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5043.4-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NB/T 25043.4-2016
中文名称: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标准类别:能源标准(N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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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核电厂
常规岛
辅助
配套
设施
建设
施工
技术规范
仪表
控制
装置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NB/T 25043.4-2016.Specification for erection of nuclear power conventional island and balance of plant Part 4: Instrumentation and control.
1范围
NB/T 25043.4规定了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热工仪表与控制装置的施工技术要求。
NB/T 25043.4适用于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热工仪表与控制装置的施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624用安装 在圆形截面管道中的差压装置测量满管流体流量(所有部分)
GB/T3758~3765卡套式管接头
GB/T 5625~5653扩口式管接头
GB 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 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 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 665水汽集中 取样分析装置验收导则
DLT1118核电厂 常规岛焊接技术规程
NB/T 20119核电工程施工物项管理规定
CECS 81工业计算机监控 系统抗干扰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测仪表detecting and measuring instrument
确定被测变量的量值或量的特性、状态的仪表。
3.2检测元件sensor
测量链中的一次元件,将输入变量转换成宜于测量的信号。
3.3取源部件tap
在被测对象上为安装连接检测元件设置的专用管件、引出口和连接阀门等元件。
标准内容
ICS27.120
备案号:57317-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25043.4—2016
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
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Specificationforerectionofnuclearpowerconventionalislandandbalanceofplant
Part4:Instrumentationandcontrol2016-12-05发布
国家能源局
2017-05-01实施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规定·
一般规定
4.2开箱验收与存储
4.3施工准备
5取源部件,
一般规定·
温度:
分析仪表
仪表设备
般规定
温度检测仪表
压力检测仪表
6.4差压和流量检测仪表
液位检测仪表
机械量检测仪表
分析仪表
执行器
6.9其他检测仪表
7控制盘(台、箱、柜)的安装,7.1控制盘(台、箱、柜)本体安装.7.2盘上仪表及设备(元、器件)安装8电缆桥架与电缆管
8.1电缆桥架支架
电缆桥架
电缆管配制及敷设
9电缆敷设与端接
9.1电缆敷设
9.2电缆端接
9.3光缆敷设及连接
10管路敷设
一般规定
NB/T25043.4—2016
NB/T25043.4—2016
10.2管路弯制和连接
10.3导管固定
11防护与接地
11.1防爆和防火
11.2防冻
11.3防腐
11.4接地:
12热工测量仪表和控制装置的检查与校验12.1
一般规定·
12.2仪表校验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管路及阀门严密性试验标准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垫片材质的选用
附录C(规范性附录)孔板、喷嘴和文丘里喷嘴所要求的最短直管段长度+.....
NB/T25043.4—2016
本部分依据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NB/T25043《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技术规范》分为8个部分:第1部分:土建;
第2部分:汽轮发电机组:
第3部分:循环水系统设备:
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第5部分:水处理及制氢系统;
第6部分:管道;
第7部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第8部分:保温及油漆。
本部分是NB/T25043的第4部分。本部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本规范参与起草单位: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本部分主要编写人:韩丹、鹿德富、杨舒亮、袁绪怡、任春磊、关书威、詹彦、王立宁、姜增勇耿兴福、王振刚、沈建中。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1范围
NB/T25043.4—2016
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本部分规定了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热工仪表与控制装置的施工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热工仪表与控制装置的施工。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624用安装在圆形截面管道中的差压装置测量满管流体流量(所有部分)GB/T3758~3765卡套式管接头
GB/T5625~5653扩口式管接头
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
DL/T665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验收导则DL/T1118核电厂常规岛焊接技术规程NB/T20119核电工程施工物项管理规定CECS81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抗干扰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检测仪表detectingandmeasuringinstrument确定被测变量的量值或量的特性、状态的仪表。3.2
检测元件sensor
测量链中的一次元件,将输入变量转换成宜于测量的信号。3.3
取源部件tap
在被测对象上为安装连接检测元件设置的专用管件、引出口和连接阀门等元件。4基本规定
4.1一般规定
4.1.1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施工应以设计和产品技术文件为依据,如需设计更改,应办理审批手续,并提供完整的设计更改资料。1
NB/T25043.4—2016
4.1.2施工人员和施工质量检查、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4.1.3热工试验室应取得相应的资质。4.1.4仪表校验人员应取得有效的专业资格证书。4.1.5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安装应保证测量与控制系统准确、灵敏、安全、可靠工作,避免受振动、高温、低温、灰尘、潮湿、腐蚀等的影响。6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标识应正确、清晰,不易脱落和褪色。4.1.6
4.1.7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应安装整齐,安装地点应采光良好,便于操作、维护,不影响运行检修通道。4.1.8控制室和电子设备室内温度、湿度及粉尘浓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电子设备室应有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4.1.9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绿色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优先选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环保的施工机具。b)应合理安排工序,降低机械、设备的单位能耗。c)应优化电缆、仪表管路的路径,减少材料消耗。d)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应分类处置。4.2开箱验收与存储
4.2.1设备到达现场后应按合同约定和商检要求进行开箱检验。设备开箱应符合下列规定:a)设备开箱应由建设单位或其授权单位组织,制造厂代表、监理、施工及设备保管单位参加。b)应按装箱单核对设备及其附件、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专用工具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资料并应会签确认。
c)设备外观检查发现破损、变形和锈蚀等情况,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d)精密、贵重设备开箱检查后,应恢复其必要的包装,并应妥善保管。4.2.2已开箱检验的设备、材料应按NB/T20119和产品技术文件规定的保管条件分类入库保管,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a)测量仪表、控制装置、监视和控制系统硬件、电子装置机柜等精密设备,应存放在温度为16℃~25℃,相对湿度60%以下的保温库内。b)控制盘(台、箱、柜)、执行机构、电线、阀门、有色金属、合金钢材、管件及一般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的封闭库内。c)管材应分类存放在棚库内并应有明确标识,不锈钢管的保管应采取防渗碳隔离措施。d)电缆盘应包装完整直立存放,存放场所的地基应坚实并易于排水,在露天堆放场内应避免直接曝晒。
4.2.3设备由温度低于一5℃的环境移入保温库时,应在库内放置24h后再开箱。4.2.4凡到现场后不得随意打开防腐包装的设备,应按合同约定办理交接手续。包装箱外(或内)有湿度指示器、振动指示器或倾斜指示器时,开箱前(或后)应检查指示器并做记录。4.3施工准备
4.3.1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a)施工图纸、有关技术文件及产品技术文件应齐全。b)施工图纸已会审。
c)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已审批。
d)必要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案、质量计划和技术措施已审批e)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安装材料、施工机具基本齐全,检定设备经检定合格,并在使用有效期内。
f)安全交底、技术交底和必要的技术培训已进行,并有相应的记录。g)施工现场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NB/T25043.4—2016
4.3.2安装前各类管材、阀门、承压部件应进行检查和清理,其中合金钢部件应进行光谱分析并应做标识。
4.3.3高温高压取源阀门安装前,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验:a)同一批次的阀门应至少检验一个。b)应对阀芯、阀座、阀杆的材质进行检验。c)检验中发现问题时,应加倍抽查,仍不合格时,不得使用。d)取源阀门应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标准应符合本部分附录A的规定。4.3.4应对设备基础及预留孔和预埋铁件的坐标、尺寸进行核查。不得在建筑结构上随意开孔和施焊,如果施工必须进行时,应经设计部门批准。4.3.5仪表管道及测量元件安装前,应对相关专业的预留孔和已装的取源部件进行核查。4.3.6不得在承压容器和管道上焊接非承压部件。4.3.7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安装,宜在可能对其造成损坏的施工工序完成后进行,否则,应采取适当的防护和隔离措施。
5取源部件
5.1一般规定
5.1.1取源部件结构尺寸、材质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5.1.2设备上的取源部件应在设备制造时安装,管道上的取源部件应在管道预制、安装时安装。5.1.3在设备或管道上安装取源部件的开孔和焊接工作,必须在设备或管道防腐、衬里和压力试验前进行。不得在已封闭和保温的热力设备或管道上开孔、施焊,必须进行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应办理审批手续。
5.1.4合金钢部件、取源管安装前后,必须经光谱分析复查合格,并应做记录。5.1.5在设备和压力管道上开孔,应采用机械加工方法。5.1.6在砌体和混凝土浇注体上安装的取源部件,应在砌筑或浇注时埋入,当无法做到时,应预留安装孔。
5.1.7安装取源部件时,不应在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及焊接。插座和接管座不得设置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内。
5.1.8取源部件的垫片材质应按本部分附录B的规定选用。5.1.9相邻两测点之间的距离应大于被测管道外径,且不得小于200mm;当压力取源部件和测温元件在同一管段上邻近装设时,按介质流向压力在前,温度在后。5.1.10在高中压管道同一断面管壁上只允许开一个孔。5.1.11高中压的压力、流量、成分分析取源部件,应加装焊接取源短管,取源短管的外露长度应超过保温层。
5.1.12取源阀门宜靠近测点、便于操作、固定牢固,不应影响主设备热态位移。取源阀门型号、规格、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5.1.13取源阀门与设备或管道的连接不宜采用卡套式接头。5.1.14取源阀门应在系统压力试验前安装,取源部件安装完毕后,应随同设备和管道进行压力试验。5.1.15取源部件安装完毕后,应有标明设计编号、名称及用途的标识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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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温度
5.2.1测温元件保护套管及插座材质,应符合被测介质及其参数的要求。5.2.2温度取源部件不应装设在设备和管道的死角处,不宜装设在易受振动或冲击的地方,否则应采取相应措施。
5.2.3温度取源部件安装在扩大管上时,扩大管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5.2.4
温度取源部件在管道上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a)与管道垂直安装时,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b)与管道呈倾斜角度安装时,宜逆着流体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交。c)在管道的拐弯处安装时,宜逆着流体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相重合。d)高中压管道插座全部在保温层内时,宜从插座端面起向外选用松软保温材料保温,插座高度不宜低于保温层厚度。
e)水平安装的测温元件保护套管,插入深度大于1m,应有防止保护套管弯曲的措施5.2.5插入式热电偶和热电阻的套管插入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a)高温高压蒸汽管道的公称通径不大于250mm时,插入深度宜为70mm;公称通径大于250mm时,宜为100mm。
b)一般流体介质管道的外径不大于500mm时,插入深度宜为管道外径的1/2,外径大于500mm时,宜为300mm。
c)烟、风介质管道,插入深度宜为管道外径的1/3~1/2。d)回油管道上测温元件的测量端,应浸入被测介质中。5.2.6测温元件的插座及保护套管应在系统压力试验前安装,并应参加设备和管道的压力试验。5.3压力
5.3.1压力取源部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管道压力测点应设置在流速稳定的直管段上,不应设置在有涡流的部位。b)压力取源部件与调节阀的距离:上游侧应大于2倍工艺管道内径;下游侧应大于5倍工艺管道内径。
c)测量低于0.1MPa的压力时,应减少液柱引起的附加偏差。d)汽轮发电机润滑油压测点,应选择在油管路未段压力较低处。5.3.2在水平和倾斜管道上安装压力取源部件时,取压点方位应符合下列要求:a)测量气体压力时,应在管道的上半部。b)测量液体压力时,应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向下呈0°~45°夹角的范围内。c)测量蒸汽压力时,应在管道的上半部,以及与管道水平中心线向下呈0°~45°夹角的范围内。5.3.3当检测带有灰尘、固体颗粒或沉淀物等混浊物料的压力时,在垂直和倾斜的设备和管道上,取源部件应倾斜向上安装,在水平管道上宣顺介质流束策成锐角安装5.3.4压力取源部件的端部不得超出被测设备或管道的内壁,取压孔和取源部件均应无毛刺。5.4流量
5.4.1流量测量节流装置安装应符合GB/T2624(所有部分)的规定。5.4.2安装前应检查和测量节流件外观及节流孔直径,并做好记录。节流件外观、材质、尺寸应符合设计和GB/T2624(所有部分)的规定。5.4.3流量取源部件上下游直管段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并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有关要求。5.4.4孔板、喷嘴和文丘里管上下游直管段长度,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应符合本部分附录C的规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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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节流件应安装在邻近节流件上游至少2D(D为管道内径)内,其管道内径任何断面上的偏差平均值应为土0.3%。
5.4.6在节流件上游至少10D和下游至少4D范围内,管子的内表面应清洁,并符合粗糙度等级参数的规定。
5.4.7节流装置的每个取压装置,应至少有一个上游取压口和一个下游取压口,且具有相同的直径。不同取压方式的上下游取压口位置、直径应符合GB/T2624(所有部分)的规定。5.4.8节流装置取压口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交,并应与其成直角。取压口的内边缘应与管道内壁平齐。5.4.9节流装置的差压用均压环取压时,上下游侧取压孔的数量应相等,同侧的取压孔应在同一截面上均匀设置。
5.4.10节流件在管道中安装应垂直于管道轴线。5.4.11孔板或喷嘴采用单独钻孔角接取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上下游侧取压孔轴线,分别与孔板或喷嘴上下游侧端面间的距离应等于取压孔直径的1/2。b)取压孔的直径宜为4mm10mm,上下游侧取压孔的直径应相等。c)取压孔的轴线,应与管道的轴线垂直相交。5.4.12孔板采用法兰取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上下游侧取压孔轴线与上下游侧端面的距离,当β(β为直径比)>0.6和D<150mm时,为(25.4±0.5)mm;当β≤0.6或β>0.6,且150mm≤D≤1000mm时,为(25.4±1)mmb)取压孔直径宜为6mm~12mm,上下游侧取压孔的直径应相等。c)取压孔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5.4.13孔板采用D或D/2取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上游侧取压孔轴线与孔板上游侧端面的距离应等于(1土0.1)D;下游侧取压孔的轴线与孔板上游侧端面间的距离,当β≤0.6时,应等于(0.5土0.02)D;当β>0.6时,应等于(0.5±0.01)D。
b)取压孔的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c)上下游侧取压孔直径应相等。5.4.14当采用夹持环时,夹持环的任何部位不得突入管道内,如节流件与夹持环之间使用垫圈时,垫圈不应突入夹持环内。
5.4.15节流件采用角接取压装置时,垫圈不得档住取压口或槽。5.4.16在水平和倾斜管道上安装的节流装置,当流体为气体或液体时,取压口的方位应符合本规范5.3.2中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
5.4.17测量蒸汽流量的节流件上下游取压口装设冷凝器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两个冷凝器的液面应处于相同的高度,且不低于取压口。差压仪表高于节流装置时,冷凝器应高于差压仪表,冷凝器至节流装置的管路、阀门应保温。
5.4.18在水平或倾斜蒸汽管道上安装的节流装置,其取压口的方位应在管道水平中心线向上45°夹角的范围内。
5.4.19新装管路系统应在管道冲洗合格后再进行节流件的安装。5.5液位
5.5.1液位测点应选择在介质工况稳定处,并应满足仪表测量范围的要求。5.5.2单室平衡容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a)平衡容器应垂直安装。
b)平衡容器安装标高及与其配合的正负取压口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5.5.3双室平衡容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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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安装前应复核制造尺寸和检查内部管路的严密性。b)平衡容器应垂直安装,其正、负取压管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测量范围,5.5.4安装平衡容器、阀门和管路时,应有防止因热力设备热膨胀产生位移而被损坏的措施。双室平衡容器除上部汽侧外均应保温。5.5.5高低压加热器水位平衡容器及其管路不得保温,并应采取防护措施。5.5.6在蒸汽不易凝结成水的平衡容器上应装设补充水管,其他低压平衡容器可装灌水丝堵。平衡容器至差压仪表的正负压管,应水平引出400mm后再向下并列敷设。5.5.7电接点和磁翻板水位计的测量筒应垂直安装,垂直偏差不得大于2,其底部应装设排污阀门。筒体零水位电极的中轴底部水平线与被测容器的零水位线应处于同一高度。5.6分析仪表
5.6.1分析仪表的取样部件安装,应按设计和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装在取样样品有代表性的位置。5.6.2氢分析器取样系统从具有较高氢压部位取出的氢气,经分析器后进入氢压较低的部位,气路系统应严密。
5.6.3在水平或倾斜的管道上安装分析取源部件,其安装方位应符合本规范5.3.2的规定。5.6.4被分析的气体内含有固体或液体杂质时,取源部件的轴线与水平线之间的仰角应大于15°。6仪表设备
6.1一般规定
6.1.1就地仪表安装环境应光线充足、满足操作维修和运行检查的要求,仪表安装高度、位置应便于运行和维护人员巡检。
6.1.2就地仪表安装环境应远离热源、振动源、干扰源及腐蚀性场所,环境温度、震动、干扰及腐蚀性应符合仪表使用要求。
6.1.3仪表接头的垫片材质选用应按本规范附录B执行。仪表接头连接方式和材质应根据介质压力选用。6.1.4仪表阀、排污阀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污阀公称通径宜选择10mm,被测介质温度大于100℃时,应采用焊接方式。
6.1.5仪表安装前应进行检查、检定。仪表应有标明测量对象、用途和编号的标识牌;就地仪表应在表壳右侧、盘表应在表背面粘贴计量检定合格标签。6.1.6就地仪表安装在露天场所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在有粉尘的场所应有防尘密封措施。6.1.7安装过程中不应敲击、震动仪表。仪表安装后应牢固、平正。仪表与设备或构件的连接及固定部位应受力均匀,不应承受非正常的外力。6.1.8仪表上接线盒的引入口不宜朝上,不可避免时,应采取密封措施及时封闭引入口。6.1.9仪表安装完毕后应有成品保护措施。6.2温度检测仪表
6.2.1双金属温度计、压力式温度计、热电阻、热电偶等接触式温度检测仪表的测温元件应安装在能准确反映被测对象温度的地方,不得装在管道和设备的死角处。6.2.2测温元件应装在不受剧烈震动及共振影响的区域和冲击处。在中低压大流速管道上安装温度元件插座时,应采取加装保护管或在其上游加装保护措施。6.2.3测温元件安装在易受被测物料强烈冲击的位置,以及水平安装插入深度大于1m时,应采取防弯曲措施。
6.2.4表面温度计的感温面应与被测对象表面紧密接触,固定牢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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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热电偶或热电阻装在隐蔽处或机组运行中人无法接近的地方时,其接线端应引到便于检修处。6.2.6测温元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a)采用螺纹固定的测温元件安装前,应测量插座螺纹和测量元件的螺纹的公差尺寸。b)清除温度插座内部的氧化层,并在螺纹上涂抹防锈或防卡涩材料。c)测温元件与插座之间应装密封垫片,并保证安装后接触面严密。d)高中压管道插座全部在保温层内时,宜从插座端面起向外采用松软保温材料进行保温,插座高度不宜低于保温层厚度。
6.2.7在直径为76mm以下的管道上安装测温元件时,无小型测温元件时,宜采用装扩大管的安装方法,6.2.8在公称压力不大于1.6MPa的管道上安装测温元件,可采用在弯头处沿管道中心线迎着介质流向插入安装。
6.2.9双金属温度计应装在便于监视和不易遭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其感温元件应全部浸入被测介质中。6.2.10压力式温度计的温包应全部浸入被测介质中。毛细管的敷设应有保护措施,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50mm,在通过温度较高或有剧烈变化的区域,应采取隔热措施。6.2.11安装在高温、高压汽水管道上的测温元件,应与管道中心线垂直。6.2.12
汽轮机内缸的测温元件应安装牢固,紧固件应锁紧,且测温元件应便于拆卸,引出处不得渗漏。测量金属温度的测温元件,其测量端应紧贴被测表面且接触良好,被测表面有保温设施的应6.2.13
起保温。
测量汽轮机前导汽管壁温的热电偶,其测量端应安装在水平管段的下部。6.2.14
已安装的测温元件,应有成品保护措施。测量汽轮机轴瓦温度的备用测温元件,应将其引线引至接线盒。6.2.17
汽轮机防水保护的测温元件安装部位和插入深度应符合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6.2.18
温度开关量仪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应安装在便于调整、维护、震动小和安全的地方。充压或毛细管类温度开关测量管路应远离高温热源。6.2.19温度开关量仪表应安装牢固,触点动作应灵活可靠。6.3压力检测仪表
6.3.1就地安装的压力或差压仪表不应固定在有强烈振动的设备或管道上。6.3.2测量低压的压力仪表的安装高度,宜与取压点的高度一致。6.3.3就地安装的压力指示仪表,其刻度盘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5m。6.3.4测量蒸汽、水及油的就地压力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a)所测介质公称压力大于6.4MPa或管路长度大于3m时,除取源阀门外,应配置仪表阀门。b)当被测介质温度高于60℃时,就地压力表仪表阀门前应装设U形或环形管。6.3.5测量波动剧烈的压力,应在仪表阀门后加装缓冲装置。仪表应选用充油压力表和阻尼阀等具有阻尼作用的压力表。
6.3.6测量真空的压力指示仪表或变送器应设置在高于取源部件的地方。6.3.7低量程变送器安装位置与测点的标高差应满足变送器零点迁移范围的规定。6.3.8油管路不应装设排污阀,凝汽器真空、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介质测量不得装设排污阀。6.3.9变送器宜布置在靠近取源部件和便于维修的地方,并适当集中。6.3.10仪表或变送器安装在保温(护)箱内时,导管引入处应密封;应在箱外配置排污阀,排污阀宜集中布置;露天安装的仪表保温箱,箱内的加热设备工作应正常。6.3.11压力开关量仪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应安装在便于调整、维护、震动小和安全的地方。充压或毛细管类压力测量管路应远离高温热源6.3.12压力开关量仪表应安装牢固,触点动作应灵活可靠。7
NB/T25043.4—2016
6.4差压和流量检测仪表
6.4.1测量蒸汽或液体介质的差压或流量时,差压仪表或变送器的设置应低于取源部件:测量气体差压或流量时,差压仪表或变送器应高于取源部件的位置,否则应采取放气或排液措施。6.4.2就地安装的差压指示仪表,其刻度盘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5m。6.4.3差压仪表正负压室与导管的连接应正确。蒸汽及液体的差压测量管路,应装设排污阀和三通阀或由平衡阀和正、负压阀门组成的三阀组,排污阀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6.4.6的规定。仪表阀门安装前应检查阀门的工作状态。
6.4.4差压或流量开关量仪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应安装在便于调整、维护、震动小和安全的地方。
6.4.5差压和流量开关量仪表应安装牢固,触点动作应灵活可靠。6.4.6转子流量计应安装在无振动的管道上,其中心线与铅垂线间的夹角不应超过2°,垂直安装时被测流体流向应自下而上,上游直管段长度不宜小于管子直径的2倍。6.4.7靶式流量计靶的中心应与管道轴线同心,靶面应迎着流向且与管道轴线垂直,上下游直管段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6.4.8涡轮流量计信号线应使用屏蔽电缆,上下游直管段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前置放大器与变送器间距离不宜大于3m。
6.4.9涡街流量计信号线应使用屏蔽电缆,上下游直管段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放大器与流量计分开安装时,两者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20m。6.4.10电磁流量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a)流量计外壳、被测流体和管道连接法兰之间应做等电位连接,并应接地。b)在垂直的管道上安装时,被测流体的流向宜自下而上,在水平的管道上安装时,两个测量电极不应在管道的正上方和正下方位置。c)流量计上游直管段长度和安装支撑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6.4.11椭圆齿轮流量计的刻度盘面应处于垂直平面内。椭圆齿轮流量计和腰轮流量计在垂直管道上安装时,管道内流体流向应自下而上。6.4.12超声波流量计上下游直管段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对于水平管道,换能器的位置应在与水平直线成45°夹角的范围内。被测管道内壁不应有影响测量精度的结垢层或涂层。6.4.13均速管流量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a)总压测孔应迎着流向,其角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b)检测杆应通过并垂直于管道中心线,其中心偏差、与轴线不垂直度偏差均不应大于3°。流量计上下游直管段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c
6.4.14复式文丘里测量装置的前后直管段长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6.4.15安装于管道中的质量流量计传感器,其流向标识应与介质流向相一致,安装环境应避免震动,传感器接头两端固定时,应确保其不受应力。6.5液位检测仪表
6.5.1浮力式液位计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6.5.2双法兰液位变送器的毛细管敷设应有保护措施,其弯曲半径应大于75mm且不得扭折,两毛细管应在相同环境温度下。周围温度变化剧烈时应采取隔热措施。6.5.3外浮筒液位计的浮筒室壳体上的中线标识表示测量范围中点,浮筒安装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6.5.4内浮筒液位计及浮球液位计采用导向管时,导向管应垂直安装。导向管和下挡圈均应固定牢靠,并使浮筒位置限制在检测量程内。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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