCaQi ≤ R(YR,fe,ak,)(n ≥ 2)(5.0. 2-2 )
式中虫一一简化设计表达式中采用的荷载组合系数,当风荷载与其他可变荷载组合时,可采用0.85。注:应根据结构可能同时承受的可变荷载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取其中最不利的组合进行设计。各种可变载的具体组合规则,应符合《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规定。二、偶然组合
对于偶然组合,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宜按下列原则确定:偶然作用的代表值不乘分项系数;与偶然作用同时出现的可变荷载,可根据观测资料和工程经验采用适当的代表值。具体的设计表达式及各种系数值,应符合专门规范的规定。第5.0.3条当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有利时,公式(5.0.2-1)及(5.0.2-2)中的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宜采用1.0。
第5.0.4条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结构构件应按第2.0.3条的要求分别采用荷载的短期效应组合和长期效应组合进行设计,并使变形、裂缝等计算值不超过相应的规定限值。一、短期效应组合
CcG + CaQik +
其中Q为第个可变荷载的组合值。二、长期效应组合
其中Qi为第个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Zp.CaQk
第六章材料和构件的质量控制
第6.0.1条材料和构件的质量可采用一个或多个质量特征表达。在各类材料的结构设计与施工规范中,应对材料和构件的力学性能、几何参数等质量特征提出明确的要求。材料和构件的合格质量水平,应根据各类材料的结构设计规范规定的结构构件可靠指标确定。第6.0.2条材料宜根据统计资料,按不同质量水平划分等级,等级划分不宜过密。对不同等级的材料,设计时应采用不同的材料性能标准值。第6.0.3条材料和构件的质量控制应包括下列三种控制:一、初步控制:对人工材料和构件,在试生产阶段应根据材料和构件的合格质量水平确定合理的原材料组成和工艺参数,并为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提供材料和构件性能的统计参数。二、生产控制:在正式生产阶段,应根据规定的控制标准,对材料和构件的性能进行经常性检验,及时纠正偏差,保持生产过程中质量的稳定性。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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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格控制(验收):在交付使用前,应根据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对材料和构件进行合格性验收,保证其质量符合要求。
第6.0.4条合格控制可采用抽样检验方法进行。各类材料和构件应根据其特点制定具体的质量验收标准。其中应明确规定验收批量,抽样方法和数量、验收函数和验收界限等。
质量验收标准宜在统计理论的基础上制定,第6.0.5条对于生产连续性较差或各批间质量特征的统计参数差异较大的材料和构件,在制定质量验收标准时,必须控制用户方风险率。计算用户方风险率时采用的极限质量水平,可按各类材料的结构设计规范规定的结构构件可靠指标降低0.25确定。当有充分根据时,确定极限质量水平采用的可集指标尚可适当调整。
仅对连续生产的材料和构件,当产品质量稳定时,可按控制生产方风险率的条件制定质量验收标准。
第6.0.6条当一批材料或构件经抽样检验判为不合格时,应根据有关的质量验收标准对该批产品进行复查或重新确定其质量等级,或采取其他措施处理。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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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本标准用调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它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可参照…”。附件一荷载的统计特性代表值及其效应组合本附件主要说明本标推采用的荷载概率模型、荷载代表值和荷载效应组合规则,并给出了按概率法分析结构可靠度时所需的各种荷载的统计参数和概率分布类型。本件的论述仅适用于施加在结构上的各种荷载,未涉及引起结构外加变型和束变形的原因。由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一般呈线性关系,即两者的比值为一觉量,故进行结构可并度分析时,本附件所述的荷载统计特性均可相应地应用于荷载效应。一,荷鼓的概率模型
建筑结构设计中所涉及的荷载,除永久荷载外,一般都是随时间变化的可变荷载,所以采用随机过程概率模型来描述比较切合实际。在本标准中,将几种常遐的荷载统一模型化为平稳二项随机过程(Q(t),E((O,T),即假定:(1)建筑结构的设计基准期T为50年:(2)荷载一一次持续施加于结构上的时段长度为,而在设计基准期T内可分为r个相等的时段,即r-T/tt
(3)在每一时段上荷载出现的概率为p,不出现的概率为9一1-力;(4)在每一时段上,当荷载出现时,其幅值是非负随机变量,且在不同时段上其概率分布函数Fa(r)相同,这种概率分布称为任意点时荷载概率分布;(5)不同时段上的幅值随机变量是相互独立的,且与在时段上荷载是否出现也相互独立。以上假定,实际上是将荷载随机过程的样本函数模型化为等时段的矩形波函数。对于这种模型,每种荷载必须给出t、力和F。)三个统计要素。
由于在本标准采用的考虑基本变量概率分布类型的一次二阶矩结构可度分析方法中,各种基本变量是按随机变量考虑的,所以,必须将上述荷载随机过程Q(t)转换为设计基准期最大荷载随机变量g(t)
图1-1荷载的样本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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