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46.2-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46.2-2020
中文名称:标准轨距铁路限界第2部分:建筑限界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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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轨距
铁路
建筑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 146.2-2020.Gauge for standard gauge railways-Part 2 :Structure gauge.
1范围
GB 146的本部分规定了1435mm标准轨距铁路线路的基本建筑限界、隧道建筑限界、桥梁建筑限界和桥隧建筑限界。
GB 146.2适用于下列标准轨距铁路线路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
一v≤160 km/h客货共线铁路;
一v>160 km/h客货共线铁路;
一客运专线铁路。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建筑限界 structure gauge
与线路中心线垂直的极限横断面轮廓。此轮廓内,除机车车辆和与机车车辆有相互作用及相关的设备(车辆减速器,接触线、吊弦、定位器等)外,其他设备或建筑物均不得侵入。
2.2
线路设计速度 design speed
线路设计的列车最大行车速度。
注:线路设计速度用千米每小时表示。
3总则
3.1 无论用新钢轨或旧钢轨(包括远期更换重轨加厚道床),从轨面算起的建筑限界尺寸,均应符合规定。
3.2本部分各建筑限界图,上的尺寸是以水平直道上的线路制定的。
3..3在曲线部分相邻线路中心距离以及线路中心线至建筑物间的扩大距离,应按规定的曲线加宽公式计算。
3.4 在曲线部分由于外轨超高关系,建筑限界的垂直高度应自内、外两钢轨最高点所组成的直线上算起;水平尺寸应从线路中心线算起。
4 v≤160km/h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
4.1基本建筑限界
4.1.1建限-1
4.1.1.1建限-1 是v≤160 km/h客货共线铁路的基本建筑限界,见图1。
4.2.3在曲线上隧道建筑限界加宽量计算
在曲线上隧道建筑限界加宽量计算方法见4.1.1.3。
4.3桥梁建筑限 界
4.3.1桥限-1
桥限-1适用于1959年后新建或改建为v≤160 km/h的内燃牵引铁路的桥梁,见图5。
标准内容
ICS93.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46.2—2020
代替GB146.2—1983
标准轨距铁路限界
第2部分:建筑限界
Gauge for standard gauge railways-Part 2 :Structure gauge2020-10-11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05-01实施
GB146《标准轨距铁路限界》分为两部分:第1部分:机车车辆限界;
第2部分:建筑限界
本部分为GB146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146.2—2020
本部分代替GB146.2—1983《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与GB146.2—198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铁路建筑限界名称为≤160km/h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见第4章,1983年版的第4章);
修改基本建筑限界中的站台限界高度(见第4章,1983年版的4.1.1);隧限-1、隧限-2在轨面以上25mm~1210mm的下部限界增加新建隧道下部轮廓线(见4.2.1、4.2.2,1983年版的4.2.1、4.2.2);删除隧限-1B、隧限02B、桥限-1B、桥限-2B(见1983年版的4.2.1、4.2.2、4.3.1、4.3.2);—增加>160km/h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见第5章);-增加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见第6章);删除电气化铁路受电弓位置参考图(见1983年版的附录A);删除超限货物装载限界参考图(见1983年版的附录B)。本部分由国家铁路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鹤寿、魏亚辉、王峰、侯福国、宁迎智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46—1959、GB146.2—1983。I
1范围
标准轨距铁路限界
第2部分:建筑限界
GB146.2—2020
GB146的本部分规定了1435mm标准轨距铁路线路的基本建筑限界、隧道建筑限界、桥梁建筑限界和桥隧建筑限界。
本部分适用于下列标准轨距铁路线路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u≤160km/h客货共线铁路;
—-—>160km/h客货共线铁路;
—一客运专线铁路。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
建筑限界structuregauge
与线路中心线垂直的极限横断面轮廓。此轮廓内,除机车车辆和与机车车辆有相互作用及相关的设备(车辆减速器,接触线、吊弦、定位器等)外,其他设备或建筑物均不得侵入。2.2
线路设计速度
designspeed
线路设计的列车最大行车速度
注:线路设计速度用干米每小时表示。3总则
3.1无论用新钢轨或旧钢轨(包括远期更换重轨加厚道床),从轨面算起的建筑限界尺寸,均应符合规定
3.2本部分各建筑限界图上的尺寸是以水平直道上的线路制定的3.3在曲线部分相邻线路中心距离以及线路中心线至建筑物间的扩大距离,应按规定的曲线加宽公式计算。
3.4在曲线部分由于外轨超高关系,建筑限界的垂直高度应自内、外两钢轨最高点所组成的直线上算起;水平尺寸应从线路中心线算起。4v≤160km/h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4.1基本建筑限界
4.1.1建限-1
1建限-1是v≤160km/h客货共线铁路的基本建筑限界,见图1。4.1.1.1
GB146.2—2020
说明:
区间及站内正线
又轨面
单位为毫米
信号机、高架候车室结构柱和接触网、跨线桥、天桥、电力照明、雨棚等杆柱的建筑限界(正线不适用)。
站台建筑限界(正线不适用)。各种建(构)筑物的基本限界。
适用于电力牵引区段的跨线桥、天桥及雨棚等建(构)筑物,最大高度根据接触网结构高度计算确定,最小不应小于6550mm。
电力牵引区段的跨线桥在困难条件下的最小高度。图1建限-1
4.1.1.2建限-1适用于1959年后新建或改建为≤160km/h客货共线铁路4.1.1.3在曲线上建筑限界加宽量按式(1)、式(2)、式(3)计算:曲线内侧加宽量Wi:
曲线外侧加宽量W.:
曲线内外侧加宽共计W:
式中:
1500”
曲线内侧加宽量的数值,单位为毫米(mm);曲线半径的数值,单位为米(m);H
计算点自轨面算起的高度的数值,单位为毫米(mm);外轨超高的数值,单位为毫米(mm);曲线外侧加宽量的数值,单位为毫米(mm);曲线区段建筑限界加宽量的数值,单位为毫米(mm)。.............
.....(2)
.(3)
的值也可以用内侧轨顶为轴,将有关限界旋转6角h
Farctan
加宽范围应包括全部圆曲线、缓和曲线和直缓点(缓直点)外22m直线4.1.2建限-2
建限-2见图2。
940940
说明:
又轨面
GB146.2—2020
单位为毫米
适用于新建及改建使用内燃机车、车辆的车库门、转车盘、洗线、机车走行线上各种建(构)筑物,也适用于旅客列车到发线及超限货车不进人的线路上的雨棚,适用于使用电力机车的上述各种建(构)筑物。X的值根据接触网的结构高度确定。图2建限-2
隧道建筑限界
隧限-1
隧限-1适用于1959年后新建或改建为v≤160km/h的内燃牵引铁路,见图3。Y
GB146.2—2020
说明:
隧道建筑限界。
基本建筑限界。
适用于新建铁路的隧道建筑限界nor
轨面又
在基本建筑限界与隧道建筑限界之间可以装设照明、通信、警告信号及色灯信号等设备图3隧限-1
隧限-2
隧限-2适用于1959年后新建或改建为≤160km/h的电力牵引铁路,见图4。单位为毫米
说明:
GB146.2—2020
单位为毫米
隧道建筑限界。最大高度根据接触网结构高度计算确定,最小不应小于6550mm。基本建筑限界。
适用于新建铁路的隧道建筑限界在基本建筑限界与隧道建筑限界之间可以装设照明、通信、警告信号及色灯信号等设备图4隧限-2
4.2.3在曲线上隧道建筑限界加宽量计算在曲线上隧道建筑限界加宽量计算方法见4.1.1.3。4.3
桥梁建筑限界
4.3.1桥限-1
桥限-1适用于1959年后新建或改建为v≤160km/h的内燃牵引铁路的桥梁,见图5。5
GB146.2—2020
说明:
桥梁建筑限界
基本建筑限界
在基本建筑限界与桥梁建筑限界之间可以装设照明、通信、警告信号及色灯信号等设备图5桥限-1
4.3.2桥限-2bzxz.net
桥限-2适用于1959年后新建或改建为v≤160km/h的电力牵引铁路,见图6。1700
说明:
轨面又
单位为毫米
单位为毫米
桥梁建筑限界。最大高度根据接触网结构高度计算确定,最小不应小于6550mm。基本建筑限界
在基本建筑限界与桥梁建筑限界之间可以装设照明、通信、警告信号及色灯信号等设备。图6桥限-2
4.3.3在曲线上桥梁建筑限界加宽量计算在曲线上桥梁建筑限界加宽量计算方法见4.1.1.3。5v>160km/h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5.1基本建筑限界
5.1.1建限-3是v>160km/h客货共线铁路的基本建筑限界,见图7。站内
说明:
区间及站内正线
又轨面
GB146.2—2020
单位为毫米
信号机、高架候车室结构柱和接触网、跨线桥、天桥、电力照明、雨棚等杆柱的建筑限界(正线不适用)。
旅客站台建筑限界(正线不适用)。各种建(构)筑物的基本限界。
适用于电力牵引区段的跨线桥、天桥及雨棚等建筑物。电力牵引区段的跨线桥在困难条件下的最小高度。图7建限-3
5.1.2建限-3适用于2003年后新建或改建为v>160km/h的客货共线铁路,5.1.3在曲线上基本建筑限界加宽尺寸计算方法见4.1.1.3。5.2桥隧建筑限界
5.2.1内燃牵引区段桥隧建筑限界,采用桥限-1的轮廓尺寸,见图5。适用于2003年后新建或改建v>160km/h的内燃牵引客货共线铁路。5.2.2电力牵引区段桥隧建筑限界,为桥隧限-1,见图8。适用于2003年后新建或改建>160km/h的电力牵引客货共线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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