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J 88-1985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P31建筑物理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37页
标准价格:14.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赵松龄
起草单位:同济大学
归口单位:同济大学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规范适用于吸收空气声的吸声材料和吸声构件。采用驻波管测量法向入射时的吸声系数和法向声阻抗率。 GBJ 88-1985 驻波管法吸声系数与声阻抗率测量规范 GBJ88-198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驻波管法吸声系数
与声阻抗率测量规范
GBJ88—85
1986北京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W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驻波管法吸声系数
与声阻抗率测量规范
GBJ88—85
主编单位:同济大学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6年6月1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关于发布《驻波管法吸声系数
与声阻抗率测量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6】04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通知的要求,由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归口组织,具体由同济大学会同有关单位编制《驻波管法吸声系数与声阻抗率测量规范》,已经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会审。现批准《驻波管法吸声系数与声阻抗率测量规范》GBJ88一85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六年六月-日起施行。
本规范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同济大学负责。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81)建发设字546号文的要求,由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托同济大学负责编制的。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调查研究了国内有关单位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收集并分析了国外同类测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资料,对一些重要内容作了较系统的对比试验以及相应的理论分析,提出了规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询了国内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并召开了座谈会,经反复修改提出了送审稿。经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声学分委员会讨论同意,最后由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五章及七个附录。内容包括:测量设备、测量方法、测量范围和测量要求。
在本规范施行过程中,希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同济大学声学研究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同济大学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W.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一章
第二章
测量基本设备
第一节测量装置
第二节驻波管
第三节
第四节
声源系统
探测器
输出指示装置
第五节
第三章测量方法
第一节
一般要求
第二节吸声系数的测量
第三节法向声阻抗率的测量
第四章测量范围
第一节吸声系数测量范围
第二节
测量频率范围
第五章
测量要求
第一节试件的制备与安装
第二节测量程序
第三节测量误差…
测量结果的表达·
第四节
附录—
试件典型装置
附录二
探测器声学中心的相对位置
附录三
驻波比(s)与其倒数(n)、声压级差(L)和吸声系数(α)间的关系表
附录四
测量频率下限的扩展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15)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附录五管道衰减引起极小值的变化附录六计算法向声阻抗率图线
附录七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工程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004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4(24)
W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一章总
第1.0.1条为了统一驻波管测量,便于测量数据的相互比较,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吸收空气声的吸声材料和吸声构件。采用驻波管测量法向入射时的吸声系数和法向声阻抗率。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二章测量基本设备
第一节测量装置
第2.1.1条驻波管测量的设备,应由驻波管、声源系统、探测器及输出指示装置等部分所组成,如图2.1..1所示。探管
驻波管
市频讯号
发生器bzxZ.net
扬声器箱
传声器
mmmarym
指示装置
图2.1、1驻波管测量设备典型装置第2.1.2条待测试件和声源装置应分别置于驻波管的两端。试件表面应与驻波管轴线互相垂直。第二节驻波管
第2.2.1条驻波管管内的横截面,一般应采用圆形或正方形。截面面积应均勾,其偏差不应大于0.2%。第2.2.2条驻波管的管壁,应以密实而且刚硬的材料制成。管壁的内表面应平滑,且无微细缝隙。第2.2.3条驻波管可划分为两段:一为试件段,供装置试件用,另一为测试段,为驻波管主体。两段的横截面和壁厚必须完全相同,且应同轴连接。
工程2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W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如试件段与驻波管主体为整体结构,管壁上供装卸试件用的通道,必须采用厚实的盖板予以严密封闭;盖板应良好固定,其隔声性能应优于或接近管壁的隔声性能。如试件段为筒式可装卸结构,开口端的端面必须平整,且能与驻波管的主体亚密结合。闭口端的底板,应以10毫米以上的厚实材料制成,底板与侧壁间应紧配,并应能在试件筒内平滑移动,试件筒与驻波管主体间应相对固定,管道连接部位的外侧应另加套管严密封闭。试件典型装置的要求,可按附录一执行。第2.2.4条驻波管长度与圆截面内径或方截面边长的比值,宜在1015范围内。
第2.2.5条驻波管应安装在地面或台架上。采用可装卸的试件筒时,试件筒应另加支承装置。第三节声源系统
第2.3.1条声源系统,应由声频信号发生器、功率放大器、扬声器等部分组成。
第2.3.2条扬声器应装置在与驻波管相连通的箱体内。箱体的壁面,应用厚实材料制成,壁面与扬声器间,应衬垫隔振材料;箱体内,应充填吸声材料。第2.3.3条扬声器箱可直接装置在驻波管的末端,也可装在45°或90°弯头上。箱体与驻波管应严密结合,并应衬垫隔振材料,在连接部位,通道截面积应没有突变。第2.3.4条扬声器必须以纯音信号激发。激发信号,一般由声频信号发生器发生后应经功率放大再馈送至扬声器。信号的频率,应采用1/3倍频程系列的中心频率。第2.3.5条在测试期间,纯音信号的幅值和频率,应保持稳定。同一次测量中,信号幅值的漂移,不应大于0.2分贝;频率的漂移,不应大于0.5%。
第2.3.6条信号的频率,应能精确测量;其准确度,应优于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W.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注:如果只测吸声系数时,其准确度可适当降低。第四节探测器
第2.4.1条探测器主体为一可移动的传声器。传声器可直接装置在驻波管内,也可借助探管装置在管外。探测器在管内装置部分的截面积总和,不应大于驻波管截面积的5%。第2.4.2条探测器除受声面外,必须隔离其他一切与外部相通的传声通道。探测器的受声面,必须与驻波管轴线互相垂直。
第2.4.3条探测器的声学中心,应能沿驻波管轴线移动;偏离轴线的距离与圆截面内径或方截面边长的相对比值,不应大于10%。探测器的声学中心的相对位置,应预先加以标定,一般可符合附录二的要求。
第2.4.4条探测器应附有标尺或传动读数装置,与测量频率上限相对应的波长相比较,距离测量的准确度应优于1%。第2.4.5条探测器装设的传声器部分,必须采取隔振措施,并应保证在移动探测器过程中不会与驻波管管壁或扬声器作刚性接触。
第2.4.6条采用探管探测时,探管的壁厚,不宜小于管径的1/8。探管与传声器间,应作隔振处理。第五节输出指示装置
第2.5.1条输出的指示装置,一般应由信号放大器、衰减器、滤波器和指示器等部分所组成。第2.5.2条接收信号自探测器馈送至输出指示装置的电缆,必须采用屏蔽电缆。
第2.5.3条在测试期间,信号放大器的工作状态,应保持稳定。同一次测量中,放大器增益的漂移,不应大于0.2分贝。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W.bzsoso.coI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在正常工作状态,放大器的失真度,不应大于3%。第2.5.4条衰减器应能连续地或分档地改变信号的相对强弱。分档的衰减器,应预先标定,其测量的准确度,应优于0.2分贝。
第2.5.5条滤波器对偏离中心频率为一倍频程的频率,衰减量应增大30分贝以上。当探测器在驻波管内声压级极大处时,接收信号经过放大、滤波后,其谐频成份应比基频成份低50分贝以上。
第2.5.6条指示器应附有读数装置,并应能精确测量接收信号相对比值或相应的级差;其测量的准确度,应优于2%或0.2分贝。
第2.5.7条指示器的读数装置,可根据指示器指示量的大小直接读数(如指针的偏转角度、接收信号电平的高低等);也可借助经标定的衰减器,改变接收信号的强弱,使它在指示器上指示给定值,然后根据衰减器衰减量进行读数。第2.5.8条指示器的指示,应能随接收信号的变化迅速地相应变化;采用声级计指示并读数时,一般不宜用“慢档”测量。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W.bzsoso.cO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三章
测量方法
第一节
一般要求
第3.1.1条驻波管的测量,必须先后在声压极大和声压极小两处进行,然后作相对比较。一般应先将探测器移动到声压极大处进行调试,再把探测器移动到声压极小处进行测量。在移动过程中,声源和接收系统的实验条件,必须保持不变。第3.1.2条驻波管中声压极大值与极小值间的相对比值,即驻波比,由相应接收信号的电压相对比值来确定。第3.1.3条探测器的声学中心处在试件表面位置时,应把探测器的位置读数作为测量移动距离的起点,一般可遵守附录二的规定。探测器的声学中心移动到声压第一极小处时的位置读数,应为试件表面至声压第一极小的距离;该距离宜以声波半波长为单位来表示,相应值即为相位因子,可按下式计算:=2/2
引——试件表面至声压第一极小的距离(米);2/2——声波半波长(米);
6一一相位因子,为试件表面至声压第一极小的距离与声波半波长的相对比值。
第3.1.4条测量相对法向声阻抗率,应观察并记录室温。宜按下式确定空气中的声速:
c=331.3+0.6t
c一空气中的声速(米/秒);
t——室温(℃)。
第3.1.5条对于给定的频率,宜按下式确定声波半波长:工程6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