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5043.6-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NB/T 25043.6-2016
中文名称: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6部分:管道
标准类别:能源标准(N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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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核电厂
常规岛
辅助
配套
设施
建设
施工
技术规范
管道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NB/T 25043.6-2016.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of nuclear power conventional island and balance of plant Part 6: Piping.
1范围
NB/T 25043.6规定了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管道施工技术要求。
NB/T 25043.6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的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管道施工。600MW以下核电厂可参照执行。
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材质的工艺管道:
一铸铁及 钢筋混凝土管道;
一非金属管道 (塑料、玻璃钢等);
一有色金属管道 (钛、铜等);
一衬里管道;
一复合材料管道;
一其他特殊材料的管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7普通螺纹公差
GB/T9124钢制管法兰技术条件
GB/T9125管法兰连接用紧固件
DL/T515电站弯管
DLIT1118核电厂常规岛焊接技术规程
DL 5009.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NB/T 20193核电厂常规岛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范
NB/T 25043.1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1 部分:土建
NB/T 25043.2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2 部分:汽轮发电机组
NB/T 25043.4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4 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NB/T 25043.8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8部分:保温及油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标准内容
ICS27.100
备案号:57318-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25043.6—2016
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6部分:管道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 of nuclearpowerconventional islandand balance of plant Part 6: Piping2016-12-05发布
国家能源局
2017-05-01实施
前言·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管道检验
5.1—般规定
5.2管子检验
5.3管件及管道附件检验
5.4管道支吊架检验
管道安装·
一般规定·
疏、放水管道安装
DN8O以下管道安装…
阀门和法兰安装·
支吊架安装
7管道试验
一般规定
7.2管道严密性试验
(资料性附录)管道施工常用钢材附录A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法兰垫片材料选用
常用管道坡口形式及对口间隙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管道封头厚度计算
NB/T25043.6—2016
NB/T25043.6—2016
本部分依据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NB/T25043《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技术规范》分为8个部分:第1部分:土建;
第2部分:汽轮发电机组:
—第3部分:循环水系统设备:
一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第5部分:水处理及制氢系统:第6部分:管道;bZxz.net
一第7部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第8部分:保温及油漆。
本部分是NB/T25043《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的第6部分。本部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成都桑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编写人:解官道、肖于勋、周凯、陈虎、刘晓轩、杨晓明、易旭光、张全、杨洪波、何华林、张云军。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1范围
NB/T25043.6—2016
核电广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6部分:管道
本部分规定了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管道施工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的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管道施工。600MW以下核电厂可参照执行。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材质的工艺管道:铸铁及钢筋混凝土管道:
非金属管道(塑料、玻璃钢等);有色金属管道(钛、铜等);
衬里管道:
复合材料管道
其他特殊材料的管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7
GB/T9124
GB/T9125
DL/T515
DL/T1118
DL/T5072
普通螺纹公差
钢制管法兰技术条件
管法兰连接用紧固件
电站弯管
核电厂常规岛焊接技术规程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8部分:加工配制NB/T20030
NB/T20117
NB/T20118
NB/T20119
NB/T20193
压水堆核电厂设备管道惯用颜色和管道标识方法核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核电工程施工防火管理规定
核电工程施工物项管理规定
核电厂常规岛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范NB/T25043.1
NB/T25043.2
NB/T25043.4
NB/T25043.8
3术语和定义
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1部分:土建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2部分:汽轮发电机组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8部分:保温及油漆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
NB/T25043.6—2016
公称直径nominalsize
用字母DN和整数表示,表征管子、管件、阀门等管道组成件口径的尺寸。3.2
公称压力nominalpressure
用字母PN和数字表示,表征管子、管件、阀门等在规定温度下允许承受的压力等级。3.3
管道pipe
由管道组成件和管道支承件组成,输送、分配、混合、分离、排放、计量或控制流体流动的装置。3.4
管道组成件pipingcomponents
连接或装配成管道的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垫片、紧固件、阀门以及管道特殊件等。3.5
管道支承件pipesupportsandhangers承受管道荷载、约束管道位移和控制管道振动,并将荷载传递至承载结构的各种组件或装置的总称,但不包括土建结构。
管子pipetube
用于输送流体的横截面为圆形的管段。3.7
管件pipefittings
管道组成件的一个类别,包括弯管或弯头、三通、接管座、异径管和封头等。3.8
管道附件pipeaccessories
除管子、管件之外的管道组成件的统称,包括孔板、阀门、膨胀节、法兰组件、过滤器、示流器、流量测量装置、消声器、疏水收集器(疏水罐)等。3.9
管道补偿器pipecompensators
与管道连接,吸收、补偿管道热胀、冷缩和其他位移的装置。3.10
圆度roundness
弯管弯曲部分同-圆截面上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之差与公称外径之比。3.11
波浪度wavedegree
波高h与外径Dg之比。
4总则
4.1管道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a)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齐全,施工图纸应经会审并经设计单位技术交底。b)应编制管道施工方案或工作程序并经审批。c)劳动力、材料、机具和检测设备应满足施工要求。d)施工环境应满足施工需要。
e)施工用水、电、气等应满足施工需要。2
NB/T25043.6—2016
4.2管道施工应以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为依据,如需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设计单位或设备制造厂应出具相应的文件,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4.3管道施工应按设计文件要求或制造厂的有效技术文件规定执行,如设计文件或制造厂无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全面时,按本部分规定执行。4.4管道加工配制要求应按DL5190.8执行。4.5管子、管件及管道附件的保养,应按NB/T20119执行。4.6管道焊接应按DL/T1118执行。管道保温油漆应按NB/T25043.8和DL/T5072执行。管道标识可参照NB/T20030执行。4.7
4.8管道施工安全、环境和防火应按NB/T20117、NB/T20118和DL5009.1执行。5
管道检验
5.1一般规定
5.1.1管子、管件、管道附件应具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及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文件,有关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对质量有疑问时,应要求供货单位复检,待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5.1.2管子、管件、管道附件使用前,应按设计文件核对其规格、材质及技术参数。外观检查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不得有裂纹、缩孔、夹渣、黏砂、折叠、漏焊、重皮等缺陷。b)表面光滑,不得有尖锐划痕。c)凹陷深度不得超过公称壁厚的负偏差,清理后实际壁厚不得小于壁厚允许的最小值。5.1.3合金钢管子、管件、管道附件使用前,应逐件进行光谱复查,并做材质标记。不解体的阅门仅做阀门壳体的光谱复查。
5.1.4设计压力大于0.1MPa的有缝管子、管件,应有制造厂提供的焊缝检验报告。5.1.5工厂化配制管道、厂家供货的导汽管、油管等定型管道到货后,应确认运输过程未受损,管内壁清洁无锈蚀,并露出金属光泽。管道封口、防潮保护措施完整,且标识齐全、准确。5.2管子检验
5.2.1合金钢管道安装前应在现场进行100%光谱检查。5.2.2管道表面存在划痕、凹坑、腐蚀等局部缺陷的应做检查鉴定,鉴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5.2.3检验合格的钢管应按材质、规格分别放置,并做标识,妥善保管,防止锈蚀。5.3管件及管道附件检验
5.3.1合金钢管件安装前应在现场进行100%光谱检查。5.3.2法兰密封面应光洁、平整,不得有贯通沟槽,且不得有气孔、裂纹、毛刺或其他降低强度和连接可靠性的缺陷。
5.3.3带有凹凸面或凹凸环的法兰应自然嵌合,凸面的高度不应小于凹槽的深度。5.3.4法兰端面上连接螺栓的支承面应与法兰接合面平行。5.3.5安装前应校核法兰尺寸。法兰尺寸公差应符合GB/T9124的规定,其中法兰厚度C的公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法兰厚度公差
法兰厚度
法兰公差
C≤18
0~+2
18单位:mm
0~~+4
NB/T25043.6—2016
5.3.6安装前复查DN65以.上弯管角度、弯弧半径、管端垂直度、背弧减薄率、壁厚、圆度、结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或DL/T515的规定:a)管端面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管子外径的1%,且不得大于3mm。b)热弯弯管的波浪度应小于2%,冷弯弯管的波浪度应小于3%,且波距A与波高h之比应大于12,见图1。
说明:A波距:h—波高。
图1弯管波浪度示意图
c)热弯弯管的圆度不应大于7%:冷弯弯管的圆度不应大于8%,对于主蒸汽管道、汽水分离器蒸汽管道及设计压力大于8MPa的管道,弯管圆度不应大于5%:弯管两端直管段端部的圆度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规定。
d)弯制后角度允许偏差为土0.5°。e)弯管外弧部分实测壁厚不得小于直管最小壁厚。5.3.7法兰的垫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明确时,参照本部分附录B。5.3.8垫片表面不得有裂纹、毛刺、贯通划痕等缺陷。金属垫片不得有锈蚀,其硬度应低于法兰硬度。缠绕式垫片不应有松散缺陷。5.3.9螺栓、螺母的螺纹应完整,无伤痕、毛刺等缺陷,螺栓与螺母应配合良好,无松动或卡涩。螺栓、螺母规格应符合GB/T9125的规定,公差应符合GB/T197中螺纹精度等级6H的规定。5.3.10阀门安装前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开关灵活、指示正确。
b)阀门外观无明显制造缺陷、部件齐全。c)阀腔内部应清洁,阀门密封面及法兰接合面应完好、无毛刺、无贯通沟槽。5.3.11设计压力不小于8MPa的阀门及输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殊介质的阀门应100%做严密性试验
5.3.12设计压力小于8MPa的阀门应从每批(同制造厂、同规格、同型号)中按不少于10%(至少1个)的比例进行严密性试验,若发现不合格,再抽查20%,如仍有不合格,此批次阀门不得使用。
5.3.13阀门严密性水压试验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制造厂无规定时,严密性试验压力为阀门在20℃时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1.1倍;如阀门铭牌标示最大工作压差或阀门配套的操作机构不适宜进行上述密封试验时,试验压力应为阀门铭牌标示最大工作压差的1.1倍。截止阀试验,水应从阀瓣的上方引入;闸阀试验,应将阀门关闭,对各密封面进行检查。5.3.14不小于DN600的天口径阀门,可采用渗油或渗水方法代替严密性水压试验。5.3.15安全阀冷态检定报告应由制造厂提供,并应由有资质的检定单位进行安全阀的热态整定,并提供有效的整定报告。
5.3.16阀门严密性试验前,应将接合面上的油脂等涂料清理干净。5.3.17阀门严密性试验合格后,应将腔体内积水排除、吹干,做出明显标识,端口临时封堵严密,分类妥善存放。
5.4管道支吊架检验
5.4.1管道支吊架形式、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NB/T25043.6—2016
5.4.2焊缝不得漏焊、欠焊,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不得有裂纹、咬边、变形等缺陷。5.4.3杆件直径、长度符合设计要求,无弯曲,表面无锈蚀、伤痕。5.4.4支架的滚动、滑动工作面应平整光滑,无卡涩。5.4.5各部件宜采用机械加工,并进行防锈处理。5.4.6弹簧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有出厂合格证件及质量证明文件,型式、型号符合设计要求。b)外观检查不应有裂纹、变形、锈蚀、划痕等缺陷。5.4.7弹簧组件应按设计要求销锁定位,指示标记刻度清楚,指针完好。6管道安装
6.1一般规定
6.1.1管道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a)埋地管道的沟道开挖应满足安装需要,标高、坐标、放坡角度、管道垫层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必要时应有排水措施。
b)地沟管道的管沟预埋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埋地管道支承地基或基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遇有地下水铺设管道时,支承地基或基础施c)
工、管道安装、管道严密性试验、填土等均应在排除地下水后进行。d)混凝土柱、梁、墙、楼板上预埋件埋设及预留孔洞应符合设计要求。e)预埋管道套管规格及接口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f)与管道有关的钢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g)与管道连接的设备找正合格,固定完毕。h)管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检验完成。边管道安装前有关工序如喷砂、内外部防腐、管内清洗、脱脂等已完成,管道的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埋地钢管的防腐层应在安装前做好,焊缝部位未经检验合格不得6.1.2
防腐,在运输和安装时应防止损坏防腐层,被损坏的防层应予以修补。6.1.3管道安装采用组合件方式时,组合件应具备足够刚性,吊装后不应产生永久变形,临时固定应牢固可靠。
6.1.4管子组合前或组合件安装前,均应将管道内部清理干净,管内不得遗留任何杂物,中断施工时应及时可靠封堵。
6.1.5管段的组合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管段的组合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mm
法兰密封面与管子
中心线垂直度
DN<100
100≤DN≤300
DN>300
法兰螺栓孔对称水平度
自由管段
允许偏差
封闭管段
NB/T25043.6-—2016
6.1.6不锈钢管子、管件及管道附件的储存、搬运、安装不应与铁素体材料直接接触,不锈钢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垫入不锈钢垫片或氮离子含量不超过50mg/kg的非金属材料。6.1.7管道坡度方向与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管道坡度方向的确定,应便于疏、放水和排气。坡度应符合NB/T20193的规定。管件及阀门安装时,应与管道坡度方向一致。6.1.8管道焊缝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焊缝位置距离弯管的弯曲起点不得小于管道外径H不小于100mm,定型管道除外。b)管道上两个接头相邻焊缝中心线间距应符合DL/T1118的规定。c)焊缝距离支吊架边缘应大于50mm,焊后需热处理的焊口,该距离应大于100mm。d)疏、放水及仪表管等开孔边缘距管道焊缝应大于50mm,且不应小于孔径。e)管道在穿过隔墙、楼板时,穿墙处应有套管,位于隔墙、楼板内的管段不得有焊口。套管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穿墙套管长度不应小于墙厚,穿楼板套管宜高出楼面或地面25mm~30mm。管道与套管空隙填塞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用不燃软质材料填塞。
管子的坡口型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可参照附录C执行。6.1.10焊接钢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管段对口纵向焊缝应相互错开,错开值应大于100mm,并处于易检的部位。a)
b)钢管加固环的位置和焊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规定,加固环对接焊缝应与管子纵向焊缝错开,错开值应大于100mm。
6.1.11管子或管件的对口质量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a)组对前应将坡口表面及附近母材清理干净,直至露出金属光泽,清理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接接头:坡口每侧各20mm。2)角接接头:焊脚尺寸值(K)加上10mm。3)埋弧焊及气体保护焊接头:以上清理范围增加5mm。b)组对时应做到内壁根部齐平,错口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接单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应超过壁厚的10%,且小于1mm。2)对接双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应超过焊件厚度的10%,H小于3mm。c)DN500以上的管道对口间隙允许偏差为2mm,局部超过部分的总长度不得多于焊缝总长度的20%。
d)坡口内及边缘20mm内母材应无裂纹、重皮、坡口破损、毛刺等缺陷。e)用氧-乙炔焰、等离子切割机加工坡口时,应清理切口表面的氧化皮及热影响区。不锈钢管道的坡口加工采用砂轮切割机和角向磨光机时,砂轮片应采用不锈钢专用砂轮片。对口时,管组件上有接管座或孔、卡块的,要保证其方向、位置符合设计要求。f
g)管道表面上不得引弧、试电流。h)厚壁大径管对口时,管道对口符合要求后,宜采用同质填加物点固在坡口内(见图2)。若无同质填加物,应在填加物与母材接触部位堆焊同质焊接材料,堆焊不得少于2层。当去除临时填加物时,不应损伤母材,并将其残留焊疤清除干净、打磨修整。图2填加物点固位置示意图
NB/T25043.6—2016
i)若设计有管道调整段,安装时将两侧的管道调整到设计要求,以实际测量尺寸下料、对口安装,不得强力对口。
j)在整个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核对合金钢管道光谱复查标识;无标识时,应重新进行光谱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剩余的合金管段也应及时做出材质标识。k)合金钢管道局部进行弯度校正时,加热温度应控制在管道的下临界温度以下。6.1.12插套管组对应符合下列规定:a)焊接前,插管端部与管套底部之间的间隙为1.5mm~5mm,优先采用的间隙值:≤25mm,间隙为1.5mm≤X≤3mm;25mm<≤50mm,间隙为1.5mm≤X≤5mm。b)插管管端应垂直切割,目测不得有斜面。c)安装前打磨清理插管管端时,不得打磨成锥形或腰形。6.1.13管子对口应平直,在距离接口中心200mm处测量平直度,允许偏差如图3所示,管子小于DN100时,允许偏差为1mm;大于或等于DN100时,允许偏差为2mm,且全长允许偏差不大于10mm。钢板尺
说明:
管子对口时的平直度。
图3管子对口平直度示意图
6.1.14管道对口符合要求后,应避免焊接或热处理过程中管道移动。6.1.15管子与设备的连接,应在设备安装定位后自然状态下进行。除设计中有冷拉或热紧的要求外,管道连接时,不得采用强力对口、加热管子、加偏垫或多层垫等方法消除接口端面的空隙、偏斜、错口等缺陷。
6.1.16管道冷拉应符合下列规定:a)冷拉区域各固定支架安装牢固,除冷拉口外,各固定支架间的焊口焊接完毕,并经检验合格,需热处理的焊口应完成热处理。b)支吊架已安装完毕,冷拉口附近吊架的吊杆应预留调整裕量。管道坡度方向、坡度、冷拉值应符合设计要求。c)
d)法兰与阀门的连接螺栓已拧紧。管道冷拉后,焊口应经检验合格。安装管道冷拉口的加载工具应待对口焊接和热处理完毕后,方可卸载。e
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值
单位:mm
水平管道弯曲度
立管垂直度
:L为直管段长度。
DN≤100
DN>100
允许偏差
1/1000Z且≤20
1.5/1000L且≤20
2/1000L且≤15
NB/T25043.6—2016
6.1.18管道与转动设备连接前,应在自由状态下检验法兰的平行度和同心度,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与转动设备连接的法兰平行度和同心度允许偏差转速
3000~6000
平行度
同心度
6.1.19管道开孔宜在管道安装前完成,开孔后应将内部清理干净,不得遗留钻屑或其他杂物。孔径小于30mm时,应采用机械开孔。
6.1.20管道补偿器安装应符合制造厂规定及设计要求。管道补偿器安装后应与管道同轴,不得偏斜。限位装置应在管道安装结束后释放。当内部带有套管时,应根据介质流动方向正确安装(套管的固定端为介质的入口侧)。与设备相连的管道补偿器,应在设备最终定位后方可连接6.1.21管道过滤器安装位置及流向正确,朝向便于检修。6.1.22流量测量、节流装置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安装方向及取压管角度应符合制造厂规定。b)上下游直管段长度应符合制造厂规定,设计无要求时,按NB/T25043.4执行。管道内表面应清洁,无污垢、沉淀物。
安装垫圈内孔边缘不得伸入管道内壁,角接取压装置的垫圈不得挡住取压口或槽。d)流量孔板、节流件应在管道冲洗合格后安装。6.1.23对管内清洁要求较高并且焊接后不易清理的管道,其焊缝底层应采用氩弧焊施焊。6.1.24埋地管道应经严密性试验合格、防腐蚀处理、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回填。回填施工应符合NB/T25043.1的规定。
6.1.25油管道的安装应符合NB/T25043.2的规定。6.2疏、放水管道安装
6.2.1安装疏、放水管时,接管座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开孔应符合本部分6.1.19的规定。6.2.2疏、放水管接入蔬、放水母管处应按介质流动方向倾斜30°或45°;若将不同压力的疏水管接入同一母管内,应按压力等级由高到低、由外至内的顺序排列。6.2.3运行中构成闭路的疏、放水管道应等同采用主管道技术标准,6.2.4疏、放水管及母管的布线应简洁,有热膨胀的管道应采取补偿措施,膨胀方向正确;预留保温层及膨胀空间,且不影响运行通道和其他设备及阀门的操作和检修。6.2.5工作温度大于100℃的疏、放水管道不应直埋在地坪下。6.2.6
放水管的中心应与漏斗中心稍有偏心,漏斗后的放水管径应比来水管径大。6.2.7不回收的疏、放水,应接入疏、放水总管或排水沟中,不得随意排放。6.2.8疏、放水管道安装时不应出现U形布置。6.3DN80以下管道安装
设计单位提供布置图的,按图纸施工。6.3.2设计单位未提供设计布置图的,应在现场进行二次设计,并经设计单位认可,管道系统应布置合理、支吊可靠、整体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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