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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9147-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9147-2020

中文名称:混凝土用钢纤维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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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混凝土 钢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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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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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T 39147-2020.Steel fiber for concrete.
1范围
GB/T 39147规定了混凝土用钢纤维的术语及定义、符号、分类与标记、订货内容、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质量证明文件。
GB/T 39147适用于预制、现场浇筑及喷射混凝土用钢纤维(以下简称“钢纤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228.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38金属材料线材反复弯曲试验方法
GB/T 700碳素结构钢
GB/T 3077合金结构钢
GB/T 4240不锈钢丝
GB/T 6379.2-2004测量方法 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第 2部分:确定标准测量方法重复性与再现性的基本方法
GB 8076混凝土外加剂
GB/T 50080-2016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081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JGJ 5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 63混凝土用水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钢纤维 steel fiber
钢材料经一定工艺制成的、能随机地分布于混凝土中短而细的纤维。
3.2
长度 length
钢纤维外端部之间的距离。
3.3
伸展长度 developed length
异型钢纤维在保持横截面尺寸不变的条件下,展直后的长度。
3.4
等效直径 equivalent diameter
与钢纤维平均横截面积相同的圆的直径。
注:对圆形截面钢纤维,等效直径与钢纤维的直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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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77.140.6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9147—2020
混凝土用钢纤维
Steelfiberforconcrete
2020-10-11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05-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GB/T39147—2020
本标准起草单位:贝卡尔特应用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马克菲尔(长沙)新型支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哈瑞克斯钢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玉田县致泰钢纤维制造有限公司、天津恒洋棚翔金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挚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斌、顾海、许福丁、杨政、慕儒、冷明鉴、莫灼庭、张学军、唐文波、王宏君、姚利君、陈波、干勇、汪吉星、玲君
1范围
混凝土用钢纤维
GB/T39147—2020
本标准规定了混凝十用钢纤维的术语及定义、符号、分类与标记、订货内容、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存、质量证明文件。本标准适用干预制、现场浇筑及喷射混凝十用钢纤维(以下简称“钢纤维”)。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干本文件。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228.1
GB/T238
GB/T700
GB/T3077
GB/T4240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
金属材料线材
碳素结构钢
合金结构钢
不锈钢丝
GB/T6379.2—2004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反复弯曲试验方法
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第2部分:确定标准测量方
法重复性与再现性的基本方法
GB8076
混凝十外加剂
GB/T50080—2016普通混凝十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
混凝十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52
普通混凝十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63
混凝十用水标准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干本文件。3.1
钢纤维
steelfiber
钢材料经一定工艺制成的、能随机地分布于混凝十中短而细的纤维3.2
length
钢纤维外端部之间的距离。
developedlength
伸展长度
异型钢纤维在保持横截面尺寸不变的条件下,展直后的长度。3.4
等效直径
equivalentdiameter
与钢纤维平均横截面积相同的圆的直径。注:对圆形截面钢纤维,等效直径与钢纤维的直径相同。1
GB/T39147—2020
长径比
aspectratio
钢纤维长度与等效直径的比值
fibershape
纤维形状
钢纤维外部构造的细节特征,包含纤维纵向、横截面形状。3.7
tensilestrengthoffiber
抗拉强度
钢纤维可以承受的最大拉力对应的应力值注:抗拉强度由纤维可以承受的最大拉力值除以纤维的截面面积计算得到。3.8
弹性模量
elasticmodulus
材料在弹性变形阶段,其应力和应变的比例系数。3.9
deflection
棱柱体试件受中心负载,测得试件切口处竖向位移值。3.10
切口张开位移
crackmouthopeningdisplacement;CMODSAC
棱柱体三点弯曲试件受中心负载,测得试件下端预切口处张开的水平位移值。3.11
比例极限弯拉强度
limitofproportionalityforflexural strength钢纤维混凝十残余抗弯拉强度测试中切口张开位移在0mm~0.05mm内对应的最大应力值。3.12
钢纤维混凝土的残余抗弯拉强度Esteelfiberconcrete'sresidualflexuralstrength棱柱体三点弯曲试件受中心负载,对应于试件切口顶端张开的水平位移值或切口处竖向位移的截面顶端拉应力。
4符号
本标准中的符号及说明见表1。
表1符号及说明
等效直径
公称抗拉强度
长径比
伸展长度
“用干描述矩形截面的钢纤维。分类与标记
5.1.1钢纤维按原材料分类,类别和代号为:碳素结构钢,CA;
合金结构钢,AL;
不锈钢,ST;
一其他钢,OT。
5.1.2钢纤维按牛产工艺分类,类别为:I类:钢丝冷拉型;
Ⅱ类:钢板剪切型;
Ⅲ类:钢锭铣削型;
IV类:钢丝削刮型;
V类:熔抽型
表1(续)
注:I类和IV类为线材型纤维,其他为非线材型纤维5.1.3
钢纤维按形状和表面分类,类别和代号见表2表2
平直型
钢纤维按形状和表面的分类及代号代号
5.1.4钢纤维按成型方式分类,类别和代号为:粘结成排型,G;
单根散状型,L。
5.1.5钢纤维按镀层方式分类,类别和代号为:带镀层型,C;
纵向为平直形
纵向为平直形且两端带
钩或带锚尾
纵向为扭曲型且两端带
钩或带锚尾
纵向为波纹形
GB/T39147—2020
表面特征
粗糙或有细密压痕
粗糙或有细密压痕
粗糙或有细密压痕
粗糙或有细密压痕
GB/T39147—2020
无镀层型,B。
当使用镀层钢纤维时,应标明镀层类型,特征和使用量。5.1.6钢纤维的公称抗拉强度(R)分为5个等级,见表3。表3钢纤维公称抗拉强度和等级
公称抗拉强度R
400级
400~<700
钢纤维的标记方式如下:
示例1:
700级
700~<1000
1000级
1000~<1300
1300级
1300~<1700
XX-XX-X-XX-XX-XXXX-GB/T39147-2020本标准编号
公称抗拉强度
公称直径
公称长度
单位为兆帕
1700级
≥1700
尺寸和抗拉强度公差级别分类
镀层方式、成型方式分类
形状和表面分类
生产工艺分类
原材料工艺分类
碳素结构钢,钢丝冷拉型纤维,外形为纵向平直且两端带钩,表面光滑,粘结成排型,无镀层,尺寸和强度公差级别A,公称长度60mm,公称直径0.9mm,公称抗拉强度1115MPa,其标记为:CAI03-BG-A-60-0.9-1115-GB/T39147—2020示例2:
合金结构钢,钢板剪切型纤维,外形为纵向平直且两端带铺尾,表面有细密压痕,单根散状型,无镀层。尺寸和强度公差级别B,公称长度50mm,公称直径1.0mm,公称抗拉强度550MPa。其标记为:ALII 04-BL-B-50-1.0-550 -GB/T 39147—20206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本标准编号;
重量;
工艺类别,形状,成型方式,镀层;c)
d)公差级别;
公称抗拉强度;
直径或等效直径;
g)长度。
7要求
7.1原料
GB/T39147—2020
钢纤维的原料应符合GB/T700、GB/T3077或GB/T4240的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也可采用其他满足要求的原料。
7.2产品
7.2.1尺寸和强度
钢纤维应标明其长度或伸展长度、直径或等效直径、长径比和抗拉强度的公称值,以及公差和级别(A或B或C)。尺寸和强度允许公差按表4规定,对I类和Ⅱ类钢纤维,至少应有95%的样本达到规定的样本公差要求;对Ⅲ类、IV类、V类钢纤维,至少应有90%的样本达到规定的样本公差要求。表4钢纤维尺寸及抗拉强度公差
(等效)直径D
抗拉强度R
长径比入
≤0.30mm
样本公差
+长度1和(或)伸展长度1a。
1单个样本允许偏差。
。总样本平均值允许偏差
7.2.2表面质量
均值公差“
±0.015mm
样本公差
均值公差。
±0.015mm
样本公差
均值公差
钢纤维表面应保持干燥清洁,不应粘有残留物,包括表面氧化物、油脂、污垢及其他影响钢纤维在混凝十中和易性的物质。
7.2.3加工碎屑
钢纤维内含有的因加工不良和严重锈蚀造成的粘连片、铁屑及其他杂质的总重量应不超过钢纤维重量的1%。
7.2.4弯曲性能
I类、Ⅱ类和IV类钢纤维弯曲2次试样应不断裂,Ⅲ类和V类钢纤维向最易弯折方向弯折90°试样应不断裂,且至少90%的样品应达到要求。5
GB/T39147—2020
7.2.5重量偏差
每个包装内的产品净重偏差应不超过额定重量的土1%。7.2.6抗拉强度
钢纤维公称抗拉强度应符合表3。钢纤维抗拉强度公差按表4确定。7.2.7弹性模量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提供钢纤维变形前母材的弹性模量7.3应用
7.3.1拌合
钢纤维混凝十应采用强制搅拌。钢纤维混凝十的搅拌工艺应确保钢纤维在拌合料中分散均勾不产牛结团。生产者应提供拌合说明,用于指导钢纤维在混凝十中的添加方法、操作程序,避免结团。7.3.2钢纤维对混凝土的增韧效果经供需双方协商,结构应用需要时,生产者应提供满足以下增韧效果要求的最低含量值(kg/m\):当钢纤维混凝十试件切口位移达到0.5mm时(或同等干试件跨中挠度达到0.47mm)的残余抗弯拉强度大于或等于1.50MPa和切口位移达到3.5mm时(或同等于试件跨中挠度达到3.02mm)的残余抗弯拉强度大于或等于1.00MPa。7.3.3钢纤维混凝土和易性
经供需双方协商,应用需要时,供方对7.3.2中最低含量的钢纤维混凝十进行维勃稠度值测定和公布。
7.3.4钢纤维混凝土含气量
经供需双方协商,应用需要时,当在基准混凝十中添加钢纤维30kg/m\时,在不增加任何减水剂的条件下含气量增加值应不大于2%。8试验方法
8.1形状
采用目视进行检验,对照钢纤维形状模板图,逐根检验钢纤维的形状,判断是否不符合出厂形状的规定。
8.2尺寸
8.2.1长度
钢纤维长度的测定应使用分度值不大于0.1mm的量具(如:游标卡尺)。钢纤维长度应按照供方提供的钢纤维形状模板图测定,长度精确至0.1mm。当需要测量伸展长度时,应手工展直。若无法手工展直,应在木质平面,塑料平面或铜平面上用相似材质的锤子锤直。整个展直的过程中,纤维截面应不发生变化。6
8.2.2(等效)直径
GB/T39147—2020
对于圆形截面钢纤维,直径的测量应使用分度值为0.01mm的外径千分尺。在同一横截面内沿两个垂直方向测定直径,精确至0.01mm。计算其平均值,结果应修约至0.01mm。对干矩形截面钢纤维,纤维宽度(w)及厚度(t)的测量应使用精度为0.01mm的外径千分尺。钢纤维等效直径按式(1)计算:
式中:
d——等效直径,单位为毫米(mm);w一纤维宽度,单位为毫米(mm);t一—纤维厚度,单位为毫米(mm)。.(1)
对于不规则截面的钢纤维,应确定钢纤维的质量之和(m)和伸展长度之和(la),质量应精确到0.001g。钢纤维等效直径按式(2)计算:d
式中:
-等效直径,单位为毫米(mm);d
质量之和,单位为千克(kg);
伸展长度之和,单位为毫米(mm);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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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注:除不锈钢纤维之外的所有钢纤维,名义密度取7850kg/m2。不锈钢纤维名义密度取7950kg/m”。8.3抗拉强度
钢纤维的抗拉强度应按照GB/T228.1的要求进行测量,采用实测最大拉力值除以实测钢纤维横截面积计算。
I类钢纤维的抗拉强度应由变形前的金属丝或合格钢纤维测定。Ⅱ类钢纤维的抗拉强度应由变形前的金属板或合格钢纤维测定。Ⅲ类、IV类、V类钢纤维的抗拉强度由钢纤维测定,试验机夹具间的钢纤维最小长度20mm。纤维的公称抗拉强度由实测最大拉力值除以纤维截面积,截面积按实测等效直径计算得来。如使用光学方法测定断面截面的面积,应注明截面面积的测量精度以及由最大拉力值除以断裂处截面面积得到的抗拉强度值。
注:对于较短的钢纤维,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测试方法。8.4弯曲性能
弯曲试验按照GB/T238,在10℃~35℃下进行。弯曲试验宜使用自动弯曲试验机将试样沿直径为3.0mm的支撑轴在同一平面内的两个相反方向做90°的匀速往复弯折,试样弯曲90°并返回到初始位置为一次弯曲,见图1。弯曲试验也可采用人工弯折,但应有合适的工装来确保钢纤维在同一平面内往返弯折,且每次钢纤维弯折角度应保证90°。记录最终弯折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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