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9150-2020
中文名称:回收硒原料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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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回收
原料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39150-2020.Recycled selenium material.
1范围
GB/T 39150规定了回收硒原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预报单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GB/T 39150适用于硒原料(以下简称原料)的回收处置利用及贸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562.2环境保护图形 标志固体 废物贮存(处置)场
GB 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 23607铜 阳极泥化学分析方法砷、铋、铁、镍、铅、锑、硒、 碲量的测定电感耦合 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HJ 202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YS/T 226.12硒化学分析方法第 12部分:硒量的测定硫 代硫酸钠容量法
YS/T 715.1二氧化硒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二氧化硒量的测定硫 代硫酸钠滴定法
YS/T 745.4铜阳极泥化学分析方法 第4部分:硒量的测定碘 量法
YS/T 1084.3粗硒化学分析方法第3部分:硒量的测定盐酸羟胺还原重量法和硫代硫酸钠滴定法
YS/T 1154粗 硒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回收硒原料 recycled selenium material
经加工过的非自然生成的产物用于进一步加工的回收硒物料。
3.2
夹杂物 foreign material
在生产、收集、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混人原料中的非金属物质(包括木屑、纸皮、塑料、橡胶、玻璃、砖头、石块等),但不包括原料的包装物及在运输过程中使用的其他物质。
4分类
原料按照产生来源及含硒量的高低分为六类,各类原料的分类、来源和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标准内容
GB/T 39150—2020
回收硒原料
Recycled selenium material
发布日期:2020-10-11
实施日期:2021-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永兴鑫裕环保镍业有限公司、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荣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金润碲业有限公司、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凡、曹喜平、郑双明、朱赞芳、李荣鹏、侯千驹、谷丽、李水林、李俊、陈庚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回收硒原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预报单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硒原料(以下简称原料)的回收处置利用及贸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 18597—2001 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
GB/T 23607 原子发射光谱法 铜阳极泥化学分析方法 砷、锑、铁、镍、铅、硒、碲量的测定
HJ 202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YS/T 226.12 硒化学分析方法 第12部分:硒量的测定 硫代硫酸钠容量法
YS/T 715.1 二氧化硒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二氧化硒量的测定 硫代硫酸钠滴定法
YS/T 745.4 铜阳极泥化学分析方法 第4部分:硒量的测定 碘量法
YS/T 1084.3 粗硒化学分析方法 第3部分:硒量的测定 盐酸羟胺还原重量法和硫代硫酸钠滴定法
YS/T 1154 铜阳极泥化学分析方法 第4部分:硒量的测定 碘量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回收硒原料 (recycled selenium material)
经加工过的非自然生成的产物用于进一步加工的回收硒物料。
3.2 夹杂物 (foreign material)
在生产、收集、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混入原料中的非金属物质(包括木屑、纸皮、塑料、橡胶、玻璃、砖头、石块等),但不包括原料的包装物及在运输过程中使用的其他物质。
4 分类
原料按照生产来源及含硒量的高低分为六类,各类原料的分类、来源和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原料的分类、来源和化学成分
- I 类:硒金属原料。来源:包括锭、硒粒、硒棒、硒粉等纯硒产品加工过程产生的下脚料及粉末等。表观特征:无其他夹杂物。化学成分:Se ≥ 99.0%
- II 类:粗硒原料。来源:来源于硒酸盐、亚硒酸盐、二氧化硒、二元硒化合物等硒化工产品生产加工等过程中产生的残余料、次品、废品等。化学成分:Se ≥ 65%
- III 类:硒化工原料。来源:硒化工产品生产加工等过程中产生的残余料、次品、废品等。化学成分:1级 Se ≥ 60%;2级 Se ≥ 35%
- IV 类:硒渣。来源:来源于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含硒浮渣、焙烧渣、蒸馏残渣等。化学成分:1级 Se ≥ 20%;2级 Se ≥ 10%;3级 Se ≥ 3%
- V 类:硒泥。来源:来源于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含硒污泥、酸泥、铅泥等。化学成分:1级 Se ≥ 10%;2级 Se ≥ 3%
- VI 类:含硒烟尘。来源:来源于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含硒烟灰、粉尘等。化学成分:Se ≥ 3%
5 技术要求
5.1 原料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类别、级别进行回收和贸易,不同类别和级别的原料不应相互混合。本标准未列入的其他原料,可归入相近的类别中。
5.2 原料中放射性污染物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不应混有放射性物质;
b) 原料(含包装物)的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率不超过所在地正常天然辐射本底值 + 0.25 μGy/h;
c) 原料表面 α、β 放射性污染水平为:表面任何部分的 300 cm² 的最大检测水平的平均值,α 不超过 0.04 Bq/cm²,β 不超过 0.4 Bq/cm²。
5.3 块状原料表面不应含有渣尘、油污等杂质。原料中不准许混有易燃、易爆的物品。
5.4 块状原料的外形尺寸及单块重量,在不妨碍运输的情况下,同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5.5 需方有其他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6 试验方法
6.1 原料用目视和产生的来源确定类别,其洁净程度用目视检验。
6.2 原料的化学成分检测根据硒含量按 GB/T 23607、YS/T 226.12、YS/T 715.1、YS/T 745.4、YS/T 1084.3、YS/T 1154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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