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9070-2020
中文名称:品牌价值评价 日用化学品业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593.56 KB
相关标签:
品牌价值
评价
日用
化学品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39070-2020.Brand valuation-Daily chemical articles industry.
1范围
GB/T 39070规定了日用化学品业品牌价值评价的评价方法、品牌强度系数指标体系、品牌价值测算过程等内容的相关要求。
GB/T 39070适用于日用化学品企业或产品的品牌价值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185品牌价值术语
GB/T 29187品牌评价品牌 价值评价要求(GB/T 29187- -2012,ISO 10668:2010,IDT)
GB/T 29188品牌评价多周期超额收益法
3术语和定义
GB/T 29185、GB/T 29187、GB/T 2918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品牌价值评价方法
4.1方法选择
日用化学品业企业或产品品牌价值测算可以采用收益法、成本法或市场法中的一种或几种。
4.2收益法
4.2.1通 则
收益法通过参考品牌在剩余的有效经济寿命周期内预期产生的经济利益的现值评估品牌价值。其中,品牌现金流的确定可以采用多周期超额收益法、增量收益法、收益分成法、许可费节省法中的一种或几种。
4.2.2多周期超额收益法
多周期超额收益法是通过计算扣除企业经营所需的所有其他资产的收益后的未来剩余现金流的现值来测算品牌价值。采用该方法时,被评价品牌应满足或不限于如下条件:
评价期内连续收益;
评价期处于高速增长期。
多周期收益法的计算公式见GB/T 29188。
4.2.3增量收 益法
增量收益法是通过评价主体与同行业无品牌企业或产品的平均水平相比,利用品牌强度差异造成产品销量增加或品牌溢价来测算品牌产生的现金流。采用该方法时,被评价品牌应满足或不限于如下条件:
一当评价主体较未使用品牌时产生成本节约;
一当评价主体较未使用品牌时产生额外利润或现金流。
标准内容
GB/T 39070—2020 品牌价值评价 日用化学品业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品牌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2)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上海日用化学品协会、上海市青浦区质量协会、福建片仔癀化妆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戴宇欣、贾佳、吕安然、徐雷、袁梦、康键、吴芳、段琦、李存、霍哲珺、干冉、王倩倩、杨志花、贾艳丽、金坚、杨新宇、陈贞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日用化学品业品牌价值评价的评价方法、品牌强度系数指标体系、品牌价值测算过程等内容的相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日用化学品企业或产品的品牌价值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185
GB/T 29187
GB/T 29188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185、GB/T 29187、GB/T 2918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品牌价值评价方法
4.1 方法选择
日用化学品业企业或产品品牌价值测算可以采用收益法、成本法或市场法中的一种或几种。
4.2 收益法
4.2.1 通则
收益法通过参考品牌在剩余的有效经济寿命周期内预期产生的经济利益的现值评估品牌价值。其中,品牌现金流的确定可以采用多周期超额收益法、增量收益法、收益分成法、许可费节省法中的一种或几种。
4.2.2 多周期超额收益法
多周期超额收益法是通过计算扣除企业经营所需的所有其他资产的收益后的未来剩余现金流的现值来测算品牌价值。采用该方法时,被评价品牌应满足或不限于如下条件:评价期内连续收益;评价期处于高速增长期。多周期收益法的计算公式见GB/T 29188。
4.2.3 增量收益法
增量收益法是通过评价主体与同行业无品牌企业或产品的平均水平相比,利用品牌强度差异造成产品销量增加或品牌溢价来测算品牌产生的现金流。采用该方法时,被评价品牌应满足或不限于如下条件:当评价主体较未使用品牌时产生成本节约;当评价主体较未使用品牌时产生额外利润或现金流。
4.2.4 收益分成法
收益分成法是通过计算品牌对于评价主体总收益的贡献率,来评价品牌的经济价值。采用该方法时,被评价品牌应满足或不限于如下条件:品牌分成率可获取,包括采用间接的方式推算出或与行业内相似品牌的数据比较得出;当企业拥有多个品牌时,需界定被评价的品牌,尽可能确保所计算的收益来源于该品牌;被评价品牌在评价周期内盈利。
4.2.5 许可费节省法
许可费节省法是通过估算一个假设的品牌受让人如果拥有该品牌,就可以节省的许可费支出,将该品牌经济寿命期内每年节省的许可费支出,通过适当折现率折现后所得到的费用值。采用该方法时,被评价品牌需满足但不限于如下条件:公允的许可费使用率易获取;被评价品牌的全部收益必须是由被评价品牌所独立产生的。
4.2.6 品牌强度系数
日用化学品业品牌强度K由有形要素(K1)、无形要素(K2)、质量要素(K3)、服务要素(K4)、创新要素(K5)一级指标组成时,按式(1)计算:
K = Σ(Wi × Ki)
式中:K为品牌强度;Wi为第i个一级指标对品牌强度K的影响权重;Ki为第i个一级指标评价值。
有形要素(K1)、无形要素(K2)、质量要素(K3)、服务要素(K4)、创新要素(K5)由二级指标构成时,按式(2)计算:
Ki = Σ(Wij × Kij)
式中:Kij为第i个一级指标下的第j个二级指标评价值;Wij为第j个二级指标对第i个一级指标的影响权重。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