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779-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8779-2020
中文名称: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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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有轨电车
道路
通行
安全
技术规范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38779-2020.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oad traffic safety of the tram.
1范围
GB/T 38779规定了有轨电车在道路上的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交通信号与安全设施设置、交通信号优先通行控制、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通行与安全效益评估等要求。
GB/T 38779适用于道路上设有专用车道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与机动车混行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 1488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T 31418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术语
GB 50688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T 5083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CJJ 69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CJJ 152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GA/T 527.1道路交通 信号控制方式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GB/T 31418、GB/T 5083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
4.1基本原 则
4.1.1有轨电 车沿线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应符合有轨电车线网规划设计以及道路交通设计。
4.1.2有轨电车运行路段宜设置有轨电车专用车道。设置专用车道的宜设置隔离设施,隔离设施应符合GB 50688的规定。
4.1.3有轨电车沿线进出站通道应按照GB 50763设置无障碍设施。
4.2交叉口
4.2.1一 般要求
4.2.1.1交叉口交通组织与交通 渠化应满足有轨电车通行需求,并符合CJJ 152 的规定。
标准内容
ICS93.08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8779—2020
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oad traffic safety of the tram2020-04-28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11-01实施
GB/T38779—2020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
基本原则
交叉口
5交通信号与安全设施设置
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
交通标志
交通标线
交通安全设施
6交通信号优先通行控制
基本原则
信息采集与传输
响应方式
方案设置
运行状态监测记录
控制约束条件
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
接口界面
接口要求
交互信息
通行与安全效益评估
评估指标
通行效率评估指标计算方法
安全效益评估指标计算方法
8.4评估方法·
附录A(资料性附录)有轨电车交叉口常见通行方式示意图:附录B(资料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资料性附录)
附录E(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交通标志样式及设置
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样式及设置.交通标线样式及设置
有轨电车交叉口信号控制器与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串口通信协议11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并归口。GB/T38779—2020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富欣智能交通控制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东波、何广进、代磊磊、华璟怡、马超锋、张志云、李娅、王运霞、高翔、李国龙、韩建良、蔡国涛。
1范围
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GB/T38779—2020
本标准规定了有轨电车在道路上的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交通信号与安全设施设置、交通信号优先通行控制、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通行与安全效益评估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上设有专用车道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与机动车混行的有轨电车通行组织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768.2
GB14886
GB/T31418
GB50688
GB50763
GB/T50833
CJJ152
GA/T527.1
术语和定义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bZxz.net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术语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本术语标准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31418、GB/T5083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
基本原则
4.1.1有轨电车沿线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应符合有轨电车线网规划设计以及道路交通设计。4.1.2有轨电车运行路段宜设置有轨电车专用车道。设置专用车道的宜设置隔离设施,隔离设施应符合GB50688的规定
4.1.3有轨电车沿线进出站通道应按照GB50763设置无障碍设施4.2交叉口
4.2.1一般要求
交叉口交通组织与交通渠化应满足有轨电车通行需求,并符合CJJ152的规定1
GB/T38779—2020
4.2.1.2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得有影响有轨电车驾驶人及其他机动车驾驶人视线的物体。4.2.1.3有轨电车通过交叉口的速度应综合考虑线路、车辆安全运行、驾驶人望及制动距离的影响,有轨电车通过交叉口应减速慢行,确保安全通过。4.2.1.4交叉口的行人过街交通组织宜优先采用立体过街方式。采用平面过街方式时,宜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并符合GB5768.3的规定。4.2.1.5交叉口有轨电车车辆限界范围内应施划黄色网状线。通行方式
有轨电车在交叉口范围内的常见通行方式如下:a
路中通行:包括路中直行、路中左转和路中右转,参见附录A中图A.1和图A.2路侧通行:包括路侧直行、路侧左转和路侧右转,参见图A.3和图A.4;b)
c)路中-路侧通行:包括路中-路侧左转和路中-路侧右转,参见图A.5。4.2.3路中通行
4.2.3.1有轨电车路中通行的交叉口,不宜通过压缩中央分隔带的方式增加左转专用车道。4.2.3.2有轨电车在路中转弯且交叉口未设置机动车掉头信号相位时,在冲突方向设置禁止掉头标志和禁止掉头标线,禁止本方向机动车掉头,参见附录B中图B.10。4.2.3.3相交道路设置左弯待转区时,其前端的停止线与有轨电军通行区之间的距离d应不小于6m,见图1。
图1左弯待转区设置示意图
4.2.3.4当行人过街安全岛紧靠有轨电车轨道设置时,其与有轨电车车辆限界之间的距离d2应不小于0.5m,见图2。
图2行人过街安全岛及行人禁止驻足区设置示意图有轨电车通行区与人行横道相交的区域应设置行人禁止驻足区,见图2。4.2.3.5
4.2.4路侧通行
GB/T38779—2020
有轨电车路侧通行的交叉口,不宜通过展宽进口道的方式增加右转专用车道。4.2.4.1
4.2.4.2有轨电车路侧通行时,应对右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控制,避免与有轨电车冲突。4.2.4.3有轨电车路侧直行时,应避免有轨电车通行区与相交道路的人行横道线相交,应保证至少1m的安全距离。
4.2.4.4应避免有轨电车通行区与进口道的机动车停止线、非机动车停止线相交,有轨电车通行区与停止线之间的距离d3应不小于6m,见图3。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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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路侧通行交叉口渠化示意图
有轨电车通行区与人行道相交的区域应设置行人禁止驻足区,见图3。4.2.5路中-路侧通行
根据有轨电车路中-路侧通行的具体形式,结合路中通行和路侧通行方式进行组合设置。4.3路段
4.3.1一般要求
4.3.1.1有轨电车沿线路段行人过街宜采用立体过街方式,立体过街设施应符合CJ69的规定。4.3.1.2
有轨电车沿线路段行人过街采用平面过街方式时,应按照GB14886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行人过街安全岛应符合GB5768.3的规定。4.3.2路中通行
设置机动车掉头通道时,应采用信号控制。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时,其与有轨电车车辆限界之间的距离d,应不小于0.5m.见图4。行人过街安全岛需占用其他机动车通行空间时,应按照GB5768.3设置过渡渐变段,见图4。4.4站台
图4沿线路段行人过街安全岛设置示意图GB/T38779—2020
4.4.1乘客进出站台交通组织宜与交叉口或路段的行人过街组织一致。采用平面过街方式时,人行横道宽度应满足客流量与行人过街流量的需求。采用立体过街方式时,应符合CJJ69的规定。4.4.2站台布设在道路中央采用平面过街方式时人行横道与站台之间的近端距离不应大于40m。站台周边宜采用隔离设施、标志标线引导乘客按规定线路进出车站。交通信号与安全设施设置
5.1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
5.1.1有轨电车通行的交叉口、路段及场站出入口的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设置要求如下:a)与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产生交通冲突时,应设置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b)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的设置与安装,应确保有轨电车驾驶人清晰观察到,不应被树木、交通标志、广告牌等其他设施遮挡,不应被其他光源干扰。5.1.2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样式及设置见附录C5.2交通标志
有轨电车沿线交叉口、路段及场站出入口,应根据有轨电车驾驶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通行需要,设置相关交通标志。交通标志样式及设置参见附录B。5.3交通标线
有轨电车沿线交叉口、路段及场站出人口,应根据有轨电车驾驶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通行需要,设置相关交通标线。交通标线样式及设置参见附录D。5.4交通安全设施
5.4.1有轨电车专用车道物理隔离前端应设置警示桩。物理隔离设施面向来车方向应间隔设置反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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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发光的警示装置。
5.4.2交通安全设施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且不得侵入停车视距范围内。6交通信号优先通行控制
6.1基本原则
6.1.1有轨电车在交叉口的通行信号应服从道路交通信号控制。6.1.2应避免与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冲突,并最大限度降低对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通行效率的影响。
6.1.3应明确设计定制有轨电车通行交叉口的信号优先控制、信息交互安全等技术实施路线6.1.4应考虑有轨电车运行计划、站点布设、交叉口交通组织等因素,结合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量情况,逐一确定沿线各交叉口信号优先控制方案。6.1.5有轨电车信号优先交叉口不宜设置倒计时器。6.2信息采集与传输
6.2.1有轨电车运行状态信息采集支持对有轨电车的运行状态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包括有轨电车通过接近预告点、接近请求点、进人交叉口、驶离交叉口等位置时的运行状态信息。6.2.2其他机动车通行状态信息采集支持对其他机动车的通行状态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包括其他机动车在交叉口各进口道的交通流量、排队长度、车头时距等通行状态信息。6.2.3路侧设备间信息传输
有轨电车交叉口信号控制器与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之间应直接实现通信对接、实时信息交互、交互信息校验等,交互信息内容见7.3。6.2.4中心系统间信息交互
有轨电车信号系统与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之间宜实现系统通信对接和信息共享交互,交互信息包括交叉口信号优先功能开启状态、路侧控制设备异常故障、信号控制方式、有轨电车运营调度计划等。6.3响应方式
6.3.1分类
有轨电车信号优先的基本响应方式包括绿灯延长、红灯缩短和插人专用相位三种类型,响应过程如下:
绿灯延长:接收到有轨电车优先通行请求,延长有轨电车通行方向绿灯信号时间;红灯缩短:接收到有轨电车优先通行请求,缩短有轨电车通行方向红灯信号时间:b)
c)插人专用相位:接收到有轨电车优先通行请求,在当前的相位放行序列中插入专用相位。6.3.2方式选择
方式选择应考虑以下因素:
优先选用绿灯延长或红灯缩短的响应方式;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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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有轨电车与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不能在同一信号相位放行时,采用插入专用相位的响应方式。
6.4方案设置
6.4.1时段划分
应综合考虑有轨电车运行计划以及其他交通方式交通运行规律特征,宜至少划分为早高峰时段、晚高峰时段、平峰时段、有轨电车非运营时段等6.4.2相位相序
相位相序需考虑以下因素:
a)有轨电车宜与同向无冲突的其他机动车在同一相位放行;b)有轨电车采用路中-路侧通行方式时,宜设置有轨电车专用相位;c)有轨电车进出场站时,宜设置有轨电车专用相位。6.4.3控制参数配置
控制参数配置宜包括以下内容:a)有轨电车通行路线、站点位置、道路及交叉口儿何特征等参数b)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交通检测器、行人过街按钮等设备配置参数;c)有轨电车优先接近预告、接近请求、进人和驶离交叉口等位置信息,以及通过交叉口时间信息5运行状态监测记录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宜支持以下功能:a
实时显示系统优先控制状态、有轨电车请求信息、有轨电车通行信号、设备运行状态等:b)记录和查询有轨电车请求信号、有轨电车通行信号、设备故障状态等日志信息。6.6控制约束条件
6.6.1信号灯转换时序
有轨电车信号相位执行时,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的基本灯色转换时序宜为“通行一过渡一禁止一通行”。与同向其他机动车处于同一相位时,有轨电车“通行”信号启亮不应早于其他机动车绿灯信号。6.6.2信号配时时长
有轨电车信号相位最小绿灯时长,应至少满足有轨电车安全通过交叉口所需时间。宜在有轨电车信号相位转入下一相位前设置全红清空时间。执行红灯缩短响应方式时,其他相位的最小绿灯时间应符合GA/T527.1的要求
7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规范
接口界面
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涉及有轨电车交叉口信号控制器和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之间的交互,见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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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轨电车检测设备
有轨出车专川信号划
7.2接口要求
一般要求
交互接口应满足以下要求:
a)具备浪涌、静电的防护;
有轨电车运营调疫中心
有就市车信号系统
变萨拍中心
道路交通信导控制系统
交义口信导设务交T范围
有缺中车交支口信号
控制器
有轨电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
道路交通
图5交叉口信号设备交互接口界面具备过欠压保护、反接保护和短路保护;b)
强弱电接口采取隔离设置,电缆分开敷设。接口方式
应至少支持以下两种通信接口方式:继电器接口方式:
RS485、RS422或者RS232串行接口方式,7.2.3继电器接口要求
应满足以下要求:
道路交逆应测设备
道路交通信号灯
继电器励磁状态为接点吸合,非励磁状态为接点释放;接点额定电压24V,电流小于200mA;继电器输出接口由信号采集方分别供电:继电器电源的电压24V土1V,额定电流大于或等于2A;
继电器信号触发持续时间大于或等于1s;c
继电器触发时延小于或等于200ms。7.2.4
串行接口要求
应满足以下要求:
RS232通信方式采用DB9接口形式:b)
波特率9600bps,数据位8位、停止位1位,无奇偶校验位;通信时延小于或等于500ms。
交互信息
继电器接口
有轨电车交叉口信号控制器向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发送的继电器接口交互信息见表1。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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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有轨电车交叉口信号控制器向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发送的接口交互信息信息内容
有轨电车交叉口信号控制器状态信号有轨电车优先信号
有轨电车接近预告信号
有轨电车接近请求信号
有轨电车进入交叉口信号
有轨电车驶离交叉口信号
信息说明
接点断开(值0)设备运行故障;接点闭合(值1):设备运行正常接点断开(值0):无优先控制:接点闭合(值1:有优先控制
接点断开(值0):无接近预告:接点闭合(值1):接近预告
接点断开(值0:无接近请求
接点闭合(值1):接近请求
接点断开(值0):车头进入交叉口:接点闭合(值1):未进入交叉口接点断开(值0):未驶离交叉口;接点闭合(值1):车尾驶离交叉口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向有轨电车交叉口信号控制器发送的继电器接口交互信息见表2表2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向有轨电车交叉口信号控制器发送的接口交互信息信息内容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状态信号
手动控制信号
有轨电车允许通行信号
有轨电车禁止通行信号
有轨电车通行转至禁止的过渡信号有轨电车禁止转至通行的过渡信号有轨电车请求反馈信号
串行接口
通信协议
信息说明
接点断开(值0):设备运行故障;接点闭合(值1):设备运行正常接点断开(值0):非手动状态:接点闭合(值1):手动控制状态接点断开(值0):无通行信号:接点闭合(值1):有通行信号
接点断开(值0):无禁止信号:接点闭合(值1):有禁止信号
接点断开(值0):无过渡信号:接点闭合(值1):有过渡信号
接点断开(值0):无过渡信号:接点闭合(值1):有过渡信号
接点断开(值0):未收到电车请求;接点闭合(值1):收到电车请求有轨电车交叉口信号控制器与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串口通信协议参见附录E。7.3.2.2
数据内容
7.3.2.2.1
串行接口数据为双向数据,数据内容采取ASCII编码。有轨电车交叉口信号控制器发送至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的串口数据内容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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