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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479-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6479-2020

中文名称:碳酸轻稀土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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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碳酸 稀土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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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16479-2020.Light rare earth carbonate.
1范围
GB/T 16479规定了碳酸轻稀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GB/T 16479适用于以氟碳铈矿-独居石混合精矿为原料,经化学法制取的碳酸轻稀土,主要用于分离单一稀土,制备稀土抛光材料、催化材料、混合稀土金属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2690(所有部分)稀 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GB/T 16484(所有部分)氯化稀土 、碳酸轻稀土化学分析方法
GB/T 17803稀土产 品牌号表示方法:
3技术要求
3.2化学 成分
产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规定。如需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3.3外观质量
3.3.1产 品呈粉末状。
3.3.2产品应洁净,无目视可见的夹杂物。
4试验方法
4.1化学成分
4.1.2氟量(F- )、氧化铝(Al2O3)的分析方法按照GB/T 12690相应部分的规定进行。
4.1.3放射性的分 析方法按供方现行方法进行。
4.2数值修约
数值修约按GB/T 8170的规定进行。
4.3外观质量
自然散射光下,目视检查。
5检验规则
5.1检查与验收
5.1.1产品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2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
5.3检验项 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外观质量的检验。
5.4取样和制样
5.4.1取样件数按表 2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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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77.120.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6479—2020
代替GB/T16479—2008
碳酸轻稀土
Light rare earth carbonate
2020-11-19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10-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T16479—2020
本标准代替GB/T16479—2008《碳酸轻稀十》,与GB/T16479—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部分的文字说明(见第1章);一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增加了产品分类(见3.1);
一增加了字符牌号(见3.1、3.2);一增加了所有产品牌号中氧化(La2O:)的含量要求(见3.2);一增加了产品牌号(LaCe),(COs),-65Ce、(LaCePr),(CO,),-58Ce的放射性指标要求(见3.2);一增加了产品牌号(LaCe),(COs),-65Ce中氧化错(Pr.O.)、氧化钕(NdzO:)、氧化锰(MnOz)、氧化钠(Na2O)、氧化铅(PbO)的含量要求(见3.2);修改了产品牌号(LaCe),(COs),-65Ce的部分含量要求,将稀十总量(REO)含量由不小于44%修改为不小干45%,氧化(Ce02)含量由不小干62%修改为62%~68%,硫酸根(SO,2-)含量由不大于0.05%修改为不大于0.03%,氯根(CI-)含量由不大于0.2%修改为不大于0.15%,氧化钙(CaO)含量由不大于0.5%修改为不大于0.05%,氧化镁(MgO)含量由不大于0.1%修改为不大于0.01%(见3.2,2008年版的3.1);增加了产品牌号(LaCePr)(CO,),-58Ce的氧化钕(Nd,O:)、氧化钠(Na2O)、氧化铅(PbO)的含量要求(见3.2);
修改了产品牌号(LaCePr),(CO:),-58Ce的部分含量要求,将稀十总量(REO)含量由不小于44%修改为不小于45%,氧化错(Pr。0)含量由不小于4%修改为4%~7%,其他稀十杂质含量由余量修改为不天于0.3%,氧化钙(CaO)含量由不大于0.5%修改为不大干0.2%,氧化铝(A1,0,)含量由不大于0.05%修改为不大于0.015%(见3.2,2008年版的3.1);删除了产品牌号(LaCePr),(CO,),-58Ce的氧化镁(MgO)的含量要求(见2008年版的3.1);修改了产品牌号(LaCePrNdEu)(CO),-O.2Eu的部分含量要求,将氧化铺(CeO.)含量由不小于48%修改为48%~52%,氧化错(PrOu)含量由不小于5%修改为4%~6%,氧化(Nd,O:)含量由不小于15%修改为不小于14.2%,氧化销(EuzO:)含量由0.18%修改为不大0.175%,氧化铝(A1,O,)含量由不大于0.07%修改为不大于0.06%(见3.2,2008年版的3.1);—增加了产品牌号(LaCePrNdEu),(CO:)-0.2Eu的氟(F-)的含量要求(见3.2);删除了产品牌号193244C的技术指标(见2008年版的3.1);—修改了外观质量的描述(见3.3,2008年版的3.2);增加了外观质量检验结果的判定要求(见5.5.2)。本标准由全国稀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9)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北方稀十(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鸿源稀十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稀十研究院、包头华美稀十高科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建军、李培忠、古玉琛、孙广杰、高慧聪、解萍、许涛、陈月华、郭昱。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6479—1996、GB/T16479—2008。I
1范围
碳酸轻稀土
GB/T16479—2020
本标准规定了碳酸轻稀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干以氟碳铈矿-独居石混合精矿为原料,经化学法制取的碳酸轻稀十,主要用于分离单一稀十,制备稀十抛光材料、催化材料、混合稀十金属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干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干本文件。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12690(所有部分)稀十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十杂质化学分析方法GB/T16484(所有部分)氯化稀十、碳酸轻稀十化学分析方法GB/T17803
技术要求
产品分类
稀十产品牌号表示方法
产品按化学成分分为(LaCe)(CO),-65Ce、(LaCePr),(CO),-58Ce、(LaCePrNdEu),(CO:),-0.2Eu三个牌号,产品牌号表示方法应符合GB/T17803的规定。3.2
化学成分
产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规定。如需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表1碳酸轻稀土的化学成分
字符牌号
产品牌号
对应原数字牌号
(质量
分数)/
(LaCe),(CO:),-65Ce
193244A
(LaCePr),(CO,),-58Ce
193244B
(LaCePrNdEu),(COa),-
193242
GB/T16479—2020
字符牌号
产品牌号
对应原数字牌号
其他稀十
杂质\(合量)/REO
(质量
分数)/
酸不溶物,≤
放射性/(Bq/g),≤
表1(续)
(LaCe),(CO)-65Ce
193244A
(LaCePr)(CO:),-58Ce
193244B
其他稀十杂质包括除了表中所列元素及Pm、Sc以外的稀十元素。外观质量
产品呈粉末状。
产品应洁净,无目视可见的夹杂物。试验方法
化学成分
(LaCePrNdEu),(CO,),
193242
稀十总量、稀十配分量(LazO:、CeO2、PrO,1、Nd,Os、Eu,O.)、其他稀十杂质量、非稀十杂质量(Fe,O、SO,2-、CI-、CaO、MgO、ZnO、MnO,、Na,O、PbO)及酸不溶物等分析方法按GB/T16484相应部分的规定进行。
氟量(F-)、氧化铝(Al2O:)的分析方法按照GB/T12690相应部分的规定进行。放射性的分析方法按供方现行方法进行。数值修约
数值修约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3外观质量
自然散射光下,目视检查。
检验规则
检查与验收
GB/T16479—2020
5.1.1产品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2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5.2
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5.3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外观质量的检验。5.4取样和制样
5.4.1取样件数按表2的规定进行。表2取样件数
件(袋)数
取样件(袋)数
件(袋)数的100%bzxZ.net
50~100
件(袋)数的10%
只进不舍取整数
件(袋)数的平方根
只进不舍取整数
5.4.2用插管在每件(袋)中心及周围等距离处取=.点,每件(袋)取样量不少于10g,将试样混匀后,用四分法迅速缩分至试样所需数量,装人清洁的塑料瓶(袋)中并封口。5.5检验结果判定
5.5.1化学成分仲裁分析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则从该批产品中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重复检验,若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5.5.2外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则直接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标志、包装、运输、购存及质量证明书6.1标志
每桶(箱、袋)外应注明:
供方名称:
产品名称、牌号;
c)批号;
净重、毛重;
出厂日期及“防潮”标志或字样GB/T16479—2020
产品用双层塑料袋包装,经热压或绳扎封口后放人塑料编织袋中,每袋净重分别为50kg、500kg、1000kg。如需方有特殊要求,则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运输、购存
产品运输时严防淋雨吸潮,需存放干干燥处,不得露天堆放。6.4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a)
供方名称;
产品名称和牌号;
批号;
净含量和件数;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和供方质量检验部门印记;本标准编号;
出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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