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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5127.1-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5127.1-2020

中文名称: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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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环境温度 空气 源热泵 冷水机组 工业 商业 用途 热泵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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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25127.1-2020.Low ambient temperature air source heat pump ( water chilling) packages-Part 1:Heat pump ( water chilling) packages for industrial & commercial and similar application.
1范围
GB/T 25127的本部分规定了由电动机驱动的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GB/T 25127.1适用于名义制热量大于35 kW,以空气为热(冷)源,并能在不低于-25℃的环境温度里制取热(冷)水的机组。其他同类机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7电工电子产 品环境试验第 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Ka:盐雾
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3785(所有部分)电声学 声 级计
GB/T 4208-2017外壳防 护等级(IP代码)
GB 4706.32-201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GB/T 5226.1-2019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 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9237制冷 系统及热泵安 全与环境要求
GB/T 10870-2014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性能试验方法
GB/T 13306标 牌
GB/T 13384机电产 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8430.1-2007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第1 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
GB/T 26572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JB/T 4330-1999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JB/T 7249 制冷设备 术语
NB/T 47012-2010制冷装置用压力 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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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7.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127.1—2020
代替GB/T25127.1-2010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
Low ambient temperature air source heat pump (water chilling) packages-Part1:Heatpump(waterchilling)packagesforindustrial & commercial and similar application2020-06-02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04-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型式与基本参数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制热性能试验要求GB/T 25127.1—2020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季节能源消耗的试验和计算方法23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噪声试验方法38
GB/T2512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分为两个部分: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一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本部分为GB/T25127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T25127.1—2020
本部分代替GB/T25127.1—2010《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与GB/T25127.1一201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0年版的第1章);—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3.3、3.4、3.5、3.6);修改了机组型式(见4.1.2010年版的4.1);修改了机组的各项试验工况和性能系数限定值将IPLV的能效评价改为APF能效评价(见4.3.3、4.3.4,2010年版的4.3.1、4.3.2);一增加了机组的一般要求(见5.1.2~5.1.15);一修改了机组的性能要求(见5.4,2010年版的5.4、5.5、5.6);修改了机组测试时的工况允差要求(见6.2.1.2010年版的6.2.1);修改了机组性能试验方法(见6.3.2,2010年版的6.3.2、6.3.3、6.3.5);修改了机组噪声试验方法(见6.3.3,2010年版的6.3.6);增加了机组有害物质含量的检测(见6.3.8);删除了试验报告的相关要求(见2010年版的6.3.11):增加了附录A(规范性附录)“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制热性能试验要求”;一增加了附录B(规范性附录)“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泉(冷水)机组季节能源消耗的试验和计算方法”;
一增加了附录C(规范性附录)“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噪声试验方法”。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8)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广东芬尼克兹节能设备有限公司、重庆美的通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约克广州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大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垫霖冷冻机械(上海)有限公司、山东阿尔普尔节能装备有限公司、江苏天舒电器有限公司、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浙江中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明圣、石文星、谢宝刚、马金平、刘华、王汝金、杨子旭、陈文强、张文强、国德防、刘远辉、张运乾、胡祥华、杨文靖、杨磊、古汤汤、袁明、吴卫平、王天舒、钱坤、张学伟、张超、凌拥军。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25127.1-—2010。
1范围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
GB/T25127.1—2020
GB/T25127的本部分规定了由电动机驱动的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名义制热量大于35kW,以空气为热(冷)源,并能在不低于一25℃的环境温度里制取热(冷)水的机组。其他同类机组可参照执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423.17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3785(所有部分)电声学声级计。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706.32一201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GB/T5226.12019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制冷系统及热泵安全与环境要求GB/T9237
GB/T10870一2014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性能试验方法GB/T13306标牌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8430.12007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
2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26572
JB/T43301999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JB/T7249制冷设备术语
NB/T47012—2010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术语和定义
JB/T724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lowambienttemperatureairsourceheatpump(waterchilling)packages
以空气为热(冷)源,采用电动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制冷循环,在不低于一25℃的环境温度里制取热(冷)水的机组。
GB/T25127.1—2020
名义工况性能系数performancecoefficientofnominal conditionCOPCOP
在规定的名义工况下,机组以相同单位表示的制热(冷)量与总输入电功率的比值。注:COP为名义制冷性能系数:COP为名义制热性能系数。单位为瓦特每瓦特(W/W)。3.3
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efficient of heating performance under low temperature conditionCOPalh
在规定的低温制热工况下,机组以相同单位表示的制热量与总输入电功率的比值。注:单位为瓦特每瓦L特(W/W)。3.4
制冷季节能效比
seasonal energyefficiencyratio在制冷季节中,机组从室内除去的热量总和与消耗的电量总和之比。注:单位为瓦[特]时每瓦[特]时(W·h)/(W·h)。3.5
制热季节性能系数
heating seasonal performancefactorHSPF
在制热季节中,机组向室内送入的热量总和与消耗的电量总和之比。注:单位为瓦特时每瓦特时(W·h)/(W·h)。3.6
全年性能系数
annual performance factor
在包含一个相邻制冷季节和制热季节的年度中,机组制冷时从室内除去的热量及制热时向室内送人的热量的总和与消耗的电量总和之比。注:单位为瓦[特]时每瓦[特]时(W·h)/(W·h)。3.7
defrostingheating cycle
制热融霜周期
在制热运行模式下,从上一次制热开始(除霜结束)到本次除霜结束的一个完整的制热、除霜过程,4型式与基本参数
4.1型式
4.1.1按结构型式分为:
整体式;
分体式。
4.1.2按机组功能分为:
单热型(包括和辅助电加热同时或切换使用的机组);一冷暖型。
4.1.3按机组匹配的末端分为:
地板辐射型;
风机盘管型;
散热器型;
其他。
4.2型号
GB/T25127.1—2020
机组型号的编制方法可由制造商自行确定,但型号中应体现本部分名义工况下机组的制热量。4.3基本参数
4.3.1机组的电源为额定电压380V.额定频率50Hz。4.3.2机组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单热型机组环境温度:-25℃~21℃;冷暖型机组环境温度:-25℃~43℃。4.3.3机组的各项试验工况参数见表1。表1试验工况
热源侧人口空气状态
工况条件
名义制冷
制冷最大负荷
制冷最小负荷
名义制热
低温制热
25℃制热
进风干球温度
进风湿球温度
注1:地板辐射型及散热器型机组不考核制冷状态地板辐射型
使用侧状态
风机盘管型
散热器型
出水温度(℃)/单位制冷(热)量水流量[m/(h·kW)]7/0.172
_h/二a
注2:地板辐射型和散热器型机组的水流量按照机组的名义制热量确定,风机盘管型机组的水流量按照机组的名义制冷量确定。
采用名义制冷工况确定的水流量按照企业明示运行条件规定的最高出水温度,明示的最高出水温度应不低于35℃。采用名义制热工况确定的水流量。4.3.4机组的性能系数及其限值如表2所示,表2性能系数
性能系数
机组型式
地板辐射型
风机盘管型
散热器型
名义制冷性能系数
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制热季节性能系数
全年性能系数
GB/T25127.1—2020
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机组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条件(或按用户和制造商的协议)制造。
5.1.2机组除配置所有制冷(热)系统组件外,一般还可以包括冷(热)水循环水泵、管路与附件。5.1.3机组的黑色金属制件表面应进行防锈蚀处理。5.1.4机组电镀件表面应光滑,色泽均匀,不应有剥落、露底、针孔、明显的花斑和划伤等缺陷。5.1.5机组涂装件表面应平整,涂布及色泽均匀,不应有明显的气泡、流痕、皱纹等瑕疵或损伤,也不应有漏涂、底漆外露等情况
5.1.6机组装饰性塑料件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不应有裂痕、气泡和明显缩孔等缺陷,塑料件应耐老化。
5.1.7机组电镀件应具有耐腐蚀性,经6.3.6的盐雾试验后金属镀层上的每个锈点或锈迹面积应不超过1mm2,每100cm2试件镀层应不超过2个锈点或锈迹,小于100cm2时不应有锈点或锈迹。5.1.8机组涂装件的涂层应具有良好的附着力。经6.3.7的涂层附着力试验后,其结果应不大于0.30。5.1.9机组的零部件和材料应能满足机组使用性能的要求。5.1.10充装制冷剂之前,机组内与制冷剂和润滑油接触的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机组外表面应清洁。5.1.11机组各零部件的安装应牢固、可靠,制冷压缩机应具有防振动措施。2机组的隔热层应隔热良好,机组正常运行时隔热层不应有凝露现象。隔热层应无毒、无异味,5.1.12
且有自熄性能:
5.1.13机组的电气控制应包括对压缩机、循环水泵和风机等的控制,一般还应具有电机过载保护、缺相保护(三相电源),水系统断流保护、防冻保护,系统高、低压保护等功能或器件5.1.14机组可根据用户要求或实际用途配置冷(热)水循环泵,其流量和扬程应保证机组的正常工作。机组的控制系统硬件中的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GB/T26572的规定5.1.15
5.1.16机组的安全与环境要求应符合GB/T9237的规定5.2密封性能和强度要求
5.2.1密封性能
机组的制冷系统管路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按6.3.1.1进行气密性试验时,系统各部分不应有泄漏;按6.3.1.2进行真空试验时,系统各部位应无异常变形,且压力回升应不大于133Pa。5.2.2强度要求
机组的水系统管路应具有足够的强度,按6.3.1.3进行压力试验时,系统各部位及接头处应无异常变形和水泄漏。
5.3运转试验
机组在进行运转试验时应能正常启动,且运转过程中无异常。5.4性能要求
5.4.1名义制冷量
按6.3.2.1的方法试验时,机组的实测制冷量应不小于名义制冷量明示值的95%4
5.4.2名义制冷消耗功率
GB/T25127.1—2020
按6.3.2.1的方法试验时,机组的实测消耗功率应不大于名义制冷消耗功率明示值的110%。5.4.3名义制热量
按6.3.2.2和附录A的方法试验时,机组的实测制热量应不小于名义制热量明示值的95%。5.4.4名义制热消耗功率
按6.3.2.2和附录A的方法试验时,机组的实测制热消耗功率应不大于名义制热消耗功率明示值的110%。
5.4.5低温制热量
按6.3.2.3和附录A的方法试验时,机组的实测制热量应不小于低温制热量明示值的95%,且不低于5.4.3所述名义制热量明示值的75%。5.4.6低温制热消耗功率
按6.3.2.3和附录A的方法试验时,机组的实测制热消耗功率应不大于低温制热消耗功率明示值的110%。
5.4.7制冷最大负荷
按6.3.2.4的方法试验时,电动机、电器元件、连接接线及其他部件应能正常工作。5.4.8制冷最小负荷
按6.3.2.5的方法试验时,机组各部件不应损坏,低压、防冻及过载保护器不应跳开,机组应能正常工作。
5.4.9融霜
按6.3.2.6的方法试验时,机组应满足以下要求:安全保护元器件不应动作而停止运行;一融霜应自动进行、功能正常、融霜彻底,融霜时的融化水应能正常排放;一融霜所需的总时间应不超过试验总时间的20%。5.4.10
-25℃制热
按6.3.2.7的方法试验时,机组在1h试验运行期间,安全装置不应动作。5.4.11性能系数
5.4.11.1名义制冷性能系数
按6.3.2.1的方法试验时,机组名义制冷性能系数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且不低于明示值的95%,其值保留两位小数。
GB/T25127.1—2020
2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按6.3.2.2和附录A的方法试验时,机组名义制热性能系数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且不低于明示值的95%,其值保留两位小数
5.4.11.3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按6.3.2.3和附录A的方法试验时,机组低温制热性能系数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且不低于明示值的95%,其值保留两位小数。
5.4.11.4制热季节性能系数
按附录B的方法试验时,机组制热季节性能系数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且不低于明示值的95%,其值保留两位小数
5.4.11.5全年性能系数
按附录B的方法试验时,机组全年性能系数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且不低于明示值的95%,其值保留两位小数。
5.4.12水侧压力损失
机组按照6.3.2.9的方法试验时,水侧压力损失应不大于机组明示值的115%。3辅助电加热消耗功率
带有辅助电加热的机组,其电加热实际消耗功率应为机组电加热功率明示值的90%~105%。5.4.14噪声和振动
机组应按附录C的规定测量噪声,其实测值应不大于机组的明示值+2dB(A)。5.4.14.1
5.4.14.2机组应进行振动测量,其各明示的振动参数实测值均应不大于机组的明示值。5.5
电气安全性能
绝缘电阻
机组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M2.5.5.2电气强度
机组按6.3.5.2的规定进行电气强度试验时,不应发生击穿和闪络现象。5.5.3接地装置
5.5.3.1机组应具有永久可靠的保护接地装置。配用电机机座或电动机-压缩机组与保护接地装置之间,应有永久、可靠的电气连接。机组电气设备和控制元件宜集中固定安装在电气控制柜中,并与保护接地装置之间可靠的连接。保护接地电路应符合GB/T5226.1—2019中8.2的规定。5.5.3.2保护接地端子除作保护接地用途外,不得兼做其他用途。保护接地螺钉和接地点也不应作为其他机械紧固用。
GB/T25127.1—2020
当机组安装及电气连接完成时,通过回路阻抗测试检验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测试按6.3.5.3的规定进行.接地端子和各测试点间的实测电压降应不超过表3的规定值,表3保护接地电路连续性的检验
被测保护导线支路最小有效截面积mm
变工况性能
最大的实测电压降(对应测试电流为10A的值)3.3
机组变工况性能温度条件如表4所示,按6.3.9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并绘制性能曲线图或表。表4
防护等级
进口水温
变工况性能温度条件
使用侧
出口水温
干球温度
-25~21
热源侧
单位为摄氏度
湿球温度
机组的防护等级至少应达到GB/T4208一2017中规定的IPX4。对机组进行溅水试验后,其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仍应符合5.5.1和5.5.2的规定。6试验方法
仪表准确度和测量规定
6.1.1试验用仪器、仪表的准确度按GB/T108702014中附录C的规定并经校准或检定合格。温度和压力等易受现场接线或安装影响的仪器、仪表,宜在测量现场对传感器、二次仪表和软件等进行整体校准。
测量按以下规定进行:
测量仪表的安装和使用按GB/T10870—2014中附录C的规定;机组的空气干、湿球温度的测量按GB/T108702014中附录B的规定;b)
机组冷(热)水侧压力损失的测量按GB/T18430.1—2007中附录B的规定GB/T 25127.1—2020
机组安装和试验规定
测试过程中,相关水温、流量等读数的平均变动幅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最大变动幅度应符合6.2.1
表6的规定。
注1:平均变动幅度指实测的平均值与各试验工况的规定值的偏差注2:最大变动幅度指试验过程中实测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与各试验工况的规定值的偏差注3:当机组平稳运行在各工况下,有关读数允差符合表5和表6的规定时,可认为机组达到稳定运行状态表5机组测试温度和流量读数允差(平均变动幅度)使用侧
名义制冷
制冷最大负荷
制冷最小负荷
名义制热
低温制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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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流量
规定水流量的土5%
出口水温
融霜为融霜运行前的条件,开始融霜时满足表7规定的温度条件即可。热源侧(或放热侧)
千球温度
表6机组测试温度和流量读数允差(最大变动幅度)使用侧
名义制冷
制冷最大负荷
制冷最小负荷
名义制热
低温制热
-25℃制热
水流量
规定水流量的土5%
出口水温
融霜为融霜运行前的条件,开始融霜时满足表7规定的温度条件即可。8
湿球温度
热源侧(或放热侧)
千球温度
湿球温度
表7融霜时的温度偏差
使用侧
出口水温
GB/T25127.1—2020
单位为摄氏度
热源侧(或放热侧)
干球温度
6.2.2机组应在其铭牌规定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运行,电压偏差应不大于士5%,频率偏差应不大于±0.5Hz
6.2.3被试机组应按制造商规定的方法进行安装,并且不应进行影响制冷量和制热量的构造改装。6.2.4机组使用的水质应符合GB/T18430.1一2007中附录D的规定。6.2.5机组试验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T10870—2014中的规定6.3试验项目
6.3.1气密性和压力试验
气密性试验
机组制冷剂侧在设计压力下,按NB/T47012一2010中泄漏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应符合5.2.1的规定。
6.3.1.2真空试验
机组制冷剂侧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抽真空至266Pa以下,至少保压10min,应符合5.2.1的规定。
6.3.1.3压力试验
机组水侧在1.25倍设计压力(液压)或在1.15倍设计压力(气压)下,按NB/T47012一2010中压力试验的方法进行试验,应符合5.2.2的规定。6.3.2名义工况性能
6.3.2.1名义制冷量和名义制冷消耗功率将机组压缩机的运行频率或容量调至名义制冷量设计额定值(定速或定容量压缩机的机组将卸载机构等能量调节装置置于名义制冷量设计额定值位置),在表1规定的名义制冷工况下,名义制冷量按GB/T10870一2014的规定,主要试验采用液体载冷剂法进行试验测定和计算。名义制冷消耗功率包括压缩机电动机、油泵电动机、操作控制电路和放热侧冷却风机电动机等的输入总电功率(不包括循环水泵电动机的输人电功率)。名义制冷量和名义制冷消耗功率应符合5.4.1和5.4.2的规定,并同时测量运行电流和功率因数。
6.3.2.2名义制热量和名义制热消耗功率将机组压缩机的运行频率或容量调至名义制热量设计额定值(定速或定容量压缩机的机组将卸载机构等能量调节置于名义制热量设计额定值位置),在表1规定的名义制热工况下,制热量按GB/T10870一2014的规定,主要试验采用液体载冷剂法进行试验测定和计算。名义制热消耗功率测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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