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1406-2019
中文名称:火炸药工厂节能设计标准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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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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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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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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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 51406-2019.Standard for design of energy saving of propellant and explosive plant.
1总则
1.0.1 为降低火炸药产品的综合能耗,提高火炸药生产过程中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提高设计质量,建设节能型企业,制定本标准。
1.0.2 GB 51406适用于火炸药工厂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的节能设计。
1.0.3 节能设计是各专业设计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设计中,各专业应以本专业的设计规范、标准为基础,结合本标准规定采取有效的节能技术措施。
1.0.4 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推荐,经生产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应积极采用。严禁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火炸药工厂建设项目设计应计算主要产品综合能耗。综合能耗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方法计算。
1.0.5 火炸药工厂 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火炸药工艺节能设计
2.1一般规定
2.1.1 火炸药生产工艺 应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降低能耗,提高自动控制水平。
2.1.2 梯恩梯、黑索今、 单基发射药、双基发射药、复合固体推进剂等火炸药工艺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炸药工程设计能耗指标标准》GB 50767相关产品能耗指标规定,奥克托今的工艺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炸药单位产品.能耗第11 部分:奥克托今》WJ 20028. 11的产品能耗指标:规定。
2.1.3 现行生产 企业或在线生产线、生产某单位产品直接能耗量应满足表2.2.2、表2.2.4、表2.2.6、表2.2.8、表2.2. 10、表2.2. 12中三级指标的要求。新建、改扩建火炸药工厂设计项目应满足表2.2.2、表2.2.4、表2.2.6、表2.2.8、表2.2.10、表2.2.12中二级指标的要求。节能先进企业或先进生产线应满足表2.2.2、表2.2.4、表2.2.6、表2.2.8、表2.2.10、表2.2.12中一级指标的要求。
2.1.4 表面温度高于 50℃的工艺设备、管道及低温管道应进行保温。
标准内容
GB51406-2019 火炸药工厂节能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design of energy saving of propellant and explosive plant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2日
实施日期:2020年08月01日
主编部门: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出版单位:中国计划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9年第33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火炸药工厂节能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火炸药工厂节能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406-2019,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3、6.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22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火炸药工艺节能设计,建筑及建筑热工节能设计,给水、排水系统节能设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节能设计,动力系统节能设计,电气系统节能设计,能源计量系统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85号,邮政编码:100053)。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北方兴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目录
1 总则
2 火炸药工艺节能设计
2.1 一般规定
2.2 火炸药生产工艺
2.3 工艺布置
2.4 工艺主要耗能装置和设备
3 建筑及建筑热工节能设计
3.1 一般规定
3.2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4 给水、排水系统节能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给水系统
4.3 循环冷却水系统
4.4 排水及废水处理系统
5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节能设计
5.1 一般规定
5.2 采暖系统
5.3 通风系统
5.4 空气调节系统
6 动力系统节能设计
6.1 一般规定
6.2 动力站房及系统
6.3 动力管道及其保温、保冷
7 电气系统节能设计
7.1 一般规定
7.2 供配电系统
7.3 变压器选择
7.4 电气设备及控制
7.5 照明系统
8 能源计量系统
附录A 火炸药工厂设计综合能耗计算方法
附录B 各种流体介质常用流速
附录C 各种能源平均低位发热值及折标准煤系数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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