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T 132-2000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构件>>91.060.50门窗
中标分类号:建材>>建筑构配件与设备>>Q74塑料构配件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2000-12-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刘旭琼、王存吉、王颖、程凤杰、景奉尚、路正中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保定德玛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是根据GB/T 1.3-1997《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3部分:产品标准编写规定》的规定制定的。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PVC)门窗固定片的定义、产品、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聚氯乙烯(PVC)门窗用固定片。 JG/T 132-2000 聚氯乙烯(PVC)门窗固定片 JG/T132-200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JG/T132--2000
3—1997《标准化工作导厕
本标准是根据GB/T1.3+
产品标准编写规定》的规定制定的。言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第3部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保定德玛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大连实德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山东鲁宏塑窗机械集团公司、新乡市华龙窗具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旭琼、王存吉、王颖、程凤杰、景奉尚、路正中。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塑料门窗委员会负责解释。2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聚氯乙烯(PVC)门窗固定片
Wedges or fixings of rigid polyvinyl chloride window and door范围
JG/T132—2000
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PVC)门窗固定片(以下简称固定片)的定义、产品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存。本标准适用于聚氯乙烯(PVC)门窗用固定片。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5926-1986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外观质量测试方法GB/T11253—1989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QB/T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云中性盐雾试验(NSS)法
QB/T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固定片wedges or fixings
将门窗框固定在建筑洞口上的配件(见图1、图2)。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09-30批准单向固定片结构示意图
2000~12-01实施
4产品型号
4.1型号
4.1.1名称代号
塑料门窗固定片SGP
4.1.2主参数代号
JG/T132—2000
图2双向固定片结构示意图
固定片的长度和宽度代号,其长度以实际尺寸(mm)×10-1值表示,宽度以实际尺寸(mm)值表示。4.1.3特性代号
单向固定片D
双向固定片S
4.2标记
4.2.1标记方法
宽度代号
长度代号
特性代号
名称代号
4.2.2标记示例
双向固定片长200mm,宽25mm。
标记为:SGP·S20X25
5要求
5.1材料
固定片的材料应采用不低于GB/T11253规定中Q235力学性能的材料。5.2外观
5.2.1表面平整,不应有裂纹、毛刺及机械损伤。220
主参数代号
JG/T132--2000
5.2.2防腐镀层表面应光泽一致,不应有气泡、水纹、露底等缺陷。5.3规格尺寸
5.3.1固定片厚度不应小于1.5mm,宽度不应小于20mm。5.3.2固定片的安装孔径为5mm。5.3.3固定片与型材配合卡爪尺寸公差a+.25mm。5.4耐蚀性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应进行镀层处理,耐腐蚀能力达到48h8级。试验方法
6.1外观
在自然光线下距试样400~500mm进行目测。按GB/T5926进行检验。6.2规格尺寸
用精度为0.02mm游标卡尺测量。6.3性能
按QB/T3826中的试验方法检验防腐蚀能力,按QB/T3832进行评价。7检验规则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产品需经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后方能出厂。7.1出厂检验
7.1.1产品出厂检验在型式检验合格有效期内进行,产品须经检验合格附合格证后方能出厂7.1.2出厂检验按GB/T2828规定,抽样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为I级,合格质量水平AQL值及检验项目按表1规定。表1出厂检验表
7.2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
规格尺寸
标准条款
7.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验定型鉴定;不合格类别
b)正式生产后,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每年检测一次;d)产品停产一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合同规定要求进行型式检验时。AQL
7.2.2型式检验按GB/T2829规定,抽样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判别水平为1级,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值及检验项目按表2规定。221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8标志、包装、运输及贬存
8.1标志
8.1.1产品应有商标或厂名标志。JG/T132—2000
表 2型式检验表
不合格类别
8.1.2产品包装应标有产品名称、型号或标记,商标、等级、数量、质量、体积、出厂日期、厂名。8.2包装
8.2.1产品应用塑料袋包装,避免互相摩擦。8.2.2包装中应有检验员签字的产品合格证。8.3运输
产品在运输中避免冲击、挤压、雨淋、受潮。8.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无腐蚀性介质、空气流通、相对湿度小于85%的仓库中。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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